================= 书名:武侠之他有十根金手指 作者:老茶梗 文案 非主流武侠文。吐槽为主,剧情为辅。 当一个路人甲遇到了金手指,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是一步登天还是烂泥扶不上墙? 金秀芝:我们的目标是——练成绝世武功,当上武林盟主,名扬天下,迎娶白富美,成为人人羡慕妒忌的人生赢家。 路仁甲:呃,可是我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啊~ 金秀芝:…… 金手指之一:跳崖不会死,山洞有秘籍。 金秀芝把秘籍递过去:“这是九阳真经!赶紧练吧。” 路仁甲推过去:“我不识字啊!你教我!” …… 金手指之二:骨骼奇清练武好苗子 XX门派:不好意思,颜值太低,不符合入门标准! …… 穿越大神,你耍我啊!!! 注意:本文歪了。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平步青云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仁甲,金秀芝 ┃ 配角: ┃ 其它: ==================   ☆、路仁甲   所谓的江湖,就是:一言不发,拔刀打架;如发一言,人畜死全。   用一个字来形容江湖,就是——打。不管是解决恩怨情仇还是选举武林盟主,或者是年轻人结婚找对象的招亲大会……没有什么是‘打’解决不了的。毕竟人都打死了,也就没人反对了,是吧。   在江湖上,如果说某某某很会打架,那绝对是夸奖。   而路仁甲,就是这么一个‘爹打架不厉害早已死翘翘、娘偷偷跑路改嫁、无人要’的小屁孩,今年八岁。长得浓眉大眼,虎头虎脑,从长相上看,不太有当狷狂邪魅霸气侧漏疯魔万千少女的男主的潜质。   此时的他,正蹲在洛阳城的最大连锁客栈——悦来客栈门口旁边的围墙下。说起这个悦来客栈,也不知道老板是谁,但只要是有江湖人的地方,就有这个客栈,正是因为它的装修、服务、价格和菜品,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模一样的,所以对于四处奔走的江湖人士来说,实乃居家旅行投宿请客吃饭之首选!   有江湖人在的地方,打架就免不了,有时候是有恩怨,有时候是纯粹看你不顺眼,不管是何种理由,打完了再说。呃,如果打死了的话,就无话可说。   这不,正是中午饭点的时候,悦来客栈里的客人又打起来了,伴随着拳打脚踢的声音,碗筷齐飞,酒水乱洒,馒头乱坠,偶尔会有一两个馒头比较向往外面的世界,在小乞丐们‘你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的心里暗示下,飞出大厅飞到外面。   路仁甲的两只眼睛一直盯着那里面的动静,赶在了馒头落地之前接住了它。他身子灵活,左躲右闪,躲过了几个竞争者,找了个无人的角落,赶紧狼吞虎咽地把今天的口粮吃到肚子里。   话说路仁甲小朋友身为一个没钱没势的孤儿,为什么不去丐帮呢?这就不得不说到江湖的特点了。由于经常打架斗殴,导致残疾人颇多,你一全须全尾的,从长相上又没有什么优势,乞讨起来没什么竞争力。想加入丐帮吧,年龄又不够——丐帮又不是托儿所,什么歪瓜裂枣都收,好歹跑得过饿狗、经得起主人谩骂才是好苗子。   所以说,没有特长的人,注定很难混出头的。   哒哒哒,一双精美的绣花鞋出现在他眼前,停下了,他专心致志地啃着馒头,头也不抬。这年头,好奇心在饿肚子面前,算个屁!   “好吃吗?”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路仁甲翻翻白眼——被馒头干的噎嗓子也不舍得吐出来,没有回答。   那声音继续,“我有烧鸡,你想不想吃?”   他迅速抬起头,飞快地打量了一眼,又继续低头啃馒头。骗人!两手空空,烧鸡在哪里!   那女子又说,“你要是愿意听我的话,我保证天天有烧鸡给你吃!”   路仁甲终于把馒头都塞进了肚子,他抬头警惕地打量眼前的女子,20岁左右,长相秀美,穿着一件白色绣绿花的丝绸衣裳,头发一半拿丝带束好一半垂放下来,这大热天的,也不知道难不难受。“你说的是真的?”   女子微笑,“当然。我们先找个安静无人的地方说话。”   路仁甲看她单身一人,反正自己烂命一条,也不怕有什么讹诈,便带她去他睡觉的地方——郊外10里的烂土地庙。   土地祠很小很破烂,瓦片不全,土地爷的塑像的颜色都脱落了,连半支香火都没有,大部分乞丐都爱挤在寺庙那里,所以这土地祠是他一个人住。   他坐在土地祠门口的台阶上,“说吧。”   那女子四处打量,“你叫什么名字?”   “路仁甲!”   女子听闻,眉头一皱,算了,想拐个目标也不容易,继而松开,“你知道什么叫点石成金吗?”   路仁甲翻白眼,“知道。”不就是拥有一根神奇的金手指,碰到什么东西都会变成金子?这种故事就是骗骗三岁小孩子的,他才不会上当呢!   女子用手抚了抚台阶的灰尘,在他旁边坐下来,“我就是你的金手指!”   “什么?”路仁甲往边上让了让,“你是吕洞宾?”   “你干什么?当我是□□,躲什么躲!”   路仁甲红着脸,“男女授受不亲!”   她噗嗤一笑,“没想到你一小鬼头,还是个小迂腐啊!”   他扭头,脸红得像刚出锅的螃蟹,“男人和女人靠太近,会怀孕的!”   “噗哈哈哈!”女子哈哈大笑,笑得眼泪直飚,“路人甲啊路人甲,你真是笨死了!”许久,她才止住笑,“我叫金秀芝,你可以叫我秀秀姐。我是来帮助你的人,你也可以把我当成来人间历劫下凡的神仙,只要你学会绝世武功、当上武林盟主、成为一个人人都羡慕的江湖人之后,我就能重返天庭了。”   路仁甲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真的?”自从爹死娘改嫁之后,他就沦落街头,尝尽辛酸,他不敢相信这么轻而易举地就有一个神仙来到他的身边解救他!   金秀芝笑了一下,伸出手,一只香喷喷的肥烧鸡立即凭空出现在她手上,那挺翘的鸡屁股正滴着油地对着他的脸。香气顺着鼻子钻进他的喉咙、在肚子里面蔓延开来,肚子立即咕噜噜地响。   “这下信了吧?”   路仁甲咋舌,好香!好想咬一口。小心地咽了咽口水,“我要吃吃看,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准是做梦呢。”   肥肥的烤鸡皮酥肉烂,很容易就被撕成两半,金秀芝把另一边递过去,“吃吧。”   路仁甲两手接过来,如同饿狼扑食,连骨头都不舍得吐,嚼碎了通通吞下,很快就消灭半只烧鸡,连指缝都添得干干净净。他回过神来,看见金秀芝那带笑的面容,忍不住脸红了。   他转身,虔诚地跪在土地祠前面不住的磕头,“谢谢土地爷!谢谢土地爷!我就知道,只要诚心祈求就一定有用的。谢谢土地爷派人来救我!”   看着路仁甲那个小鬼不住的磕头,金秀芝嘴角抽搐,她的出现跟土地爷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好吗!   回想从前,她真是悔不当初!叫你丫的嘴贱!才有了这次的穿越之旅!沉默是金懂不?   那天,她躺在沙发上用手机看书,不小心翻到了一部种马武侠文,“作者你特么地逗我吖!还什么贫苦少年的奋斗史!金手指不要开得太爽哦!这外挂开得都能直达月球冲出银河系了。哪里还用什么奋斗!”   “说得容易!你行你上啊!”一个透明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吓了她一跳。   金秀芝下意识地顶嘴,“上就上!”   于是,她就被穿越大神拉到这个武侠世界来了。   她和大神的约定是,她选定的必须是一个普通人,然后帮这个普通人开各种金手指,只有当这个普通人变成了绝世高手,迎娶了白富美,当上了武林盟主,走上了人生巅峰,成为人生赢家之后。她才能回去。   为了保证生存,她还向穿越大神要了一个要求:拥有无限量变出烧鸡的技能。   金秀芝慢慢吃完烧鸡才开口,“现在相信我了吧?”   路仁甲起身坐到她旁边,讨好地叫着,“神仙姐姐!”   金秀芝被他肉麻得一身鸡皮疙瘩,她搓搓胳膊,“你还是叫我‘秀秀姐’好了。我的身份你不能向别人透露,不然我就去帮别人了。”   路仁甲立即用两只手捂住嘴巴,郑重地点点头。   “你只要相信,我不会害你的就行了。以后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能不能办到?”   他点点头。   “回答我!行不行?”   路仁甲大声答道,“行!”惊飞鸦雀无数。   “好!”金秀芝拍拍他的头,“我也相信你是个很有前途的人。咱们为了美好的目标,一起努力吧!”   路仁甲点点头。   契约成立。   她的手腕和路仁甲的手腕立即出现了一头光带状的金色绳子,把两人绑在一起,又瞬间消失。   路仁甲惊奇地问,“这是什么?”   “这是法术。有了它,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路仁甲听闻,脸又红彤彤的。   真好!秀秀姐一定可以长长久久地陪伴在他身边,不会像爹娘那样离开他。   等他感动完毕,再抬头时,却发现金秀芝变成了一个约莫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他惊讶地叫,“秀秀姐,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金秀芝翻白眼,“这样才不引人注意啊!咱们对外就说我是你妹妹,明白了吗?”免得等他成为人生赢家,她都三四十岁了,人生还有什么奔头!   路仁甲点点头,神仙姐姐说得好有道理啊。“那我还叫你秀秀姐吗?”   “随便!”金秀芝觉得这路仁甲的脑子不太灵活,早知道选另外一个机灵点的小乞丐了。   不过据她这几天的观察,发现路仁甲的人品很好,就算挨饿也不偷不抢。她可不敢跟那些品行不端的人相处,否则怎么死都不知道。江湖的伤亡率太高了。   “来,咱们先给你起一个名字!作为一个大侠,名字必须霸气十足又狷狂邪魅。‘龙傲天’,怎么样?”   “秀秀姐,我有名字的。我叫路仁甲!”路仁甲沮丧地说,没想到秀秀姐竟然不记得他的名字。   “你这个名字不太霸气啊!身为主角,怎么能叫路人甲呢?要不‘轩辕绝’怎么样?”   “秀秀姐,我不想改名字!这个名字是我爹爹花了十文钱请街头的秀才先生取的。爹爹说了,这名字的意思是仁者无敌,当为第一。所以叫‘仁甲’。”   唉~炮灰,你知道吗?这样的名字,基本活不过一个章节!要是作者再懒点,连名字都没有!路人甲啊路人甲!   金秀芝看他那么坚持,便各退一步,“路人甲,你不知道,出来行走江湖的,名头不响亮,不好闯荡。要不这样吧,既然你的名字叫路仁甲,那就表字霸天,如何?你以后出去,就说自己是路霸天!”   “什么是表字?”   金秀芝眼珠一转,随口瞎掰,“这个嘛,就像江湖闻名的南宫朗,人称圆月公子。这个圆月,就是他的表字。”   “哦——花名啊!”路仁甲恍然大悟状,“那我以后就是霸天公子?”   秀秀豪情万丈地反驳,“不——你是霸天盟主!”   “哦!”      ☆、第一个金手指   “小同志,你准备好了吗?”秀秀鼓着脸,做出豪情万千状。   路仁甲疑惑,“准备什么?”   秀秀伸出左手的大拇指,放进嘴里轻轻咬了一下,“看,金手指出来了。”她指着天空的一个巨大的金色箭头,箭头指向东方,标向距离为三百六十三里。   路仁甲仰头,天气晴朗,连一朵云都没有。“天上有什么?”   “唉~凡人!”秀秀有些泄气,“我们要去一个距离此处有三百多里的地方,你有什么方法能尽快赶过去吗?”古代就是这点不好,交通太落后了。要是有车的话,最多一天就到了。   路仁甲两手一摊,“我身上这套衣服,就是我唯一的家产。”脏得都看不出颜色了,估计当铺也不会收。   秀秀气得一拍台阶,立即尘土飞扬,“你居然没钱!那些江湖人,不管有名没名,哪个有去打工挣钱的,吃饭的时候从来都是给银子的。你身为一个江湖人,竟然会没钱!那你算什么江湖人?”她错了,烧鸡算个屁啊!她应该要个无限有钱的技能才对。   路仁甲有些失落地说,“我要是有钱,我娘就不会跑了。”   秀秀伸手去捏捏他的鼻子,“穷人!没志气!有我的帮忙,总有一天你娘会来找你的。”如果走路的话,假设一天走十里路,要走差不多一个月,不行不行!小孩子走路太多,会长不高的!   “你说这烧鸡拿去卖,有没有人买?”秀秀一伸手,手上便出现一只肥得流油的烧鸡。   路仁甲咽咽口水,认真回答,“人家看见我们是小孩,估计会光拿不给钱的。”   唉~行路难啊!秀秀把烧鸡递给他,忧郁望天,只是肥嘟嘟的两颊,摆不出深沉的意境。   第二天,两个小孩便迈着小短腿,步行去街市上。虽然卖烧鸡的生意做不成,但是拿烧鸡换干粮,再用烧鸡搭顺风车还是可以的。   他俩站在出城口,等到中午,才用一只烧鸡换了一个老大爷的顺风牛车,简单的牛板车装满了干草,两人躺在高高的草垛上随着泥路的起伏而颠簸。空气挺好的,秀秀阿Q地安慰。   一路上靠着烧鸡,两人不断地搭顺风车,也亏得两人是小孩子,赶车的大人才放松警惕,不然还怕遇到打劫的呢,哪里肯让他们搭车。   十五天后,一身汗臭味的秀秀和路仁甲站在大山前,路仁甲仰望无边无际的森林,“你确定里面真的有可以让我们发财的东西吗?”迷路了出不来咋办吖?   “当然!”秀秀自信地说,“现在我们离那里只有三十里地,想想都有些激动呢!”她拉着路仁甲的手,“走吧。”说完就一头钻进大山里,路仁甲连忙跟上。樵夫踩出来的小径边上,野草比她还高。   前世的金秀芝,既不是资深驴友,也不是野外工作者,对于野外生存技巧是一点都没有。所以,当太阳开始落山,山林的光线变得昏暗后,他们开始听到不知名的鸟兽鸣叫,诡异又渗人!两个小孩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开始感觉到了危险。那些蚊子啊,纷纷跑出来,一群群地围绕在身边。秀秀怀疑自己还没走到那个山洞,可能都要被吸血致死了。   路仁甲好歹是正宗的古代人,遇到蚊香他不认识,但是他知道在林子里找驱蚊草,由于没有火折子,只能用手搓碎,把汁液涂抹在皮肤暴露的地方。   两个人吃过烧鸡,便找了一棵大树,用树藤固定在大树叉处睡觉,因为害怕会掉下去,也不敢睡深。半夜,秀秀被路仁甲悄悄摇醒,“秀秀,醒一醒。”   “怎么了?”她好不容易才睡着,谁知道就被叫醒了。   路仁甲在她耳边说道,“你听,好像有狼来了。”   狼?!秀秀立刻马上清醒过来,要不是在树上不方便,都要跳起来了。“狼在哪里?”她只在电视上见过动物世界,真正的狼,可是会吃人的。   “嘘——狼的耳朵很灵的,如果被它们发现,就惨了。”路仁甲的话才刚落下,便听到狼嚎由远而近,过了一会儿,一丛丛绿色的光,便渐渐出现了。   你个乌鸦嘴!秀秀瞪了他一眼,“现在怎么办?”   路仁甲的牙齿忍不住咯咯地打架,他强忍恐惧,“要不我们爬高一点?”   秀秀摇摇头,狼这东西,听说一旦确定目标,就不会撒手。从绿光的数量上看,起码有五六头狼,真是插翅难飞。   不过,像她这样聪明机智美丽大方有远见的人,是不会那么轻易狗带的。   秀秀一伸手,手上立即出现一只香喷喷的烧鸡,鸡的香气引得狼群来得更快,转眼就到树下,个个都龇牙咧嘴,看起来非常凶残。   秀秀松手,那烧鸡便掉下去,还没落地,狼群就都跳起来,争抢那只烧鸡。为了一只烧鸡,几只狼几乎要斗起来了。   但头狼还是盯着树上的两个人,秀秀此时无比地庆幸自己向穿越大神要的是无限变烧鸡的技能,她伸伸手,无数的烧鸡便哗啦啦地往下掉……   头狼长啸一声,啊呜——过了不久,又有几只狼来了,从体型上看,是它们的老婆孩子。狼到齐后,便开动了……   到最后,所有的狼都吃得嘴油须亮,肚子圆滚滚的,吃饱了也不走,便趴在树下睡觉。   秀秀深吸一口气,这不符合规矩啊!吃饱了怎么还不走啊!俩人见此情景,只能无奈地暂时趴在树上休息等天亮了。   天亮之后,头狼率先站起来,望了他们一眼,长啸一声,便领着狼群离开了。   等了一会儿,两人才心惊胆战地从树上下来,迅速往目标前进。   进了山,看着距离不远,但山区地形上下起伏,越到后面草木越密,根本没有路,实际上走起来特别辛苦。   等又到傍晚的时候,那群狼又来了,秀秀一头黑线地数了数,一共有十五只,老老小小的,这是要全家都赖上的节奏吗?   头狼长啸一声,两只眼睛凶狠地看着秀秀,她虽然不爱看动物世界,但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她一伸手,无数的烧鸡便哗啦啦地往下掉,树下便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咀嚼声,它们吃饱了,便一回生二回熟地躺在树下睡觉了。   俩人无奈,只能迷迷糊糊地在树上眯着。   天亮,头狼带着狼群离开了。   俩人继续赶路,如此过了四五天,终于来到了一个山崖上。   山崖光秃秃的,四周视野广阔,只见崖底云雾缭绕,往下扔小石头,很久才听到咚的一声回响。   秀秀指指山崖,“下面就是你飞黄腾达的福源地,跳下去!”   路仁甲连忙往后退,“会死的!”   秀秀信誓旦旦地说,“不会,你放心。在江湖上,有饿死的老死的打死的毒死的,就是没有跳崖死的,你尽管放心跳,我保证没事!”   路仁甲虽小可没那么好糊弄,命只有一条,死了可怎么办?“我去找树皮搓几条绳子。”进山几天,为了在树上睡得安全,他搓绳的本事见长。   两人手上没有一点工具,力气又小,不容易到傍晚,才勉强搓出两条长绳。   啊呜——   月亮还没升起来,狼的嚎叫就响起来了。   糟糕,狼群要来了!两人动作加快,把绳子一系牢,便攀这绳子往山崖下面去,顾不上手心火辣辣地疼,两人紧紧握着粗糙的长绳,不敢停歇慢慢地往下。   我靠!秀秀忍不住要爆粗口,特么地绳子不够长!两个人如同串粽子一般,摇摇晃晃在山崖间,山风一吹过,冒出的冷汗让人忍不住打抖。往下望,看不见底。往上望,狼嚎声一声比一声嘹亮。   如此也不是办法,路仁甲建议道,“要不咱们攀着山间的石头慢慢下去?”   秀秀看看俩人的小腿小胳膊,“咱们还是松手吧,掉下去,不会死的。”   俩人大眼瞪小眼,一时无计,突然路仁甲说,“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好像在往上?”   秀秀咽咽口水,这是什么情况?她只开了一个金手指而已。   绳子在俩人的疑惑中不断上升,直到两人都能看得清头狼狰狞的嘴和锋利的牙齿。它威风凛凛地蹲坐在一边,几只壮年的狼小心翼翼地咬着绳子,正不断的往上提。   俩人一脸纠结,这狼成精了!   狼群把两人拉上来以后,围着他们,啊呜——齐齐仰头朝天嚎。   秀秀觉得自己简直要吓尿了。即使是去动物园,也好歹隔着铁网和三五米的距离,现在彼此离得太近了,她都能闻到狼身上的气味了。   头狼看着秀秀的手,又啊呜地叫了一声。   秀秀赶紧伸手一翻,无数的烧鸡便哗啦啦地出现在地面上,狼群不再理会他们,低头食用起来,一时之间,现场安静下来。   狼群吃饱后,围着俩人一圈趴在地上,闭着眼睛睡觉了,只是耳朵时不时支楞着抖动。   俩人又惊又怕,还忙活了一天,早就累得再也撑不住眼皮,挨着睡着了。   等天亮醒来,狼群早已消失不见了。   两人又继续搓绳子,每到傍晚,狼群又来吃烧鸡。一连两天,两人终于停手,趁着白天狼群不在,便再继续下崖底。   这次俩人聪明了许多,另外用绳子绑在腰间,再把另一头做成个活动的口,套在那长长的绳子上,当做安全绳。   毕竟是两个小孩,手臂力气不足,俩人花了差不多半天的时间,才清楚看见崖底,有一汪清澈透明的水潭。俩人一松手,直接掉了下去,噗通一声,溅起很大的水花。   初入水,只觉得浑身一激灵,冷冰冰的,毕竟是夏天,等适应后,便凉快得不得了。都到了山崖下面,也不急于一时,两人便不约而同在水潭游了一会儿泳。   秀秀不由自主地庆幸自己变小的决定,要是成年人,不说那名节清白这虚无的东西,单说那大姨妈来临,没有卫生巾,都能逼死一干穿越女了。   俩人游够了上岸,很容易地就在四周找到了一个被树藤遮掩的山洞。秀秀心情澎湃,武侠男主的标志特征之一跳崖不死,反而发现拥有武功秘籍的山洞!   她来啦~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中秋,公园到处都是人头,比市中心还拥挤,也不知道是看人还是看月呢   ☆、第二个金手指   山洞挺大的,洞壁凿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凹坑,以便存放东西,洞内有人曾经生活过的痕迹,只是如今洞里布着一层灰尘,已经许久没有人的气息了。   一眼望过去,没有白骨毒蛇之类的恐怖东西存在,俩人便放下心来稍做休息。   路仁甲和秀秀累了半天,吃过烧鸡后便草草午休,等有力气了再仔细探查。   下午,俩人在一个角落发现了打火石,路仁甲把洞壁上的油灯一一点亮,然后和秀秀一起往洞的深处走,尽头是一个半人高的出口,有风穿过洞内,所以洞内才干爽不潮湿。至于洞的那头是什么,他们暂时没有兴趣探索。   洞内摆着一张巨大的石床,几张简陋的桌椅,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靠墙的三个大木箱子,从体积上看,要装下秀秀和路仁甲两个小朋友不成问题。   俩人合力打开第一口大箱子:各种金银珠宝乱糟糟地装满了一箱子,秀秀忍不住哇地叫了一声,连忙拿出一支金步摇插在头上,摇摇头感受那沉甸甸的重量,喜滋滋地问路仁甲,“好看吗?”   只会觉得是小孩装大人,路仁甲嘴角抽抽,决定不伤人心地回答,“……还行。”   秀秀可不管他的表情,拿起箱子里的珠宝,一一戴在身上,左手十个玉镯子,右手十个金镯子,十指戴满戒指,脖子挂了四五串长到肚皮的珍珠项链,头顶如同豪猪般插满了各种质材的华贵簪子,她心满意足并行动艰难地转动一圈,身上的珠光宝气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声,她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还抛了几个媚眼给路仁甲,得意地说,“是不是觉得我很美?”   作为一个小屁孩,路仁甲当然无法理解女人的爱好,他沉默了一会儿,“你不觉得身子很重吗?”   “这是甜蜜的负担,你不会明白的。”秀秀叹了一口气,故作忧郁地说,“唉~世间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给了女人无数的华丽珠宝,却不给一面镜子。”她艰难地抬起手托腮,“空负了这如花的丽容。”   “……”   神仙的想法真难懂。   过了许久,秀秀才依依不舍地脱下身上的珠宝,和路仁甲一起打开第二个大箱子:里面是十几把长短不一的兵器,各种刀剑匕首暗器,有的其貌不扬平平无奇,有的宝石点缀华丽逼人。   路仁甲看着眼前的武器,十分兴奋,忍不住一手抓住一把三尺长的细剑,一手拔出,噌的一声,眼前白光一闪,寒气随着剑的拔出弥漫,细长的剑身上刻镂着精美细致的花纹,剑刃锋利无比吹毛可断,一看就知道是高大上的绝世名剑。   路仁甲拿着剑,在一旁挥来舞去,骄傲得如同刚刚凯旋的常胜将军,“如何?是不是很有大侠的风范?哈哈哈!”   怕被误伤早就远离的秀秀翻白眼,幼稚!“你小心一点,等下伤到就不好了!”   路仁甲找块大石头站在上面,一手捋了捋头发,满不在乎地说,“我可是未来名满江湖的大侠,怎么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说完挺直腰杆,“是不是非常的俊?”然后又换一个姿势,“或者这样?”再换一个姿势,“我感觉这样也不错!等以后有钱了,我一定要叫最出名的画师把我的英姿通通画下来!”   “……”   小屁孩的想法真难懂。   俩人玩闹了一会儿,继续打开第三口箱子:里面是一本本发黄的书籍。   路仁甲随意抓起来翻开,“这是什么?”   秀秀忍不住裂开嘴巴,“哈哈,发财啦!发财啦!”她一把抢过路仁甲手中的书籍,“这些就是绝世武功的秘籍!只要练成了,咱们就什么都有了!哈哈!”   路仁甲不敢相信,“真的?”   “真的!”秀秀把整个上身都伸进箱子里,把里面的书籍翻出来,“葵花宝典?这个不能练!辟邪剑谱?这个不好!降龙十八掌?这个好!凌波微步?这个很实用!□□?算了!练起来太麻烦了。易筋经?好好好……”她在箱子里翻找出一大沓功法秘籍,把它们丢在路仁甲手上,“事不宜迟,练吧!”   路仁甲被书本的重量压得弯了腰,瞪大眼睛,“这么多?”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她拍拍他的头,安慰道,“想像一下,十年之后,你学有所成,然后霸气无比地出现在江湖,是不是特威风、特俊呢?”   路仁甲被秀秀画的大饼所迷惑,脸上露出梦幻的笑容,“一切都听秀秀的。那先练哪个呢?”   秀秀拿起最上面的一本递给他,“这本九阳真经吧。练好以后,冬天连买棉袄的钱都省了。非常实用。”   “好。”路仁甲把那大沓武功秘籍放在一边,把九阳真经接过来,翻了几下,又递过去,“秀秀,咱们开始吧。”   秀秀觉得莫名其妙,又把九阳真经递过去,“那赶紧开始啊!”   路仁甲把书本又推过去,“我不会!你教啊!”   不会????!!!!!!   张无忌跳崖之前,有上过一天的学堂吗?没有!那他怎么就练成了九阳真经?   段誉跳崖之前,有接受过一天的武功知识普及吗?没有!那他怎么就练成了凌波微步?   杨过跳崖之前,有接受过一天的残疾复健锻炼吗?没有!那他怎么就练成了独孤九剑?   身为一个江湖人,难道自学成才不是必备的技能吗?   ‘不会’这两字不断在秀秀的脑子里回荡,她深吸一口气,把梗着喉咙的老血压回肚子,“哪里不会?”   路仁甲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不识字。看不懂!”   秀秀只觉得头晕阵阵,几乎要站不住,“你不识字?”   她的天啊!武侠文的世界里,居然还有文盲吗?那些江湖人,一听说哪里有什么绝世武功秘籍、藏宝图就闻风而动,拼了命的抢,如果是文盲,还抢个屁啊!   按照她看电视剧的多年经验,九年义务教育和只生一个好的计生政策,武侠文世界是实施得最到位的;不像宫斗文,个个都以多生为荣。   本以为找到武功秘籍后,是一步登天,谁知道,她选定的男主角,居然是个文盲!虽原本就知道是要从头开始,但真没想过要从识字开始吖!   不行,男主角不能是文盲,就算不才高八斗,至少也要能读书看报,能胡诌一两首酸诗。   作为未来的武林盟主,虽然选举没有笔试,但是,文盲怎么看密信?难道找个秘书吗?实在太丢人了!   文盲还怎么和美女谈情说爱,谈星星谈月亮谈诗歌谈人生?最多就只能弹棉花了!   一想到自己身上任务之艰巨,秀秀就忍不住泪目~~~~   收拾起沮丧的心情后,她一边翻开九阳真经一边说,“要不我教”你字还没出口,就硬生生地改口,“我教不了你!”从左到右的竖排的繁体字,没有标点符号,看得人眼花花,虽然勉强认得大部分字,但是书里写的是什么意思,她真的不懂啊!   没想到穿越后,她竟然成了半个文盲。想想就忍不住又泪目~~~~~   秀秀翻了翻,找出易筋经,翻开里面来看,果真除了一堆蝌蚪一样的梵文,还有大量的图。她忍不住在内心吐槽,既然封面都写汉语了,为什么不把里面也翻译完呢?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西,懂不?   她把易筋经递过去,“照着图练,行不行?”   路仁甲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走火入魔很恐怖的!   “那算了,当务之急还是给你找个能教你的地方吧。”也不知道等路仁甲学成绝世武功要多久,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言下之意,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人生赢家的一项必要条件就是年纪轻轻。哪个小说的男主不是年轻的时候扬名四海?   俩人正说着打算,就听到‘啊呜’的一声,随后到处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狼嚎,然后就看见一头狼从洞的另外一头钻进来,第二只,第三只……真特么地成精了,都躲到了山崖底,都还能被它们找到。   一群恶狼把他俩围成一团,个个歪头咧嘴,滴着哈喇子,一点都不矜持和客气地看着俩人。   哦,又到饭点了。   吃饭皇帝大,惹恼了这群祖宗,唯一的下场就是当口粮。秀秀一挥手,无数的烧鸡便哗啦啦地跌落在四周。头狼先开动第一口后,其余的狼便大快朵颐起来。   第二天,秀秀边收拾行李边说,“我们俩个是小孩,体力不足,而且财不露白,就挑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带出去。其他的,等以后再来拿。”   她看着满箱子的金银珠宝,心里已经痛得滴血了,那么多可爱的小东西,她竟然不能全部带走!纠结来纠结去,最后挑了三个分量重、不起眼的金镯子,找了绳子串起来,挂在脖子上。   “秀秀,我挑好了。”   她一回头,看见路仁甲一手拿着一把剑,腰间两侧还各挂着一把剑,裤腿还绑着匕首,看起来像个打铁的匠人,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放下放下,这些镶嵌有宝石的不能带,你只能拿一样。就这个!”她拿起一把黑溜溜不起眼的小匕首,大小刚好,递过去。   路仁甲有些不高兴,“这个不够俊!”   秀秀一巴掌朝他后脑勺拍过去,“笨蛋,你一点实力都没有,还想着威风凛凛?风骚也是要有实力的。眼下的策略是低调低调再低调,要闷声发大财,懂不懂?”   “哦。”路仁甲只能闷闷不乐地把身上的兵器取下。   经过慎重地挑选,“武功秘籍呢,就带这三本吧。”九阳真经实用,降龙十八掌拉风,易筋经适合文盲的路仁甲。   俩人打包好行李,顺着狼群走过的路线,爬了出去。早知道有路下来,就不用那么辛苦的搓绳子了——不知是手搓绳子还是绳子搓手的,俩人的手掌都长满了水泡。   出了崖底,俩人面面相窥,到处是山和树木,也不知道往哪里走。秀秀咬咬牙,伸出食指放嘴里咬,开启第二个金手指!   天空立即出现数个巨大的金箭头,表明最近招新的帮派位置、名称和距离公里数。   秀秀豪情万丈地挥手,“跟我走!”      ☆、第三个金手指   路仁甲有些烦闷地问,“秀秀,这些狼一直跟着我们,怎么办啊?”   俩人在山里走了几天,白天的时候还好,就是太阳一下山,狼群就准点出现,等着投食。如今离有人烟的地方越来越近,狼群还跟着,下场不是狼进村子吃人,就是被村民发现打死狼群。   这些狼群看起来阴险狠毒,但是除了要求每天吃饭准时,并没有对俩人造成什么大伤害,秀秀也不想赶尽杀绝。   于是等狼群再出现的时候,秀秀一边变出烧鸡一边和头狼交谈,“大头,”头狼听闻喉咙里立即发出嗬嗬的威胁声,显然十分不满秀秀乱起的花名。秀秀立即从善如流,“大王!”头狼随意地瞟了她一眼,便低头进食。   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路仁甲迫不及待地说,“大王,我们准备要出山了,你们再跟下去,就会被其他人发现你们的行踪。为了安全,咱们还是就此别过吧。”说完,秀秀很配合地又变成一大堆的烧鸡。   狼群吃饱之后,烧鸡还有很多,那头狼叫了一声,其他狼群便叼起烧鸡飞快离开。秀秀和路仁甲喜得击掌喜庆。只是夜里少了狼群的存在,晚上野兽声阵阵,俩人趴在大树上根本睡不好。   第二天,俩人继续赶路。等到傍晚,他们在一棵大树上,已经隐隐约约看见有人烟的痕迹了。刚想下来,就看见狼群蹲坐在树下,留着哈喇子仰头望着他们。   这不讲信誉狡猾无耻的狼!   喂饱了狼群之后,俩人商量,狼群这么跟着也不是办法,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掉。   既然现在出不去,那就只能先放下第二个金手指,秀秀伸出中指,轻轻咬了一下,天空立即出现了无数个S型的金箭头,表明毒物的品种、地址距离和功效等信息。   “秀秀姐,咱们来大荒山里干什么?”路仁甲手上拿着一根棍子走在前面开路,如今正是夏日草木茂盛的时候,大荒山的毒蛇害虫特别多。每走一步,都要先拿棍子打过草丛,免得被咬。   按照秀秀的要求,俩人转身绕道,往大荒山这个方向去。大荒山,周边延绵十几公里,高大一点的树木一棵都没有,全部是灌木丛,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山上的毒虫毒蛇特别多,野兽都不敢到这里来。   俩人一进入大荒山的范围,那狼群便不再出现了。路仁甲松了一口气之余,又把心捏了起来——大荒山的恶名实在太远扬了,吓唬小孩特别好用,比如不听话就把你丢到大荒山,保证调皮鬼立马变安静。   “还记得我对你的要求吗?”   “记得!练成绝世武功,当上武林盟主,成为一个人人羡慕的大侠!”   “你知道一个叫游坦之的人吗?”   路仁甲想了一下,摇头,“不认识!”   “不认识不要紧!你只要知道他原本也是一个武功很差的人,他就是通过一条剧毒无比的虫子才变成了武功很强的人就行了。”   啊?路仁甲僵住,“原来是要来抓毒虫啊!”   “差不多!”抓了你再吃!   路仁甲无奈地说,“秀秀姐,那咱们两手空空的,怎么抓啊?好歹先准备准备啊!”   “啊?还要准备什么东西啊?”金秀芝愣住。   “那咱们先去准备一下吧。”路仁甲觉得他对神仙姐姐的崇拜,原本是高山那么高,如今被削去了半个山头。   “哦,好。”金秀芝答应。毕竟是路仁甲要吃毒物,也许他有什么特别的用餐习惯呢。反正金手指已经开了,什么时候来,都能找到剧毒无比的虫子。   一出大荒山的范围,路仁甲立即拿起小匕首,利索地砍竹子,削出几个可以装虫子的罐子,还用剩下的竹子做了几个简单的镊子……   两人出入全靠腿,还都是小短腿,所以等路仁甲准备好所需的东西,太阳已经偏西,只能明天再战。   俩人行走在山里,野草比人还高,“啪!”,“蚊子好多啊!”金秀芝抱怨,随手拍死一大群蚊子,山里的蚊子久不见血,好不容易来了两个小嫩肉,怎么舍得放弃?   路仁甲听见啪啪啪的拍打声,连忙折了一些艾草、黄荆捆绑在一起,用火折子点燃,一边熏蚊子一边问出心里的疑惑,“秀秀,你不是神仙吗?怎么还被蚊子咬吖?”   “咳,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神仙的血更加鲜甜更有吸引力,而且来了人间,不能随便用法术的嘛!”   “哦!也对哦!秀秀,你拿着这个,蚊子就不咬你了!”他把熏蚊草的火把递过去。   “谢啦。路仁甲,你知道的真多!”   路仁甲红着脸,“走吧。”   正所谓,金手指一开,好运自然来!两人找了块空地坐下来吃午饭,马上就听到簌簌的响声,一只色彩斑斓的肉虫从草丛里爬出来:那虫子有大拇指粗、一掌长,通体浅蓝,却长着绿毛,头有两只弯角,背上有密密麻麻的黑色斑点,看起来像眼睛,长得真诡异,让人一见就心里发抖起鸡皮。所到之处,地面的草全部瞬间枯萎,真是名副其实的百草枯!   “来了,来了!”金秀芝兴奋地拍拍路仁甲的胳膊,指着那条放大了N倍的毛毛虫,“快,快点吃了它!”   咕~路仁甲勉强把口水咽下去,惊恐万分地表示,“吃下去?我又不是鸡!”   “是啊!这个是天下第一剧毒百草枯!百年难得一见!只要你把它吃下去,一边练易筋经,你就能百毒不侵了!快点啊!别让它跑了!”金秀芝着急地说。   路仁甲果断拒绝,“我不!”   “为什么?”   “我怕!”   “怕什么?你放心,吃了也绝对不会死的!你没听过一句话吗?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听过!”路仁甲把脑袋转向一边,“我能吃苦,苦瓜苦菜黄连,我都敢吃!可是这么大的一条毛毛虫,我看见都起鸡皮了,你还叫我生吞?我不干!”   金秀芝迟疑,“那,要不先抓起来,等你看熟悉没那么害怕了再吃?”   “哪怕你放了鸡蛋煮成汤我都不吃!”   金秀芝气得直拍他的胳膊,可惜人小力气小,他一点都不痛。“你怎么那么胆小呢?不就是一条虫子而已!”   路仁甲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她,“秀秀姐,你是神仙,那你敢不敢吃?”   在他的注视之下,金秀芝低头,“这个,我也不敢!”   路仁甲抱怨,“我还以为你来山里抓毒虫是为了什么?原来是为了给我吃!打死我也不吃!”   金秀芝连忙辩解,“这种毒虫长得丑点,要不咱换别的毒虫。兴许有些没那么恶心,可以入口?你快点把竹管子摆出来!”   路仁甲知道了金秀芝的本意,兴致缺缺地把几个竹罐子一一摆在空地上,那些毒虫又不是傻子,竹节里什么都没放,怎么会往空瓶子里钻呢?   路仁甲是完全还没了解金手指的厉害。   不一会儿,草丛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各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毒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都不由自主地往空瓶子里钻。   毒物的颜色大多是色彩鲜艳多样化,金秀芝看见那么多毒虫,鸡皮疙瘩都撸不尽,感觉自己已经患上了色彩恐惧症,还是重症的那种。   她轻轻地问,“够了吗?有没有你喜欢的?”   路仁甲翻白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什么好东西任他挑选呢?他对神仙姐姐的崇拜,又削去了半个山头。“差不多吧。”   反正药店老板常年收购毒虫,拿回去也能换点钱!   叫他生吞?不可能!   一般人要是碰到这么厉害的毒物,不死也伤。不过路仁甲和金秀芝两人有金手指,手持镊子,安安全全地把塞子堵上,再找根棍子一挑,就能轻轻松松地带回洛阳城了。   俩人挑着装满毒虫的瓶子往回走,“等等,”金秀芝拦着路仁甲,指着不远处的树下,“你看看前面,好大一条金蛇!估计有上百年了。”那蛇有手臂粗,通体金黄,正盘着晒太阳。   路仁甲觉得自己对神仙姐姐的崇拜,退得比潮水还快,“我们没有东西装了!”   “你去咬它!这蛇的血可是大补之物!喝一口能改变体质,拓宽经脉,让人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路仁甲翻白眼,“秀秀,你怎么老是叫我生吃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吖?”   “我也是为你好啊。路仁甲,我发现你非常的懒惰!像你这样拖拖拉拉的,什么时候才能练成绝世武功?”   “练武本就是要踏踏实实,怎么能指望一朝一夕就成功呢?”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要是等你老老实实练功,只怕我都老得牙齿掉光了,你还没能当上武林盟主呢。段誉,你知道吗?虚竹,你认识吗?杨过,你听过吗?张无忌,你见过吗?他们都是有奇遇才能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成就大功的!”   “不认识!”   金秀芝气得满脸通红,“你——”倔驴!   她举起棍子,向前一大步,一棒子把那金蛇敲个半死!然后用棍子一挑,甩向路仁甲!“接住。”   路仁甲两手接过金蛇,细细打量,发现这蛇长得很肥美!想起去年冬天和那群小乞丐在破庙里煮的蛇羹,那热气腾腾、鲜美无比的滋味,就忍不住口水分泌。他摇摇手中的金蛇,“这个好吃!”为防止被蛇咬,路仁甲用草绳把蛇头一圈圈缠绕起来。   终于有一样引起了他的注意,金秀芝忍不住高兴地道,“好吃你就多吃点!”说完这句,她自己都被囧到了。   趁着还蛇还没死透,俩人走了一小段路找个溪边搭灶。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别看路仁甲才八岁,做饭特别熟练。   没有锅,他就用那把削铁如泥的小匕首直接把石头掏空,开膛放血,剥皮切断,起火架锅……   金秀芝忍不住问,“你到底在干什么?”   路仁甲笑得开心,“煮蛇羹啊!”他拿新削的木勺子在锅里搅拌,“别急,很快就好了!”   金秀芝觉得自己都要气炸了,“煮蛇羹?”难道她浪费一根金手指,就是为了让他吃蛇羹的吗?“我不管你要干什么,总之这蛇胆和蛇血,你要生吞下去!”   路仁甲的笑容僵了,“能不能不吃?”   金秀芝气得大喊,“路人甲!你在浪费我的时间,你知不知道!之前说好的,你要全部听我的,可是叫你吃个蛇胆蛇血而已,你就推三阻四!你是不是不想练成绝世武功?你以为我是为了谁?我就十个金手指,今天又浪费了一个,可是你一点进展都没有!”   路仁甲放下勺子,低着头,轻轻地说,“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金秀芝心里很难受,不是说好要一起努力的吗?她怎么就突然失控了呢?“是我不对!我太心急了。我不应该勉强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可以解除契约的。”   路仁甲抬起头,早已泪流满面,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透露着浓浓的绝望,“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我,不是,没有。”   “别走!”路仁甲两只手紧紧地抱住她,两只枯瘦如柴的手像钳子一样,牢牢地把金秀芝搂在怀里,小男孩身上的热气,像火一样的灼热着她的心。他的声音里含着无尽的恐惧,“只要你别走,我什么都答应你!蛇胆,我吃!蛇血,我喝!还有那些毒物,我也生吃!你别走!我不想再一个人了!”   金秀芝感觉到路仁甲的热泪一滴一滴地落在她头顶,“我不走。”至少暂时走不了,“这次是我太心急。以后不会了!对不起。说好要一起努力的,不能随便放弃,是不是?”   路仁甲颤抖地回答,“是的。”   “那你松开我,咱们一起吃蛇羹?”   “你会不会跑?”   “不会!”   许久,他才松开手,“好!”   俩人各退一步,秀秀把蛇血和蛇胆都放进去一起煮了吃,这蛇汤,又鲜又苦,吃的路仁甲一边吐舌头,一边笑哈哈。   晚上,路仁甲拉着金秀芝的手,“要一起睡!”   “你说过的,男女授受不亲!”   路仁甲低头,两手戳玩着衣摆,“你是不是想偷走?”   哎~小孩子就是麻烦!金秀芝假装不耐烦地说,“快点把你自己洗干净,要是有臭味的话别靠近我。”   路仁甲立即扬起笑脸,一副世界都被点亮的样子。“是!”      ☆、门派招新   毕竟是难得一见的毒虫,既然路仁甲坚持不肯自己享用,金秀芝也没想放生,俩人挑起一大串竹罐子,打算全部拿去药店卖了。为了避开狼群,从大荒山的另一头出山了。   在山里待了那么久,再见到人来人往,就有点恍如隔世之感。秀秀想把金子卖了换钱,却被路仁甲拦住了。俩个势单力薄的小孩子贸贸然拿出如此晃眼的金子,凶多吉少。   蜈蚣蝎子之类的昆虫,虽然有毒,但是可以拿来泡药酒,一般的药店都是长期收购的。洛阳城是路仁甲的地头,他一手提着东西一手拉着秀秀,小心翼翼地避开拥挤的人群,走进一间大药铺。   掌柜还算厚道,那么多的毒虫,给了他们十两银子。并表明,以后他们要是有多少的货源,都可以吃下,并且量多价更优。   金秀芝有点郁闷,要是卖给五毒教之类的江湖人士,没准一只都能卖几十两银子了。不过她没有门道,只能贱卖了。还好她偷偷把装着百草枯的那节竹罐子提前拿出来了,也许以后路仁甲后悔了,刚好可以留着给他吃。   路仁甲倒是挺开心的,没想到几只小小的虫子就能卖那么多钱,竟然比鸡鸭还贵!要是天天都有得卖就好了。   他带着金秀芝去了馄钝摊,一人要了一碗混沌。路仁甲开心地招呼,“快吃!我告诉你,这家的馄钝可好吃了。以前我爹爹经常带我来这里吃。”他一边吃,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笑容。   “你看——”此时街上有一三十多岁的高大男子牵着白马走过,男子穿着一件有花纹的蓝袍,身材挺拔,五官深刻,气质锋锐,如出鞘的宝剑。   “看什么?那不是华山派的人吗?”路仁甲看见男子身上的衣服有华山派的标志。   “大侠,威风又厉害。以后你就要像他那样!”   路仁甲把小胸脯一挺,“没问题!”   一阵笛声响起,路仁甲听闻脸色大变,立即拉着金秀芝躲到桌子下面。   金秀芝一脸疑惑,“怎么了?”发现其他人也是这样蹲着。   路仁甲用手指抵住嘴唇,“别说话。”   笛声渐渐变大,两匹长长的白布当空飞过,两个妙龄少女凌空站在白布上,手持花篮,一路撒着花瓣而过。一顶巨大精致的四人轿子随后出现,轿子四周悬挂着层层叠叠的红纱,也不知道里面是男是女,很是神秘。被四个□□上身的壮汉抬着,脚不沾地,一路踩在白布上,轻功十分了得。他们速度很快,转眼就消失在街头。   直到人和轿子都走远,花香都还没完全散去,金秀芝兴奋地说,“太厉害了!刚才他们是谁?”这种梦幻的出场方式,装逼效果非常好,深受广大女性的欢迎和喜爱、羡慕。   “是逍遥宫的人。”路仁甲作为一个男孩子,完全搞不懂神仙姐姐为什么这么激动,“以后遇到他们,你记得要及时蹲下来,否则会被逍遥宫的人收拾。他们不太好说话。”最后一句他是附耳说的,免得被其他人听到了惹祸。   “等你以后也这样出门,好不好?”   路仁甲一脸嫌弃,“我是男孩子!”   “也是!咱们去其他地方看看,看看那些大人物是如何出场的,你也好好学学,万万不能落于人后。”最主要的是路仁甲如此朴素的脸庞,如果强行走华丽风,效果估计比练葵花宝典还恐怖。   俩人吃饱走在街上,路仁甲紧紧地拉着她的手,以免被人流冲散,“洛阳城有很多门派,你想去看哪个?”   金秀芝仰头看着天上的第二个金手指,正标识着各个门派的招新时间,“哪个门派比较厉害气派,就去看哪个!”她随手一指,“我想吃糖葫芦。”   “好!”他无奈向前,买了一串糖葫芦给她。   “你怎么才买一串?你的呢?”   路仁甲转头吞吞口水,“我不爱吃。买一串就行了,钱要省着花。”   “那怎么行?”金秀芝皱眉,“一人一半。”她大口咬下一颗酸酸甜甜的山楂,就把糖葫芦串递过去,“到你了。”   路仁甲看着秀秀认真的脸庞,心里一阵温暖,他轻轻咬下一颗,酸甜的滋味顺着喉咙冲进心里,“好吃。”   “走吧。”   路仁甲按照金秀芝的要求,把她带到神医谷在洛阳城置办的据点,神医山庄门口。神医山庄占地颇广,白墙黑瓦,被高高的围墙挡住了视线,只能看见偶尔有一角高起的屋檐,精致无比。   神医山庄门庭若市,但是却进出有序,丝毫不乱,十分地气派。   “这就是神医山庄了。神医谷出来的人医术高明,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求医。不过神医谷的人性情比较古怪,不是所有的病人都收,听说诊金也很高!”   神医谷的弟子个个五官清俊,皮肤白皙,身材修长;头发束好,扣着白玉冠,穿上一身白袍,外面罩一层宽大的纱衣,看起来飘飘欲飞,如同仙人。   “要是你能进神医谷就好了。既能学习武功还能学医术。”不管是什么时候,医生这个职业总是很吃香的。再加上她的金手指加持,成为人生赢家还不是指日可待?   路仁甲红着脸,“我去试过了,不过没成功。”   “为什么?”   “你看看他们的弟子,都是清俊秀气型的,我不太符合。”路仁甲长得虎头虎脑,浓眉大眼,确实和他们的画风不一致。   “怎么能以貌取人呢?”金秀芝不满,“大侠又不是只有一种。没事,我觉得你长得挺好的,看起来很有安全感!今日他们爱理不理,明日的你,他们高攀不起!”秀秀握拳。   “秀秀,你真的这么想?”   “当然。”虽然她也喜欢清秀俊美型的男子,不过这不影响她安慰路仁甲。“咱们去其他门派看看。”   “巨鲸帮、斧头帮、峨眉派、武当派、少林寺、丐帮……你想先去看哪个?”   “这些门派都在洛阳城吗?”   “当然不是,武林盟主府在洛阳城,所以那些门派在洛阳城有据点。”   “去武林盟主府看看!”巨鲸帮、斧头帮之类的,一听名字就是炮灰;至于那些峨眉派、少林寺之类的,大部分是要走单身路线的,不太符合人生赢家的出身;加入丐帮的话,感觉就业前景不太好,穿件新衣服都不符合职业身份,哪里还招小姑娘喜欢爱慕……   “那往这边走。”路仁甲一边带着她走,一边介绍,“武林大会五年一次,如今的盟主是肖正峰,武功高强,为人仗义豪爽。可惜你来得晚了,前段时间武林大会刚刚开过,那时候洛阳城热闹极了,悦来客栈都住满了江湖人。就连我们,讨饭都特别容易,天天都能吃饱。要是武林大会天天开就好了!”路仁甲感慨道。   如果说神医山庄是优雅神秘的气质,那武林盟主府就是粗狂大气型。红色铜门大开,提着大刀的虬髯汉子、骑着白马的翩翩少年、英气娇俏的女侠客,随意进出,门口连个看门的人都没有。   “咱们能进去吗?”   “不可以。”路仁甲摇头,“不是江湖人、没有事情,是不能随便进去的。不然会被打出来的。”   金秀芝自信满满地说,“没事!我相信十年后,这里将会是你的住所!到时候,咱们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呵呵,小丫头,好大的口气啊!”身后传来一阵嘲笑,那路人上下打量一番,一点功夫都没有,也敢下那么大的海口!   金秀芝瞪眼,“莫欺少年穷。”她把路仁甲拉倒那路人面前,“他叫路仁甲,你暂且记住他的名字。最多不超过十年,他必定是要扬名天下的。”   路人被她自信的气势吓了一跳,“神经,哪个人小时候不是这么想的?有空还不如多讨两个馒头,好歹还能饱肚子!信不信我一个铜子就能叫你卑躬屈膝。”说完便丢下一个铜钱走了。   路仁甲习惯性弯下腰正准备捡,却被秀秀一把拉住,她一脸厉色,“不准捡!你要记住,从遇见我开始,你就已经不是乞丐了。你要是做出有损尊严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   路仁甲被她的神情吓了一跳,立即挺直腰杆,“我听秀秀的。”只是眼睛还时不时偷偷瞄一眼那铜钱,直到被其他人捡走了,才收回眼神。   金秀芝盯着他的眼睛,“路仁甲,别人可以瞧不起你,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但是你自己呢?人,千万不可以瞧不起自己!最多十年,你一定要成为这座府邸的主人!我对你很有信心。你对自己有没有信心?”   路仁甲被她的一大锅心灵鸡汤灌倒,自信满满地回答,“有!”   “那好。咱们先去准备准备。”各大门派的招新陆续开始,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根据她多年的找工作经验,面试不求穿着华丽,但至少要干净整齐无异味。   “好!”   俩人买了两套衣服鞋袜,便赶在城门关闭前回到土地祠。秀秀拿小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最近有不少门派在招人,我认为比较好的门派有神医谷、逍遥宫、万剑山庄、移花宫,当然,飞连堡和南宫山庄也不错。你想去哪个?”   路仁甲一脸犹豫,这些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门派,他有自知之明,像他这样的条件,可能连报名都不过关呢。“你觉得哪个好?”   秀秀一一分析几个门派的优劣,“移花宫只招女子,你去不了;逍遥宫喜欢长相俊俏的,你的长相可能有点难,”   看见路仁甲脸色有变,她连忙安慰,“我不觉得你长得差。而且逍遥宫住在雪山上,太冷了,我不喜欢;飞连堡和南宫山庄招人都是先从家仆做起,感觉像是想贪便宜找免费工人似的,”最主要的是你走的是人生赢家路线,要是不小心和世家千金相恋上,别人只会说是穷小子好运傍上富千金。   “万剑山庄不错,可是打铁太辛苦了。再说了,你要学的武功又不需要用剑,去那里干啥?还是神医谷好!”   路仁甲为难地说,“神医谷我去过了,可是不成功啊!报名的人说我太愚钝了,不适合学医。”   秀秀鄙视地看了他一眼,“傻!”她提起一节布满白霜的竹罐子,“看看这是什么?天下最毒的百草枯!有了这条虫子,还怕神医谷不收?再说了,我又不是要你非得成为神医,你是去学认字和认穴位的!那些功法写着运行到什么什么穴,还有什么大周天小周天,任督二脉的,我们都不懂是什么意思怎么练。要是去了神医谷,不就都明白了吗?听说那里连不会走路的小孩都会背穴位图,你可千万不要输给他们!明白了吗?”   “没问题!”      ☆、神医山庄   神医谷行事一向神秘莫测,连具体位置都不为外人所知,所有的对外活动皆是通过各处设立的神医山庄进行。七天之后的招新,也是在神医山庄报名。   秀秀当然知道神医谷在哪里,只是为了保住小命,自然是不能大刺刺地跑到神医谷门口毛遂自荐。   秀秀利用这几天的空闲时间,以武功秘籍做教材,简单地教路仁甲识字,从成果上来看,路仁甲不笨也不聪明,就是一般人的水平,完全没有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技能。   秀秀暗自叹气,不知道有没有提升智商的药?最好能分分钟变学霸的那种!   七天很快过去,俩人天没亮就出发,等到了神医山庄门口,却发现已经排了很长的队伍,跟家长抢公立幼儿园的名额差不多,早就有人提前连夜排队。路仁甲见状,赶紧跑过去排队。   神医谷是个娇傲的门派,不管来报名的人是什么身份,一律不得走后门插队,不得喧哗闹事。以前不是没有不长眼的纨绔子弟想仗着自己的背景插队,但是自从被神医谷的人整成永久性猪头脸以后,大家都夹着尾巴老实了。   医生惹不起啊!除非你能保证一辈子没有看病的时候。   队伍慢慢挪动,过了中午,太阳高照,有些报名者忍不住晕倒,就被神医山庄的人拖出队伍,路仁甲是有过报名经验的人,早有准备地拿出伞和凉水,一边吃烧鸡一边等。   前后的人被烧鸡的香气吸引,无不频频扭头观看,终于,一个后面的小胖子忍不住了,他拍拍路仁甲的肩膀,“兄弟,我带了苹果,我和你交换怎么样?”小胖子两眼盯着烧鸡,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   秀秀正觉得吃烧鸡腻了,“你拿多少个苹果换?”   他连忙从背后掏出三个青色的大苹果,“可以给你们三个。”   “那只能给你一半!”   “好好好。”小胖子一手把苹果塞进路仁甲怀里,一手抢过烧鸡,立即开动起来,嘴巴发出咂咂的声音。   人群开始骚动,纷纷拿自己的东西去换,有人拿牛乳,有人直接出银子买,秀秀郁闷地想,要不是怕大家怀疑,她真想变出二三十只烧鸡在这里摆摊卖了!生意怎么也不比春运火车上卖泡面差。   太阳开始西照,终于轮到路仁甲了。此时的他,满身大汗,衣服开始发出一股汗臭味,人看起来有点狼狈。他不自觉地搓搓衣角,还没开口,坐在大殿内的主事随意瞄了他一眼,便打断他发声,“去年你不是来过了吗?怎么又来了?都跟你说了,你长得不够格,根骨和悟性资质都不达标,再来也没用!”   路仁甲整张脸都红透了,不知道是晒的还是被羞的,他的嘴唇一翕一合,却没发出一点声音。   主事面试了一整天的人,早就不耐烦了,他用手指敲敲桌面,“下一个。”   “等一下!”路仁甲急急开口,把竹节拿出来,“这个,这个是百草枯!求求你让我进神医谷吧!”他提着竹罐子伸过去——   主事一拍桌子,压根不相信这个小鬼能有百草枯,他连看一眼都不肯,“就凭你?走走走!来人,把他拉出去!”   一个清瘦的中年男子快步走过来,“慢!”他把绳子抢过来,提高竹罐子仔细打量片刻,然后才看路仁甲,“你确定里面真的是百草枯?”   路仁甲点点头。   主事扬起笑脸,“清风师叔,您老怎么有空过来啦。”   名为清风的中年人随意点头算是答应,他看似一脸平静实则肌肉微微抖动地吩咐主事,“你去请其他师叔到后堂。”然后对路仁甲说,“随我来!”便提着竹罐子向后堂走去。   一旁的秀秀立即拉着还傻愣愣的路仁甲跟上。   神医山庄的高层一听说有百草枯出现,立即跑来后堂。这虫子虽剧毒无比,但是用处可大了,有不少名贵的药丸炮制都需要用到,因为百草枯数量稀少,可遇不可求,如今听闻有人献上,众人怎会不高兴?   众人一坐落,清风便问路仁甲,“你说里面是百草枯,那百草枯长什么模样?”   路仁甲一边比划一边说,“有这么长这么大,背后全是眼睛一样的花纹,蓝色的身体长绿毛,哦,头顶还有两只角。一爬过草地,草都变黑了!”   清风看见竹罐子外面的挂霜,早就信了一大半,如今听见他这么说,就完全信了。反正敢欺骗神医谷的人,坟头草早就长得比人还高了。   几个神医谷的高层拿着各种工具,围在桌旁,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清风做好准备后,慢慢打开罐子,一条彩色斑斓的虫子慢吞吞地爬出来——   几个人到中年的医痴都露出了小孩子一般的欢喜表情,“哇~真的是百草枯!我的百毒丹有着落了!”   “去你的!我是师兄,你要让着我,我的万花毒就缺这条虫子了。”   “凭什么啊?孔融让梨,你懂不懂?”   “我不管,师父最疼我,你们要是不让我,我就告诉师父!”几个人吵吵嚷嚷,等看够了那条虫子以后,才肃正表情,又恢复原来的高冷。   清风问,“百草枯最不爱有人的地方,那你是从哪里抓来的?”   “在大荒山!我和秀秀因为没钱,就想去大荒山抓蜈蚣卖给药店。谁知这次运气好,我们抓到了很多毒虫:有这么长的蜈蚣,这么大的七彩蜘蛛,还有这么大的金蛇……”路仁甲不是笨蛋,把话说得半真半假。   一个老者听闻来了兴趣,“哦?那些毒虫呢?”   路仁甲一脸高兴地说,“除那条金蛇煮了吃以外,其他的都卖给了城里的和记药店,一共卖了十两银子呢。”   唉~众人无声叹息,明珠当鱼目贱卖了!   清风开口,“你这百草枯我们要了,给你一百两银子做酬金如何?”   路仁甲听闻大吃一惊,然后摇头,“不要钱,我只想进入神医谷。”   “哦?刚才我听刘主事说你去年就已经来过了,不是被拒绝过一次了吗?怎么今年还来?”清风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而且你资质太差,不符合神医谷的收徒要求。”   路仁甲咬咬牙,噗通跪下,“我一个孤儿拿着一百两银子,只怕一出门就被杀人夺财了。我希望能留在神医谷,一是想有个收留我和秀秀的地方,二是想得到神医谷的庇佑,要是能学到谋生的手段就更好了。不当弟子不要紧,我愿意当个打杂的。希望您老成全!”   清风问四下的师兄弟们,“你们觉得如何?”   留着长胡子的中年人说,“来路不明的人,怎么能收下呢?”   另一边的□□则回答,“看他们细胳膊细腿的,就算是奸细,又能怎样?难道我神医谷还怕了不成?”   在座的高层交头接耳,最后同意了路仁甲的要求。清风看着座下两个惴惴不安的小孩,开口道,“神医谷的名声,不容有污,若是收你为徒,实在不符合要求。既然你不愿收下这一百两银子,那你们就暂时在神医山庄当差吧,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等你们挣够一百两了以后,就离开神医山庄。如何?”   秀秀和路仁甲一听说可以留着神医山庄,就高兴得忍不住拥抱起来,“没问题。谢谢长老!”   “来人——把,”清风咳嗽了一声,“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路仁甲。这是我妹妹,秀秀。”   “嗯。你们先跟下人下去,等下我会知会主事给你们安排工作的。”   “是。”   等了片刻,一个胖乎乎的大叔乐呵呵地走过来,“谁是小路、秀秀?跟我走。”他蹒跚地步子领着俩人走在前面,“我是新草苑的主事,山庄就我最胖,大家都叫我胖叔。新草苑没什么人,平时都是我一个人忙活,如今来了你们这两个,虽然个子矮是矮了点,但是总好过没有。是吧?”话语一转,他脸色一肃,“进了神医山庄,一切都要守规矩,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管的不管,听明白了吗?”   路仁甲和秀秀异口同声地回答,“明白!”   听到俩人的大声回答,他十分满意,虽然长得不咋样,但是看起来也不是惹事的人。“一个月可以休息两天,那两天可以出去玩,平时无故不得出门,要是平日里需要什么东西,可以告诉我,我叫人帮你们买。听明白了吗?”   路仁甲和秀秀异口同声地回答,“明白!”   神医山庄颇大,胖叔带着两个新手下足足走了半个时辰,才在一个半旧不新的院落停下,推开掉漆的大门,入眼就是个大院子,院子四周种着半死不活的盆栽,院子的地砖凹凸不平,缝隙里长出来的野草比盆栽里的植物还有生气。比小草更有生气的是屋顶上的野草,足足有一尺多长,眼下正是夏天,倒也能挡挡暑气。   新草苑是一个三进的院子,一排共十八件房间,主要是给新收的子弟暂住。从中间的过风堂穿过去又是一个小天井,栽种着三棵高大的梧桐树。最后面又是一排房间,主要是厨房、浴室和净房等。胖叔带着他们穿过天井,走到最后面一排的房子前面,给他俩指了一个角落,“你们就住那里吧。自己收拾收拾。明天再给你们安排活儿。”说完,就离开了。   路仁甲和秀秀面面相对,最后还是路仁甲因为自己是男子汉不能推卸,才鼓起勇气去推开那角落的房间。嘎吱一声,尘土飞扬。   秀秀伸头一望,还好,就是脏了一点,没有什么老鼠蟑螂之类的小动物。   俩人在厨房找来扫帚抹布等工具,开始忙活起来,毕竟是自己要住的地方,打扫得格外仔细。房间不大,只需十来分钟就弄好了。   这时胖叔抱着一大堆东西过来,“小路、秀秀快接着,累死我了!”他把大包裹丢在桌上,“你们的衣服和新床单,我都给你们领回来了。重死我了。”他笑嘻嘻地揉揉肩膀,“你们要怎么谢我?”   秀秀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烧鸡递过去,“胖叔,这是我们自己做的烧鸡,你不会嫌弃吧。”   胖叔两眼发亮,连忙接过烧鸡,“走,跟我吃饭去。”   厨房就在旁边,几步路就到,三人落座,胖叔把烧鸡放在桌上,便急急打开橱柜拿出一壶酒,一边吃喝一边吩咐,“饭菜我都从大厨房领回来了,放在锅里,你们自己拿。”   吃饱喝足之后,天色还不算晚,胖叔眯着眼,带他们参观了新草苑的里里外外,还踉跄着步伐,带着他们去认路,比如每日领饭菜的大厨房,奴仆外出要走的后门……   第二天大清早,胖叔就来拍门,肥厚的巴掌把木门拍得啪啪作响,大着嗓门喊,“起来了,起来了,还想睡到什么时候?起来干活了!”   俩人眯眼打着呵欠起身,开始了杂役的生活:领饭,打扫、除草、拿衣服送洗……等新招的弟子入住后,更是忙得脚不沾地。   进来毕竟不是为了打工的,秀秀仗着这段时间的良好表现,大着胆子拜托胖叔帮买了不少笔墨纸砚和儿童启蒙读物,每天在路仁甲耳边念叨,一边干活一边念叨,跟复读机似的。哪怕路仁甲愚不可及,长期以往,连讲梦话都能完整地背出三字经了。   等新人都被分走后,三人都闲下来,秀秀更是逼着路仁甲学习,只差没萤囊映雪、悬梁刺股了。   认得字后,俩人又缠着胖叔讲解客房里四处悬挂的穴位图、经络图。在秀秀的烧鸡攻势之下,胖叔无奈投降…… 作者有话要说:  只要是早上八点左右发的,都是存稿箱君~因为这个时候我不是在上班就是还没起床~求留言啦~   ☆、第四个金手指   三年后   路仁甲和秀秀背着行李,跟在中介的后面,走进洛阳城最大的马市,准备挑选一个交通工具。   当初清风说等领够了一百两银子就要离开,他们俩于半年前就已经挣够了一百两的工钱,也多亏胖叔的照顾,路仁甲才能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学会认字和如何运气练功。   昔日俩人从山里出来,因为都是小孩子,即使有金子也不敢花,如今路仁甲已经长成半大的小子,再去买大件的东西,就没有人轻视不理会了。路仁甲带着秀秀在城外租了一个小院子,便开始了每天的勤学苦练。   当初为了安全,秀秀和路仁甲把金子和秘籍秘密藏好,才穷光光地进入神医山庄。如今出来自己单住,自然可以放心地修炼武功了。   只是路仁甲的资质真的不怎么样,修炼了小半年,进展十分缓慢。秀秀无法,只能开启第四个金手指:绝世高人即将离世,尽出奇招选徒。   所以,现在他们就是在找交通工具,准备赶往千里之外的楚州——住在楚州浮云洞的天机老人自觉大限将至,目前在公开选拔衣钵传人。   马市主要是卖马,但是驴子、骡子什么的也有。中介看他俩穿着打扮不甚有钱的样子,厚道地推荐了一头三岁的矮脚驴子:一身黑皮,唯独长着两只白耳朵。连同鞍具绳子和中介的费用,一共十两银子。秀秀一看见那头驴子趾高气昂的样子,立即决定叫它‘银耳’!   银耳对此回应一声,“啊呃——”声音响亮又神气。驴子性倔,但是耐力好又能吃苦,路仁甲和秀秀骑在银耳背上,只需在它前面吊根萝卜,就能驱动银耳十分欢快地跑起来,就是话多了一点,总是啊呃啊呃地叫着。   正值深秋,白天天热,晚上天冷,加上天干物燥,道路尘土飞扬,赶起路来十分辛苦,但是为了能早点赶到楚州,也只能咬牙前进了。   傍晚,俩人停下休息,银耳欢快地走到一边啃草根,突然“啊呜——”一声,一头狼从旁边的山丘上冲下来,带着万夫莫当的气势,俩人一驴都没回过神来,那狼转眼就到了秀秀面前。   银耳“啊呃”一声躲到草丛里,只是秋天草枯,实在挡不了它那滚圆的臀。   狼蹲在在秀秀面前,龇牙咧嘴,表情十分凶恶,它仰头长啸“啊呜——”十几头狼便从山上冲下来,把俩人一驴围得团团转。   秀秀虽然不认得三年前的那群狼长什么样,不过它们如出一辙地讨饭方式,倒是让她想起了那群狼,她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大头?”   得来的是头狼喉咙里发出的嗬嗬威胁声,秀秀马上改口,“大王?”头狼“啊呜——”叫了一声。   得了,又被它们给赖上了,她无奈地伸出手,无数的烧鸡倾落在地,狼群立即开动。   狼群仍然跟原来那样,晚上围着他们睡觉,白天就不见踪影。银耳原本一见到狼群还怕得瑟瑟发抖,等时间久了,就开始胆大起来,甚至还时不时去撩拨头狼,偶尔还不知死活地撅蹄子去踢它们。银耳为自己的勇敢而沾沾自喜,估计觉得自己是驴族第一勇士,却不知狼群是把它当储备粮来看待才会如此宽容。   路程行走了大半,路上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大部分都是带武器的江湖人。中午休息之时,一个年轻男子拿着两个桃子走过来,想和他们换烧鸡吃。秀秀自然是同意的。   三人便边吃边聊,然后才发现,彼此都是要去楚州浮云洞,都是要上杆子给天机老人当弟子的。于是年轻人黎初云便热情地提议大家一起走,好有个照应。路仁甲和秀秀脸皮薄,推脱不得,吃过中午饭后,就一起上路了。   走到一片树林时,黎初云突然出声,“我知道一条捷径,虽然路比较难走,但是可以节省时间。咱们可以比其他人先到浮云洞!”   路仁甲摇头,“眼下是秋天,正是野兽屯粮的时候。林子里野兽多,我们还是走大路吧,安全一点。”秀秀附和。   黎初云骑着高头大马,就在银耳旁边,鞭子用力一挥,银耳只觉的屁股一疼,便驮着路仁甲和秀秀,“啊呃~”地叫着往林子里跑。   “哎呀~银耳,停下,停下!”路仁甲和秀秀坐在驴子上颠簸,此时也顾不上黎初云,只能紧紧地抓着绳子。银耳跑进林子七八百米,才慢慢停下来,低头吃草。俩人捏了一把汗,连忙从银耳身上下来。   呼~差点造成交通事故了!秀秀看见随后赶来的黎初云一脸无所谓,气得破口大骂,“你搞什么鬼!”   黎初云从马背上下来,原来的温和有礼变成肆意妄为,他一手抽出腰间的利剑,“天机老人才收一个徒弟,就凭你们这一腿子污泥的蠢样,也配去争?真是污辱了我的身份!”   路仁甲护着秀秀边退边拿出匕首,“竞争的人那么多,你杀得完吗?”他想拉过一边的银耳,可惜被黎初云挥剑挡住了。银耳这厮,十分贪生怕死,在剑挥过来的时候,四蹄一软,一个驴打滚就翻出去老远。路仁甲和秀秀黑线,便宜没好货啊!光顾着自己逃命去了~   黎初云笑得毛骨悚然,“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秀秀,你先走!”路仁甲把秀秀往后推。   路仁甲是她的任务,如果他死了,她也回不去了。“我不走!我拖住他,你赶紧走。”金手指只能提示现成的,却不能无中生有,不然她早就安排几个高手出现了。她一边躲闪往黎初云身上砸石头,一边喊,“救命啊~”   银耳也跟着“啊呃~啊呃~”地叫。   黎初云看着俩个小孩的惊恐表情,十分享受这一刻,他持剑慢慢走过去, “眼不见为净,我把你们引进树林,谁敢为了陌生人冒险?要怪,就怪你们是弱者!”说完,他举起剑——   一道黑影如闪电般冲出来,扑向黎初云,狠狠地在他脖子抓出一道血痕。黑影在空中仍旧身体灵活,转个身在地上落下,仰头长啸,“啊呜——”   随后的十几头狼奔跑过来,把黎初云团团围住,个个低俯下身子,两眼通红地盯着他。头狼围着路仁甲和秀秀两人,用鼻子嗅了嗅,才转身恶狠狠地盯着黎初云,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威胁声。   狼是团体作战的动物,黎初云虽然持剑但也不敢托大,他小心地盯着四周的动静。都说高手过招,谁先动谁就输,可是也有句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十几头狼一拥而上,黎初云一边挥舞着剑一边逃跑,最后拼着不要命的劲,在被狼咬了几口之后,还是让他逃走了。   路仁甲和秀秀看到危险解除,一屁股坐下,心里还忍不住后怕。头狼留在原地悠闲地顺毛,其他的狼群追了过去。   秀秀拍拍胸口,“这江湖真是险恶,要是没有本事,总是被人任意搓圆揉扁。路仁甲,你看见了没有?以后练功万万不可再偷懒了。”   路仁甲的脸色不是很好,他自责地想,要不是他,秀秀也不会遇到危险,“秀秀,我一定会努力的。”   “那就好。”   等到月亮高挂,狼群才回来了,还赶着那匹被吓跑的黎初云的马。秀秀借着月光,看见狼群身上没什么伤口,牙齿也很干净,才放下心地变出大量的烧鸡慰劳狼群。   有了这次事情,狼群便一直跟着他们行走,越往西北,景色就越荒凉,其他的路人看见他们两个小孩带着一大群狼群,连忙避走,无人去搭讪找茬。   天气越来越冷,路仁甲把黎初云的马匹和行李贱卖了,买了两件保暖的羊皮袄子。可惜他的九阳真经还没什么成效,不然就能省下一笔置衣款了。   俩人风尘仆仆,总算是在五天后,来到浮云洞。   大凡是有真本事的人,随便拿出点本事来就能换钱,无论如何都不会过得很差。天机老人就是这样的人,他不仅擅长占卜算命,还精通奇门遁甲,年轻的时候又有奇遇,练就一身绝世武功,要不是一直孤身一人,简直就是众人眼里的人生赢家了。   虽说是住在浮云洞,但天机老人并不是就傻兮兮地窝在洞里,早年的时候,他在山下另外修建了一座占地宽广的华丽大宅子,从浮云洞的深处把温泉引入庄子里做活水,又请了一大堆仆人伺候,真真是‘貌似出尘客,身在富贵居’。   因为天机老人放出了要招衣钵传人的消息,所以浮云洞近日来人颇多,下人们接待客人都忙不过来。   路仁甲和秀秀俩个其貌不扬的小孩子,就这么随着人流进了宅子,又随着来往的人流进入主院……   秀秀把银耳随手一放,便跟着其他人进入了客厅,一只脚刚跨进去,就听到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声,“老爷——您怎么就去了~~”   “叔父啊~啊~您你死了我怎么办啊?宝库的钥匙您还没交给我呢!”   “老爷~” 屋内传来一大群人呜呜的悲戚声。   一个满脸悲伤的仆人急急从内屋冲出来,差点撞上路仁甲。他推开众人,“闪开,闪开!”   一个客人抓住他衣襟,“这是怎么了?”   男仆挣脱不开,哇哇大哭,“老爷去了!”   “怎么去的?前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那仆人说得泣不成声,“这几天天气转凉,老爷身体受凉,喉咙又热得发疮发痰,刚才非得闹着要吃糍粑,谁知道,就突然咽气了!呜呜呜~”   路仁甲和秀秀好不容易才走到浮云山庄,谁知道还没见到天机老人,他就嗝屁了。   什么叫老寡妇死了儿子没指望?现在秀秀的心情就是!她的期望,通通都没有了!一想到路仁甲得不到天机老人的帮助,就练不成绝世武功;练不成绝世武功,就不能成为人生赢家;他不能成为人生赢家,她就不能回家……   她大吼一声,“不!我不相信!”说完就推开众人一头往内屋里跑。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狼群:大王大王,有人要破坏咱们的储备粮! 大头怒:谁这么大的胆子?不是跟其他族类说了吗?它们归咱们管! 狼群:大王,是人类! 大头怒:这都深秋了,好不容易才又傍上了这储备粮,居然有秧子坏的要拆咱们的台!弟兄们,跟我上!谁拆我的台,我就拆它的台! 狼群:是!   ☆、天机老人   秀秀一头冲进屋子,也不管其他人惊诧的眼光,一个骨碌跳上大床,摸摸老人的心口,还温热着呢。她心里一喜,连忙把老人扶起来,用力拍打他的后背。   众人还被眼前的一切愣着,衣着华丽的中年男子率先回过神来,连忙呵斥,“你干啥,你想对我叔父干什么?”   秀秀拍了几下,见没有什么效果,环视四周,见到雕花大床旁边,摆着一个插着孔雀翎的大花瓶,她一个箭步窜过去,伸手抓住孔雀翎,连细毛都顾不上拔,硬生生用手抠撬开天机老人的嘴,秀秀伸头睁大眼睛,整张脸都凑过去,一边看着他嘴里的情形,一边拿着孔雀翎小心翼翼地往老人嘴里伸——   天机老人的侄儿沈志初忍不住了,连忙伸手要把她拽下来,秀秀仗着人小,一边手上动作不停,一边往床的内侧躲,她忙中偷空解释地对众人说,“我在救老爷爷呢!你们快拉住他!”   路仁甲刚好赶到,看到沈志初的动作,死活要把他拉扯住,秀秀是神仙,做事总是有理由的,不能让他坏事。   沈志初可不管她说什么,直接就要爬上床去抓她。一旁的老管家见状,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也跟着伸手去拦沈志初,“侄少爷,您住手啊~”。   现场是又吵又闹,乱成一锅沸腾的开水。   孔雀翎的毛杆有硬度又不失柔软,她把羽毛伸进天机老人的喉咙里,捅了几下,终于感觉到羽毛撞开了阻碍物,迅速把孔雀翎往外拔。细细的羽毛划过老人的喉咙顶部,刮骚地人痒得不行,老人喉咙发出呼噜噜的声音,秀秀连忙把他的头向外一摆,老人的胸腔一起一伏,大家都停下动作,两只眼睛盯着天机老人的脸看——   “嗬!嗬!嗬!呕——”   血迹、口水、浓痰和半消化的糍粑立即喷涌而出,直直喷在最前面的人的脸上,糊了一脸——   恶~众人忍不住后退一步。   惨遭不幸的沈志初看见天机老人的眼睛睁开,连脸上的污秽物都顾不得擦,他装作惊喜地张嘴大喊,“叔父——”   “呕——”有了秀秀在后面的掌拍之力,天机老人又呕出大量物体,只是苦了刚好张嘴的侄儿……   恶~众人忍不住又后退一步。   许是这酸臭气太提神,老管家立马回过神来,喜出望外地大喊,“老爷又活过来啦~~~”、“小翠小红,快把房间收拾一下。”、“哎,大夫呢?大夫快来看看!”、“阿旺,快点去打热水来~”   “老爷~”无数人涌上来表忠心,把沈志初挤到了一边……   半个时辰后,天机老人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他半倚在软枕上,大夫把脉看了一会儿,终于得出老人身体大好的结论。   天机老人连续喝了两碗粥才停下,他的视线一一扫过众人身上,众人无不被他锐利的眼神吓得发抖——狮子虽老,但咬人的力气还是有的。   天机老人此次因祸得福,不仅把胃里堆积的污物呕吐了出来,连食道的疮都被孔雀翎捅破了,他暗自掐指一算,又可多活十几年了!   耶~   老人表面一脸寒冰实际上内心早就窃喜不已,他假装咳嗽一俩声,丢个眼神给管家,摆摆手就在仆人的帮助下躺下准备休息。   老管家跟了天机老人多年,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深刻领会到自家主人的想法,管家彬彬有礼地把众人都请了出去,又亲自把路仁甲和秀秀送去上水苑休息。   他一边侧身带路,一边感激地说,“我是浮云山庄的管家,今日多谢两个小客人的帮忙,不然我家主人哪能起死回生?还不知道两位小客人姓甚名谁,是从哪里来的?可有其他大人陪伴?”   两人跟着管家走出天机老人的房间,路仁甲回答,“我叫路仁甲,她叫秀秀,听说天机老人在选徒,所以我们就过来碰碰运气。我们是自己来的。”   “哦,原来如此啊!如今老爷喉咙正伤着,连说话都难。你们暂且好好休息。等老爷康复了再作打算。两位客人放心,你们是我们浮云山庄的大恩人,我们一定不会亏待你们的。”老管家上一秒还有礼地笑着,突然下一秒脸色大变,尖叫,“啊!那是什么东西?”   “哦,那是我们的驴子,啊——”路仁甲顺着老管家的目光看去,发现这厮居然在啃着庭院的一棵植物,如今已经是深秋,在这万物光秃秃的西北,能有这么一棵绿油油的植物,不用想也知道有多么珍贵了。他赶紧冲过去拉住缰绳,一边装作用力地打,一边骂道,“死银耳,你看看你干的什么事!这么贪吃做什么!”   秀秀在一旁尴尬地陪着笑,“呵呵~真是不好意思,这畜生不知礼数,”她看见管家一副快晕倒的样子,连忙伸出手在他身后虚虚扶着,小心翼翼地问,“这植物,没毒吧?”银耳可是他们花了十两银子买的哟!   管家深吸一口气,放松,放松,他们是老爷的救命恩人,不能生气!虽然这棵赤珠顶雪是老爷最喜欢的盆栽,虽然这盆赤珠顶雪价值连城,但是——他仍然要宰了这头驴!   老管家的情绪如同火山爆发十分激动,“来人!拿刀来!我要杀驴偿命!以慰赤珠顶雪的在天之灵!”   银耳立即啊呃一声行动迅速地躲到路仁甲和秀秀身后,俩人拦着老管家劝解道,“管家叔叔,冷静啊!这不是还有根吗?明年就能再长新叶子的!”   老管家一手持刀,一边逼近,“你们不知道,这赤珠顶雪是老爷的心头宝,一年都长不到半个指甲长。你看看你们这头蠢驴,一口下去就吃走了几十年的分量。就算是老爷能容它,我老朱是万万不能容得下它了。你们放心,我曾经有过二十年的杀猪经验,不会让这头蠢驴死得太痛苦的。大不了我赔你们一匹汗血宝马!”   路仁甲和秀秀两人彼此对视一番,然后十分有默契地松开拦住老管家的手,异口同声地说,“请~”   银耳可不干了,不就吃了一点叶子吗?它一边围着那赤珠顶雪跑,一边伸长脖子不停地叫唤,“啊呃——啊呃——啊呃——”   一群黑影不知道从哪里出现,迅速把银耳围住了。老管家定睛一看,吓得手中的杀猪刀都掉落在地,居然是十几头狼!老管家一边哆嗦地往屋里跑,一边喊人,“哎呀,老爷,不得了啦!山庄进狼啦~要吃人啦!快来人啊——”   路仁甲和秀秀暗自用袖子摸摸额头的汗,情节发展得太快,路仁甲和秀秀有点反应不过来:“……”。   唯独银耳得意地甩甩尾巴,欢快地叫了起来,“啊呃~啊呃~~”   这特么的叫什么事啊!果真便宜没好货,这头蠢驴子净惹祸!   凡是敢破坏金秀芝‘烂泥扶上墙’任务的人和物,都是她的敌人!秀秀恶狠狠地盯着它,“再叫!再叫就把你变成阿胶!你知道驴肉火烧吗?”   “……”银耳立即住嘴了。   “呵呵,”天机老人在老管家的搀扶下,慢慢走出来,他向众人摆摆手,带着一脸慈祥笑地说,“小事而已,都散了吧。”一转身,他笑容立即垮下来:我的赤珠顶雪啊~难道是你用你的命,换来了我的命吗?呜呜,一看到它被啃得不成型的样子,他就心疼,喉咙疼,腰疼,腿疼,全身都疼~   银耳也因为它的贪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整整拉了一个冬天的磨。嗯,真的好沉重啊!不过这是后话了。   几天后,天机老人痊愈,他叫了路仁甲和秀秀到主院,“你们来的目的,我已经知晓。当初我推算自己大限将至,所以打算把毕生所学通通传授下去。谁知命不该绝,多亏你们二人相助,我才可以又多活十几年。因这身功力还有些许用处,所以这次招徒弟,暂时不会把功力传授于他人。   我目前有三样东西可以传授:占卜算卦、排兵布阵和元阳神功。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们可以优先挑选要学习哪样。不过据我观路小友其面相,心性憨实忠厚,可能不太适合学习前两项;这元阳神功练成之后,在江湖上也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唯一的缺点就是练成二十年之内不能泄阳起。你意如何?”   秀秀大喊,“不行!不能练!”当光棍算什么人生赢家啊?作为一个江湖武侠世界的人生赢家,必然是众多美女环绕争风吃醋的,到三十多岁才开荤,古代人结婚那么早,美女都要当奶奶了!这什么破功法?净浪费她的金手指!   天机老人望向路仁甲,路仁甲立即表态,“我听秀秀的!”   天机老人叹气,“任何事情都要两面,如果你们连这个也不想要的话,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来偿还你们的恩情了。”   “这有什么难?你把你的财产分一成给我们不就得啦。”   天机老人被秀秀的话梗住,面红耳赤地反驳,“钱财乃阿堵之物,这,这怎么能拿来报恩呢?黄白之物如何能衡量一条命?这不是污辱人吗?”   秀秀疑惑地说,“不会啊!金子璀璨,银子闪亮,好看得不得了。我随时欢迎你拿金银珠宝来污辱我!”路仁甲看见天机老人一副被气到的样子,连忙扯扯秀秀的手。   天机老人一副世界变得太快我竟然已经跟不上的表情,最后无奈地说道,“若是两位不嫌弃的话,老朽愿意把一半家产奉上。”   秀秀噗嗤一声笑出来,一看天机老人就是那种‘给钱是污辱人品、钱财是俗物’的重情重义的君子,“我刚才是跟您开玩笑的。我和路仁甲两个人孤零零的,要那么多钱做什么?不过我要三个要求,希望老爷爷能答应。”   “你说。”   “第一,希望老管家能放过银耳!”   “……可以。不过死罪难免,活罪难饶。必要的惩罚还是要有的。还有以后不许银耳再踏入主院半步。”   “第二,我们两个还是小孩子,我希望能在老爷爷家长期住下。”   “没问题。即使住一辈子都可以。”   “第三,希望您能指导一下路仁甲的学问和武功。路仁甲实在是太笨了,照着书本都练不好。”   “他在练的是什么啊?”   “现在练的是九阳真经。”   天机老人嘴角抽抽,“这功法秘籍从哪里来的?靠谱吗?莫不是在地摊花十文钱淘来的?我告诉你们啊,千万别贪小便宜!世上哪里有那么多孤本轮到你们捡……”在收到路仁甲和秀秀的鄙视眼神后,他讪讪停止教训,“我也是为你们好。”   路仁甲憨厚一笑,“老爷爷,这绝对是真的,您就放心吧。”   天机老人偷偷又掐指一算,确认了以后才一脸郑重地说,“秀秀啊,老朽对于看相略知一二,却无法推算出你的命运,只知你是外来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秀秀摇摇头,“不可说。”   天机老人转头看向路仁甲,“路小友,你本是一生安顺无忧的命格,却因为秀秀的介入,要经历很多磨难和危险,甚至一不小心,还有可能要丢掉小命。不知你是怎么想的呢?”   路仁甲看见身边的秀秀手捧着茶杯,低着头,看不清表情,不过他知道她现在一定很忐忑紧张,于是又偷偷伸手拉了拉她的衣服作安慰。“如无秀秀,我又怎么会来到你的面前呢?未来如何不可知,与其安稳过日子,我宁愿和秀秀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他认真的看着她,“秀秀,红尘万丈,唯与君同。”   秀秀被路仁甲眼里的认真吓得一动不动,她低头,“呵呵,喝茶。茶不错。”   路仁甲心里有一丝郁闷,很快又扬起笑容,“好。”   年轻真好啊!天机老人击掌而笑,“你说的没错,是我着相了。命运自由安排,顺其自然就好了。哈,”   秀秀截住天机老人的话,她大声呵斥一声,“哈!”直接跳了起来,开腔放声唱,“啊~沙里瓦~啊~沙里瓦~吼!哈!吼!哈!吼!哈!谁是,送他来到你身边?是那善良的秀秀,秀秀~”   天机老人用眼神问路仁甲:“……”小年轻的心思真难猜。   路仁甲用眼神回应:“……”神仙当然跟凡人不一样啦。   只是,他对神仙的崇拜,已经低到尘埃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动物虽然不会说话,可是它们真的很聪明。我妈说,以前家里的那头牛,你一骂它,它就流眼泪哗啦啦的…… 小剧场: 天机老人:老子还没死透呢,你就想着老子的钱财?不孝的东西,不喷你一脸,你还不知道自己脸大!噗—— 侄儿哭着脸:叔父,侄儿下次再也不敢了~ 天机老人:还有下次?再喷你一脸!噗——   ☆、神功练成   五年后   “嗬!”老当益壮的天机老人在给了路仁甲一掌之后,迅速后退十米,收功,俩人对打结束。他接过秀秀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小甲,你的九阳神功已经练到第八层,如今还需一个契机突破。庭院养不出千里马,你是时候去外面历练了。西边方向八百里外有座连云山,那里住着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他们经常仗着武功高强,便随意地烧杀掳掠,实属一方恶瘤。你去把他们解决了吧。”   一旁的秀秀立即举手,“我也去!”   “你去干什么?不许!在家待着,你的女红、琴棋书画练得怎么样了?还有你的凌波微步呢?”   “我怕他有危险。”   天机老人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只老母鸡还要护到他什么时候?是时候让他自己飞了!”他转头对路仁甲说,“你赶紧去收拾收拾,明天就走!”   路仁甲一口答应下来,“是!秀秀,你放心,我一定会安全地活着回来的。只是,”他迟疑地说,“你不会偷偷离开吧?你一定要在这里等着我!”   秀秀连忙下一连串的保证。   天机老人气得眼晕,一个两个黏糊糊的,只是去剿匪而已,又不是去死!在一个老光棍面前如此卿卿我我,不能忍!“你现在马上出发!老朱——给小甲拿十个馒头!”   老管家神出鬼没,一手拿着一包馒头,一手牵着银耳,“路少爷,请——”   路仁甲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被老管家扫地出门。望着眼前闭得比河蚌嘴还紧的大门,路仁甲大喊,“秀秀,你要等我回来啊!”   “快滚!”大门迅速打开,从里面丢了一个水壶出来砸在路仁甲身上,又迅速关上。路仁甲等了一会儿,见没得到回应,只能牵着银耳上路了。   路仁甲郁闷地发出第二十七次询问,“银耳,咱们能走得再快一点点吗?”才刚出门,他就已经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解决那群土匪就能马上回家。谁知道这厮老是拖后腿,一路走走停停不算,还老是带错路!   银耳回答,“啊呃~”还是继续低头啃草,啊啊啊,春天的青草最好吃了,鲜嫩多汁~   作为一名未来注定要名震江湖的大侠,他其实不太愿意用威胁的手段去处理一头懒惰的驴子,但打又舍不打,“银耳,你知道如何制作阿胶吗?”   银耳仰头大叫一声,“啊呃!”仿佛瞬间天马上身,嗖嗖嗖地跑起来,四蹄几乎踏空,一口气飞奔出二三十里地……   “哎,哎,方向错了!是那一边!”好不容易把银耳拉住停下,他从驴上下来,扯了一把银耳的耳朵,无奈地说,“你还是回家吧。我自己走着去得了。”   “啊呃~啊呃~”银耳这回倒是很听话,扬起尾巴,慢悠悠地往回走了。   一个星期后,风尘仆仆的路仁甲来到了连云山山脚下,望着起伏不断的山峰,连嘴都忘记合上了,这么多座山,谁知道哪座山头有匪啊?难道要一座座山头地搜寻?   要是秀秀在的话,她一定能想出好法子!可惜她不在。   路仁甲无法,只能运起轻功,往山里走,每到高处,就四处张望。只是这山上长满了树木,要想从中发现什么线索,委实困难了些。   连续找了三天,一点线索都没有。路仁甲坐在溪流边休息,不得不开动脑筋想想如何解决。据说土匪出入都是靠马,所以太偏僻崎岖的地方应该不会是他们的据点;老爷爷曾经说过,在西北地区,最关键的就是水源。这连云山的土匪,至少有一百多号人,吃水是个大问题,所以据点应该在有水的地方!他可以顺着河流往上找!   按照思路,他在大山里转了十几天,然而还是没有找到。他又疲惫又沮丧,没有了秀秀,他什么事情都办不好。   突然林里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说话声,路仁甲连忙屏住呼吸,一跃至树上偷偷靠近查看,是两个土匪装扮成樵夫的样子在一边巡山一边聊天:   “不知道那个傻小子走了没有?”   “连续在山里转了十几天,估计是想找咱们呢。要不是老大仁慈,我马老三早就一刀结束了他的小命。哪里还由得他在眼前晃来晃去?”土匪甲说完扬了扬手中的大刀示威。   土匪乙说,“你就吹呗。老大说了,那个傻蛋看起来轻功不弱武功不差,叫咱们不要惹事。”   “说来那人也真是傻,看见咱们的人了,还特别有礼地问,‘你知道连云山的土匪窝在哪里吗?’哈哈,真是蠢到家了!”   路仁甲听得无地自容,这些天在山里,他不是没有遇见人,他还向那些樵夫猎户询问,没想到,竟然是土匪装的,他真是笨死了!   路仁甲打起精神来,偷偷跟着俩人后面,这两个土匪话特别多,跟了一个下午,路仁甲连他们土匪窝有多少个老鼠洞、大当家有多少条内裤都弄明白了,就是没弄明白他们的据点在哪里。   忍受了一个下午的废话轰炸,俩个小喽啰终于结束了巡逻。他们从山里往外走,就在路仁甲怀疑自己其实已经被发现被耍了的时候,他们终于停下了脚步,按了按山壁上的开关,大石头自动移开,露出了一个大洞。   原来土匪的入口就在连云山的前面。亏得他在山里上蹿下跳了那么久,路仁甲有点想骂人了。   他草草抓了几条鱼当晚餐,便开始养精蓄锐,准备第二天突袭。为什么不是晚上偷袭?因为天黑他看不见!   而且这次出来,除了十个馒头和一个水囊袋,他什么都没有。阴谋诡计他又不在行,还是等睡醒了再强行进攻吧。   第二天,他上前扭开了山门的开关,咯啦一声,大门徐徐打开,巡逻的土匪握紧大刀,“什么人?”   路仁甲面无表情地走进去,“我是路仁甲!今日要来消灭你们!”他的心里非常忐忑:要杀人!怎么办?好害怕!   土匪们收到消息说有人来砸场,早就把通道的灯火都熄灭了。专门躲在通道内偷袭。   土匪可不管他的出场姿势帅不帅,众人拿着武器,一拥而上,纷纷向他砍去——却被路仁甲的内力镇飞了。   路仁甲一步步走向里面。   通道很长,一刻钟之后,他走完了黑漆漆的通道,来到出口,眼前一亮,原来是走到了山的另一边。   连云山靠近河流的另一边,是高耸入云的峭壁,而那些土匪,就是偶然发现了山洞能穿过山体来到另一边峭壁的秘道,峭壁立刃千尺,不管是从上面爬上去,还是从上面攀下来,都极其困难。不知是谁,是什么时候在峭壁上凿开了一条小路,连接着一个个洞穴,这些土匪依据这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形为非作歹了很多年。   土匪头子是个四十岁左右的鹰钩鼻男人,身边环绕着十几个精壮大汉,无不用阴狠的眼神看着路仁甲。   鹰钩鼻率先发话,“小兄弟,我们无冤无仇,如果你愿意放过我们,我愿意分你一半的家产,我还能让你做这连云山的老二。”   “你们做了多少年的土匪?”   呃,这人不会是傻子吧。鹰钩鼻假装宽容地笑了笑,“小兄弟是担心钱财不够多吗?你放心,保证能让你吃香喝辣的,草原上的美女,随便你挑!”   “这些年,你们杀了多少人?”   鹰钩鼻:“……”   鹰钩鼻旁边的一秃头男忍不住出声,“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大,等我去收拾他!”说完便握紧拳头上去,和路仁甲打起来。   这秃头男行走江湖多年,经验老道,兼之又有几分功夫,和路仁甲打了一会儿,才开始处于下风,连忙喊,“你们瞎站着干什么?赶紧来帮忙!”   其他人立即拿着武器围了过来。   这些大汉不是之前的炮灰,全是鹰钩鼻的精锐骨干。十几个人围着路仁甲,再加上有些人的武器上淬了毒,路仁甲为了躲闪,开始处于下风。   再一次被对方的武器划伤之后,路仁甲抛弃所有的想法,把脑袋放空,疲惫和疼痛都消失了,恐惧和束缚解开了,他闭上眼睛,心里回想起九阳神功的心法,心随意动,气由意转,整个人进入了一种奇怪又玄妙的感觉,既看不到一切,又仿佛看见了一切。磅礴大气的内力随着他的指向源源不断发射出来。   云收雨歇,他睁开眼睛,四周躺着十几具尸体,空气里都是浓郁的血腥气,他发现第一次杀人,事后既无害怕也不后悔,之前的忐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生死也不过如此罢了。   那个刚才还趾高气扬的鹰钩鼻,现在瑟瑟发抖,“只要你放了我,我愿意把所有的钱都给你。”   “杀了你,钱我也一样能拿到。”   鹰钩鼻笑了,“除了我,没有一个人能找到那笔钱。”   路仁甲冷静地回答,“那挺好的。反正我也不想知道那笔钱在哪。”说完扬手一指。   “……”这人怎么不按世情办事呢?鹰钩鼻一口老血喷出来,缓缓倒在地上。   他在沿着峭壁上的小路,仔仔细细地搜寻了一遍,确定再无活口,一掌打坏山门的开关,转身离开。   出来了那么久,不知道秀秀想他了没有?心里很想知道这个答案,路仁甲不舍得休息,一刻也不停歇地运起轻功,飞奔回去。   日落月升,路仁甲顶着满头星光回到了浮云山庄,他轻巧地跃过围墙,连看家狗都没有惊动,轻手轻脚地钻进秀秀的房间,直到看见了睡得一塌糊涂的秀秀,才觉得心里踏实。   他轻轻地叫了一声,“秀秀。”自然是没有得到回应。   他看了她很久,便帮她盖好被子准备出去,谁知她翻身就把被子踢走。他很有耐心地再去把被子盖好,又被她踢走。   怎么那么爱踢被子呢?他无奈地再帮她盖被子,却听见秀秀嘟囔一声,“热死了!”一脚把被子踢走。   路仁甲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还是先去休息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存稿了~~~   ☆、第五个金手指   通往江南的官道上,两个少年分别骑着一黑一黄两头驴子慢悠悠地赶路,大点的少年疑惑地问,“秀秀,你为什么要女扮男装?”这两人正是被‘欢送’出来闯荡江湖的路仁甲和金秀芝。   秀秀挺起小胸脯,“现在年纪大了,女子出来行走多有不便,当然要女扮男装啦!”她暗想,反正你们这些愚蠢的江湖人,看人的性别总是忽视身材喉结声音等特征,非得让女人披头散发,才认出是男是女。   “可是,可是,”路仁甲迟疑地说,“你明明是女的啊!”   秀秀歪头斜眼看他,“我若是不说,谁知道我是女的?”眼下她就十四岁而已,胸前还只是小馒头的规模,耳洞没打,再加上楚州风沙大,皮肤被晒得微黄,又穿着一身屎黄色的棉袍,配着乱糟糟的头发,像个貌不起眼的小少年。   路仁甲:“……”众人又不是眼瞎,怎么会看不出男女?不过秀秀喜欢,就随她吧。反正现在他九阳神功已经练成,只要小心点,也出不了什么大碍。   春风四月,新新绿绿的柳枝倚在路边荡條着,道路上的行人都已经换上了轻便的衣服,行至中午,温度升高,路仁甲和秀秀便找个茶棚坐下休息。   在等着小二上茶的时候,秀秀无聊地观察四周,这小茶棚设在路边,生意不错,只是坐下来歇脚的都是不富裕的旅人,唯独一个穿白衣的年轻男子。   他二十五岁左右,身材高大挺拔,穿着一身料子华贵的白衣,衣服泛着银光,许是在上面绣了银线;五官深刻、俊美不凡,坐在这破旧的破茶棚里,修长的手指捏着粗茶碗,剑眉轻皱更显气质,仿佛是在天庭瑶池宴上喝琼浆玉露般优雅潇洒。   秀秀看着那男子,偷偷叹息,这样的长相和气派,不论何时何地,总是自带追光灯和背景音乐的,才配当男主角啊!就是不知道古代没有漂白水,他如何能保持白衣不发黄?尤其是这风沙厉害的西北。   路仁甲看见她一直在看着那白衣男子,心里有些不快。偷偷拉扯了她一下,“茶来了。”   秀秀收回眼光,“哦。”   那男子怎会不知有人在偷看他,他微笑着走过来,双手抱拳,“在下逍遥宫弟子萧风,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秀秀看见帅哥来打招呼,十分高兴地回答,“我叫秀秀,这个是路仁甲,你坐。”   路仁甲脸色有点臭,“不知萧公子前来所谓何事?”   萧风依言坐下,毫不介意路仁甲的失礼,“实不相瞒,在下想去浮云山庄求天机老人帮占一卦。在下看二位是从西北方向边来,不知道二位是否知道浮云山庄的具体位置?”   要说长得好真是占便宜,秀秀一看见美男轻蹙眉就不忍心,立即作答,“真是太巧了。我们刚才浮云山庄出来,这里离浮云山庄有三天的脚程。驴子的脚。”她指了指茶棚外的那两头驴子。   萧风听闻,脸上露出了真诚的笑容,他再次作辑,“多谢俩位指点。在下愿以茶代酒敬谢二位。在下还要赶路,请饮下这杯茶作为感谢。”说完他连忙拿起桌上的茶壶,帮路仁甲和秀秀斟茶,“请。”   路仁甲早就看这小白脸不顺眼了,听说喝了茶他就走,立马把茶水一饮而尽。萧风果真结了账就骑着白马离开。   秀秀看见人已经走远,“你怎么啦?人家跟你无冤无仇的,你怎么臭着一张脸?”   路仁甲斜眼,“你喜欢他?”   “美好的事物,谁会不喜欢呢。多看两眼又不会少块肉?再说了,以后你看见大美女,没准你还流着哈喇子连路都走不动了呢。”   路仁甲急急表态,“我才不会呢!”   “得了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秀秀摇头晃脑地表示,“等你以后娶了个漂亮的媳妇,你就知道了。”   路仁甲两眼认真地盯着秀秀的眼睛,“我不会娶别人的。”   秀秀心里噗通地跳了一下,她半开玩笑地说,“呵呵,难道你要娶我?这可不行哦。我跟你相差太远,永远都不可能的。”   路仁甲闷闷地不再说话低头吃东西,吃完就自径去牵驴……   “哎~你该不会是生气了吧?”秀秀跟在他后面,“我不是嫌弃你。只是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终究要离开这里的。”   路仁甲走在前面,头也不回地说,“我知道,你是神仙,迟早要回天上的。你放心,我也不会喜欢你的。”   秀秀听闻,心里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俩人行走了一会儿,“哎哟,”秀秀开始觉得肚子阵阵作疼,忍不住叫了一声。   路仁甲连忙回头跑过来,一脸着急,“你怎么了?”   秀秀疼得满头大汗,“我肚子好疼。是不是刚刚的茶水不干净啊?”疼痛渐渐加大。   路仁甲连忙伸手帮她揉肚子,“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哪里有医生啊?等等,”他开始也觉得自己的肚子疼起来,“我的肚子也开始疼了。”   秀秀无力地倒在地上,“哼哼,”路仁甲强忍疼痛,把她搀扶到一边的树下。   哒哒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一匹白马在他们眼前停下,萧风骑在马上,俯视他们,微笑地询问,“十日断肠散的滋味如何?”这□□是武功越高就越疼痛,而且一日比一日疼,最后被活活疼死。   路仁甲因疼痛忍得额头青筋毕露,“我们跟你有什么仇?”   萧风的嘴角扯出一丝残忍冷酷的笑容,“那我弟弟黎初云和你们又有什么仇?你们为什么又要置他于死地?”   原来他真名叫黎初风,早就打听到了路仁甲和秀秀俩人的模样,因为忌惮浮云山庄的实力,故而在此处等候了许久,趁机在茶里下毒。   他与弟弟自幼父母双亡,他好运地被送入逍遥宫,得到师父赏识,日子过得不错。可是弟弟却没有被收入逍遥宫,在五年前突然不告而别,留信说要去找天机老人拜师。谁知道,就再无消息。   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却只在山沟下找到了弟弟的尸骨,亏得他多方打听,才知道当日弟弟和他俩结伴去浮云山庄,可是最后却是弟弟身死,而他俩卖了弟弟的马匹,成功地巴结了天机老人,并留在了浮云山庄。   “黎初云?”秀秀想了一下,才想起这人是谁。“是他!当日他想先杀我们在先,被狼群追赶在后。关我们屁事!”   “好好好,不关你们的事!这话你们跟初云解释去吧!”黎初风抽出长鞭,把内力灌注于内,啪啪啪,朝他俩挥过去——   路仁甲眼疾手快,抱着秀秀躲到一边,他咬着牙忍住万蚁蚀骨的疼痛,将内力运于掌中,倾力挥过去。   身为逍遥宫的萧字辈弟子,黎初风武功高强,连躲闪都不屑,一个泥腿子粗人,能伤到他半分都算厉害了。谁知,路仁甲练得居然是九阳神功,内力浩瀚如海,因为轻敌,他硬生生地接下了路仁甲的一掌——   “噗!”黎初风吐出鲜血,一时动弹不得。他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刚才你侥幸打了我一掌又如何?这毒无药可解,你们现在自行了断,也省得痛苦!”   路仁甲恨得他心性歹毒,正要再加一掌了结了他,却被秀秀叫住,她疼得眼泪哗啦啊地流,“路仁甲,咱们赶紧走!”   早在俩人打架的时候,她就立马开启了第五个金手指:吃了能解天下毒、能增加一甲子功力、武林人人梦寐以求的,几十年才开开花结果的大补圣果的提示!   路仁甲背着秀秀,运起轻功,飞快逃走,连他们的重要资产(两头毛驴)都顾不上理会。他十分担心,“秀秀,你怎么样了?”   “疼死了!”秀秀抬天望天,天空出现了四个箭头:西边五百里出有六十年一开花的雪山神域红雪莲,不过还有两年才到花开期,现在吃了也不顶用;东边方向七千里处有千年人参;南边一万里处有万年何首乌;往北边方向三百里处有一百年才开花结果的朱果,成熟日期——明天中午!   “快走,往北边!”秀秀有气无力地搂着路仁甲的脖子,她的头窝在他单薄的后背,俩人都浑身是汗,湿哒哒的特别难受。“三百里之外的地方有解药,我们要赶紧赶过去。如果不能在明天中午之前赶到,果子就没有用了。”   路仁甲如今也是疼痛不已,身后又背着个人,他咬咬牙,“秀秀,你放心。哪怕拼了我的命,我也会把你带到那里的。”   秀秀用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不行,我们都要活着!我还要看着你成为人生赢家呢!”   路仁甲听了热血沸腾,“好!”即使这疼痛再难忍,他也还是加快了步伐,飞快越过树林,按照着秀秀的指示,朝着目标前进。   月上树梢,路仁甲在一个山谷口停下,“秀秀,”他轻轻地把秀秀放下,俩人浑身都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的,仿佛刚出水里捞出来一般。   秀秀疼得把嘴唇都咬破了血,她刚刚晕过去,又醒了过来,“到了吗?”   “不是,山谷有瘴气,进不去。”   秀秀望天,还有十里就到朱果的生长地。只是眼前的山谷口,大量生长浓密的植被遮住去路,升起了一阵粉色的浓雾,在月光下,又梦幻又诡异。   “反正还没到时间,我们先在这里休息一晚,明早再进去。”说完,她拿出烧鸡,分一半给路仁甲。   路仁甲沉默地接过烧鸡,放在一边,他忍着疼痛去捡柴起火,秀秀看着他忙碌的身影,有些不安,“你是不是怪我?如果不是我太不小心,”   路仁甲转过身,打断她的话,“我怪我自己,如果我能再厉害一点,或许你就不用受这个苦了。”   秀秀安慰道,“没事,等明天我们吃了朱果,就百毒不侵了。就是以后天天拿鹤顶红当茶喝,都没问题。”说完,她疼得咳嗽了一声。   路仁甲赶紧走过来,帮她抚抚后背,“你少说点话,积攒一□□力吧。”说完,开始生火。   俩人默默吃完烧鸡,合衣躺下,只是因为疼痛,谁都睡不着。   好不容易捱到天亮太阳出来,瘴气稍稍散了一些。秀秀把衣摆撕下两块递给他,说,“你去找些水把它们弄湿,等下我们就进去。”   路仁甲没接,“这附近我都看过了,山谷里的毒物很多,连水都是不干净的。”   秀秀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其中一块布递给他,“你转过背后去,咱们各自拿尿湿一下吧。”她加了一句,“保命要紧。我发誓不会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路仁甲:“……你看口水行不行?”   秀秀楞了一下,又把另一块布递过去,“那顺便吧。”   片刻之后,俩人颇为不自在地用湿布捂住口鼻,路仁甲一把背起秀秀,运起轻功,从山谷上空飞快跃过。他不敢停留,脚尖轻点树叶,比羚羊还轻巧地飞过去。   穿过那层粉色瘴气,入眼的便是满地的野花,五颜六色,比上好的地毯还漂亮,秀秀开口提示,“不要停,地上有很多毒虫!”看起来如此美丽的景色,谁会想到花下竟然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吸血虫呢?   路仁甲继续轻功,连续赶路那么久,他的体力和内力其实已经支撑不住了,全凭着一股劲,终于看见了一条悬挂在半山崖的瀑布。   瀑布之下,必有深渊。瀑布的下方是一个冲刷出来的水池,池边是大大小小的滑溜溜的鹅卵石,在太阳的照耀下,白得晃眼。   路仁甲在看到石头之后,终于体力不支,俩人跌倒在地。秀秀顾不得自己,就爬过去查看,“路仁甲,你怎么样?”把手伸到他鼻子下面,发现还有呼吸,才放下心来打量四周。   瀑布之下的水汽十足,空气湿度特别大,石头下面都是滑溜溜的青苔水草,她还能清楚地看到水里有小鱼小虾在游动,要不是浅滩边上的一圈鹅卵石,哪里有他们的落脚之地?   水顺着地势形成小溪往下流,一棵半人高、全身通红带刺的植物,长在溪边,头顶着两个红彤彤的果子,有鸽子蛋大小。   她忍不住笑出来了,朱果,我来啦!   路仁甲休息了一会儿,才缓了过来,还有一个时辰才到中午。俩人坐在大石头上,四只眼睛都盯着那朱果,唯恐煮熟的鸭子飞了。   黎明之前是最难捱的时光,秀秀不住地望天,还有半个时辰……半刻钟……一百秒……   三,二,一!   正午的阳光刚好照到树顶上的两个朱果身上,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立即飘逸出来,就是现在!路仁甲一跃而起,运起轻功,伸手一捞,准确无误地把两颗朱果抓在手里。   他兴奋地把手掌摊开,“秀秀,你看!”两个小巧玲珑的红果子地紧挨在一起,十分可爱,如果忽略其中一个果子上面的鼻涕虫的话。   秀秀抓起另一个没有鼻涕虫的果子,赶紧把它塞进自己嘴里,她另一只手屈起手指一弹,把那鼻涕虫弹走,“快吃,时间久了就没效果了。”说完把那朱果塞进了路仁甲的嘴里。   果子滑溜溜的,一个骨碌就落尽了路仁甲的肚子,他有些吃惊地说,“还没洗过呢!”   秀秀呵呵地说,“我这不是担心药效过了,所以才着急了一点点嘛。对了,你还觉得疼吗?”秀秀跳了几下,觉得全身轻快无比,跑个八百米都没问题,“我觉得不疼了!”   路仁甲感受了一下,“我也不疼了。”而且他能感受到一股热流从腹部出发,流向四肢百骸,十分舒服,内力有又精进的迹象。   一炷香之后   路仁甲一脸痛苦地捂住肚子,“秀秀,我感觉肚子好疼,可能是那朱果不干净,我要拉肚子了。”   “啊?朱果还没消化完呢!你忍一忍啊!”秀秀看着他满头大汗束手无策,“你能不能忍住?”   他一脸为难地说,“人有三急,我、忍、不、住、啦——”“噗——”一声奇怪的声响从路仁甲身后发出。   秀秀连忙捏着鼻子转身,十分不舍地说,“那你拉屎拉慢一点,朱果能多留一秒是一秒……”   路仁甲幽幽的哀怨从身后传来,“秀秀,我觉得你不够关心我!”伴随着他回答的是噼里啪啦的‘炸弹’声……   秀秀:“……”好臭啊!麻烦您还是赶紧先办完正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今天的晚了!一是没有存稿了,白天没感觉,二是我今天贪看小说,懒得打字,所以……   ☆、第六个金手指   路仁甲和秀秀吃了朱果,不仅解了毒,还能百毒不侵,俩人从山谷里出来,慢悠悠地走在山林里。   既然萧风说吃了十日断肠散必死无疑,还是等十日之后再出去蹦跶吧。反正他俩长着一张大众脸,换了一身衣服和称呼,萧风肯定认不出来——萧风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背后的逍遥宫。所以,俩人打定主意,怎么也要让萧风让为他们已经死透透了,在这里赖上十天再出去。   秀秀一边走一边抱怨,“唉,行李和财产都丢了,衣服都穿了好几天,想换件衣服都不行。”她抬起手臂放到鼻子下深深嗅了一下,恶~这酸爽味,比老坛酸菜还正宗。   路仁甲脸庞微红,“要不,我们找个溪流,我帮你把风,你去洗漱一下?”   洗澡?!   叮!这句话给了秀秀无数的灵感!   在武侠文里,不管是绝世大美女还是小家碧玉,凡是女主角,不得不做的一件事就是:在荒郊野外的水源处露天洗澡。   然后会被无意中路过的男主角看到,男主必然是看到女主的好相貌好身材才会一见钟情,女主必然要误会男主是登徒子对他恶言相向,再然后俩人打打闹闹,期间顺便消灭若干个炮灰,最后以男女主角俩人举行合理XXOO的仪式作为大结局。   由此可知,家有儿女的父母,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建造一间结实封闭的浴室是一件多么关键的事情啊!   秀秀一想到这,连身上的酸臭气都顾不上,连忙咬了一下手指,开启第六个金手指:偶遇露天洗澡的美女。   她兴致勃勃地仰头望天,天空时不时出现地标距离和时间等信息,最后选定了一个目标才对路仁甲说,“路仁甲,走,咱们去偷看美人儿洗澡!”   路仁甲吃了一惊,“这偷窥哪里是正人君子所为。”他语重心长地批评秀秀,“女子的名节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有些女子若是不幸名节被毁,只怕要寻死。秀秀不要为了好玩就毁了他人的名节。”   秀秀安抚道,“你放心,我们又不是要扒着别人家的墙头翻开瓦片去偷看,但要是有谁在这荒郊野外洗澡的话,不看白不看,”秀秀眼珠一转,笑嘻嘻地拉着他衣袖往前走,“没准你俩还一见钟情呢!我可是在给你找个媳妇呢!”   路仁甲甩手把她的手挥开,“别闹了。”秀秀又伸手去拉他,他有些生气地说,“我不去!”   秀秀贴近去仰头看他的眼睛,“真不去?”路仁甲别开脸。“那我自己去!”说完,秀秀蹦蹦跳跳地往前跑。路仁甲无奈,只能跟着她走。   秀秀一边走一边给他做思想工作,“你也不用有这么大的心理负担,既然人家要露天洗澡,不是家里穷得连个澡盆子都买不起,就是处事大方不拘小节的人。咱们偷偷去看两眼,你要是觉得喜欢,就把她追过来做你媳妇,要是不喜欢,咱们就走,反正谁都没有少块肉。”   路仁甲气哼哼地说,“露天洗澡,毫无礼义廉耻,都不是什么好女人!”   秀秀一把跳上他背后,两手掐着路仁甲的脖子威胁,“你这老迂腐!要是我也露天洗澡,那我是不是好女人?”   “神仙姐姐,小的错了!秀秀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路仁甲佯作打了自己一巴掌,“求神仙姐姐饶命!”   “哼哼,死罪难免活罪难逃!既然银耳不在了,就罚你背着我赶路!”   “是!小的遵命!”路仁甲背着她,运起轻功,飞快地在林里穿梭,惊得鸟雀乱起。   山风拂面,舒服凉爽,秀秀紧紧地搂着路仁甲的脖子,十分开心地大叫,“哈哈。驾!快点!再快点!”   路仁甲无奈又甜蜜地答应:“是!”   “笨蛋!左边!左边!撞到树了!吁——吁——”   ……   秀秀抬头望天,按照金手指的提示,前方五里处有一个水潭,据说水质清冽,四周高树矮花环绕,实乃风景绝佳之地。   俩人准备走到时,一个穿绿衣的小丫鬟突然跳出来,拦着他们的去路,一手捏住鼻子上下打量,嫌弃地说,“嗬,你们是何人?要去前面作甚?”   路仁甲连忙向前一步作辑,“我兄弟二人听说前面有个水潭风景极好,想去那里看看,顺便洗个澡。”路仁甲的臭气随之加重,那小丫鬟不得不退后半步。   小丫鬟鄙视地说,“我家小姐今日已经把清水潭包下来了,你们还是改日再来吧。看你二人如此晻攒粗陋,快走!免得吓到我们家小姐!”   路仁甲一听她这么说,正好不用去偷看别人洗澡,乐得转身要走。秀秀哪容他后退,立即回嘴,“这清水潭那么大,你家小姐就是有四只眼睛也看不得那么多啊!再说了,清水潭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她去了我们就不能去?你怕我们吓到你那娇弱的小姐,我还怕她吓到我咧!既然胆子这么小,出门作甚?在家好好待着不好么!”   “你——”小丫鬟被秀秀一顿话气得瞪眼,“你知道我家老爷是谁吗?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绿竹山庄庄主封子浩,说出去谁不给三分面子。你们要是识相的话,就赶紧走!”   一个穿绿衣的男仆匆匆走过来,在小丫鬟耳边说了几句,小丫鬟脸上立即变得着急起来,“你再去多叫几个人来,把他们俩个轰走,别叫那公子看见了。”   秀秀一见那小丫鬟的表情有异,立即觉得似乎赶上什么好事了。便拉着路仁甲转身离开,很虚伪地喊着,“哎呀,绿竹山庄,我好怕啊!哥哥,咱们还是赶紧走吧。免得吃不了兜着走。”   小丫鬟在他们身后张牙舞爪地道,“哼,算你识相!不走就打断你们的狗腿!”   秀秀和路仁甲往回走,等那绿竹山庄的下人不注意之后,就让路仁甲带着她偷偷返回。俩人偷偷躲在树上,不一会儿,一个俊俏无比的年轻人打马而过,直直往清水潭去。   秀秀指着那扬尘而去的身影目瞪口呆,“这、这也太狗眼看人低了吧。凭什么高富帅就能过去,咱们这些丑挫穷就被拦着不让过去?太过分了!我就说嘛,为什么一不缺钱的年轻姑娘总是要大白天在野外洗澡,还总是能遇见年轻的未婚的高富帅,敢情是有筛选地通过啊!路仁甲,咱们跟上!就算不能捣乱,看看现场版的香艳相遇也好!”   路仁甲犹豫,“这不太好吧。缘分天注定,合该他们要相遇,我们还是不要坏人姻缘了。”   “放屁!这也是你的缘分!我注定的。就算不捣乱也要去看看。”秀秀心痛地捂胸,我的金手指唷,怎么就碰上了这么个爱以貌嫁人的女人呢?   路仁甲无奈,只能带着秀秀偷偷靠近,趁着众人不注意,飞快轻巧地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偷窥,只见一个年轻女子不着寸缕正背着众人,只露出一截圆润洁白的肩膀在水中沐浴:   一汪清水如碧玉,山花飞落似星辰,瑶姬误入凡池中,肤宛脂凝丝胜云。   我靠!秀秀忍不住咽咽口水,真美啊!还没看见脸就能让她这个女人都心动动了,等转过脸来,男人们还不得热血翻滚,流鼻血?   她连忙转头看路仁甲的表情,是不是也像她那样。谁知,路仁甲竟然是闭着眼睛的。她偷偷地问,“你干嘛?”   路仁甲小声地说,“非礼勿视!”   秀秀吐槽一句,“小倔头!小迂腐!”她凑过去小声的说,“你可别学天机爷爷,省得一辈子打光棍!”   路仁甲被她的热气侵蚀,脸色通红,没有说话。   哒哒哒,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那女子正在泼水嬉戏,似乎没听到。等那俊俏的男子走近准备有取水时,女子才发现有人靠近,慌忙转身,“啊——”声音清脆婉转,连忙伸出一双玉臂遮挡自己的胸前,只是该看到的都看到了。   她惊得花容失色,如雨打梨花,又如风扶海棠般两颊通红,“你是什么人?”   那年轻的俊公子被吓得一脚滑倒,水壶掉在地上都顾不得捡,他立刻闭上眼睛转身,“我,我只是,路过取水而已,在下无意冒犯。在下马上就走!”   “慢着——”那女子一边慌忙的穿衣裳,一边叫住他,“你毁了我的清白,难道想一走了之吗?”   俊俏的男子脸红得要滴血,紧闭着眼睛慌乱作辑,“对不起!对不起!是在下唐突了。”   那姑娘穿好了衣服,小脸红扑扑的,她走到他面前,“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看他衣服华贵,举止有度,应该家世不错。再加上他的相貌……她无限娇羞地遐想。“你且睁开眼!”   那男子偷偷打开一条缝隙,看见眼前的女子花容玉貌,比带露的玫瑰还娇艳,赶紧别开眼,只是耳朵脖子都红得连成一片了。他作辑,“在下杨宗涵,是冀州飞连堡,大总管的小儿子。若是姑娘不嫌弃,在下愿意即日就上门提亲。”   原本笑盈盈的女子立即脸色大变,失声尖叫,“什么?你只是一个仆人之子?”她转身就走,“绿珠——把他的眼睛和舌头挖出来!”   杨宗涵一脸惊慌失措,边躲闪边叫嚷,“你们要干什么?在下不是有意冒犯的!你这女子怎么这么恶毒!”只是那女子已经在丫鬟的簇拥下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不远处的路仁甲和秀秀面面相窥,飞连堡大总管的儿子,都看不上眼啊!这姑娘的眼角真高!若是路仁甲硬闯进来,估计只会被那姑娘千刀万剐吧。眼看着一群绿皮青蛙就要对杨宗涵这个倒霉鬼动手,路仁甲出手了,指尖弹出内力,把那群仆人一一打晕。   杨宗涵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脸平静地扬声道,“多谢朋友出手相救,如不嫌弃,还望能出来一见。”   路仁甲带着秀秀,从大石头后面出来。杨宗涵本以为内力如此深厚的人,不是世外高人就是满脸正气浩然的大侠,谁知道居然是俩个脏兮兮、其貌不扬的小乞丐!   杨宗涵作辑,“在下杨宗涵,多谢两位相助。不知俩位如何称呼?”   秀秀捅了捅路仁甲的腰,路仁甲连忙跟着作辑,“我叫路仁甲,字霸天。这是我弟弟秀秀。”   “哦!八天兄弟,幸会了!”杨宗涵暗思,为何八天兄弟要取个如此古怪的表字呢?   路仁甲和秀秀:“……” 作者有话要说:  没什么看,懒得天天更了~明天上班,不更了。后天再说。   ☆、难于上青天   路仁甲和秀秀俩人,身无分文,眼前自动送上来的小肥羊如此热情仗义,如果不粑着蹭吃蹭喝的话,估计老天爷都看不过眼要打雷劈人了。   于是,俩人本来打算在林子里待十天的,立即改变主意,乐哈哈地跟着杨宗涵进城了。一匹高头大马,挤一挤,还是能坐下三个人的,只是时速从法拉利变成了拖拉机而已。   路仁甲和秀秀实在是臭的不行,所以三人一进城就找了悦来客栈入住,杨宗涵出手大方,一口气开了三间上房,等三人洗刷一通,再换了身小二帮买回来的新衣服,杨宗涵又叫了一桌丰盛的饭菜,三人吃吃小菜喝喝小酒,就开始杨兄、路弟的叫了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重逢呢。   三人在悦来客栈里边吃边聊,正是傍晚吃饭的时候,大厅里的江湖人士吃得酒酣人热,那说书的先生讲江湖轶事讲得是两眼泛红唾沫横飞,好像事发之时,他就在躲现场围观一般。   说书人故弄玄虚:“你们可知道江湖第一公子是谁吗?”   “谁不知道,南宫家的圆月公子呗。”   “据江湖百晓生透露,南宫朗自十七岁初出江湖,便因一身白衣,一手好剑在江湖大会上一战成名,因相貌堂堂丰神俊秀,品性高洁如明月,故人称‘圆月公子’。据统计,圆月公子从十七岁到至今,一共救过四百八十六个落难少女,个个都要以身相许;先后有一百九十三个女侠声称非圆月公子不嫁;一共有九十个青楼的花魁娘子自称是圆月公子的红颜知己;更甚者,据不完全统计,圆月公子撞见过七十次以上的美人露天沐浴……”   秀秀:“……哇!”这就是偶像的力量啊!哪里像路仁甲,想去偷窥美人露天沐浴,还被人家的丫鬟赶出来。人靠衣装马靠鞍,既然整容无望,还是多给他装扮装扮吧。   一想到这,秀秀立即转头求助杨宗涵,“杨兄,你看我哥哥年纪大了,连个媳妇都没有,要是他有圆月公子的一半,不,十分之一的魅力,也许明年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我想请您帮个忙,明天能不能带我哥哥去成衣铺装扮装扮,购置几件花俏些的衣裳?”   杨宗涵有些为难,八天兄弟的这身憨气,就算是穿金缕衣,也没什么效果啊。不过看秀秀小弟的眼神如此真诚,实在推脱不得。“没问题。”   “杨兄,你莫听她胡说。”路仁甲瞪了秀秀一眼,“眼下我们吃杨兄的,用杨兄的,怎么好乱花杨兄的钱呢?”   秀秀反而瞪他一眼,然后从脖子拉出一串被砸扁的金镯子,解下一个递给路仁甲,得意洋洋地说,“你看看这是什么?烂船还有三斤钉呢,你且放心地去,务必要装整得英俊潇洒气度不凡!”   路仁甲就喜欢她那神神气气精神抖擞的样子,自然是心里一软,答应了下来。一旁的杨宗涵暗道,啊喂,再好的衣服也不能改变人的气质面貌啊!否则怎会有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之说。   那说书的得了赏钱便大放阙词;“要我说,这圆月公子风光了十几年,正所谓,长江前浪推后浪,如今他已经是而立之年,再流连花丛就实属不该,估计不出三年肯定是成亲的了。听说南宫夫人最近在频频相看各大门派的小姐。这花开了就不值钱,人也如此。   如今江湖上俊秀的少侠不少,我首推飞连堡的三公子杨宗涵为未来的江湖第一公子。据说这位三公子温文有礼,品性仁厚,文武双全,长得更是不输南宫朗,我敢断定,不出两年,他一定能取代南宫朗的位置,成为江湖第一公子!”   一个带着白纱幕笠面罩的年轻女侠忍不住站起来骂道,“放屁!那杨宗涵是什么东西,怎么能和圆月公子相提并论!”   在座的众人见那女子如此维护南宫朗那小白脸,自然是不服,就是因为南宫朗这个小白脸四处招蜂引蝶搅得江湖女子春心大乱,才导致他们娶亲困难。如今有机会踩一踩南宫朗,怎么会不落井下石?   一个满脸胡子的胖墩出声,“这南宫朗都这么大岁数了,自然不配当第一公子。南宫朗若是明月,那杨宗涵就是太阳!圆月再明,又如何与日争辉?”   在场的南宫朗的女粉丝可不干了,哪里容得下污辱自己偶像的人,“放屁!就凭你这个埯趱的矮冬瓜模样,也敢妄评圆月公子?”她站起来把桌子一掀,这碗筷饭菜齐飞,砸得满地狼藉。   男子这边也不甘示弱,双方立即打成一团。   众人也不躲闪,反而围着一圈观看,时不时拍手叫好。   路仁甲和秀秀俩人初入江湖,对于这打架的原因十分无语,他俩转头看向杨宗涵,杨宗涵羞涩一笑,“我出来之前,娘亲告诉我,凡是突然出现,说要嫁给我的姑娘,都要试探试探一二,所以在清水潭变才会故意这么说的。还望两位兄弟不要怪罪。”   秀秀:“……”他老娘真是高见!有钱人果真想得比我们这些穷人远!   当人生赢家其实很容易的,只要你能投个好胎,或富贵,或貌佳。君不见那王某某,人丑嘴贱,奈何挡不住那千千万万的爱财少女,在微薄下面不住地喊老公老公。   只可惜,路仁甲这两样都没有。   第二天,他和秀秀在杨宗涵的带领下,走进了城里最大的成衣铺子锦绣坊。老掌柜看在杨宗涵是飞连堡三公子的面子上,勉强接待了路仁甲。   老掌柜眯着眼瘪着嘴,把路仁甲上下打量了一番,把路仁甲看得手脚无措才开口,“恕小的直言,店里的衣服可能不太适合这位少侠,您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秀秀在一旁早就看中展示在墙上的几套白色绣花的丝绸衣裳,颜色脱俗,款式大气,“把那几套拿下来给他试一试!”   老掌柜和店小二:“……”总感觉衣服很脆弱会被他撑破。但客人是衣食父母,只能小心翼翼地帮助路仁甲穿上了。   穿上衣服后,路仁甲觉得浑身不自在,走路都有些僵硬。秀秀忍不住扶额,天啊,颜色对比,显得路仁甲肤色更黑了!而且路仁甲这副缩手缩脚的拘谨样子,哪里衬得起这洒脱飘逸的衣服啊。“算了,还是赶紧脱下来吧。咱们去别家看看。”   老掌柜带着他那群小二都松了一口气,兴高采烈地把三人送出了门。   最后只能挑了几套显得人老实憨厚的细棉布衣裳。穿上去倒是有点农村富户出身的派头。   在回去的路上,人群跟水库突然泄洪似的,向一个方向涌去,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圆月公子在翠柳斋与人斗诗啊!快去看啊!”三人还没回过神来,就被呼啦啦的人流夹带着来到了翠柳斋楼下。   翠柳斋是城里最大的酒楼,一共有三层,一楼是一般人咬咬牙吃一次,二楼是包间,一般有钱人咬咬牙吃一次,三楼只有权贵或者名士才能上去。建筑格局为回字形,一楼中间的天井设有舞台,经常有舞文弄墨的活动。厨师的手艺极好,当然,消费也极高。   此时,闻风而来的路人已经把翠柳斋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个个都踮起脚尖伸出脖子身体前倾往里面张望。   秀秀人矮,除了看见无数的肩膀,什么都没看见,她试图跳跃一下,发现人太多,只能郁闷地问路仁甲,“你看见了吗?圆月公子长得什么样?”   路仁甲和杨宗涵还是少年,身高优势并不明显,也只是看见黑压压的人头,想进翠柳斋买个座位吧,又挤都挤不进去。   秀秀忍不住喊道,“闪开,让开,有开水啊!”众人没反应,别说是开水,估计就是天降斧头,都不能阻止老百姓那颗看八卦的心,毕竟娱乐活动不多啊。   路仁甲见秀秀一脸失望,“要不我们飞到屋顶上去看?”   “好啊,好啊!”杨宗涵一脸兴奋地抓住路仁甲的衣袖,露出‘哥可是你们的债主,别想丢下我’的神情。   路仁甲抓住俩人,运起轻功,跳了几下,三人还在原地,“……人太挤了,被卡住了。”   杨宗涵和秀秀:/(ㄒoㄒ)/~~   前面的人群突然爆发出喝彩声:“好!”   秀秀连忙问前面的那个大哥,“怎么了?”   前面听到的人即非常热情的实况转播,“刚才江南第一才子出题,圆月公子立即作答,现在是圆月公子出题,江南第一才子被问住了。”   杨宗涵追问,“他们出的是什么题目?”   那人被问住,“呃,这我倒不知。”   后面的人不约而同:唉~扫兴!   秀秀拉着路仁甲和杨宗涵,“咱们先出去!”死活挤出去后,秀秀拿出刚才刚买的手绢,一人发一条,“把脸蒙上,咱们去屋顶上看。”   路仁甲为难,“隔得太远,飞不过去。”   “傻!不是叫你把脸蒙上了吗?”秀秀翻白眼,偷偷在他耳边说,“蜻蜓点水,懂不?”说完还用嘴努了一下四面八方的人头。   路仁甲,“……秀秀,这不好吧!”   秀秀扬起拳头,“少叽叽歪歪的,快点。要是斗诗结束了的话,我打你哦!”   三人用手绢把脸蒙住,路仁甲就一手提一个,运起轻功,采用蜻蜓点水的方法,连续踩了四个人头才飞上翠柳斋屋顶。三人扒在屋檐边上,往下看,斗诗正到高潮迭起之时:   秀秀对这些什么诗词不感兴趣,她就是好奇那圆月公子长什么样。因为是从上面往下看,她看不清他的脸,不过丑人都各种各样的丑,而美人的美却都是相似的。这圆月公子显然是顶级的美人,无论是肤色装扮、声音语速、言行举止还是头发丝儿飘荡的方向,都让人难以挑出缺点。   还没看见圆月公子的脸,秀秀就觉得他魅力难挡了。当他举杯吟诗,微微抬起俊秀白皙的下巴时,秀秀看到了他的脸,她感觉自己的心被雷击中了,跳得厉害。   喔~~~太特么帅了!她找不到形容词了!秀秀心花朵朵放,要不是路仁甲及时拉住她的脚,估计秀秀都要失魂一头栽倒下去了。   秀秀越看越心伤,有这样丰神俊秀、气质脱俗的美男子存在,路仁甲要想成为人生赢家,太难了!简直是难于上青天!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卡了!缓一缓   ☆、第七个金手指   秀秀开始意识到,现实毕竟不是小说,按照路仁甲这样的条件,也许他需要先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再娶个超级漂亮的老婆,生几个有本事的孩子,然后经过几代子孙的开拓扩张,几辈子的富贵熏陶排场讲究和选择美人不断优化基因,他的子孙后代才有可能像南宫朗那样,成为举止优雅、气质出众、才貌双全的人生赢家。   而路仁甲,顶多只能成为个暴发户、土财主而已。听起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   一想到眼前困难重重,秀秀就觉得回家无望了。   路仁甲甚至不知道秀秀为什么回客栈的时候闷闷不乐的,问她,她也不说。路仁甲心里忐忑不安,想安慰却不知从何说起。   刚到客栈门口,一个三十岁出头的汉子欢喜地迎过去,“路少爷,金姑娘。你们总算是回来了,我等你们好久了。”   路仁甲抬头见来人是浮云山庄老管家的儿子,惊讶地问,“朱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路仁甲把他带到房间坐下,朱大哥连忙噼里啪啦地把事情经过说出来,“哎呀,我总算是找到你们了。你们不知道,前些天,银耳和金毛突然跑回山庄,咱们一看,行李财物都还在,就是不见人影。老爷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赶紧占卜算了一下,得出逢凶化吉的上卦才放下了心。   后来又担心你们身无分文,行走江湖不便,便叫我带着那两头毛驴和行李出来找你们。多亏老爷的卦象算得准啊,我果然在这里找见了你们。老爷为了方便以后联系,还让我带了一对信鸽给你们,以后有什么事,直接写信告诉老爷,老爷一定能帮到你们的!”   路仁甲深受感动,“爷爷真好啊!等我在江湖闯出名头了,一定回去看他。”秀秀点头附和。   “你这说的什么话?难道闯不出就不回去看了?亏得老爷一直把你们当孙子孙女看待呢。”   秀秀连忙表态,“当然不是。”   朱大哥称赞道,“这还差不多。老爷说了,为了方便你们行走江湖,你们有需要的时候,尽管报上老爷的名头,准许你们以天机老人的干孙子的名义为‘非作歹’。”   路仁甲认真地说,“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辱没了爷爷的名声的。”   “那就好。我后天就回去了。你们有什么东西要交给我带回去给老爷吗?”   “朱大哥,你等一等,等我们明天置办一份特产,你带回去给爷爷他们。”   “那行!”   有风无星天,明月高悬,清辉散漫大地,连乌黑的瓦片都像下了霜一般白花花的。杨宗涵叫着路仁甲和秀秀拿酒上屋顶上看月亮。古代的酒,度数不高,有点酸气,三人就着烧鸡,边吃喝边聊天。   秀秀躺着屋顶上,看着又大又圆的月亮,仿佛伸手可得,心里想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八年了,可是进展缓慢,也不知归期是何时?   三人住在悦来客栈好些天了,虽然入了江湖,可是入了江湖要干什么,怎么干,却毫无头绪。路仁甲问,“杨大哥,你说如何才能扬名立万?”   杨宗涵沉思片刻,郁闷地说,“难啊!乱世出英雄,如今政治清明国泰民安,我等纵然是一身本事,也无用武之地啊!再说现在江湖的势力范围都瓜分得干干净净了,哪里还轮到我们这些毛头小子?如今的江湖,比的是相貌和家世了。”   秀秀心里一动,想到第一个金手指的那些财宝,“杨大哥,要是我们有一大笔金银珠宝,可不可以拿来买地建个大庄子,然后自立门派?”   “这说得容易!金银珠宝虽然值钱,却不好拿去换钱,一是得价不高,二是不好脱手。就算你卖得了钱,这买大块的地,找筑房的工匠,还有这丫鬟仆人的采买训练,桩桩件件,光是上上下下的打点,没有门道的人是办不来的!哪里是嘴皮一碰就成的?”   听起来都觉得困难啊!   不过为了回家,不管有没有困难,她都要创造条件地去完成它。   秀秀再提议,“不然我们去惩恶扬善?把坏人都死光光?然后多做善事?路仁甲,你怕不怕杀人?”   小说不是说了嘛,主角一般杀了几个大魔头,就人尽皆知了。   “秀秀,杀人我不怕,可问题是哪个是坏人,哪个是好人呢?再说了,那些大坏人又不是孤家寡人,我们去杀他,他的亲友手下,就一定会来找咱们报仇的!就像萧风那样。”   “也是!”所谓杀人者人恒杀之,只怕会有没完没了的报复,这样的话,还怎么过日子啊?“那要不咱们雇人写些诗词文章,路大哥你去传唱一二,挣个才子的名头?”   杨宗涵淡淡地说,“欺世盗名,不可取。”   秀秀被他的话说得脸干干的。要是在现代,想出名还不容易,花点钱找个炒作公司,有脸的卖脸,没脸的卖人设,实在不行就恶炒,搞点新奇古怪或者出格的事情,分分钟爆红。总有一款出名的方法适合你。   可惜这不是现代,还没有包装公司一说。   三人在屋顶又是吹风又是喝酒了大半夜,等第二天的时候,三个都很不幸地感冒了。啊楸啊楸的又在悦来客栈躺了一个星期,才痊愈。   病好之后,杨宗涵说要四处去闯荡,便与路仁甲和秀秀分道扬镳了。路仁甲和秀秀拉着毛驴,天下之大,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要去哪里好。   不管了,犹犹豫豫的,猴年马月才能回家?秀秀伸出手指咬了一下,开启第七个金手指。于是天空立即出现了恶人排行榜。   秀秀望天,这坏蛋也太多了吧,密密麻麻的,把整个天空都布满了。她看了看,决定把选择权交给路仁甲,“现在有恶人无数,有贪赃枉法的狗官,有欺世盗名的伪君子,有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强盗杀手,有为富不仁的土豪劣绅,有忘恩负义的负心汉,有衣冠禽兽的采花贼,有猪狗不如的不孝子……你想先从哪里开始?”   路仁甲想了想,“从身边开始吧。要是遇到了,总是要管一管的。”   秀秀点点头,“说的有理。”她仰头望天,查看目前待在本城市内的坏蛋排行榜,天空的信息立即出现变化,排在第一的是采花大盗花无影。   花无影,没人知道他的相貌和名字,只因他做坏事从来都不留一丝痕迹,也从没被别人抓住,只在作案现场留下一朵月季花,人称花无影。   秀秀提议,“就从花无影这个淫贼开始吧,他轻功了得。现在在翠柳斋吃饭。咱们去看看?”古代可不想现代,古代女子没了名节,生不如死,这个坏蛋为了自己的私欲,就不顾他人死活,着实可恶!   俩人匆匆赶到翠柳斋,刚好几个白面书生从里面说说笑笑的走出来,天空的花无影名字立即落到中间的那个比较高的书生头上,秀秀立即指着那人,“就是他!”   路仁甲二话不说,上前就要捉拿,那书生看见来者不善,一边躲闪一边呼喝,“你们要干什么?我跟你们无冤无仇的!”   路仁甲可不管他说什么废话,上前就伸手抓,只是那书生左躲右闪,一时之间,竟然奈何不了,路仁甲心里一急,直接运气,从指间发内力,嗖嗖嗖,三两下就把那书生打趴在地。书生见逃不掉,哎哟哎哟叫个不停。   他的几个同伴见状,连忙斥责路仁甲无故伤人,引来路人围观成一圈,倒地的书生叫得更大声了。   路仁甲指着他说,“这个人是采花大盗花无影!”   几个伙伴立即呛声,“瞎说,白云兄的为人我们还不清楚吗?学问好,人品更是出众!”   “你有什么证据?咱们可是有功名在身的,岂是你们这些白身可以随意污蔑的!”   “就是,就是!”   “谁不知道白云兄手无缚鸡之力,要是他是花无影,还能让你抓住?”   路人纷纷出声,“是啊,看着也不像啊!”   “一定是私心报复!”   路仁甲可不想别人误会,“秀秀说的不会错的!他就是花无影!”   几个书生声援:“你瞎说什么!他叫刘云,是上京赶考的举子!我们都是一起上京的学生,难道还能认错不成?”   “对啊,咱们报官去!”   一听说报官,躺在地上的花无影立即停止了□□,他假装宽容大量地说,“估计他也是认错了人,我也没什么事,还是算了。让他走吧。”   金手指不可能错的,要不是有金手指提示,秀秀也不敢相信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弱书生竟然是个衣冠禽兽!   她上前一步,“慢——我敢肯定他就是花无影!路大哥,你去看看他的脸,是不是易容了?”   路仁甲依言去摸索了一下,冲着秀秀摇摇头,并无整容的痕迹。   这下人群可是炸开了,纷纷指责路仁甲和秀秀,几个书生更是拽着路仁甲不让走,说是要见官府。眼看形势对二人越来越不利,秀秀望天,“等一下,我相信你住的地方一定有线索!你敢带我们去吗?”   路仁甲一向是听秀秀的话,立即把花无影从地上抓起来,“快带我们走!”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觉得这两个少年真是欺人太甚,把去路堵住,不让他们离开。   秀秀和路仁甲默契十足,彼此一个眼神就能交流无碍。路仁甲见状,立即出手在花无影身上封住了他的几个穴脉,疼得花无影冷汗直流,却连叫都叫不出。   路仁甲一手钳制着他,两只眼睛盯着四周。秀秀见事态严重,也顾不上大庭广众直接上手,像这样的采花贼,身上肯定带有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她上下其手,把花无影从头到脚都搜索得仔仔细细,多亏了她看过间谍电影,知道有时候,有些不起眼的物品反而是特别的工具。   果真让她找出了一些东西,秀秀高举一支普通的珠子发簪,“你们看看,这支发簪表面上看没什么特别,实际上,”她掰开珠子,里面有一些粉末,“这些是迷药,这个簪子的中空的,随时可以当放迷烟的管道;还有这一小瓷瓶,里面是烈性□□,只要一滴,就能让人□□焚身。”她从花无影的脚下脱下鞋子,从里面扒出一堆布料,“这个花无影的脚根本没有那么大,他为什么要穿那么大码的鞋呢?肯定是为了伪装!”   一个书生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说的都是正确的?”   秀秀斜眼看他,“事到如今,你还为他开脱,你是不是他的同伙?”   书生脸红,“当然不是!”   “那你带我们去他住的地方看看,那里一定有更多的痕迹!不然你就是同伙!”   “走就走!”   众人簇拥着几人,浩浩荡荡地奔去书生们住的客栈,这事情早就惊动了官府,连衙差也来了几个,众人一拥而进了花无影的客房,人多力量大,果真在里面搜出了一些女子才用的东西,还有几朵放在水里养的月季花。   证据确凿,花无影又被路仁甲封住了穴脉,无奈只能认罪。这人一向狡猾,路仁甲怕他会逃走,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他的武功废了,才把花无影交给衙差。   采花贼花无影被抓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迅速传遍了江湖。多少吃了花无影暗亏的江湖儿女,个个摩拳擦掌,只等着找机会收拾他。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有点懒了~   ☆、惩恶.初出名   俩人骑着毛驴往江南走,路过一个靠近河流的县城时,看到一大群人正围在一户人家门口,这户人家有围墙有前院,看起来也是小康之家。   秀秀拉住路仁甲,“等一下,”她指着那户人家,“你看看那里,怎么又哭又闹的?”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妪跌坐在地上,满身灰尘,哭喊的声音听起来好不凄惨。爱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秀秀连忙拉着路仁甲跑过去围观。   一个中年男子愤愤不平地说,“秦生,你怎么能这么做呢?她好歹是你母亲。你把她赶出来,这不是让她死吗?”   那个叫秦生的年轻人,双手相搓,低着头不说话,他旁边的女人可不乐意了,跟斗鸡似的撒泼,“这是我们家的事,关你屁事!你要是看不过眼,你把这老太婆领回去养啊!”   中年人被堵得缄默了,老妪仍旧继续哭泣。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大爷被那女人的话气得手指发抖,巍颤颤地指着她,“你,你这个泼妇!乌鸦尚知反哺,难道你连禽兽都不如吗?秦生,你这样做不怕天打雷劈吗?”   秦生欲言又止,却被他媳妇一把拉住,这个长相刻薄的女人厉声说道,“你要是敢把老不死的接进门,我就立马带着孩子回娘家!”她转头看老人,“三叔公,不是我们不想养婆婆,只是你也知道我们家里困难,她光吃饭不干活,这那行呢。是不是?要不你把她领回去?”   路仁甲看见这个女人,怒上心来,本想上前去教训她,却被秀秀一手拉住。秀秀冲他摇摇头,把他拉出人群。“你先别冲动,等我们先去打听。”   两人牵着毛驴在街上找了间客栈入住,叫了一桌饭菜顺便问小二是怎么回事。这县城又不大,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不到一盏茶时间就能从县头传到县尾。小二立即八卦地告诉路仁甲他们事情缘尾:   “哎,说来这老太太也挺命苦的,年轻的时候死了丈夫,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好不容易攒够钱给他娶了个媳妇,本以为能享清福了。   谁知道她那儿媳是个厉害的角色,一文钱看得比命根子还重要。前几年,老太太还能干些活,儿媳虽然看婆婆不顺眼,倒也给她一碗稀饭吃。如今老太太人老眼瞎,什么都做不了了。儿媳就容不下人了,整天嚷嚷着要把老太太丢掉。里正都不知道劝过多少次了,奈何儿子是个面瓜,任凭媳妇拿捏,连个屁都不敢放。这儿媳为了省下一碗稀饭的钱,连面子名声都不顾了,死活要把老太太赶出去。我们这些外人虽然有心帮忙,但是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啊。”   路仁甲很气愤地说,“这户人家真不是东西!畜生!”   小二接过话头,“确实!秦生秦生,不就是禽兽不如的畜生嘛!”   秀秀计上心来,想到一个整治不孝子女的好办法,偷偷跟路仁甲道,“你别急,我有办法。”   俩人吃饱饭就回房休息,不再出门。   入了夜,小县城便安静了下来,只听到更夫打梆的声音,梆~梆~传得老远。路仁甲穿着夜行衣,偷偷从窗户飞出去,悄悄潜入白天那户人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户主的卧房。   按照秀秀的吩咐,秦生和他媳妇都被路仁甲点了昏睡穴,然后他拿出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大胆地抬起其中一人的脑袋,不甚熟练地用匕首帮俩人把脑袋上的头发剃得干干净净。期间由于路仁甲的剃头技术不娴熟,还不小心刮伤了俩人的头皮。   哦,都怪匕首太锋利了!不然就是天色太暗了!总之不关他的事!路仁甲一点歉意都没有地想。   第二天,天刚刚亮,两声尖叫便从秦生家传出来,吵醒了大半个县城。周围的邻居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纷纷走出来,“看——那是什么?”   两把乌黑黑的长发被挂着秦生家的大门上,随风摇摆,配合着灰蒙蒙的天色,着实吓人。   “门上有字!”细心的人发现了写在门板上的字,胆大的人一字一句地念出来,“人在做,天在看!不敬父母,禽兽不如。剃发小惩,如有再犯,去头无命!”   众人听完,正在议论纷纷的时候,秦生家的大门打开了,秦生和他媳妇各自用布巾包着头,俩人脸色非常差,一开门就要把挂着的头发扯下来——   却发现,这头发,仿佛是种在木头里一般,根本扯不下来。   有几个好事调皮的后生,一把跳起来,一手拍下了秦生和他媳妇头上的头巾,露出了两个光溜溜的脑袋,头顶上还留着一丝丝被匕首割过的血痕,看起来既滑稽又恐怖。   两人又羞又恼,连那头发都不想要了,只想赶紧关门,只是被众人围着堵着,进出不得,对那新出炉的秃头指指点点。秦生俩人被人讥笑得抬不起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   不知谁说了一声,“老天爷看不过眼,显灵了!”   “许是他那死去的老爹看不过眼呢!”   众人哄堂大笑!不一会儿就传遍了整个县城。   有人请来了老族长,老族长严肃地说,“秦生,你和你媳妇的所作所为,连老天都看不过眼来惩罚你们,你们要是再继续这样,那我这个族长,就把你们赶出秦家。听明白了吗?”   秦生俩人羞愧地连话都说不出来,连连点头。亲自去破庙里把老母接过来,大家才意犹未尽地各自散去。   路仁甲和秀秀躲在一旁偷看,秀秀吐槽道,“不是我说,你这剃头技术也忒差了吧。只差没在别人脑袋上划出个围棋格子来!要不我等下给你买两个冬瓜练练手?”   不像她猴哥,一个晚上就能把整个皇宫的人的头发都剃光光,好又快,真正的技术流。   路仁甲拒绝,“浪费那钱干什么,多剃几个不就熟练了吗!”   世间大奸大恶之人不少,小坏小恶的人更多,既然罪不至死,那就小惩大诫,赐尔一颗光亮崭新的脑袋!让君从头开始!   俩人骑着毛驴出了县城,行走一段,来到了一处三不管地带。   何为三不管?客官您且听我说,此处有巍峨高山,有毒蛇猛兽,有土匪强据,连老猎人都轻易不敢走进去,因这刚好是几个郡县的交汇处,那父母官便相互推诿,谁也不愿把一窝强横的土匪划到自己的名下,故而成为了三不管地带。   大山脚下,一个简单的茶棚,那老妈妈虽然穿得简陋,却白皮净面,她一看见路仁甲俩人,便热情的招呼,“天气炎热,两位客官来歇一歇,吃碗凉茶再走。”   路仁甲看见那老妈妈慈眉善目,想起了自己的娘亲,心一动,脚便不由自主地走过去。秀秀拉住他的手,隔着老远扬声道,“谢谢老妈妈的好意。只是我们囊中羞涩,没有多余的闲钱吃茶。”   那老妈妈听闻笑得更加和善,招手道,“我道是什么呢?一碗凉茶而已,算得了什么?冲着你们叫我一声老妈妈,我就应该给你们倒一碗。天气那么热,赶紧过来坐坐,小心晒坏了脑袋!”   秀秀笑着回答,“诶~谢谢老妈妈。”她拉着路仁甲慢慢走过去,不动声色地说了一句,“注意观察细节。”   才刚刚坐下,老妈妈便端上两个大粗瓷碗的凉茶,秀秀从行李里拿出一只烧鸡递给她,“我们没有什么好东西,这只烧鸡抵做茶钱,还望老妈妈不要嫌弃。”   老妈妈看也不看那烧鸡,直接推辞,“你们出门在外,本就不容易,还是留着自己吃吧。我这凉茶,都是从山上采来的,又不费钱。”   秀秀一脸惊讶,“听说这山上有土匪猛兽,您年纪那么大了,怎么还上山啊?遇到危险怎么办啊?”   “嗨,我都脖子埋在黄土的人了,还怕那土匪作甚?我开这凉茶铺,就是为了打发打发时间。哎,你们快喝,热了就不解渴了。”她招呼着。   路仁甲和秀秀依言端起茶碗,一口饮尽,“清凉爽口,好茶!谢谢老妈妈。”   那老妈妈仍旧一脸慈爱,慢慢说,“不用客气!”   秀秀一手扶着额头,喃喃自语,“怎么回事?头好晕啊!”路仁甲早就趴倒在桌面上了,秀秀努力回想电视剧里的情节,弱弱地说了一句才倒下,“你在茶里下毒!”   那老妈妈退出三步之外,做出一个果断的挥手动作。   十几个持刀的壮汉瞬间从山上跳跃下来,对着那老妈妈稽首,“大当家!”谁也想不到,这土匪头子,居然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婆!   老太婆围着俩人转了一圈,“啧啧,如今的羊,是越来越瘦了。你们赶紧把他们抬上山!”   “是!”   这些土匪,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打劫,着实可恶。路仁甲早就沉不住气了,等着他们靠近时,一个出其不意,通通把他们打到。有其他人看见情况不对想逃跑的,也被路仁甲隔空点穴定住了身体。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土匪全部被制住了。   秀秀伸个懒腰站了起来,笑嘻嘻地说,“老妈妈,您的茶,吃了让人好生困晕。要不是我俩不怕吃药,真是怎么死都不知道呢。您有这么好的安眠药方,怎么不拿去药局换钱呢?你可知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常年失眠,尤其是那亏心事做多的人,更是不敢闭眼,免得看见那些冤主来索命哩。”   那老太婆敛去满脸的慈爱,一脸冷漠,默不作声。路仁甲和秀秀俩人也不多费口舌,利用土匪带来的绳子,将这十几人的手手脚脚捆得严实。   完事之后,秀秀拍拍手掌,“这些土匪狡猾多端,你把他们的手筋都震断,免得打虎不成反成害。”   早在看见那老太婆的时候,秀秀就看见天空的坏人排行榜上的名字落在她头上,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么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女人,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头子!   那老太婆听见秀秀的话,脸色出现了惊慌之色,虽然众人被点了哑穴,听不到同伴的惨叫声,但是个个脸色惨白满头大汗,自然知道此举痛苦万分。   正所谓老而不死是为贼,她连忙调整面容脸色,露出一副凄苦的样子,花白的头发丝就着汗水黏在沟沟壑壑的脸庞上,看起来颇为可怜。路仁甲实在下不了手。   秀秀冷笑,“提醒你一句,坏人是不分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的。坏人可怜还是被他们害死的人更可怜?你自己想想吧。我就告诉你一件事,死在这个老太婆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五十。”   路仁甲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举起手,重重地点下去。老人疼得立即晕了过去。   秀秀自认不是什么大善人,她和路仁甲把这十几个人捆扎在一起,推到大太阳底下晒着,有人晕了就泼水,不到半天,这群土匪就去了半条命。   山上的土匪等了等,还是没见他们回来,便跑下来寻找,有了秀秀这个金手指的存在,路仁甲来一个就抓一个,很快绳子都不够用了,只能把土匪的衣服剥下来做绳子,光着膀子晒太阳,土匪们深刻地感受到了当烤猪时的煎熬滋味。   太阳下山,秀秀和路仁甲坐在茶棚里吃烧鸡,被晒了一天的土匪们,又饥又渴,奈何闻到味儿,却不得食。那土匪头子伊伊啊啊地叫着,疑似有话说。路仁甲就帮她解开了哑穴。   老太婆被晒了一天,喉咙简直要冒烟,她沙哑地说,“你们要是,放了我,山上的钱财,任你们拿去。”   秀秀毫不客气地把鸡骨头扔到她脸上,“老太婆,你杀过那么多人,哪个受害者临死前不是这么求你的,那你为什么出尔反尔,钱也要,命也要?要不是我俩有本事,只怕现在就是我为鱼肉了。今天没有路人路过,暂且让你多快活一天,等明天有人路过这里,必定要送你们去官府尝尝免费的牢饭,才不枉我报答您的一茶之恩!”   那老太婆被说得哑口无言,自知死到临头,却没有勇气轻生,只能面如死灰地待着。   入了夜,路仁甲和秀秀趴在桌上合衣而躺。有十几个落网之鱼悄悄潜入茶棚。万籁俱寂,眼看就要成功之际,银耳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嘹亮叫声“啊呃——啊呃——”   路仁甲一跃而起,与土匪打斗起来,也许是要拼个鱼死网破,土匪们异常凶恶,银耳和金毛两头毛驴,像炸开了锅似的,一直一直叫着,吵得人心烦。一个土匪拿着雪亮的大刀,准备一刀宰了那头畜生——   黑暗中,一群眼睛发亮的野狼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口把土匪的手咬了下来!“啊——”鲜血喷溅三尺。   银耳立即欢快地叫出来,“啊呃呃~”   战斗很快结束,路仁甲把这些落网之鱼集中在一起,用他们的衣服把他们捆绑起来。   那群野狼围着秀秀几人一圈,闪着发绿的眼睛,紧紧地盯着秀秀。秀秀赶紧走到一边,背对着土匪们,变出大量的烧鸡,供狼群食用。   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土匪们听到狼群不断的咀嚼声,时不时咬断骨头的咔嚓声,他们看不见狼群吃得是什么,只觉得狼群是在吃人,生怕下一个喂狼的就是自己,更是怕得肝胆俱裂,惴惴不安地连眼睛都不敢闭,艰难地熬着等天亮。   天色刚大亮,就有一伙人拉着马车带着武器走过来,警觉性很高的银耳立即叫起来,路仁甲和秀秀趴在桌上睡了一晚,全身酸痛,此时立即站起来,扬声叫道,“前面来的是什么人?”   那伙人听见是个少年的声音,立即有人作答,“这是飞连堡的货品。途径此地,不知道是哪个好汉在此?”   一听是飞连堡的人,路仁甲和秀秀喜出望外,“巧了。我叫路霸天,跟你们家三公子是朋友,昨天路过这里,谁知道遇到了一伙土匪,不过都被我抓住了。希望你们能帮派个人去通知官府。”   那飞连堡的押运主事一听路仁甲这么说,吊起来的心放下了大半,他上前仔细打量俩人的相貌,奈何路仁甲长得实在过于大众,也不认得是不是三公子的朋友。他转头看见那头白耳朵的毛驴,惊喜地问,“这畜生可有名字?”   秀秀回答,“它叫银耳。”   那就没错了。和三公子说的不差分毫。他连忙作辑,“小的是此次押运的主事黄虎,见过八天公子。”说完,立即吩咐队伍停下,还派了几个脚程快的手下去通知官府。   秀秀有些郁闷,这些人,怎么都叫路仁甲做八天啊?难道霸和八很相同吗?   这三不管地带,出了事官府个个避之不及,可如今土匪都被捉住了,这天大的功劳,得来比低头捡钱还容易,那些指望升官的官员怎么还坐得住?   是以日头刚刚升到一半,附近的官员就带着大批的手下,纷纷赶到,彼此一见面,都争着说此处是他的辖区,只差没打起来。   真是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   最后闹到州官那里,州官许了三处府官同管,此事才作罢。   路仁甲的名字,开始在江湖上流传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快乐~ 昨天懒了没有更,这章就长一点! 小剧场: 狼群:老大,咱们的储备粮又叫了! 大头:那快走!小心被人伤害了! 狼小弟暗想,这头该死的毛驴,老是拿鸡毛当令箭。这到底是咱们的储备粮还是心上人啊?   ☆、引狼入室   路仁甲和秀秀俩人一路走走停停,终于在一个月后,来到了慕名已久的江南。   江南好啊!   不只富商巨贾云集,商业发展繁华无比;那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风景,更是如诗如画;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千古传唱的诗篇佳作,引得人们对江南无比的向往。   即使是目不识丁的人,到了江南,这美人、美食和美景,也能让人眷恋不已。   路仁甲和秀秀牵着毛驴,行走在杭州的大街上,觉得两只眼睛都不够看了:拥拥挤挤的商铺摆满了来自各地的商品;穿得秀气美丽的江南女子讲着温柔如水的吴音侬语俪迆而行;摇得吱呀作响的乌篷船载着满满的莲藕菱角顺流而下,穿过一个又一个圆如满月的桥洞;就连马头墙上露出的那一枝绿叶,都透露着一股舒适自在的雅味。   小贩的叫卖声,儿童的嬉笑声,与饭馆传出的香气、西湖的水汽、在夏天的热风搅拌下,形成了一副活色生香的世间红尘之景。   由于牵着毛驴,实在不方便逛街,俩人只能先找了个客栈住下,把行李放好,才出来溜达。   杭州的西湖,遐迩闻名,来了杭州,怎么能不去西湖?想当年那白娘子的电视剧一出,来游西湖的人,简直比西湖里的荷叶还多。   秀秀早就对西湖慕名不已,放好行李后便拉着路仁甲,跟着人群慢行至西湖,眼下正是盛夏,虽然天气热得很,可是游人并未见少多少。   高大的柳树斜斜倚在湖边,长长的柳枝随风摇摆;湖面上长满了粉的、白的荷花,在太阳的照耀下,散发着清香的气息;一艘艘画舫穿梭在接天连地的荷叶中,岸上的人,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一两句歌姬唱的清丽小曲。   沿岸有小贩叫卖新鲜的莲子、桂花糕等小吃食品,只需几个铜板,就能买到,俩人一路走一路吃,逛到了断桥。   秀秀指着断桥,兴致勃勃地说,“看,这就是断桥。白娘子和许仙相遇的地方。”   路仁甲没有浪漫细胞,“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不就一普通的石桥嘛,为什么上面挤满了那么多人?   断桥边上刚好有一家酒楼‘似云来’,这酒楼有三层高,装饰豪华,车马不停,出入的客人非富即贵。   不甚和谐的是,在靠近酒楼的桥头上,一个穿着白衣的年轻女子跪在地上,身前挂着个卖身葬父的牌子。   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这女子雪肤花貌,青丝如云,穿着一身白衣,衬得更加脱俗;细长的柳眉之下,一双雾蒙蒙的眼睛带着无限的忧愁;红艳艳的小嘴紧抿着,显得既坚强又柔弱;身姿修长纤细,比西湖边上的柳树还招人怜惜。   秀秀挤进围观圈里,“卖身葬父,你要卖多少钱?”   女子罔若未闻,旁边的好心人替她回答,“五十两银子。”   “那么贵啊!”秀秀惊呼,“那你会做什么?”   那女子抬头看了秀秀一眼,眼里带着一丝丝苦楚、指责和哀愁。“这位小哥,悦儿求求你,您既然不买就别捣乱了。”声音轻柔婉转,仿佛春风吹细雨一般。   “我可没说我不买啊。竟然你要卖身,那我肯定要问清楚。不然买回去,你什么都不会做,我岂不是买了个祖宗供着了?”众人听闻,发出一阵笑声。   那女子微微低下头,露出一截雪白修长的脖子,“悦儿会做饭、会绣花、会弹琴。”   “让开,让开。”一个打扮妖艳的中年女人带着两个保镖挤进人群中,她走上前伸手抬起悦儿的下巴,仔细打量了一下,“长得倒是不错。你要价多少?我花三娘买下了。”   “不——”悦儿眼里含着泪,“我绝不买给你!”   花三娘双手抱胸,不耐烦地说,“你不是要卖身葬父吗?我肯出钱买你了,你怎么还不愿意啊!我听说你都在这里跪了三天了,你再不卖,这大热天的,你爹的尸首可就要发臭了!”   悦儿恨恨地看着花三娘,“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吗?你是荷月楼的老鸦!我才不跟你去呢!”   花三娘被一个小丫头鄙视,气急败坏地说,“你都穷得要卖身葬父了,竟然还挑挑拣拣的,你也不看看你开出来的价格有多高,我要是不买,还有谁要?难道你要卖给那些肥头大耳的富人当小妾?不若跟着老娘吃香喝辣的,岂不是快活?”   悦儿听到花三娘的话,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污辱,立即站起来就跟花三娘打在一起,“悦儿人穷志不穷,宁可死也绝不自轻自贱。”   人群中有那书生才子忍不住赞许,“说得好!”   别看悦儿瘦瘦弱弱,跟花三娘对打也绝不落下风,花三娘被她掐得嗷嗷叫,“你们两个站在旁边当石头啊!还不赶紧拉开她!”两个保镖听闻立即上前去拉扯,只是收效甚微。   许是她清高自爱的品质打动了众人,不一会儿,一个三十岁有余的白胖富态男子挤进人群,“花三娘住手。既然这位姑娘不愿意,您就别勉强人家了。”   几人停下手,花三娘打量了他一番,“哟,我还以为是哪个怜香惜玉的好汉呢?原来是似云来的李老板吖。李老板的面子不能不给,那三娘就饶了她。”说完装作不在意地整整头上的发簪。   李老板笑得一团和气,向花三娘作辑,“多谢花三娘成全。”他转头看向悦儿,这几日看见她跪在大太阳底下卖身葬父,柔柔弱弱的,连地痞流氓都不怕,这坚强自爱的模样让人忍不住怜惜。“悦儿姑娘,您要愿意,我愿替您出钱葬了你父亲。”   悦儿怯生生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她思考片刻便跪下磕头,坚定地说,“多谢李老板,悦儿无以回报,愿为奴为婢伺候李老板。”说完,她便被李老板扶着站起来,跟着那李老板走了。   花三娘一脸郁气地看着到手的鸭子跟别人跑了,扭头就是呸呸呸,“我当是什么贞洁烈妇呢,原来是等着冤大头上钩咧。晦气!”说完也带着两个手下扭腰离开。   哦~秀秀恍然大悟,原来是要钓凯子啊!   秀秀略带遗憾地对路仁甲说,“可惜了啊。”   路仁甲询问,“可惜什么?”   秀秀打趣道,“刚才你要是早点出钱买她,她就是你的人了。”   路仁甲翻白眼,“这女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就算我给她一百两,她也不会跟我走的。”   秀秀惊呼,“连这你都知道?我一直以为你是木头脑袋不开窍呢。”   路仁甲不满地说,“好歹我也曾混迹街头几年,这种把戏见多了。一口棺材二两银子,寿衣香烛纸钱一两银子,买地加雇人最多五两,请个和尚道士念经一两。十两银子尚有结余。她却卖五十两,不就是想找个有钱的买主吗?再说了,要卖身,直接找人牙子不就行了,何必要跪在富人出入的酒楼旁边?”   “嗯,有理。”秀秀点点头,“按照你多年的经验,你知道这女子的下一步是什么吗?”   路仁甲不解地问,“还能干什么?不就是死活赖上那买主,成为妾室,等生下一男半女之后,好日子不就长久了吗?”   秀秀买个关子,“这可说不定。人家志向远大,哪里看得上小妾的地位?你带我去找几个小乞丐,先别问我要干什么,到时你就知道了。”   路仁甲带着秀秀找到几个小乞丐,秀秀给了他们十几个铜板,嘱咐他们,叫他们去打听似云来李老板家住在何处。还说叫他们平日里多留意一下那个叫悦儿的女子,一旦她和别人有接触,就赶紧到君再来客栈告诉她。   得到秀秀一旦有消息就有赏钱的保证,那几个小乞丐自然是紧紧地盯着悦儿。   俩人在杭州游玩了好几天,终于等来了小乞丐的消息,说看见那个悦儿跟外人传递消息。   秀秀拿了几块碎银子给几个小乞丐,等他们走后,秀秀对路仁甲说,“这几天晚上可能要辛苦一些,咱们去李老板家盯梢。”   “这个悦儿有什么不对吗?”   秀秀一边夹菜,一边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不对,不是好人而已。”   入了夜,路仁甲带着秀秀,如同大鸟一般,悄无声息地飞到李老板家宅的屋顶上。秀秀穿得厚厚实实,躺着屋顶上看星星睡着了。路仁甲睁眼盯了一个晚上却没有任何发现。   第三天晚上,夜半三更,终于有动静了。路仁甲看见那悦儿偷偷从房里出来,赶紧叫醒秀秀起来观看。   只见悦儿把后门打开,引了十几个黑影进来。那些黑影手脚利索,在悦儿的带领下,行动迅速地把李老板家的人通通捆住,然后撬开库房的大门,大肆掳掠财物,那熟练的模样,绝对不是第一次了。   “啧啧,引狼入室啊!”   李老板等人被下了让手脚无力的药,只能眼睁睁看着多年积蓄被人拿走,却连话都不敢说——毕竟明晃晃的大刀就架在脖子上,哪里还敢愤怒?   眼看那些黑影就要撤退,秀秀捅捅路仁甲,“路大侠,该你上场了。”   路仁甲抓起守夜时吃剩的鸡骨头,来了一把‘天男散花’,带着雄厚内力的鸡骨头砸在那些人身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人支持不住纷纷倒下。路仁甲一跃而下,刷刷刷,就把那些人通通点穴定住了。   秀秀站在屋顶上拍手,这装逼的姿势,我给七十分!剩下的,是因为颜值不够过关。   一回生二回熟,路仁甲熟练地把那些强盗的衣服通通剥下,把来人捆成一串粽子。   消灭安全隐患后,路仁甲才飞上屋顶把秀秀接下来,秀秀跺跺脚,还是地面踏实,她走到李老板面前,还没说话,李老板就喊起来,“你们,你们要干什么?”   秀秀笑嘻嘻地说,“李老板别怕,我们不是坏人。当日悦儿姑娘卖身葬父的时候,我们也在现场。当时要不是你出手太快,悦儿姑娘就是我们的了。不过也多亏了李老板,否则有危险的就是我们了。刚好路过这里,就顺便救一救咯。”   说完,秀秀走过一边,率先帮李夫人解开了绳子,李夫人一个踉跄,手脚还没恢复,就勉强爬到悦儿面前,李夫人长得比李老板还富态,一个肥大的巴掌甩过去,打得她脸颊立即红肿起来,“贱人!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气冲冲地对李老板说,“要不是你把这狐狸精领进门,哪里会有这祸事?以后你还是给我死绝了那纳妾的心。否则老娘决不饶你!”   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李老板连反驳都不敢。   几个家丁被松绑后,立即跑去告官。因着李老板家大业大,和官府关系不错,捕快带了十几个衙差迅速赶来。   经过一番审讯,原来这伙人都是四处流窜作案,先是让悦儿假装弱娇娘卖身到有钱人家里踩点,然后趁人不注意下让人全身无力的药,最后再来个里应外合,把家财洗劫一空。因为不伤及性命,有些人家为了顾全名声,只能打掉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了。   天亮之后,这路仁甲行侠仗义的好名声,跟着似云来老板引狼入室的事情立即传遍了大街小巷,成为了杭州城的最新谈资。 作者有话要说:  呜~系统好卡~   ☆、七夕之夜(一)   七夕佳节,杭州城的商家举办花灯会,官府也特许七夕之夜不禁宵,民众可以尽情玩乐。是以太阳还没完全落下山,大街上就已经挤满了喜气洋洋的人。   街道两边立着提前扎好的竹架子,商家早早就挂上花灯、彩带、鲜花等装饰。街道尽头搭了一个巨大的舞台,戏班子什么的,也已经待在一边准备就绪,只等着夜幕降临。   太阳终于在众人的期待中下山了,月亮缓缓升起,那比星星还多的花灯一盏一盏被点亮,无数的亮光汇聚成璀璨繁华的银河,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少年少女们穿梭其中,可以借着七夕的名头大胆地打量彼此,还能互送礼物,成就一段佳缘。   小贩们在花灯旁边支起摊点,卖着各种食物,各种手工艺品,价格虽然稍贵,但是胜在奇巧新趣,引得游人纷纷掏荷包购买。   秀秀挤在人群中,指着花灯,“路仁甲,猜灯谜!”几十个造型各异的花灯挂在一起,个个都让人看得爱不释手。在现代,她什么样的花灯没见过,可是这现代的花灯,都是批量生产的,不像眼前的这些,纯手工,看起来十分的有味道。   摊主见生意上门,立即笑眯眯地招呼,“这位小兄弟,要猜灯谜吗?十文钱猜一次。猜对了奖励花灯一盏。”   秀秀笑着摇摇头,学渣还是不要瞎搞了,她连小学生的游园活动的猜谜都不曾猜中过,更何况这些!路仁甲倒是爽快地掏出十个铜钱递给老板,他扭头对秀秀说,“试一试,不要紧的。你喜欢哪个花灯?”   老板收下钱便在一旁提醒,“越好看的花灯,谜题就越难。”   秀秀看了一下,指着一只红色大螃蟹造型的花灯,“那只!”   路仁甲踮起脚尖仰头看谜面:头大身子小,下雨我不怕,喜雨不喜阳,但我不是伞。路仁甲把谜面告诉了秀秀,俩人商量了一下,秀秀不确定地说,“荷叶?”   老板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您猜错了。”   她有些泄气地想,就知道看起来简单的,她也猜不出来。   路仁甲看她嘴巴撅的老高,连忙带她走去小吃摊,“渴不渴?想吃豆腐脑还是莲子羹?”   “都要!”被美食安慰了的秀秀很快就乐呵起来,跑去舞台那边看人玩杂耍。   舞台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台上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个小孩做表演,才七八岁的小孩子,身轻如燕地在男子手掌上飞舞、空翻、跳跃,做出总总高难度动作,看得观众一惊一乍的。表演结束后父子俩获得了大量的赏钱。   余味茶楼门口,挂了数条横幅,小二一边敲铜锣一边吆喝,“来嘞,来嘞。免费对对子,只要对出三付对子就送一盏花灯,对出十付对子就送一桌上好的席面。”听到小二的吆喝,茶楼门口很快聚满了看热闹的人。秀秀连忙跟着挤进来。   好几个书生一手摇着折扇一边交头接耳,片刻之后,一个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衫的书生打头炮,率先对出一付对子,他的伙伴自然是在身后为他喝彩。那蓝衫书生挺挺腰杆,明明非常骄傲却努力装出一付淡定平常的样子。   万事开头难,有了这个书生的良好开头,其他人也纷纷跟着对对子,这蓝衫书生确实有几分本事,一时之间,竟然被他对出了三四付对子,赢得一盏荷花造型的花灯。众人钦佩的目光让他很是受用,连那淡然的样子都快维持不住了。   他拿着赢来的荷花灯走到一个娇俏的小姑娘面前,“这位姑娘,这盏花灯很适合你,送给你了。”   那姑娘十三四岁的样子,穿着一身青色绣黄花的丝裙,乌发雪肤,圆脸桃腮,双丫鬟的发型上别着精致的桃花簇拥成团赤金珠花,细细的流苏在灯光中反射着碎碎的星光,一双大眼睛明亮纯真,如同从天上偷偷下凡玩耍的小仙女。   姑娘见有陌生男子突然走近,红着脸连连拒绝,“不行,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蓝衫书生把花灯又递过去,“一盏花灯而已,哪里称得上贵重?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小姑娘简直要哭出来,她虽然年纪小,可是也知道在七夕灯节上,不能随便收下陌生男子的花灯吖。到时有嘴都说不清了。她急得脸蛋通红,两颊如同成熟的蜜桃,连绒毛都被染红了。   书生一脸失落地问,“难道姑娘看不起林某这个穷书生吗?”他的几个伙伴立即声援,“林兄虽然家贫,但是学问人品出众,姑娘不肯收下这盏花灯,莫不是嫌弃林兄?”   一旁看热闹的秀秀忍不住内心吐槽,还有强制性送礼的?她看见四周的路人,都是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唯独那姑娘急得眼泪快要掉下来,连忙说不是嫌弃书生家穷,却也不敢收下那精致的荷花灯。   秀秀最见不得美女落泪了,况且那几个书生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看起来就觉得不是什么好货,她冷哼一声,走到青裙姑娘旁边,“几个公子也是读书人,怎么好强迫这位姑娘一定要收下花灯呢?”   书生的其中一位同伴出声,“林兄仪表堂堂,学问出众,人品端正,她不愿意收下这花灯,一定是嫌弃林兄的家世!”   “呵呵,真是好笑!世上仪表堂堂,学问出众,人品端正的人,多了去了,要是个个都强迫送礼,难道这位姑娘还要都收下吗?你们的老夫子不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所以凭什么这位姑娘一定要收下你们林兄的花灯?”打嘴仗,没人能比得过秀秀,“再说了,你们几个大男人,为什么一定要强塞花灯给这个姐姐,是不是看见她衣裳华贵,长得又好看?难道我们这些长得又穷又丑的,不配得到你们的花灯吗?”   几个书生被说得哑口无言,那蓝衫书生立即作辑,“在下只是一时喜欢,所以想将花灯赠送佳人而已。”   秀秀指着旁边的围观群众,“看热闹的人那么多,你为什么一定要选个漂亮又有钱的年轻姑娘?是不是你嫌贫爱富贪财好色啊?”   秀秀一通话说得几个书生羞得脸色通红,连忙作辑,匆匆提着花灯离开了茶楼。   那姑娘感激地走过来道谢,她身为女子,有些话不能说,多亏了这位小兄弟仗义执言。她微微施礼,“小女姓徐,家中排行第七,父母唤我七娘。刚才多谢小兄弟替七娘解围。”   秀秀摆摆手,“小事一桩。我叫秀秀,七娘你长得那么漂亮,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呢?太危险了。”   秀秀一身普普通通的男装,个子又瘦小,徐七娘把她当成小孩子看待,丝毫没有想到男女大防,她有点委屈地说,“我带了丫鬟出来的,只是我们走散了。说好要是走散就在河边放灯台去碰头的,等下就去河边。”   “这样啊?”秀秀沉思,“我和我大哥等下要去河边放灯,你要是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秀秀在人前总是很给路仁甲面子的,毫不犹豫就叫路仁甲做大哥。   “好啊!”徐七娘欢欢喜喜地答应,“那我们赶紧去买花灯吧,晚了可就没有好看的花灯了。”   “好看的花灯太贵了。”主要是花钱买这一次性的产品,秀秀不舍得。她想起小时候的柚子灯,提议到,“我有个好办法!一定又便宜又实惠!”   秀秀三人往河边走去,路上还顺便买了三个柚子和蜡烛,徐七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哪里知道穷人的玩意,自然是兴致勃勃地跟着走了。   河边的人真多,人人手上都提着一盏花灯,河里也放满了各种各样的河灯。三人刚走近放灯台,一个穿绿衣的丫鬟打扮的女子就满脸惊慌又欣喜地跑过来,“小姐!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找不到你了。”她一边说,一边围着徐七娘打转,里里外外地观察发现徐七娘浑身无虞才放下心来。   徐七娘好笑地看着自家丫鬟绿竹那副护崽的老母鸡样,“我没事。刚才多亏遇到了秀秀和他大哥,所以就结伴过来。”   绿竹听闻连忙施礼,“绿竹多谢两位公子。”   秀秀打圆场,“哎呀,别谢来谢去的了。放灯要紧!”   四人走到一边,借着灯火,路仁甲拿出匕首,按照秀秀的指示,把柚子沿边对半切开,掏出里面的果肉,得到一个完整的半圆。   对于如此简陋寒酸的花灯,徐七娘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秀秀看见便捧着柚子皮凑近解释,“七娘,这柚子,就是‘佑子,保佑你。’的意思,拿它来许愿,肯定很灵。而且它皮厚不怕湿水,一定能漂得远远的。你再在上面刻些特别的图案,绝对是独一份!”   徐七娘听了秀秀的瞎掰,脸色立即由多云转晴地笑起来,“那我要刻个鹊桥相会!”   秀秀皱着一张脸,“这个难度太高。你还是自己来吧。”说完意示路仁甲把匕首递过去。   徐七娘接过匕首,迟迟不敢下手,然后她又把匕首递给绿竹,“绿竹,你最会绣花了,这刻图案也一定行!”   “小姐,我擅长拿针,不代表我会拿刀子吖。”绿竹为难地说。   “诶,有了。”徐七娘摘下头上的细簪子交给绿竹,“你就效仿一下岳母,在这柚子皮上扎出一副图案来吧!”这个倒是容易,绿竹接过簪子,立即在柚子上面下针。   秀秀看见绿竹那娴熟的手势,暗自抹汗,难道每一个丫鬟都天生自带甩针舞的技能?十年后,绿竹一定能拳打容嬷嬷、脚踢东方不败。   路仁甲把其余的两个柚子都切开掏出果肉,秀秀拿了一个,在上面刻字,她技术不好,最后在上面刻了四个稀稀烂烂的‘平安如意’,字丑得让人羞愧。   路仁甲虽不擅长刻字,但是他内力丰厚,下刀流畅,心里想的和刻出来的效果是一样的,一会儿就在柚子皮上刻出细致连贯的花纹。秀秀伸头去看,靠!跟东北剪纸似的。   再扭头去看绿竹,我靠!这个更加厉害,绿竹下手的力度不一,扎针的深浅使得画面立体有阴影感,除了没有颜色,简直跟画出来的差不多。   四人弄好了柚子灯,便挤进放灯台,分别许了愿才把三个圆溜溜的柚子灯放进河里,看起来那么寒碜的柚子灯,在一众花枝招展的花灯中,如同鸡立鹤群,十分醒目。   正所谓笑到最后才是笑得最好,众人还没来得及鄙视,那三只柚子灯便跟有人在上面划桨似的,左拐右拐,一路撞开围堵的花灯,顺顺溜溜地往下游飘去。反而是那些精美的花灯,因为交通拥堵,被挤在上游,别说飘下去,甚至有些湿了水就融化了,掉到河底;或者有些被风一吹就都被打翻了,实在不经用得很。   徐七娘看见她的柚子灯那么厉害,高兴得又跳又叫,连忙拉起绿竹,沿着河边,一路跟着那柚子灯走。   天上一弯细细的月牙,照映着满河的花灯,细碎又温暖的光芒于黑暗中,点亮了人心里的愿望和期许。   秀秀和路仁甲俩人跟着后面,秀秀用眼神询问路仁甲,是不是你搞的鬼?路仁甲伸出手掌,默契一笑。   秀秀感叹道,内力真是好用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老梗作为临时主持人,采访一下众多江湖人士,替广大群众问出一个疑问,“为什么女子女扮男装,你们都认不出?是你们视力不好还是观察力不够?” 江湖路人甲咧嘴一笑:“长得丑的,我不关心你是男是女;长得美的话,我不在乎你是男是女。” 群众扭头看秀秀:“哦~~”   ☆、七夕之夜(二)   四人走了一段路,河面上的花灯越来越少,快到出城口了,绿竹见四周昏暗又人少,连忙叫住徐七娘,“小姐,时候不早了。咱们还是回去吧。”   徐七娘跑得额头出了一层薄汗,她头也不抬地说,“我的柚子灯还没停呢!”   秀秀和路仁甲俩个跟着后面,眼见月牙偏西,有些住在城外的游人开始出城回家,“你一个姑娘家的,不能玩太晚,小心家里人担心了。还是赶紧回去吧。”   徐七娘噘嘴不说话。   绿竹指着一个抱着小孩子出城的人家说,“小姐,您看,小娃娃都要睡觉了。出门之前,夫人不是说了,亥时三刻之前一定要回去吗。”   路仁甲和秀秀很配合地顺着绿竹的手指之处看过去,边点点头。   天空的坏人排行榜还在闪烁,一个名字带着一大串背景资料坠落下来,稳稳地立在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头上。秀秀突然脸色一变,严肃地说,“七娘你还是赶紧回家吧。”   谁也想不到,这抱着孩子看完花灯回家那么温馨的画面,竟然是人贩子在拐孩子!她一手抓住路仁甲的手,小声地说,“咱们偷偷地跟上去。”   路仁甲知道秀秀不是无的放矢的人,立即抓住她的手,贴着围墙黑暗的阴影,迅速往城外走。   “哎,你们怎么走了?”徐七娘一脸着急,怎么连招呼都不打啊?   绿竹劝道,“小姐,许是他们有急事呢!咱们快点回家吧。”   “咱们跟过去!”徐七娘立即提起裙摆,像只兔子一般冲过去。   绿竹见劝不动,只觉得头大,也只能跟着窜了上去。有个活泼好动的小姐,这运动量,也是蛮大的。   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面色平静,不急不缓地走出城门,等走出三五百米、行人寥寥处,她四处看了一下,发现没人注意时,便上了旁边等候已久的大马车。   路仁甲和秀秀躲在黑暗里观察,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家丁打扮的男子背着一个小孩子过来,也是趁人不注意,行动迅速地上了马车。   徐七娘赶到,看见俩人跟壁虎似的贴在大树后面,悄悄走过去,刚想吓唬吓唬俩人,路仁甲就突然转过头来,自己反而被吓了一跳。   徐七娘看见俩人表情正经,便偷偷地问,“你们在干什么?”   徐七娘这人活泼可爱,看穿着又是富贵人家,秀秀觉得这简直就是路仁甲的媳妇的最佳人选。是以并不瞒着她,“看见那辆马车了没有?正在拐小孩呢。你赶紧回家去,危险!”   徐七娘自小在衙门长大,一听说有犯罪分子,简直比路仁甲和秀秀还激动,她不由分说把腰间的玉佩塞进绿竹手里,“绿竹,你快点回家一趟,找刘管家,就说七娘有事,赶快叫几个,不,十几个家丁来支援。”   绿竹听闻,一脸被屎尿糊住了的样子,“小姐,咱们还是回去吧。太危险了。”   路仁甲附和,“是啊,太危险了。”   徐七娘义正言辞地说,“我不!身为知府的女儿,眼见老百姓受苦,怎么能袖手旁观!”她两手推着绿竹往回走,“你快点回去,快点!”   绿竹简直要哭出来了,她苦着一张圆脸往回走,“两位公子,务必务必要保全我家小姐的安全啊!”得到了秀秀拍胸脯的保证后才撒开腿拼命地跑,最好她带人来的时候,小姐还在这里。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老妇人背着一个小孩子走过来,等他们都上了车后,马车开始开动,车夫是个独眼龙,鞭子一挥,两匹马立即跑起来,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   徐七娘看见马车走远,急得跺脚,“咱们赶紧追啊!”   路仁甲和秀秀对视,相互拉手,刚想运轻功去追,就被徐七娘发现,一手抓住路仁甲的衣摆,“我不得去的话,你们谁也别想走!”   路仁甲无奈,只能一手一个提着秀秀和徐七娘,向老鹰抓小鸡似的,越过树梢,紧紧地跟着马车后面。   徐七娘也是个胆大的,面对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不仅不觉得恐惧,反而很兴奋,她解下腰间的香囊,把里面的香料拿出来,一点点沿途洒在路上。   她内心偷偷庆幸,还好我带了三个香囊,不然就不够用了。   马车驶出城外二十里地的荒废村庄才慢慢停下。三人看见马车停下后,也跟着找地方躲起来。路仁甲把秀秀和徐七娘放在安全的地方,自己飞到屋顶上打探。   这个荒废的村子不大,就只剩十来间屋子还有瓦顶。那独眼龙驾着马车守在入村口,其他人带着孩子往里走。   路仁甲一路跟着他们,人贩子最后在祠堂停下了,把几个孩子捆住又用布塞住了嘴巴,才推进祠堂后院关起来。路仁甲往下一看,祠堂的大院内,竟然有十几个孩子,男女都有,三岁到八岁不等,个个长得细皮嫩肉,跟观音座下的金童玉女般可爱,穿戴也不差,显然都是家里的心头宝。   只是如今都被捆绑起来,有些脸蛋红肿,估计是哭闹被打的;有些浑身脏兮兮的,两眼无神。   十几个人贩子,除了三四个要看守,其余的全部都聚在祠堂前院一起喝酒吃肉。一边谈笑讲着黄段子,一边讨论等卖了孩子要如何分钱,去哪里享受。那几个妇人,一边发出嗤嗤的笑声,一边和在座的汉子勾肩搭背。   路仁甲怒不可释,这些丧尽天良的,孩子还在大院里呢,他们就在前院肆无忌惮地讨论,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畜生!他握紧拳头,忍住内心的愤怒,悄悄地回去和秀秀汇合。   徐七娘和秀秀听到路仁甲说的情况,也很是气愤。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要是没了孩子,真不敢想象后果,只怕是要家破人亡了。三人商讨要如何处理,论武功,他们自然是不够路仁甲厉害,只是害怕那些人贩子狗急跳墙,伤到孩子就不好了。   徐七娘提议,“我和秀秀在这里等着,路大哥你去看看绿竹来了没有。免得双方遇上了,要打草惊蛇。”   “这样不好!”秀秀反对,“那些孩子不是已经被绑住困在大院里了吗?大哥你轻功好,你可以偷偷地把在后院用棍子把门栓顶上,然后看情况把他们救出来,记得要点昏睡穴,免得惊到了人贩子。我会一点轻功,我去找绿竹他们。七娘,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接应孩子,你怕不怕?”   徐七娘瞪眼,“当然不怕了!”然后泄气,“你们要快点回来!我有点怕黑!”   秀秀看见她蹲在地上画圈圈的样子十分好笑,“放心吧。你自己小心一点,不要轻举妄动。”   说完三人就分头行动。   秀秀的凌波微步只是学得皮毛,跑起来稍微比常人快一点,她走到半路才遇到了绿竹他们。绿竹带着十几个举着火把的人匆匆赶来,见面就问,“我们家小姐呢?”   “别担心!她安全着呢。人贩子有十几个人,都拿着刀,我们还没暴露,你们赶紧把火把熄灭,跟我走!”   等大部队汇合时,路仁甲已经救出了七个孩子,他擦擦汗,“大院里还有八个孩子,等下我把守住村口的人解决了,你们就冲进去。我守住大院的入口,谅他们也跑不了了。”   绿竹带来的全是衙差,为首的总捕快刚刚当爹,正是父爱意浓之时,信誓旦旦地保证,“路少侠您放心,保准他们一个也跑不了。”   路仁甲飞身而过,一出手,就把守住村口的两人打晕,然后马不停蹄,又把村子中间的两人打晕,衙差见状,立即拿着大刀冲进去。   路仁甲悄无声息地跳上祠堂的屋顶,一手掰下祠堂墙壁的青砖,往前院的那群人贩子脑袋上砸,一个转头就砸中一个脑袋。   原本吃喝正兴的人贩子,惨遭飞来横祸,抬眼望去,什么时候墙头上出现个人都不知道,心里大骇,连武器都顾不上拿,连忙跑出去。   只是这次没有那么幸运,前有狼后有虎,那些衙差见人贩子出来,二话不说,手起刀落,见人就砍,砍得那群人贩子叫得比杀猪声还凄惨。   几个妇人吓得腿软,跪在地上不住的哭喊求饶,满面的鼻涕眼泪看起来十分可怜,衙差哪管什么人权不人权的,正是立功的时候,一个个凶狠起来,比过年杀猪还积极兴奋。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衙差把全部的人贩子都捉住五花大绑,看管起来。   众人亮起火把、连夜把人贩子的家当通通收拾出来,最后又差遣其他人回去叫人赶马车来,忙活了一晚上没有睡觉,直到五更天,众人才赶着马车,把孩子和人贩子一个不落地带回去。   七夕灯会,有不少人家丢了小孩,苦主早早就去县衙报案,知府也是叫手下四处去寻找,正束手无策之际,刚好听到回来报信人的好消息,哪里还坐得住?知府也是一夜不睡,带着一众苦主等在城门口。   直到看见路仁甲等人回来的马车,心急如焚的众人便迫不及待迎了过去,那些失了孩子的父母,什么都顾不得,立即拦住马车掀开帷帐,一看见自己的孩子正好好地躺着马车上,连马车都没停稳就窜上去,一把搂住自家的孩子,心肝啊肉啊地叫起来,失而复得的激动心情让大人们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不由自主地落下来,滴在小孩的脸上。   那些孩子在睡梦中被叫醒,一睁开眼,看见是熟悉的人,多日的委屈和恐惧便得到了释放,也忍不住哭了,咿咿呀呀地说着自己这些天受的苦。   大人小孩都现场哭成一团。哭够之后,众人才忙不迭地领着孩子走过来向路仁甲等人道谢,路仁甲看着眼前这群人眼眶通红却心怀感激的样子,十分的手脚无措,连话都不会说,只是躲过一边坚持不肯受他们的大礼。   徐大人趁人不注意用衣袖偷偷按了按眼睛,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后,出来发话打官腔一番,众人才簇拥着徐大人进城。   至于后续案件的审理发落、路仁甲和秀秀的侠义行为的表彰,这个就不在此表述。   不过从俩人连续吃了N天的感谢流水席,导致俩人的脸蛋变得白胖白胖中,可以看出杭州城的民众是如此的热情好客。   路仁甲的名气更进一步,开始有了拜帖送到他们居住的客栈。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本文已歪,歪成一棵歪脖子树,要歪到哪里,这要看老梗的心情。谁叫你们不留言!哼! 小剧场: 今日采访的主题叫‘自从有了你’: 秀秀:自从有了你,妈妈再也不担心我遇不到坏人了~ 路人甲:自从有了你,我每天都能吃烧鸡~ 徐七娘:自从有了你,我的江湖梦有了开始~ 徐大人:自从有了你,我的升官不再是梦~ 人贩子:自从有了你,我的职业生涯被迫结局~   ☆、花魁柳烟烟(一)   秀秀手上拿着一大堆描绘精美的请帖,边看边读:   “荷角街的吉祥布庄老板的老母亲过七十大寿,嗯,这个不熟,不去。”   “春柳巷的张员外纳小妾,这关咱们什么事啊!不去。”   “大岭村新建祠堂落成?”   “飞凤书斋有新书出印?”   ……   秀秀把请帖一丢,“这都什么活动啊?没一个跟江湖有关的!尽是让人出份子钱的请帖。”   门外突然响起徐七娘欢快雀跃的声音,“秀秀,我来啦~快开门!”   秀秀开门把人迎进来,惊讶地看着眼前一副小厮打扮的徐七娘,“你不是被禁足一个月吗?怎么出来了?”   秀秀率先跳进来,指着身后的穿着乳白色长袍的年轻男子,“我是跟我五哥哥偷溜出来的。这是我五哥哥,你们叫他五郎就好了。五哥哥,他们就是路大哥和秀秀。”   看来老徐家的基因不错,兄妹俩都长得十分讨喜,徐五郎年约十八岁,圆圆的脸蛋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看起来十分稚气,他急忙作辑,“五郎听七妹妹说了两位公子的故事,十分仰慕,冒冒然就上门拜访,还望两位恕五郎失礼之罪。”他一笑起来,嘴角边便露出两个对称的酒窝,又深又圆,真是萌死人了!秀秀内心暗暗激动,偷偷抓住自己的手指,好想戳一戳啊。   路仁甲伸手把来人迎进屋里,“哪里,朋友上门,我和秀秀都非常高兴。快请——”   四人刚一坐落,秀秀就连忙从怀里拿出一张带着丝丝冷香的暗青色请帖递给路仁甲,“路大哥,这个是玉妆阁的请帖,你们快看看!三天后,杭州第一花魁柳烟烟要公开选择一名入幕之宾,结束清倌身份呢。”   路仁甲和秀秀看完请帖,一个说,“如此挣钱,真是容易啊!”   另一个呢喃,“单单入门费就十两银子,这柳烟烟得多好看吖!”在现代,一大把漂亮如云的女明星,天天都能在电视上看见,一分钱都不用花呢!   徐七娘皱眉,“我也没见过,但是我四哥哥见过,他说柳烟烟长得倾国倾城、见之忘俗。他都不肯带我去!”   路仁甲反问,“那这关我们什么事呢?请的又不是我们。”他没漏看的话,请帖上写请的是徐府的六公子。   徐五郎讪讪笑道,“六弟弟一向专心学问,不爱去这种烟花之地。我和他长相身量差不多,我们可以冒名进去。”   秀秀果断拒绝,“没兴趣!”做□□也不是人家的意愿,哪个强颜欢笑的背后不是被迫的心酸?最怕一进入青楼,没准满屋子都是坏人提示,到时是救还是不救那些可怜女人?   她想到以前看过的穿越文,女主必定是要逛青楼,甚至有些还自己去开青楼,作为一个生长在红旗下活在春风里、根正苗红的好青年,秀秀就是想不通,那些现代来的女主为什么要开青楼,做这种强迫可怜人□□接客的不人道营生?   “去吧~”五郎一听到秀秀的拒绝,比七娘还着急,“我听说这次跟往日不同,那柳烟烟不论钱财、地位和相貌,只要求武艺高强。据说杭州城附近的帮派老大都收到请帖了。你说她一个青楼女子,为何要结交江湖人?此事必有古怪!”   七娘在一旁重重点头,“嗯,必有古怪。”   路仁甲淡定地说,“那你们赶紧告诉给总捕快啊!”   五郎和七娘两人尴尬一笑,要是告诉了总捕快,还有他们什么事!“我爹不喜欢我们插手这些事情,我们是偷偷跑出来的。”   七娘抓着秀秀的衣袖摇呀摇,“去吧~去吧~难道你不想看看杭州第一花魁长什么样子吗?”这撒娇的声音甜得众人一致起疙瘩。   正聊着天,小二的敲门声突然响起,“路公子,你的请帖。”小二恭敬地递上一张暗青色请帖,冒出的香气和七娘带来的那张如出一辙。   五郎击掌大笑,“路大哥是个侠义之人,我就知道你们一定也有请帖。”   路仁甲打开请帖一看,他的倒是不用交十两银子的入门费。   礼贤下士,必有所求。有趣!   “秀秀,据说到时候会有很多江湖人到场,咱们去看看也无妨。”   五郎和七娘一听到路仁甲这么说,就立即笑得眉眼弯成月牙,秀秀扶额,这徐家人也太会卖萌了吧。   三天后   夕阳斜照,正是倦鸟归巢之时,而玉妆阁的热闹,才刚刚开始。今晚是柳烟烟姑娘的大喜之日,老鸦花三娘浓妆艳抹,带着一群龟公站在门口,亲自迎客。   见人三分笑,未语先有情。花三娘今天穿着一件深粉色的新衣,挥舞着一条浅粉色的手绢向每一个来客打招呼,这要是不看脸和身材吧,还有点春天的感觉。一看了脸吧,呃,是错觉。   花三娘这人情商极高,那好色的张员外的唾沫都喷到她脸上了,她也仍旧是言笑晏晏毫不在意的样子,不管来的是穿金戴银的知名大富商,还是像路仁甲几人那样貌不起眼的少年,只要是手上拿着请帖的,她通通都是笑脸相迎。   酉时三刻,玉妆阁的大厅就坐满了人。路仁甲四人坐在一起,磕磕瓜子喝喝茶水,再吃些点心水果,一边听八卦一边等着柳烟烟出场。   因为来人特别多,大厅的桌子排放得比较满,像路仁甲这样的江湖人,都是安排在一个角落。才不到一会儿,五郎就和旁边的人聊了起来:   “我叫徐五郎,这是我们大哥路仁甲,字霸天!不知这位大侠怎么称呼?”   那长得像张飞转世的汉子声如洪钟,“巧了!老子叫赵德发,字霸天!”秀秀听闻,被惊得只差没喷茶出来。   他同桌的马脸男子接话,“在下吕长安,字逆天!”   另一桌的男人直接哼出声,“老子就叫刘日天!”   一个满嘴黄牙的汉子回答,“我是李霸天!”   “我是罗破天!”   “草,老子也叫李霸天!”   “在下黄顶天!”   ……   大厅里响起此起彼伏的介绍声,个个人的名字都十分地吊炸天,秀秀有些郁闷,看来大家出来行走江湖,都知道取个好名字的必要性啊!她转头对路仁甲说,“算了,你还是叫路仁甲吧。霸天的太多,明显天不够用了。”   路仁甲心有戚戚焉,他本来就不喜欢什么霸天、八天的名字,还是他爹给他取的名字好。   众人正唠嗑着,乐声缓缓响起,大厅中间的舞台上出现了一群小姑娘,她们统一穿着薄薄的黄色纱裙翩翩起舞,时不时露出一截雪白的胳膊、大腿,七娘是个大家闺秀,颇为不好意思地红着脸低垂下眼睑。秀秀在现代看过比这还暴露的舞蹈,是以大大方方地直视,没有丝毫不适。   这玉妆阁的姑娘,质量颇高,个个身材面条,粉面雪肤,五官明艳之极,穿着鲜艳的纱裙,脸上的妆容艳丽,行走舞动时,佩环叮当,如春风过百花园,姹紫嫣红不算,还芳香袭人,引得在座的大老爷们心乱神移。   戊时一到,穿着一身红色纱衣的柳烟烟终于出现了,她抱着一把古琴,在众多艳丽女子的簇拥下,袅袅姗姗地上台,自有一股别人模仿不来的风流体态。   她身量颇高,那身纱衣宽袖窄腰,更加显得身材修长细致,比三月西湖边上的柳树还新鲜脆嫩。脸上蒙了一层白纱,五官若隐若现的,看不真切,那双微微往上翘的桃花眼,像繁星春水,却又带着清高孤傲,随便往台下一瞧,就能让在座的人心神荡漾,遐想无数了。   她也不说话,自径把古琴放好,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琴弦,美妙的音符像水波纹荡漾开来,原本嘈杂的大厅瞬时安静下来,若隐若现地听到她轻轻哼唱的小曲。这跟羽毛骚扰心脏一般,听又听不清楚,不听又觉得难受,引得众人无不引身侧耳去努力倾听。   一曲落罢,众人仿佛还沉醉在那美妙的声乐中,直到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秀秀才回过神来,“啊?弹完了吗?”没有麦克风和扩音器,坐在后面实在听得不真切。   路仁甲面无表情地说,“完了。”   牛吃牡丹没味道!秀秀一桌收到了无数的白眼。   柳烟烟站起来施礼,“谢谢诸位捧场。”然后缓缓摘下脸上的面纱,“哇——”饶是有人已经见过柳烟烟的样子,还是看呆了。   秀秀连忙鄙视地翻白眼:头发长见识短!   柳烟烟的外貌本就非常完美,再加上身上带着一股凄苦忧郁的气质,在这艳丽俗媚的青楼里,更显得与众不同。若说之前的那些女子是黄金,那柳烟烟就是白玉。原本璀璨耀眼的金子,在上好的玉面前,无端端地就被比了下去,还不得不用自己的俗气去衬托玉的美好。   她轻启朱唇,声音柔柔的,像溪水流过众人的心田,“烟烟自幼沦落风尘,得到大家的照顾,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只是有一心事尚未解决,不敢轻松快活。烟烟不爱财,不慕色,只求有人能替我报了杀父之仇,那么烟烟愿意为奴为婢,做牛做马!”   话音刚落,众人就议论起来,更多的是怜香惜玉的莽汉纷纷站起来,当场拍着胸膛要为柳烟烟肝脑涂地。   “烟烟今日把诸位召集过来,就是想找能帮我报杀夫之仇的人。我的仇人位高权重、名声极好,并且身边自愿为他卖命的高手众多,若是要帮我报仇,只怕会身败名裂,被世人所不耻。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报仇,不管是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一个摇着纸扇的年轻男子发问,“烟烟姑娘,不知你的仇人是谁?”   柳烟烟摇摇头,泪水似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落下,“我不能当场说出来,否则会陷诸位于不义。烟烟不怕死,只怕不能报仇。”   现场一时冷了下来,无人再接话。   在场的人,自认为是怜香惜玉的主,只是英雄爱美人,更爱名声。听了柳烟烟的一番话,大凡有点本事的人,也差不多猜出她的仇人是谁了。   不管内心是什么想法,至少表面上,不管是混江湖还是混商界的人,都不可能当场答应下来——为了美人去杀个有名望的好人,这简直就是赑屃背石碑,明晃晃地背上是非不分、为色失义的臭名,以后还怎么混吖!   有些人坐不住,匆匆离开了玉妆阁。   柳烟烟看见众人神色各异,身体摇摇欲坠,她欲言又止,却被脸色铁青的花三娘叫了几个婢女强制扶下台带到后院去。   花三娘僵着笑容打场,心里却把柳烟烟骂了千百遍,真是把她宠过头了,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搞出这样的事情来。“不好意思,烟烟一时失态,各位大爷先看看其他姑娘们的拿手好戏,等烟烟准备好了,我再叫她过来。”她挥挥手绢,立即有一群姑娘上台跳舞,花三娘趁人不注意赶紧跑去找柳烟烟。   闺房内,柳烟烟正趴在红木梳妆台上哭,几个婢女劝也劝不了。花三娘闯进来,劈头就骂,“好啊!你还有脸在这里哭!你知不知道,你差点砸了老娘的招牌!入了这玉妆阁这么多年,你还当自己是官家大小姐不成!”   花三娘走过去,见她不回应,伸手就在柳烟烟身上使劲掐,厉声说道,“别给我摆什么臭架子!老娘好心买你回来,给你金屋玉床睡,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伺候的丫鬟婆子一个都不少你的,比捻针还重的活都不曾让你做过,还请了名师悉心教导你琴棋书画,就连一般官宦人家的女儿,都未必比不上你。你就是这样对我的么?你说说你对得起你的良心吗?”说到后面,花三娘只差没捶胸顿足了。   柳烟烟抬起头来,眼中含泪地大喊,“你以为我是傻子吗?你不过是想叫我多接客挣钱罢了。我从十三岁就开始接客,你算算,我给你挣了多少钱!”   花三娘发出呵呵的讥讽笑,“你这不废话嘛!要不是你还有几分姿色,你以为你还能在老娘面前闹脾气摆黑脸?老娘我今天告诉你——要么你就去死!要么就给我乖乖接客!别仗着几分姿色就想为所欲为,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妓、女、柳、烟、烟!”花三娘一脸冷酷,对于这种不听话的姑娘,她有的是办法让她们乖乖听话。   柳烟烟站起来与花三娘对峙,“为人子女,为父报仇怎么了?你要是能给我父亲报仇,哪怕叫我天天给你端屎盆子我也愿意!”   花三娘一甩帕子,冷哼一声,“你也不看看你爹是什么货色?贪官!名声比茅坑的石头还臭!你还想找裴青天报仇?做梦吧。好好接你的客,不然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柳烟烟是个孤高清傲的人,她哪里怕这样的威胁?她寻思道:一朝沦落风尘,每天要强颜欢笑就算了,现在被人当面辱骂亲父,欲报杀父灭家之仇,又遥遥无望,还不如死了算呢!   她恨恨地抬起头朝花三娘冲过去,大声叫道,“你竟然敢骂我爹!我和你拼了!反正报不了仇我也不活了!”一边说一边伸出指甲去挠花三娘的脸。   花三娘一边后退一边用帕子挡脸,“快,快点拦住她!小心别弄伤了她的脸!”   柳烟烟一边和旁人厮打,一边喊道,“我不管!你要是不让我为父报仇,我就和你拼个鱼死网破,所幸我也没什么好顾忌的。我还不如死了呢!”拿起多宝阁的摆饰举起就砸,瓷器乒里乓啷碎了一地……   花三娘吓得尖叫连连,几个婢女连忙把柳烟烟围住,阻止她的行为,只是柳烟烟如同疯子附身,一时都奈何她不得,现场乱成一团……   眼见上好的摆设碎了一地,花三娘那个心疼,这都是白花花的银子买来的啊!最后忍无可忍,亲自上阵和柳烟烟打起来。一个经验丰富,一个破釜沉舟,俩人势均力敌,一时半会也结束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前几天同学结婚,我千里迢迢地跑去延安喝喜酒,所以就没有更新,不好意思~   ☆、花魁柳烟烟(二)   只是苦了坐在大厅的宾客,茶水喝了一盏又一盏,等了许久,都不见柳烟烟出现,纷纷甩手离开。龟公赔着笑把众人送走,心里那个苦啊!玉妆楼的名声,毁啦!   路仁甲借着上厕所的借口,趁人不注意转身翻上屋顶偷听,自然是把花三娘和柳烟烟的对话听得七七八八,至于两个女人打架,确实没什么好看的,于是又不着痕迹地坐回了位置上。   秀秀看他出去那么久,心里好奇极了。路仁甲看她那副挠头抓腮的着急样子十分有趣,靠近她耳边低声说道,“回去再说!”   热气喷得秀秀一阵耳痒脖子热,她咳咳两声,对五郎、七娘两人说,“这歌舞也没什么好看的,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四人坐在徐家宽大的马车里,路仁甲把在屋顶听到的谈话告诉了其余三人。   秀秀问,“裴青天是谁?”   五郎一脸惊讶,竟然还有人不知道裴大人的。他满脸敬佩,“裴大人名讳裴子敬,是当今的刑部尚书,他爱民如子不畏强权,断案如神处事公正,在他手中,就没有断不了的案。故而百姓尊称他为裴青天!”   七娘也是一脸崇拜地接话,“我听说因为他处事公正,得罪了很多权贵之人,所以经常有人出钱买他的命。也多亏了一些江湖侠士的保护,他才能继续为民请命。”   秀秀听说裴子敬是个大清官,立即反问,“那柳烟烟铁了心要找人去刺杀裴子敬,咱们要不要提前告诉裴大人?”   五郎不以为意地说,“想杀裴大人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是哪个成功了!放心吧,她一个青楼女子,成不了大事的!”   七娘不同意,“五哥哥此言差矣。纣王能为了妲己残害忠臣;周幽王能为了博美人一笑而烽火戏诸侯,唐玄宗能为了杨贵妃从此君王不早朝……娘亲说过,千万不要小窥女子的本事,女人的容貌是刀,越美越锋利。”   路仁甲沉思,“今晚虽无人当场答应柳烟烟的要求,只怕会有人听闻此事,为了美色,暗地里应承下来。”   秀秀看路仁甲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你有什么想法?”   “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既然她仗着美貌行事,那我们就釜底抽薪。把她的容貌毁了。”   秀秀被他的话吓得心神一跳,连忙追问,“你说的是真是假?”   路仁甲沉默,秀秀有时候大大咧咧,可是有时候又妇人之仁,他不敢想象,如果秀秀知道他是个对别人生命不在乎的人,秀秀会不会害怕地逃跑。   她环顾四周,徐五郎和徐七娘都有所意动的样子。秀秀定定心神,“女人最在乎自己的脸了,她现在什么都没有做,我们就出手伤人,这样不好。”   五郎不以为意地说,“反正就是一个青楼女子而已,又没要她的命。”   七娘点点头。   秀秀忽觉如坠寒窟,柳烟烟的想法是偏激,也确实有不对的地方,既然他们提早发现了,为什么不想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呢?如果柳烟烟被毁容,她的一生就完了。这些古代人,难道对人命都是如此漠视吗?   秀秀建议,“要不,我们把柳烟烟偷出来,找个地方安置,不让她出来害裴大人?”   路仁甲摇头,“且不说她愿不愿跟我们走,你打算把她安置在哪里?找谁看管她?看得了一时,难道要看管一世?太费心思了。”   七娘提议,“我们给柳烟烟下暂时毁容的药,等她心死不想报仇之后,再给她解药。话本里不是说江湖有个神医谷,什么药都有嘛!”   在小说里,武侠文有吃了就一定要XXOO不然会死的□□;宫斗文里有吃了就永远不会怀孕的避孕药(效果太好了,要是流传到现代,哪还有结扎什么事啊!);权谋文里有吃了死士就一定会听话的控制思想的药;丧尸文里有一沾染就一定会变成丧尸的病毒;未来文里有改善人体基因又数量稀少的基因药……   总之不管是什么世界,总有一款适合主角大发神威的药。至于是药到病除还是药到命除,全看主角穿越的是宅斗文还是种田文。   五郎哼的一声,“笨蛋,难道人家花三娘会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摇钱树掉叶子吗?大夫一把脉就知道了。”   七娘反驳,“神医谷那么厉害,一定会有无色无味也查不出来的药!”   秀秀暴汗,中药哪个是无色无味的?“神医谷卖药的条件是很苛刻的。就算真的有这样的□□,只怕神医谷也不愿意卖给我们。”   “哎呀,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五哥哥,咱们回去拿钱,把柳烟烟买下来,以后叫她天天在府上刷马桶。等她什么时候肯放弃报仇了,就什么时候放她嫁人。”   路仁甲说,“想买她下来?太难了。你是没看见她的闺房,布置得富丽高雅,摆设看起来样样都不是便宜货。只怕你们是买不起,花三娘也不愿意卖。”   大伙儿都想不出办法,一时也没人说话,都沉默了下来。   第二天中午,七娘拉着五郎兴冲冲上门,脚还没跨进门槛,就高喊,“秀秀,我想到办法啦!”   秀秀听闻,心里十分高兴,“是什么办法?”   四人坐下来,七娘迫不及待地说,“今早我偷偷问我娘,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娘真是厉害,”她从袖口掏出一张纸,“这个是我娘写的药方,说只要柳烟烟吃了这副药,身体就会变得臭不可闻。”   秀秀肃然起敬:宅斗高手徐夫人!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路仁甲接过药方站起来,“那我去抓药!”为了隐秘,他需要出杭州城去购买。   “记得伪装。”   路仁甲点头,“放心,我会尽快回来的。”   傍晚,路仁甲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只是身上的气味十分难闻。还没走进客房,秀秀等人就忍不住捂鼻子。   七娘捏着鼻子说,“什么味啊?”   路仁甲瞪眼,“还不是你提供的药方!我都包了三层油纸,味道还这么大,你说叫人怎么吃得下啊?”   秀秀捏着鼻子跑出去,“我去帮你叫热水!”   “我也去!”   “我也去!”   望着空荡荡的屋子,路仁甲抬起手臂凑近闻一下,又像蟑螂味又像狐臭,味道太复杂了!呕~   这副药气味实在太霸道了,客栈老板死活不让在客栈煎药。四人找了一个野外,折腾了好半天,才把药汁煮好,密封在罐子里。   第三天的大清早,路仁甲和秀秀俩人,偷偷跑到玉妆阁,溜进柳烟烟的院子。玉妆阁的人,刚刚结束了晚上的营业,此时正是大家酣睡之际,到处静悄悄的。   前两天柳烟烟和花三娘打架,被花三娘锁在屋里。   路仁甲出手把闺房外间的婢女打晕,然后俩人才大摇大摆地走进去。   柳烟烟看见陌生人进来,丝毫没有慌乱,她放下手中的绣绷子,镇定地站起来,“两位公子私自到访,是为何意?”   路仁甲询问,“你的仇人是不是裴青天?”   “是。”   “你要如何才能放弃报仇?”   “除非我死!”   秀秀急忙表态,“裴大人是好人!”   柳烟烟气愤地喊,“这我不管!如果不是他,我怎么会家破人亡?我爹是做了坏事,可是我母亲有什么错?她被发配寒州,突染重病死在路上;我哥哥有什么错?他才十八岁,刚刚成亲就被砍头;我有什么错?我才六岁就被卖到窑子里;我一家老老小小有什么错?”   路仁甲和秀秀如是想,这人的脑子拎不清的!   “裴大人断案秉公执法,他所判的刑罚,一定是根据我朝律法做出的。若是有徇私舞弊之处,你随时可以告状。扪心自问,裴大人列出你父亲的罪状,是不是全部属实?”   “就是啊!”秀秀接过话,“要怪就怪你爹,知法犯法,贪污腐败。你爹贪来的钱财,难道你家人没有享受到?你娘作为他的枕边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相公在做坏事吗?那有没有劝解过?你们的锦衣玉食,哪个不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来的?真不知道你委屈个什么?”   “你——”柳烟烟气得两眼通红,指着俩人骂道,“你们既然不是来帮我的,就给我滚!”   秀秀昂着头,“我偏不走!你光想着你家可怜,你有没有想过老百姓更加可怜!”秀秀从七娘那里听来了柳烟烟父亲的贪污事件,“当年黄河要修整,你爹从中牟利,贪污了十万两银子,后来黄河决堤,你知道死了多少人吗?有多少百姓流离失所?有多少百姓活活饿死病死吗?你吃的不是山珍海味,是老百姓的血;你穿的不是绫罗绸缎,是他们的命!要说报仇,也是那些老百姓先报才是。你家是罪有应得,你有什么资格替你爹报仇?”   秀秀鄙视地看着她,“说句不好听的,没准你爹现在还在地狱十八层过油锅、爬刀山火海呢。你要是杀了裴大人,估计这刑罚只怕要多加多少年,你想过吗?你有这么多空闲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给你爹赎罪!”   柳烟烟被她说得又羞又躁,气得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往下掉,虽然她很想反驳秀秀的话,但是秀秀的话,句句属实,无从反驳。柳烟烟一屁股坐在圆凳子上,一时之间,茫茫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不怕死,但是她怕她的所作所为真的会加重爹娘在地府的刑罚。可是不报仇,她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路仁甲可不知道美人轻蹙眉的怜惜,突然出手点了柳烟烟的穴位,让她动弹不得。然后两人联手,把药汁硬生生地灌进柳烟烟的嘴里。   那味道非常腥臭的药汁一进到柳烟烟放嘴里,她便觉得像是在□□喝尿一般恶心,赶紧整个人都泡在粪池里。柳烟烟挣扎不了,只能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们。等药汁全部进了肚子,柳烟烟被恶心得恨不得立马自杀。   “这个药不会死人,只会让人发臭。你考虑一段时间,如果你决定放弃报仇,我们就救你出玉妆阁,还把解药双手奉上。”路仁甲说完,就拉着秀秀跑了。   玉妆阁的头牌柳烟烟身体发臭的事情,像一阵风吹遍了杭州城内外,据说她突然生病,身体发出阵阵恶臭,最好的熏香都遮盖不住;又有人说是她本来就这么臭,所以才一直没有被破瓜……   众人讲得绘声绘色,仿佛自己就在现场亲眼见证一般,就连深宅大院的女人们都知道柳烟烟恶疾治不好的消息。   花三娘请了不少名医,就是治不好。柳烟烟的行情,从门庭若市到门可罗雀,她身上的臭味,隔着老远也能闻到,花三娘眼见摇钱树不能挣钱了,立马变了脸色,把柳烟烟赶到下等□□住的大通铺去,锦衣华服全部被搜走,每日吃的是馊饭剩菜。大通铺的姑娘也受不了柳烟烟的气味,最后她被赶到柴房去住了。   花三娘想着柳烟烟买不了好价钱,那就便宜买。那些贫穷做苦力的汉子来玉妆阁找便宜的□□泻火,柳烟烟的容貌还在,自然有很多客人点,只是一近身吧,这味道就让人受不了。那些粗人往往是付了钱又下不了嘴,气得把柳烟烟暴打一顿才骂骂咧咧地离开。   其他活柳烟烟也做不了,就被花三娘打发去洗刷马桶了。活不干就没饭吃。可怜一个大美人,却要做着污秽肮脏的活儿。   柳烟烟从出生到家途中落,再到沦落风尘,因着出色的容貌,何曾受到过这样的对待?   如今她夜夜垂泪,每每想自杀,就有人暗中阻止。如此煎熬不到一个月,人苍老了好几岁,皮肤也失去光泽,变得蜡黄了许多,颜色较之以前不到十分之一。   当路仁甲再次出现的时候,她最终选择了放弃报仇。心里非但没有内疚,甚至觉得人生完全放松了……      ☆、冤冤相报何时了(一)   柳烟烟虽然现在身价一落千丈,但是花容月貌还在,花三娘把她揣在手里,唯恐她某日会突然痊愈,路仁甲找花三娘,提出要替柳烟烟赎身,花三娘当然不愿意低价卖了,便狮子大开口,路仁甲又没那么多钱,只能讪讪离开玉妆阁。   几人正愁着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普通打扮的妇人找上门来了,小二看在她打赏了一块碎银子的份上,殷勤地把她领到路仁甲和秀秀住的客房门口,“路公子,有一位夫人找您。”   那个妇人头发花白,穿得毫不起眼,她伸出看起来极为沧桑的手,激动地推开门,还没等路仁甲开口,便不请自入,“路大侠,我有要事相求。请您务必帮忙”说完,就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   秀秀对于古人动不动就磕头十分不适应,连忙伸手去搀扶她,扶到桌子边坐下,又倒了一杯茶给她,“这位大婶,您有话好好说。”   路仁甲把小二打发出去,“您有什么事情直接说,只要是能帮的,我都尽量帮。”这位妇人看起来跟他娘亲一般年纪,他忍不住承诺。   妇人双手握着茶杯不喝,“实不相瞒,我跟踪你们好久了,我知道,你们是有本事的人,心肠又好。如果你们今天不答应我,我是不会说出来的。”   路仁甲无奈地说,“我连您的要求都不知道,怎么能答应您?若是我办不到,岂不是失言了?”   那妇人猛地抬起头,两眼精光地看着路仁甲,“路大侠,我知道您现在缺银子,还缺房子,这些我都有,只要您能帮我报仇,我愿意把所有的钱财,通通奉上。为表诚意,我可以先付一半的定金!”   路仁甲不高兴了,“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他要是贪财的话,之前灭了那么多个土匪强盗窝,怎么会分文未取?   那妇人看到路仁甲生气,脸上出现惶恐的表情,急切地解释,“路大侠,您别生气。我不是那个意思。”   秀秀看他俩废话半天,正事一个字都没提,“这位大婶,你要是真心想叫我们帮忙,你就实话实说,如果我们确实办不到,我们也不会把你的情况告诉给任何人。不信的话,我们可以发誓。”   妇人来回看了一下,犹犹豫豫,终于说出委托,“我姓杭,我爹娘叫我欢娘,他们希望我能幸福快乐一辈子。谁知,这一切都被那个人抹杀了。”欢娘的眼中开始流露出强烈的仇恨,她咬着牙继续说下去:   “十五年前,我家是杭州城富阳县的大户,那时我才十六岁,一次外出上香途中,搭救了一个落难受伤的书生,他自称包酬勤,长得文质彬彬,学问又好。他在我们家住了俩个多月,我爹他们对他很是赏识,就连我,都被他的才学吸引,倾心于他。因我爹和我叔叔俩家就我一个独苗,他们看他人不错,便决定招他入赘,他也同意了。   谁知,在我成亲的前一个晚上,家里办谢亲宴席,等我们都喝得醉醺醺的时候,他却趁机把大厅锁起来,然后放一把火,要把我们通通烧死。原来他早就在酒里下了药,我们连动一动都非常困难,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火迅速地点燃,将我的亲人全部烧死。”欢娘的眼泪情不自禁落下来。   “那你是怎么逃脱的?”   “我的爹娘叔叔婶婶,他们用身体拼命地把我拱到墙角边上,然后用头,努力撞开了墙上的开关,把我推进密道里。等我醒来,已经是两天之后,我杭家上上下下十多口人,全部化为焦炭。杭家仓库的珠宝,也都不翼而飞了。”   欢娘一手拍在桌子上,发出重重的钝响,“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引狼入室,我杭家也不会惨遭此劫!他放了那把火之后,就再无踪迹。这些年来,为了找到他,我走遍大江南北,可是毫无线索,他仿佛在人间消失了一般。我忍辱偷生这么久,就是为了能有一天手刃仇人!   也多亏我爹娘当初把钱财分成几处收藏,我才有钱雇人去打探消息。只要你们能帮我把他抓住,我愿奉上所有家产。”欢娘狠厉决绝地表示。   这些年,她过着被仇恨包围的生活,难怪才三十出头,却看起来那么苍老。   路仁甲建议,“你为什么不找问天阁的人帮你寻找呢?”   在武侠文,一定有这么一个牛逼铲铲又神秘兮兮、以出售消息为生的组织,虽然古代没有监控没有摄像头,通信方式也不发达,但是丝毫不影响这个组织的营生,他们总是能提供各种各样的信息,只要你出得起价格,你连皇帝今天穿什么颜色的内裤都知道。   这样当然不合常理,但是武侠文嘛,讲什么科学呢。又不是走进科学节目组。   欢娘摇摇头,“没有用的。我之前找过问天阁了,他们说,他们只有江湖人的消息,那个畜生只干了一票,明显是化名,他不是江湖人。”   秀秀感叹,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啊!古代虽然有户籍制度,但是□□,应该不难,毕竟防伪手段太差了。   路仁甲真诚的看着欢娘说,“你的不幸,我十分同情。不过茫茫人海,我实在不知道去哪里找这个人。其实我并不擅长寻人。”   欢娘十分着急,连忙起身准备跪下,又被秀秀拦着了,“之前我听闻你们帮似云来酒楼的李老板抓住了那伙骗子,你们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   路仁甲一脸凝重,“欢娘,包酬勤,不就是报仇勤的意思吗?你仔细回想,你父母是不是跟别人有深仇大恨,所以他才会来报仇?”   欢娘连连否认,“不可能!我爹和叔叔都是乡里出了名的大善人,每每修桥铺路最是积极,谁不知道他们最心善了,从来不与人结怨!”   谁不觉得自己的父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只是坏人也会生孩子、为人父母。路仁甲和秀秀对视一番,心里有了决定,俩人把欢娘劝下,说要去找在官府的朋友那里查查,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欢娘听闻,连忙从兜里拿出一副人物小像递过去,“这是那人的样子。”   俩人安顿好欢娘,在他们住的客栈又开了一间客房,才拿着小像匆匆跑去杭州徐知府家找七娘。   刚好五郎也在家,几人一见面,路仁甲就把人物小像拿出来,“今天过来是想你们帮个忙,你爹是知府大人,我们想查一查十五年前的富阳县杭家灭门惨案,不知道衙门里有没有什么线索,这个是凶手的模样。”   五郎和七娘从小听外公讲的破案传奇故事长大,一听到灭门惨案,立即来了精神,“这是怎么回事?”   路仁甲立即把事情的经过说了出来,五郎思考了一下,“这欢娘身份不明,她说的也不一定全是真话。”   秀秀询问,“那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五郎摇摇头,七娘立即拆自家哥哥的台,“我五哥哥哪里有什么建议?这个事情要办的话,必须经过我爹的同意,才能查历年案子的宗卷。”   “那你爹会不会同意呢?”   “除非能保证一定破案,不然是无法公开去查的。”秀秀回答道,突然她想到一个人,立即和五郎对视,不约而同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六郎!”、“六哥哥!”   五郎高兴得两手锤拳,“路大哥,你别看我和七娘憨笨憨笨,但是六郎不一样,按照我外公说的,咱们全家的聪明都聚集到他一个人的身上了,有他帮忙,就一定能成。”   七娘在一旁不停的点头,“对对对!六哥哥非常聪明,我去看看他在不在家!”说完,七娘就提起裙摆,飞快跑出去。   五郎也站了起来,“路大哥,秀秀,要不你们先回去,我去找爹问问,有消息的话,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   路仁甲和秀秀看见兄妹俩如此积极,只能先回客栈等候。   着急地等了两天,路仁甲和秀秀才等到了五郎的消息。俩人立即赶往徐家,小厮把俩人引到一间大书房门口才停下,他推开门,“少爷,小姐,两位客人已经到了。”   入眼就是一张宽大的红木书桌,文房四宝一应俱全,桌面上堆满了书籍,书桌旁的一个大画缸,插满了轴画,墙壁四周都立着高至屋顶的书架,也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书籍。还没走进去,就能闻到墨的清香。   五郎连忙走出来把俩人拉进去,热情地向坐在书桌后面的六郎介绍,“六郎,这个就是路大哥,这个是秀秀,他们都是大侠!路大哥、秀秀,这个是我六弟弟,他已经答应帮忙啦!”   六郎从书堆里抬起头,向两人打个招呼。六郎有个精致的尖下巴,长得不像五郎那么喜气,十分有文人名士的风骨。   几人一坐落,小厮就赶紧上茶,秀秀迫不及待地问,“有什么线索?”   六郎手指桌上的那堆书籍,声音有些清冷地说,“这些是我从书库里翻出来的案宗,当年杭家的惨案,因死亡人数过大,当时的杭州知府十分重视,所以才会保留那么多的资料。案子其实很简单,也知道凶手就是包酬勤,就是找不到他,所以这个案子算是未结案的。”   七娘坐在他旁边,两手拉着六郎的衣袖摇晃,“六哥哥,你就别卖关子了,有什么话就直接说了吧。”   “根据你们所说和我查阅的资料,我有几个疑问:第一,杭家兄弟是三十五年前,从外地迁来富阳县落户的,他们带着大笔财产,很快就在富阳县安家站立起来,为人乐善好施,遇到捐款集资从不含糊。但是,他们在富阳县的铺子庄子很少,那么他们的钱财从何处来?他们的祖籍又是哪里?   第二,包酬勤一旦入赘,这杭家的家产,以后都是他的了,他为什么要在成亲的前一天晚上下药放火烧了杭家?   第三,命案发生后,因杭家的好名声,立即就有周围的住户去报官,当时官兵村民连续搜索了七天七夜,就是找不到包酬勤的踪迹,他是如何躲过追寻的?   第四,大火之后,杭欢娘出现,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包酬勤应该也知道,既然他把杭家的人都杀了,为什么要放过杭欢娘?   根据欢娘描绘的这张画像,我心里有一些想法,但是要见过欢娘之后,才能做结论。路大侠,你们先回去和欢娘说一下,明天我们去富阳县杭家旧宅看看。”   六郎,你简直是狄仁杰再世!   抽丝剥茧的事情,路仁甲几人都不在行,六郎一看就长着高智商的精英外表,让人情不自禁地听从他的吩咐。路仁甲和秀秀立即起身告辞,回去和欢娘商量。   欢娘这几天等得心急如焚,听闻知府的六公子有办法,自然是二话不说答应下来。   第二天,总捕头乔装打扮成下人,带着十几个弟兄,赶着一辆大马车出现在客栈门口。几人上了车,马车立即启动。   六郎穿着一件浅白色的圆领长袍坐在正中央,五郎和七娘分坐在两旁,又是端茶又是递水,希望六郎能说说他对于案子的一点看法,只是六郎闭目养神,口风比河蚌还紧。   越是靠近富阳县,欢娘的表情越是不安,她如坐针毯,脸色不时闪过痛苦、怀念等神情。   “欢娘,包酬勤的体型如何?相貌如何?你知道他是哪里人士?哪里口音吗?”   六郎突然开口,吓了欢娘一跳,她定定心神,努力回想,“那个畜生很瘦,骨架不大,不是非常高,当时比我高出半个头之多。他说他是桂林郡人士,不过因为家里发大水,双亲俱亡,所以一直到处流浪。说话口音没有明显的特征。”   “既然是双亲俱亡的孤儿,他是如何学得认字的?”   “他说是曾经被私塾的老夫子收养过一段时间,所以才识字。”   “你家祖籍在何处?”   欢娘摇头,“爹娘没有说过,我也不知道。”   “难道不曾回去祭过祖吗?”   “没有。听我爹说,他和叔叔自小出来流浪,早就忘了家乡在哪里了。”   “那你爹他们是如何发家的?”   “这,这,”欢娘低下头,“这我也不知。”   六郎淡漠地看了她一眼,“事到如今,你不愿说就算了,刘叔,咱们回去!”   刘总捕头赶着马车,立即应了一声。   欢娘听到立即慌张起来,“别回头,我说!”她小着声音,“听说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看着众人一脸惊讶,欢娘立即解释,“我爹说,蜀道难行,经常有客商在山道上不幸摔落身亡,我爹和叔叔就拿绳子捆着身体下悬崖底,去搜寻尸体身上的财物。”   “你家饮食喜甜还是喜辣?”   “我爹和叔叔喜欢味重的大鱼大肉,我和我母亲婶婶们,喜欢清淡的饮食。”   “包酬勤饮食习惯如何?”   “还好,他从来不提什么要求。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六郎闭上眼,不在说话。欢娘咬着嘴唇,脸色发白,不知道心里想什么,马车内一阵安静。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出现啦~~最近因为没有人看,所以我就懒得更新了。还有人在看吗?   ☆、冤冤相报何时了(二)   过了中午,富阳县到了,马车继续行驶,直到申时,才到杭家门口。   马车一停下,欢娘就撞撞跌跌地跑下来,望着长满野草的断壁残垣,悲从中来,她跪在地上大喊,“爹!娘!欢娘回来了!”   当日的一场大火,将昔日的雕梁画栋,化作了如今的烂瓦焦土;曾经的人声鼎沸,如今也变成了荒无人烟,怎能不让人感慨心伤?欢娘的哭声悲悲戚戚,惊起那荒宅里的麻雀鹧鸪无数。七娘几人看见此情此景,忍不住眼红,拿衣袖擦眼睛。   唯独六郎,他一挥手,刘总捕快带着手下四处散开,站在各处要口,六郎抬脚走进杭家,他一边观察,一边询问,“当时你们就是在这里喝酒的吗?密道在哪里?现在这个密道还在吗?库房是什么位置?库房里的东西都被人拿光了吗?库房有多少把钥匙?里面大约有什么东西?你给我细细说来。”   全然不顾欢娘正处于哀切悲痛之中。   欢娘一边抹泪一边回答,六郎一边思考一边发问,得到满意答案后,便率先走出杭家。   他低声跟刘总捕头交代了些什么,总捕头便独自离去。   太阳快要下山,一行人也懒得再另外找客栈投宿,看见杭家废宅不远处有一户人家,便给了户主一点银子,临时借住下来。   户主有两个儿子,一个十岁,一个七岁,长得虎头虎脑,十分的活泼调皮。六郎趁着户主在忙,给了他俩几块桂花糖,便开口询问,“那个废宅子你们有没有进去过?”、“你们有没有在里面见过奇怪的东西?”、“有没有大人进去过那里?”之类的话。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被桂花糖黏住了嘴巴的两个小屁孩,自然是什么话都往外倒,就连自己的弟弟曾经被杭家废宅传出的鬼哭声吓得尿床的事情都抖了出来。   得到答案的六郎满意地点点头,嘴角微微一抿,立即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很快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   吃过晚饭,里正被总捕头请过来,六郎问了他一些话便让他把近年来村子的人口薄留了下来。   入夜,万籁俱寂,人们都睡着了。一个黑影悄悄地出现,还没走出村口,就被总捕快带人捉住了。六郎和路仁甲从暗处中走出来,“包酬勤,你总算是出现了。”   其他人被惊醒,纷纷从屋里走出来,灯火一照过去,却是一个高大健硕的农妇!   户主揉着眼睛,不太清醒地说,“这不是江大嫂子吗?”   那妇人被几人压制住,不言不语。   欢娘看着被火把照印得光暗不均、看不清表情的脸庞,既熟悉有陌生,包酬勤,怎么会是一个女人?   哈哈哈!天大的笑话!她曾经爱过的人,竟然是个女人!   欢娘一步步走过去,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人的脸,仿佛要把她的模样印进心里一般,“错不了,这就是包酬勤!这双眼睛,是不会错的。”十五年前,他就是用这么温柔的眼神看着她,她才会沉迷其中,至今难忘。   可又有谁会想到,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居然会是个丧心病狂的凶手?欢娘一时情绪万千,恨不得立马杀了眼前的这个人,可是又因为种种原因,下不了手。   被衙差控制住的包酬勤终于开口说话了,“没错,我就是包酬勤,也是江如兰。”声音嘶哑,雌雄莫辨。   六郎看着众人的神情,个个都满肚子的疑问,便知今晚无人有心睡眠,只能连夜审问了。于是吩咐户主去把里正、户长等人叫来。   就在大院里,刘总捕头把火把通通点燃,如同白昼,闻讯赶来的乡人,把篱笆院外面围得水泄不通。   “里正,你可认识此人?”   里正把包酬勤仔细观察了片刻,不太确定地说,“这,这不是江大嫂子吗?她十年前来我们村,说了家里发大水,丈夫孩子都死了,才逃荒到这里。平时话很少,但是干活特别勤快。”   六郎从怀里拿出一支异常华美的金钗,“杭欢娘,你可认得这只金钗?”   欢娘拿过来仔细观察,肯定地说,“这是我家的金钗!”   六郎否认,“不,这不是你家的金钗。它是前朝贺王爷爱妾的陪葬品。”   在场之人哗然,小声议论,这坟墓里的东西,怎么会跑出来了?   六郎解释,“一般皇族的物品,都会在隐蔽的地方有印记的。当日杭欢娘醒过来,杭家仓库门口大开,财物皆失,肯定不是一人所为,而欢娘却十分肯定包酬勤一个人下毒放火,那就证明,包酬勤没有拿走那批财物,毕竟那么重的东西,她一个人也拿不走。所以她潜入杭家,只是为了报仇。   杭家是外地来的,既不回去祭祖也不告知发家的来由,经营不善,还敢花钱大手大脚,这说明钱财来路不明。当然,如此热衷善事,有时候不一定是心善,也有可能是心虚。毕竟钱财问题,最容易引起纷争仇怨。   杭欢娘找了那么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找不到包酬勤,不是这个人已经死了,那就是方向错误。   至于包酬勤为什么躲在富阳县,俗话说,灯下黑,有时候最不可能的地方,反而不引人注意。”   包酬勤抬起头,“还是让我来说吧。三十六年前,一次地牛翻身,把山都震裂开来,露出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有四个亲如兄弟的村民因为家穷,便冒着被杀头的危险,趁着夜里偷偷去山上盗墓。他们运气很好,当晚就进到了墓里,得到了很多的好东西:单单是鸡蛋大的夜明珠就有十来颗,更不论各种红、绿宝石无数。   这么多的好东西,让其中一对林姓兄弟见财起意,生起了独占之心。于是,他们趁人不注意,偷偷下耗子药在那锅蛇肉汤里,不知情的另外两个人和他们的家人,在吃了那锅蛇肉汤之后,纷纷七窍流血身亡。这两人把尸体通通扛到山上,丢到墓穴下,做得是神不知鬼不觉。   但谁也没有想到,其中有一个姓江的兄弟,他的一个小女儿因为生肖属相问题,没有吃下一点点的蛇肉,这个小女孩在墓穴底下等了三天三夜,才敢从地下爬上来。”不过她已经不是人了,而是地狱爬出来的复仇的恶鬼。   包酬勤不急不缓地讲述当年的恩怨,不大的声音却让人听了心生凉意,“她从坟墓里拿出了一些金子做盘缠,不停地奔走寻找着那对林姓兄弟。终于,在她二十岁的时候,找到了她的仇人。她的仇人改名换姓,靠着那些陪葬品,过得非常富裕的生活。于是她女扮男装,混进来,终于找个机会,把他们通通都杀掉了。诸位,故事就是这样。”   “你说谎!我爹和叔叔才不是这样的人!”   包酬勤转头看杭欢娘,一脸平静,“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苍天可证!当年若不是我娘护住我,我也难逃一死。所以我要报仇。欢娘,十五年前,你也是被你爹娘护住,才没有被烧死的。所以今天你也能来找我报仇。不管你要如何处置我,我都毫无怨言。”   欢娘嚎啕大哭,“你害死了我爹娘!”   “你爹也害死了我爹娘!”包酬勤看着眼前哭得那么凄惨的女子,忍不住闭上眼睛,麻木的心一阵阵刺痛,“我唯独对不起你。”   初见时,她穿着一套粉色的裙裳,如春花晓月,一笑起来天真无邪。多少次,她都想放弃报仇,能永永远远地陪着她,走一辈子。可是父母的血海深仇,从来都不曾消失过,连闭眼,都会出现在她眼前。   六郎挥挥手,“把她带下去!”   “为什么?为什么,”欢娘瞪着通红的双眼,不停地追问包酬勤,“你为什么不能放弃仇恨?你要是……”也许我们就不会这样了。   包酬勤用极其复杂的眼神望了她一眼,没有说话,便被刘总捕头拖下去了。   欢娘看着消失在黑暗中的人影,父母大仇得报,她并没有感到有一丝放松,反而心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了。   秀秀捡起地上的一个包裹,“这是包酬勤的行李,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   她刚想打开,就被路仁甲十分紧张地抢过来,“秀秀,我来。”要是里面有机关怎么办?   一打开包裹,大片耀眼的红色便展露在众人眼前,“这是,”   “哇~好漂亮的嫁衣啊!”秀秀和七娘俩人把包裹里的红色抖开,忍不住发出惊叹。   鲜艳的颜色,精致的绣花上还镶嵌着一颗颗米粒大的珍珠作点缀,在火光的照耀下,金银双色的丝线闪闪发光。   七娘指了指包裹里,“里面还有一件呢!咦,一模一样的。”   欢娘看见那大红的嫁衣,伸出颤抖的手,轻轻抚摸上面的花纹,十几年过去,没想到它还这么光亮如新。多少次在梦里,她都梦到她穿着这一身漂亮的嫁衣,在亲人的簇拥下,嫁给最爱的人。   可惜醒来泪水湿枕巾,身边却空无一人,最爱的人,也变成了最恨的人。   欢娘咬咬牙,一把扯过那两件嫁衣,踉踉跄跄地跑去关押包酬勤的地方。   七娘不安地问,“她没事吧?”   众人沉默,六郎揉揉眼睛,转身回屋里睡觉,为了查阅案宗,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   欢娘看着门口守着的两个衙差,拿了一些银子给他们,说要和包酬勤单独谈谈。衙差收了钱,自然是爽快地答应了。   欢娘走进去,把两件嫁衣丢到包酬勤脸上,“你是什么意思?”   包酬勤看见来人是欢娘,眼里闪过一丝喜悦,很快又消失,她低下头,“这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   欢娘哭肿了的眼睛又冒出泪花,“我恨你!你杀死了我的亲人,也杀死了我的爱情!你毁了我的一生!可是,我爹和叔叔也有错,也许,这就是命!从他们进入坟墓那一刻,惩罚就已经开始了。”   包酬勤双眼黯然,“对不起。”   皆因贪念妄送命,冤冤相报何时了?说原谅,却不知如何原谅?说以命偿,却不知谁赔谁?   “那你后不后悔?”   “……我后悔了。我应该在我们成亲的那个晚上动手的。这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我后悔当时没有和你们一起去死,独留我一个人在人间煎熬那么久,也独留你一个人,煎熬了那么久。”   欢娘沉默许久,像是突然想通了一般,慢慢地解下身上的衣服,然后换上那件华美的嫁衣,笑中带泪地出声,“这件嫁衣,我从十三岁就开始缝制,做梦都想着穿上它的情形。没想到我都三十一岁了,却还没成亲。也许爹娘泉下有知,也一定担心不已。勤郎,我好看吗?”   欢娘穿着嫁衣,在房里转了一圈,昏黄的灯光下,嫁衣上的绣纹闪闪发亮,衣摆下的流苏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   包酬勤定定地看着欢娘,“好看!”她也解下身上的衣服,拿起另外一件嫁衣穿上,“这个是我自己做的,可惜手工没有你的好。”   屋里顿时出现了两个新娘子,大面积的红色,既有陋室生辉的炫目又有触目惊心之感。   欢娘坐在包酬勤面前,歪着头,“勤郎,你帮我挽个发髻,好不好?”欢娘两眼明亮,仿佛还是十五年前的那个爱笑的姑娘。   “好。”包酬勤答应着,拿起桌上的梳子,慢慢地梳起来,多年不见,昔日的如瀑青丝,如今枯黄稀少,还多了一根根银丝,她努力止住欲落下的眼泪,用心地帮欢娘梳了一个同心环。“好了。”   欢娘用手轻轻地摸着头上的发髻,问道,“这里有胭脂吗?”   包酬勤摇头,“……”   欢娘从怀里拿出两个小瓷瓶,“这个红瓶是鹤顶红,这个蓝瓶是孔雀胆,今日既无酒,便以此代酒吧。勤郎,你可愿,与我共赴黄泉?”   包酬勤默默地接过蓝瓶,打开盖子,持着瓶子穿过欢娘弯曲的手,虔诚地说,“饮下此物,爱恨情仇具消;愿来生,你我不再是仇人。”说完,一饮而尽。   欢娘说,“你莫要走那么快,记得在黄泉路上等一等我。”说完,她也一饮而尽。   □□一下腹中,便如烈火蔓延开来,所到之处,疼痛无比剧烈。两人的口鼻,开始流出鲜血。两人却如释重负,彼此搀扶着,缓缓在房间里的大床上躺下,相互偎依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没有评论,所以小节的故事比较报复社会,就那样吧。   ☆、新的征程   等两个衙差发现欢娘迟迟未出来时,才发现杭欢娘和包酬勤两人已经断气了,满床的鲜红,分不清是衣服的颜色还是鲜血的颜色,两人微笑安详的表情显得更加诡异,吓得两个衙差屁滚尿流,连跑带摔地跑去告诉刘总捕头。   六郎才刚刚睡下就被吵醒,他微抿着嘴,嘴角出现两个浅浅酒窝,一脸郁色地走进屋里,“确定两人都已经死透了吗?”   总捕头在六郎来之前已经检查过一遍,十分肯定的点头,“无力回天。”   “这屋子是谁的?”   里正在一旁战战兢兢,“是江大嫂子的。”   六郎吩咐衙差把屋子里里外外搜索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物品留下。他刚走出去,五郎等人就到了,几人刚想进去,就被六郎拦住了,“里面有点恐怖,我怕你们会吓到。”   七娘和秀秀听闻没敢进去,留在了屋外。   七娘有些惧怕,“六哥哥,欢娘她们真的死了?”   “嗯,穿着嫁衣服毒自尽。”   秀秀难过地说,“如果,如果我们不来,是不是她们就不会死?”   六郎缓和了表情安慰道,“活着,对她们来说,反而是痛苦,也许死,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她们是带着笑容离开的。”   等衙差都出来以后,六郎吩咐他们点火,被浇上火油的木屋,很快就燃烧起来,烈火如红龙,照映着半个天空,这是欢娘和包酬勤最后的绚烂,生生死死都融为一体,永远不会分开……   众人看着火光冲天,五郎有些不开心地说,“世间有如此多的不平事,我愿仗剑天涯,扫平天下的憾事!路大哥,我要跟你一起去行走江湖、行侠仗义!”   六郎出声,“你错了。”灼热的火光映衬在他平静的眼里,“当大侠,你一次只可以救一个人,可是当官,你却可以救千千万万个人。”   五郎赌气地说,“当官有什么好?当官的都是官官相护,利欲熏心,哪里有江湖那么快意恩仇!”   “朝廷官职就那么多,若是多一个好官,那世间便少一个贪官。如今是好官如明月般稀少,贪官如星星般数不尽,可若是朝廷多几个像裴青天那样的官员,世间哪里还有那么多黑暗?”六郎的声音不大,却让人听了热血沸腾,“为官者,若是武将,则戍守边疆保家卫国,以战死沙场为荣;若是文官,则力谏君王为民请命;即使是一个小小的九品县丞,亦能为百姓请命,使老有所依,幼有所养,让百姓安居乐业!”   五郎一掌拍在六郎肩膀上,激动地说,“好弟弟!古人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听了你的一番话,当头棒喝,才觉得以前的日子浑浑噩噩,等回去了,我也跟着你好好读书,争当一个好官!”   七娘赶紧表态,“五哥哥,回去后,我也帮六哥哥督促你读书!”   六郎窃喜,把五郎拉回了正途,老爹承诺的山居秋暝图到手啦~   这时,总捕头拿着一个包裹奉上,“六公子,这是刚才在屋里搜索到的。”   众人打开,里面全是璀璨耀眼的珠宝,单是那龙眼大的珍珠,就有上百颗,个个圆润可爱,洁白无瑕。六郎抓起一大把珍珠递给总捕头,“这些你拿去给弟兄们分了。”总捕头接过珍珠欢欢喜喜地退下了。   众人:“……”   六郎,说好的为民请命的好官呢?刚说完就要打脸吗?   六郎一抬头,只见五郎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他被几人的傻呆样逗得笑出声来,嘴边露出两个小酒窝,很快又消失掉,他正色地问,“你们怎么这个样子?”   五郎支支吾吾地说,“刚才,你,还叫我,做好官呢!可是,你怎么……”   六郎反问,“何为好官?”   路仁甲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像裴大人那样的!”   六郎摇摇头,“裴大人四十有余,一直尚未婚配。他二十岁就当上状元,初入官场便不畏强权,惹得其他官员不满,暗中整他,要不是有今上赏识,早就被他人拉下马了。随着他官越做越大,他的敌人和危险越来越多,有一次他奉旨查办国舅爷□□的案子,他的老母亲甚至被歹人绑架威胁,虽然这个案子后来将国舅爷依法处置,但是他的老母亲也因此受到惊吓,不出一年,便过世了。   裴大人估计是为了不受牵制,又或者是为了不连累其他人,所以他才一直不肯成亲,宁可单身吧。”   秀秀就不明白了,“因公忘私,这不就是好官吗?”   “于公,他是好官;于私,他愧对家人。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九泉之下,他要如何面对父母?”   路仁甲辩解,“忠孝两难全。”   六郎昂着头,自信地说,“我不这样认为,裴大人若是没有得到今上的赏识,他早就被一撸到底,还怎么实现自己的抱负?官场往来,讲究取舍,过刚易折,若是能像水一般,渗透到底,才算厉害。君臣、同僚、百姓,利益之争罢了,谁能做到均衡,谁就能站在高处。他日我若为官,不论是百姓还是君王,不管是家人还是属下,我必定都能做到面面俱到!”   这才十六岁的少年,天资聪慧,他若是想当官,必能如愿。只是不知道十年之后,他是否还是如此朝气蓬勃、信心满满?   六郎从包裹里拿出一颗鸡蛋大的夜明珠交过路仁甲,“掘人墓者,断子绝孙。这话倒是不假,如今这些财物也不好交上去,免的杭家的坟墓被刨开鞭尸。如今杭家无人了,既然之前欢娘承诺过要给你们报酬,这颗珠子你就收下,去把柳烟烟赎回来。其余的,我就交给我爹,有个这笔钱,今年杭州城的乞丐,可以过个暖年了。”   众人对他的提议自然无异议。   柳烟烟等了好几天,总算是再次看见路仁甲的出现,即使她表面上看起来神情平静,唯有自己知道,黎明之前的煎熬最是难捱,手指头反复掰来数去,就是睡不着。   直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少年出现,微笑着说“好了,咱们走了”的时候,她是如何的激动兴奋,连仪态都顾不上,一把抓起早就收拾好的行李,一步跃出玉妆阁的大门,仿佛一步踏进了阳光里,通体舒畅,比吃了太上老君的仙丹还轻松快活,宛若新生。   柳烟烟边走边看街边的小摊,不自觉地娇嗔,“你怎么现在才来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前几天发生了一些事情,等回去了再跟你细说。”路仁甲走在她前面一步之外,既不会离她太远显得失礼,又可以帮她遮挡拥挤的人群。   前面的这个男人,虽然长得像个庄稼汉,也不会谈诗作画,可是为人很老实可靠,他看着她的时候,眼里是有尊重和平常心的。柳烟烟心跳突然加快,脸上就禁不住浮现一丝红晕。   路仁甲看见她脸色通红,“是不是走累了?”   柳烟烟正期待他说“我背你”或者“我去雇顶轿子”的时候,路仁甲却说,“再忍忍吧,快到客栈了。”   柳烟烟:“……”   不知道怜香惜玉的大木头!   回到客栈,秀秀和七娘早早就等住了,七娘把解药放进热水里,等柳烟烟去沐浴过,除掉了身体的臭味,然后才叫上一桌上好的酒席,算是为柳烟烟庆祝。   秀秀也不隐瞒杭欢娘的事情,把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柳烟烟,希望她能听了之后,彻彻底底地放下对裴大人的仇恨。   柳烟烟的感情充沛,听得她泪水涟涟,既哀叹欢娘的命运,又可怜自己的无依无靠。被众人再三劝解,她才止住泪水,“我既然已经出了这玉妆阁,柳烟烟这个人就算是死了,从今往后,你们还是叫我何三娘吧。你们如此费尽心思要救我出苦海,我焉能不领这份情?你们放心,我不会再去找裴大人报仇了,与其把以后的人生放在报仇上,还不如多生几个孩子,开枝散叶,重振我何家!”   路仁甲举起酒杯,“说得好!我敬你!”   何三娘两眼明媚的看着路仁甲,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坐在路仁甲旁边的秀秀,看见何三娘的眼神,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有美人倾慕,路仁甲离人生赢家更近一步,她觉得很开心,至于角落里的不爽、失落,那只是一时想不开罢了。   秀秀如此安慰自己,并且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总是不着痕迹地尽量给这俩人制造独处的机会。路仁甲也不知道察觉了没有,仍旧是愣头愣脑的样子,时时刻刻跟在秀秀的身后。   路仁甲和秀秀两人询问何三娘今后的想法,她在杭州城的名声不太好,所以打算跟着路仁甲和秀秀去游玩一段时间再做打算,秀秀自然是高兴地答应了。   “路大侠,您有请帖!”小二这日又拿来一张黑色烫金边的请帖。   秀秀拿过来一看,脸上露出了笑容,“路仁甲,咱们总算是熬出头了!”她把请帖递过去,路仁甲就着她的手,靠近在秀秀旁边看,“是什么内容?”男子温热的气息侵蚀过来,秀秀有点不好意思,往边上挪了挪,“是丐帮的大长老要金盆洗手!请你去观礼呢!”   这段时间的行侠仗义,还是挺有效果的,这不就得到了江湖人的请帖了吗?   有了这张请帖,才算是有地位的江湖人!秀秀‘呜吗’地亲了一口那请帖,她离回家之路,又近了一步!耶~   真恨不得马上就到开封!秀秀把请帖仔细地放好,马上收拾行李——   一边的何三娘突然一脸惊讶,“秀秀,你的屁股~”   “屁股?屁股怎么了?”秀秀停下手中的活,扭头看过去,屁股上一大团血迹。“该死!”难怪觉得下面湿漉漉的,她来初潮了!   路仁甲不明就里,一个箭步冲过去,满脸担心,“秀秀,你怎么了?哪里受伤了?”   “闭嘴!”秀秀一手拍掉路仁甲上下检查的手,“三娘,你能不能帮我准备那个,我没有。”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连卫生巾都没有,棉花也要等明朝以后才大面积种植,难道要用树叶来解决问题吗?   何三娘答应,转身跑去找月事带。   路仁甲疑惑地问,“哪个?”   秀秀赶苍蝇似地无力挥挥手,“女人的事情,男人不要问,你去叫小二准备热水,我需要!”   “你真的没事?”   秀秀有气无力地说,“死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我写得太烂了,所以才有6个留言?好歹也有八万多字了,好伤心~没有积极性了,求留言~   ☆、贞节牌坊(一)   三匹颜色不一的毛驴上,分别坐着三个普通打扮的少年,正是路仁甲、秀秀和何三娘三人,丐帮大长老这次的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仪式,一个月后要在开封举行,何三娘从未吃过风餐露宿的苦,所以三人并不着急,太阳一下山就停下休息。   此时天色已晚,三人刚好路过一个叫杜家村的村子,背靠青山旁绕绿水,村子前面是一奎奎水田,刚到村口,便看见两座巨大的石头牌坊,上好的玉石,雕刻精美图案,写着龙飞凤舞的字体。   三人走近一看,三娘忍不住感叹道,“哇~这个村子好厉害啊!”   秀秀连忙追问,“怎么说?上面写的是什么?”她看不懂狂草或者篆书之类的字体,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这立在村口的是什么东西。   “你看第一个牌坊,‘书香传代’,出过状元的村子呢!还有后面那个贞洁牌坊!说的是状元公的母亲,都是朝廷表彰的!”   秀秀不以为意地撇撇嘴,她对贞洁牌坊这种东西,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厌恶。这根本就是压迫女人青春年华的封建恶瘤!   这杜家村的人还算和善,路仁甲给了村民一点碎银子,户主就大方地让出两间房间,还叫女主人杀鸡打酒待客。   此时正是深秋,太阳一下山,气温就下降得快,路仁甲三人和借宿的人家一起坐在屋里,灶台上飘出袅袅的蒸气,炖鸡烂在锅里,散发着热烈香浓的气息,夹起一块在煤油灯下反射着黄灿灿油花的鸡肉,入口酥香入骨,喝上一口温过的浊酒,立即全身暖洋洋的,即使有一丝丝秋风刮进屋里,也只觉得畅快!   大人们聊着天,小孩子和大狗围在桌子边上转,时不时用水汪汪的黑眼睛盯着那盘鸡,路仁甲看见小孩子纯真又渴望的眼神,立即夹了一个鸡腿给流着口水不止的孩子,小孩看见鸡腿,顾不得去看父母的眼神,欢欢喜喜地伸手去拿——   刚好屋外突然传过一阵女人凄惨的呜咽声,被晚风割得支离破碎,像盘踞在坟头上不肯离去的鬼叫,吓得孩子手一抖,鸡腿跌落在地,被守候在一旁的大黄狗一口叼走——   小孩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嗓门之大,几乎要镇落了屋梁上的灰尘。   女主人看见小孩子在客人面前失了态,急得一巴掌呼过去,随之高声骂起来,户主不好跟着打骂,为了解气,便踢了黄狗一脚出气……   一时之间,孩子的哭声,女人的骂声,狗叫声,交织在一起,既吵闹又活色生香。与屋外的哭嚎声比起来,简直就不是同一世界。   等女主人把孩子拉走,酒席继续,路仁甲趁着男主人已经喝得酒酣人热,才开口询问,“刚才外面断断续续的哭声,是怎么回事啊?”   户主把筷子一抛,十分爽快地把事情原委道来,“嗨~说来也是晦气。路兄弟就当是笑话听听吧。刚才那哭得厉害的女人声,是隔壁张家村的张牛生的老婆,张牛生死得早,张寡妇就独自一人把女儿娟娘养大,前年娟娘嫁给我们村的水生,谁知道娟娘的命那么苦,前段时间,水生居然就去了,也没留下一男半女。   这不,刚办完丧事,娟娘就说要为夫殉葬,便绝食守节。她那老娘听到这个消息,天天跑来咱们村哭哭啼啼的,好不烦人!也多亏娟娘心性坚定,不然这事就成不了啦。”   秀秀一听,着急地问,“娟娘要死,你们都不阻止吗?”   户主两眼一瞪,喷着酒气嚷嚷,“她要为夫殉葬,我们为什么要阻止?”户主估计是喝大了,直接说出大白话来,“族长说了,等娟娘去了以后,要给她向朝廷上表,请个贞节牌坊回来!这可是天大的荣耀呢!这方圆百里,就咱们杜家村有牌坊!”户主喝得醉醺醺的脸上,泛着骄傲自豪的光彩,“等咱们再得一座牌坊,以后咱们村,可不就是泸州第一村了么!呃~”说完,户主打了一个酒嗝。   户主的一番话却叫三人听了无端端地心生寒意,刚好一丝风钻进来,秀秀和何三娘忍不住打了个颤抖。   白天看见的那座高大牌坊,如今觉得是个怪物,张着血盆大口,活生生一口咬掉他人的性命。秀秀刚想说话,就被路仁甲一手拉住,路仁甲对她摇摇头。   路仁甲几人哪里还再吃得下酒,便找了个借口草草散席。   夜里,秀秀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她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跑下来,何三娘也没睡着,听见她的动静,也跟着起身,“你去哪里?”   秀秀嘘了一声,俩人偷偷溜出来,没想到刚好看见路仁甲正从旁边的屋子走出来,连话都不必说,路仁甲就十分有默契地一手拉一个,轻巧地越过墙头,在屋檐上飞跃,寻找张水生的家。   深秋的夜里,连狗都睡得死死的。水生家挂在门口的白殓布还没扯下,风一吹过来,白布随之飘舞,呼啦作响,看起来特别渗人。   路仁甲率先跳下院子,熟练地把杜水生家的人和狗通通放倒,然后才带着秀秀、三娘进到院子里。   水生家家境还不错,有前院和后院,这翻修过的新房就是和其他的老房子不一样,一眼就看得出来。   路仁甲用匕首割开门栓,秀秀推开房门,那娟娘穿着粗布麻衣,披头散发地倒在地上,两天水米未沾,嘴唇皲裂出一道道口子,脸颊上的肉都消退了,其实就算路仁甲不点穴,估计她也没力气喊叫。   三人看见娟娘那可怜的模样,都觉得水生的爹娘太不是东西了,就为了那一座吃不得啃不动的雕花大石头,居然眼睁睁地看着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死去,也不阻止一下。   三娘自发去厨房舀水,秀秀赶紧变出一只烧鸡,把肉撕成条,放到娟娘嘴巴边上,娟娘虽然意识昏迷,可是身体本能还在,肉条一放到嘴巴,就张开嘴把鸡肉吞进去,连嚼都没嚼,可见是饿惨了的。   三娘端来温水,慢慢给她灌进去,娟娘吃喝了一会儿,才慢慢睁开眼,她一恢复意识,就立马要把吃进去的东西抠出来,被路仁甲眼疾手快点了麻穴,动不了了。   秀秀生气地说,“你干嘛啊?”   娟娘像条上了岸的鱼,张大嘴巴,“你们是什么人?我不要吃东西!我要为水生殉葬!”   何三娘扶着娟娘躺下,温和地说,“娟娘,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们听说了你的事情,特地过来看看你,你有什么困难,尽管跟我们说,我们一定会帮你的。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还是你是被逼的?”   娟娘睁着两只毫无神采的眼睛,眼泪刷的就流出来,喃喃自语,“水生都去了,我还活着干什么?还不如随他去了好,留我在人间也是煎熬。”   路仁甲有些严厉地批评,“你死了倒是一了百了,你娘呢?你公公婆婆呢?难道还要叫他们白发人再送一次黑发人?”   “族长说了,等我死后,自有族人帮照顾家里,不必我操心。”   秀秀听了很生气,“愚蠢!你娘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你还没报答她的养育之恩,你就这么走了?你的心肠难道是铁打的吗?你说村里有人照顾,最多就送点米面,还能照顾到哪里去?逢年过节的时候,叫她一个人冷清清地守着空荡荡的房子,连个说话聊天的人都没有?头疼脑热的时候,叫她一个孤零零地躺在床上,连喝口热水都要求人去烧?等她老眼昏花,看不见东西,走不动的时候,谁去照顾她?难道要她死在屋里发臭发蛆才被发现吗?水生死了我们也替你难过,但是人这辈子,没有了情爱,还有父母要照顾,你怎么能这么任性呢?”   娟娘把头扭到墙里面那边,“我的心情你们是不会懂的。你们不必劝我,我心意已决。”   路仁甲三人再怎么劝解,娟娘都不再说话,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三人见时间不早了,只能无奈离开水生家。   秀秀一出门口,气得把水井边上挂的水瓢瓜子全部砸烂了,要不是怕弄出大动静,她真想把水生家的锅碗瓢盆通通都砸了!   路仁甲拉住她,“算了,这种冥顽不灵的人,她要死就让她死去!”   何三娘也跟着安慰,“有些人就是注重这些虚的东西,哪怕是舍命都在所不惜。地方上要是能得到一座贞节牌坊,好处多多,如今就算我们能劝得了娟娘,只怕杜家村的人也不会允许,娟娘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秀秀负气地说,“要不是看在她老娘哭得那么可怜的份上,我才不管她死活呢!”秀秀语气一软,“咱们明天去张家村看看,看看张大婶是怎么想的,要是她不愿,即使娟娘已经跑到阎王殿里,我也要把娟娘的魂拉回来!”   路仁甲应和,无条件支持秀秀的决定:“没问题!”   第二天清早,何三娘躺着床上假装感染风寒不住地咳嗽,然后高声骂道,“都是你昨晚抢我的被子,不然我怎么会着凉了?我不管,你要亲自去镇上抓药给我!”声音大得屋里屋外都听见了。   路仁甲三人就顺理成章地留下了。   路仁甲和秀秀两人假借去买药,牵着马驴,刚出了杜家村,转身抬脚就往张家村走去,在张家村村民的指点下,来到了张寡妇家门口。   敲了几下门,屋里传来一声有气无力的回答,“门没锁,进来吧。”声音气若游丝的,仿佛随时能去了般。   昨天张寡妇在杜家村又哭又闹,娟娘铁了心不肯出来,张寡妇心力交瘁之下,又加上这俩天没有吃好睡好,终于也病倒了。整个人跟煮熟的面条一样软,起都起不来,眼下嗓子跟冒了烟似的,难受得不得了。   还好路仁甲两人及时来到,秀秀看见张寡妇脸上发白,伸手一摸,哎呀,好烫!“你赶紧去买药!张大婶子的额头好烫!”   张寡妇两眼浑浊,没有一丝生气地说,“别费心了!死了就算了!”   这两人真不愧是母女,不管是生病的模样还是说的话如出一辙。路仁甲和秀秀也不理她,一个去买药,一个打水帮她擦汗。   秀秀一边照顾张寡妇,一边说道,“张大婶,我们就是两个过路人,想帮您一把。您要是想救您女儿,您就好好养病,赶紧好起来!”   张寡妇两眼发光,“你们有办法?”   秀秀点点头。   张寡妇喜极而泣,“我肚子饿了,你能不能帮我去拿点吃的?”张寡妇从昨天就没吃过东西,这人一有了希望,就立马有了食欲,立即觉得肚中十分空旷。   毕竟是庄稼人,体质好,等张寡妇一碗滚烫烫的浓药地喝下去,出了一身汗后,便恢复了大半的神气。她随手把碗一搁,迫不及待地问,“你们有什么办法?”   “是这样的,我听说杜家村的人,等娟娘殉葬之后,要上表朝廷立贞洁牌坊,这娟娘也算是你们张家村的人,怎么能立在他们杜家村呢?你赶紧叫上你们村的人,去闹一闹,只要还没确定这个牌坊立在哪个村的村口之前,大家就不会让娟娘死。来,我来给你说一下立贞洁牌坊的好处……”   秀秀三言两句就把何三娘说的计谋全盘托出,听得张寡妇一愣一愣的,她不确定地反问,“娟娘都已经是嫁出去的人了,怎么还算是张家村的人呢?”   “嗨~这算什么?”秀秀不以为意地说,“娟娘是在张家村出生、长大的,她的人品是张家村的米养出来的,是张家村的人教育出来的,凭什么功劳不能算在张家头上?道理都是人说的,只要你嘴皮子厉害,还有什么说不通的?要是实在不行,我们就把娟娘打晕了,带你们娘俩远走高飞!”   张寡妇想了一下,她一个寡妇,这些年来单身撑着一个家,什么撒泼手段没有,唯一在乎的就是她的宝贝女儿,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了!便一脸坚定地说,“行!为了娟娘,我还有什么舍不下的!我现在马上就去找族长!”   “那好,我们先回去了。我们现在还住在杜家村,暂时不方便露面,有什么事情,我们都会暗中帮忙的,您尽管放心!”出来太久,秀秀和路仁甲两人也要起身告辞了。   正事要紧,张寡妇也不挽留,“谢谢你们。大恩大德,我来世一定做牛做马还你们!”   “您言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贞节牌坊,从秦朝就有,不过明朝之前,女人的地位还可以,殉葬的比较少。贞节牌坊,唐朝的时候,一年请封的就几十起,到了明清的时候,一年就有三万多起,朝廷表面上说是禁止殉葬,可是妇人若是殉葬,宗族就能得到贞节牌坊。很多宗族,为了名声利益,使得很多妇人‘自愿‘或者被迫殉葬,实在是太恐怖了。   ☆、贞节牌坊(二)   张寡妇手脚挺快,到了傍晚,就带着一大批人来到杜家村,嚷嚷着要把娟娘接走,两个村子的村长、族长和长老都相互交涉,你来我往地争吵,谁都不愿意放弃到嘴边的肥肉,吵来吵去,天都黑透了,也没商量出个结果。于是现场便打了起来,连里正都惊动了,可谁都不愿放弃这提升自村名声的好机会,情况一时僵住了。   张家村这边,干脆留人下来,看着娟娘,免得被杜家村暗自使坏,要是娟娘死在杜家村,就是板上钉钉子的事实。还争什么?   这下子,娟娘就算不吃不喝,也由不得她了,被几个健壮的村妇牢牢抓住,硬生生往喉咙里灌食,全都是好消化有营养的肉粥,日夜不停地看管着,一时半刻是绝对死不了的。   只是苦了娟娘,被人强迫灌食,别提有多痛苦。   秀秀暗自偷乐,活该!叫你丫的非得搞什么绝食守节殉葬这一套!不顾自己老娘的死活就算了,只怕此先例一开,以后这附近的寡妇们的日子就难过了,要是碰上那黑心的宗族,不死都得死,就为了一块破石头!   而这一边,路仁甲三人假装告辞离开,实际上是三人分头行动:   路仁甲运起轻功,飞快地跑去泸州找府衙,拿着离开杭州城时徐五郎开的介绍信,花了一些银子,顺利和知府的师爷搭上线,得到了保证。   而秀秀这边,因为会一些轻功,就偷偷躲起来,时时刻刻盯着娟娘,免得意外发生。   何三娘混在张家村里,假扮张寡妇的远方亲戚,凭着她以前在玉妆阁迎来送往的手段,三言两语就鼓动了张家村的村民,两个村子继续互相谩骂,闹得无法调解,最后一群人便拥拥挤挤地闹到了官府那里,求青天大老爷判决。   事情便按着路仁甲三人设想的方向去了!   这泸州知府,吃得圆滚滚的身材,满脸的横肉挤得两只绿豆眼更加小了。人没甚本事,全靠祖上蒙荫,又花了些银子,才坐上了这位置,除了敛财不用教,平日里公务来往和断案,全靠师爷指点。   知府坐在大堂上,听着下面的人吵吵嚷嚷,只觉得头痛,十分不耐烦地打了个大呵欠,昨晚和爱妾玩得太晚,眼下正困得慌,实在没心情听他们讲话。   大老爷抓起惊堂木一拍,全场寂静。全都用热切的眼神看着知府大人。   知府偷偷转动眼珠子,去看师爷的暗示,师爷做了几个动作,知府会意,便咳了一声,“张家村说娟娘的品行是他们教出来的,功劳该归张家村,这话有理;但是——杜家村说,娟娘已经嫁过来,理应属于杜家村,这也有理。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若就功劳一个村一半吧!”   两个村子的代表听闻都苦着一张脸,这牌坊怎么分啊?纷纷表示不同意。   师爷看见知府大人已经满脸不耐烦了,立即起身走过去附耳密语,知府大人的脸色立即由阴转晴,等师爷再次坐下后,知府大老爷立即一拍惊堂木,“杜家村的,本官听说你们村已经有一座贞节牌坊了?”   杜家族长不知知府是何意,只能老老实实地回答,“是!”   “这座牌坊是如何得来的?”   杜家族长挺直腰杆,骄傲地说,“此乃天赐十三年,我杜家第五代先祖被封为状元公,先帝听闻状元之寡母甘于贫苦守贞教子二十年,帝感其诚所赐。”   知府突然大怒,一拍惊堂木,“混账!”众人寒蝉若惊,还不知道为何大老爷为何发怒,就被他噼里啪啦骂了起来,“这张娟娘有什么功劳,她是赡养了公婆送终还是养出了一个状元公?只是自己要死,就想凭此获得一座贞节牌坊?她能和状元公的娘亲相提并论?若是人人都丈夫一死就要死要活,留下的老父老娘该怎么办?难道也叫他们去死?要是人人都死光了,本官哪里还有子民可管?”   知府大人没收到油水,便按照师爷说的,谁也不偏帮,只想把他们都通通打发了。“这等无功无劳的事情,也想上表朝廷挣贞节牌坊?张娟娘想死就死,想活就活,总之,贞节牌坊就休想。尔等也不准再生事端,今日速速散开离去,否则本官一人赏他二十棍杖!”   众人被知府兜头一骂,虽然还没回过神来,但是二十大棍,谁也不想吃,便一磕头,脚底抹油,火速撤退。   两个村子的人都觉得晦气,知府大老爷有言在先,就算娟娘死了也不给上表,还争什么?各自都恨上了,要不杜(张)家村的,这煮熟的鸭子怎么会飞!   等消息传回到杜家村,张娟娘的立场就变得尴尬了。那些看守她的人,全部各自返家,反正她是死是活,都没有好处,还忙活干啥。   那些爱讲是非八卦的浪荡子便凑上来,添油加醋地到处跟人讲大堂上的事情,说知府大老爷斥责娟娘不知好歹,居然想跟状元公的娘亲比肩;又说娟娘什么功劳都没有,死了也没用,或者说娟娘虚荣想挣牌坊可惜被大老爷拆穿阴谋诡计……说得水生爹娘两老的脸皮又羞又躁,早知道会从好事便闹事,当初说什么也不同意娟娘的做法。   等看热闹的人都散去,水生家又响起了哭闹声——水生爹娘丢了那么大的脸,当然要在娟娘身上找回场子!两人对娟娘是又打又骂,折腾了一个晚上才歇手。   天还蒙蒙亮,张寡妇便带着几个亲友强行上门,等她一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一副鼻青脸肿的样子,立即不干了,当场撒泼,和水生爹娘吵起来。   一个是丧夫多年的老寡妇,一个刚死了儿子没指望的婆婆,彼此都没了顾忌,索性撕破脸,什么难听的话都不要钱似的往外说,亲家变冤家,差点打起来。   最后,张寡妇归还了聘礼,得以称心如意地带着女儿离开——娟娘当然不想走,只是被混迹其中的何三娘一根绣花针扎过去(何三娘在玉妆阁那么多年,被扎过的针不计其数,自然也能有样学样),娟娘就变成了软面条,随便张寡妇几人拉走了。   自此,张家村和杜家村,老死不相往来。   回到张家村,娟娘仍旧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张寡妇端着刚做好的鸡蛋面条端到娟娘面前,她坐在床头,连看都不看一眼。   张寡妇抹抹眼泪,“娟儿啊,你想吃什么,你跟娘说一声啊。”   娟娘:“……”   张寡妇哭着问,“娘知道你想水生,可是娘也想你啊!就算你恨娘,娘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去死。你爹去得早,娘好不容易把你拉扯大,难道你就不要娘了吗?”   娟娘:“……”   秀秀早就看不惯娟娘这副死样子,她一把拉过张寡妇,把她支走,然后叫路仁甲守在门口,秀秀和何三娘两人反锁房门,一人站在娟娘一边,秀秀率先出手,一把抓起娟娘的衣襟,几个巴掌“啪啪啪”地甩过去——   “老娘早就看你不爽眼很久了,一个男人而已,你要死要活的,做给谁看?你还以为你是贞洁烈妇不成,还殉葬守节呢?呸!早知道你是这么个东西,你娘当初就该掐死你,然后再一头撞死,也好给你们张家村挣第一座贞节牌坊!你看看你娘,为了你的破事,眼睛都要哭瞎了!白头发、皱纹,这几天,长出了多少根?你数过吗?你不好好奉养老母就算了,你还要她替你操心!猪狗不如!如此不孝顺,等你死了必然要被阎王下油锅的!就连你的水生,也会被你连累!”   娟娘打了个抖,没有说话。   “秀秀,让我来!”何三娘在一旁早就想说话了,她抓住娟娘的肩膀,使劲摇,“你清醒清醒!不要总想着自己失去的,你要想想你还拥有的。”   三娘有些失落地说,“你现在还有娘亲在,不像我,子欲养而亲不待。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一看见你房间里的的装扮,就知道你娘有多爱你了,你看看你娘,连件好点的衣服都不舍得穿。”   “没错!你就算要死,你好歹也挣够一百两养老钱再死!”   娟娘抬眼看了俩人一眼,又低下头去:“……”   秀秀甩甩有些疼的手掌,特么滴!这人油盐不进!比石头还顽固!   秀秀冷冷地说,“三娘,咱们走!这种没心没肺的人,她自己都不顾自己的娘亲,我们着急又有什么用?养条狗都比她亲热!等下多给张大婶一点银子,免得死了没人肯收尸!”说完便拉着三娘的手离开。   路仁甲一看见秀秀气呼呼的脸,就知道劝解无效,他伸手揉揉秀秀的头顶,“尽人事听天命,由她吧。她要是想不开,我们也无法。”   三人在张寡妇家吃了一顿午饭,留下五两银子便骑着毛驴离开。   秀秀回头望,只见张寡妇孤零零地站在门口处送别…… 作者有话要说:  明清两朝,对于贞洁烈妇,有表彰有赏银,可建祠,很多宗族靠着殉葬的贞洁烈妇,挽救了衰败的名声,使得这两个朝代的殉葬妇女,特别多。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竞达36000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省休宁县这一个县,就有2200多人。当时全国人口不多,加以还有不少女子未被记载,这个数宇是很惊人的。想想都觉得恐怖   ☆、第八个金手指   路上,秀秀的情绪很低落,什么兴趣都没有,路仁甲看了心里很着急,他连忙拉着毛驴凑过去,“秀秀,你不要再想着娟娘的事了,我们已经尽力了。有时候结果由不得人的。”   “我很讨厌这个世界!”秀秀回答道,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下来,“我想回家!我一点都不想待在这里!路仁甲,这个世界太恐怖了!它有无数根枷锁套在我的脖子上,潜移默化地改造我的思想,总有一天,我会记不得我爹娘的模样,记不得我的世界是什么模样。我害怕,害怕变得和你们一样。”   路仁甲看见她哭得那么难过,心里很不是滋味,却还是忙不迭地安慰她,“不会的,你不要这样想。”   秀秀朝他大吼,“问题是我觉得回家的希望一点都没有!路仁甲,你把那么多江湖人的请帖藏起来是什么意思?你根本就不想帮我!是不是?”要是她偶然在路仁甲的包袱里发现那些被收藏起来的请帖,她根本没有想到,竟然是路仁甲在拖她后腿。   秀秀从怀里掏出那一大沓请帖,随手就朝路仁甲兜头砸去,精美的请帖迎着风在空中洋洋洒洒,路仁甲并未躲闪,他愣愣地看着秀秀,“你都知道了?”   秀秀红着眼睛质问,“为什么?”   路仁甲仿佛全身力气被抽干了似的,他垂头丧气地说,“我不想你走。”   秀秀狠狠地瞪他一眼,“你明明知道回家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路仁甲低着头询问,“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一点让你留恋的地方?”   他们从洛阳城开始,这些年朝夕相处,一起走遍大江南北,一起遇见过很多人,一起经历过很多事,不论秀秀说什么,要做什么,他都不曾反对过,难道这样,都还留不住她吗?   秀秀看见路仁甲那个样子,心里非常难过,“你不会明白!”秀秀一字一句地说,“你我之间的距离,太远了。这是你们的世界,不是我的。”如果不能回去,那她宁愿死。   路仁甲沉默许久,才低声回应,“……我明白了。”说完,他骑着毛驴,越过秀秀身边,直直走到前面去。   秀秀咬了咬嘴唇,没有再说话,沉默地跟着他后面。   一旁围观的何三娘不明就里:“……”   接下来的日子,三人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路仁甲像变了个人似的,从一头温顺老实的耕牛变成了疯牛,发了狠地行侠仗义,不管是遇到欺男霸女的流氓,还是仗势欺人的纨绔子弟,路仁甲出手快准狠,一言不发就卸下别人的胳膊,或者是直接打断别人的腿,并且毫不犹豫地报上自己的大名,以便理所应当地接受别人的感激。   路过密林高山,遇到山贼土匪,路仁甲更是一个都不放过,通通抓住,挑断手脚筋,一把火烧了人家的老窝;路过江河湖泊,遇到水匪强盗,那些杀人越货的,通通被路仁甲碾压到水里做了龙王的女婿……   三娘和秀秀两人看见他行事如此狠辣,不免有些心惊胆战,秀秀忍不住劝解一句,就被路仁甲堵回来,“我也是为了让你早点回家,有什么错吗。”   一向嘴皮子利索的秀秀,竟然不知道如何反驳。   三人还没到开封,路仁甲的名声就先传到了开封。等他们三人一到开封,就有捕快在城门口恭迎——路仁甲抓了那么多的坏蛋,其中有不少通缉犯,捕快要和他对接。   路仁甲和捕快去开封府交接,秀秀和三娘二人先去悦来客栈投宿。   两人走在热闹的大街上,三娘忍不住偷偷问秀秀,“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之前他们吵架的内容,她不是很懂,憋在心里很久了,于是趁着路仁甲不在询问。   “没什么,就是意见不合。”秀秀随意地回答。   三娘看了秀秀一眼,小心翼翼地说,“路大哥人很好,你,你就不要生他的气了。这段时间,他心里也不好受,你看看他,两只眼睛红比兔子还红。”   秀秀苦笑一下:我也不好受啊。“我没生他的气。”   街上人潮拥挤,突然不知谁喊了一声,“逍遥宫驾到——”   街上的人立即惊慌地让出路中间,秀秀正想着事情,没回过神来就被人推挤了一下,就这么直愣愣地被推到了路中间,一顶白色的大轿子及时地停在了她的面前,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持着折扇伸过来,挑起秀秀的下巴,一阵磁性低沉的男音响起,“好久不见?”语气里满满的恶意。   秀秀抬眼望去,一个俊俏得让人过目难忘的白衣男子,眼含恨意地站在她面前,正是黎初风。   轿子内传出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风儿,怎么停下来了?”声音不大,却包含威严。   “师傅,我遇到杀害我弟弟的仇人了。”   秀秀勉强挤出一点笑容,“这位公子,您认错人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黎初风一手抓住想要溜之大吉的秀秀,面露讥笑地说,“别的人我可能会认错,可是自己的仇人却不会。”他转头对旁边面有异色的何三娘说,“你去告诉路仁甲,想要人,就到城外三十里处的逍遥山庄找我。”   逍遥宫一伙人连同那顶大轿子,忽而腾空,如仙人般飘飘,一声不吭地踩着众人的头顶飞身离去。   三娘勉强定了定心神,才迈着颤抖的细腿往开封府跑去。刚好就见到开封府的总捕快在门口送路仁甲出来。   一见到路仁甲,何三娘就喊到,“路大哥,秀秀被逍遥宫的人抓走了!”   路仁甲听闻,情不自禁抓住三娘的手臂,急急问道,“怎么回事?”   三娘立即把事情经过讲出来,路仁甲一听,立即运起轻功,向城外飞奔而去。他若晚到一点,秀秀就多受一点苦,一想到这,他就恨不得能立马去到逍遥山庄。   何三娘看见路仁甲转眼就消失的身影,她转头对总捕头说,“差爷,您能不能叫上几个人去帮帮我们?”   总捕头为难地说,“江湖恩怨,官府不好插手。”他把头顶的官帽摘下来塞到一旁的衙差手中,“不过,路兄弟与我相识一场,柳某虽不才,也愿以朋友的身份相帮。”   何三娘感激地回答,“谢谢。那我们赶紧走吧?”   “姑娘您稍等,”柳捕头早就看出何三娘是女子,他吩咐一旁的手下牵来快马,才对何三娘说,“逍遥宫在江湖上的地位赫赫有名,如果单单靠我们几个,无异于螳臂挡车,你跟我去一趟悦来客栈,近日为了丐帮大长老金盆洗手的事情,有很多江湖人在那里落脚,我们去客栈把这个事情说一声,一定有很多江湖人愿意去凑热闹。”说完,柳捕快狡黠一笑,大手一捞,把何三娘捞到马上坐好,“驾!”马儿立即奔跑起来。   背靠着柳捕快结实胸膛的何三娘两颊微红:“……”看起来那么长相老实的柳捕快,居然一肚子的弯弯肠子。   逍遥山庄占地很广,内有首尾相连的楼阁亭台,还有漂亮的湖泊假山飞瀑,更有阴森恐怖的水牢。   黎初风拉扯着秀秀进了逍遥山庄,把她推进湖地下的水牢里,此时正是初冬,水牢阴暗潮湿,一进去就觉得寒气逼人,冰冷刺骨。湖水被引进来,没过犯人的腰部,秀秀的两只手被分开用铁链锁住,整个身体被吊起来,只有脚尖触地,十分痛苦。   黎初风看着秀秀不断颤抖的身体,忍不住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你先在这里好好待着,等我去把你的同伙接来,再好好折磨你们!”   秀秀看着黎初风远去的身影,忍不住呸了一声,她小声地骂道,“神经病!” 。下半身被泡在水里,浑身湿漉漉的,“咯咯咯”,冷得她牙齿上下打架。两只手被高高吊起来,血液开始不流通,然后慢慢麻木失去知觉。   秀秀在心里默念:穿越大神,请你不要怪我浪费粮食,我也是迫不得已。得个老寒腿或者风湿总好过没命强!   她心意一动,手掌往下,无数的烧鸡立即源源不断地倾泻而出,噗通噗通地掉到水里……   秀秀把无数的烧鸡踩在脚下,总算不用再泡在水里了,一时感慨:唉~如此浪费粮食,估计石崇斗富都没我这么奢侈吧!   水牢里静悄悄的,秀秀开始想着路仁甲现在到哪里了?她从不怀疑路仁甲会丢下她不管,只是逍遥宫也是个实力雄厚的大门派,就连个别院,都修建得跟迷宫似的。路仁甲性子老实,等他找到她,估计她也冷死了。   还是开个金手指吧。   秀秀张张嘴,才发现两只手被绑住了,根本咬不到。穿越大神,金手指和金脚趾,确实差不多的吧。就让她开启吧!心里默默祈求了一遍,她才一脚甩飞布鞋,努力高抬腿到嘴边,又拱着身子,脖子往前伸,终于在身体扭曲成麻花之前,一口啃住了自己略带咸味的猪蹄,一阵金光闪过,第八个金手指开启——主角百试百灵的第六感!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常常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比如觉得自己今天买彩票一定会中五百万,或者考试复习一定能猜中题等等,当然,感觉只是错觉而已。   但是主角就不一样,他们有着超强的第六感,是从不会出错的:入森林走迷宫比指南针还方便管用;不管是选毒酒还是剪炸药包的电线,他们凭着直觉随便一选,没事!   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就是专门为主角准备的词语,炮灰千百不要相信什么‘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这种鬼话。   而路仁甲这边,马不停蹄地冲出城外,他突然身体一麻,仿佛身体多了一样东西,便觉得精神一振,出了城外,道路有三四条,他的心里有种强烈的直觉,便跟着感觉走,这直觉带着他准确无误地来到了逍遥山庄门口。否则按照黎初风报的没路名没门牌号的地址,估计还要找几个时辰呢。   逍遥宫一向非常护短,黎初风跟自家师傅说了和路仁甲两人的恩怨,看起来如同小姑娘实则五十有余的师傅立即答应随便他遣调山庄现有的资源。是以他已经开启了山庄内的防护阵法,自己带着十八个瑶字辈的弟子笑眯眯地等候在门口。   路仁甲脸色非常难看,“是你?你害我们一次不够,还要再试一次?我本想不和逍遥宫结怨,既然你一定要赶尽杀绝,那我只能奉陪到底了!”   黎初风看着路仁甲的眼神如同看蝼蚁,“好大的口气!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也配和我逍遥宫斗?你乖乖束手就擒的话,我还能让你们在死前见一面。”   路仁甲捏紧拳头,心里有满腔怒火,急欲发泄,“废话少说,来吧。”他扬起拳头,直接冲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没什么人看,我就不写那么长了。我要把歪出去的剧情通通扭回来!扭回来了就差不多完结了。改天我要写个热门题材,去骗点读者来就好了~   ☆、路仁甲的桃花   十八个瑶字辈的弟子举起利剑,移行换步,摆出了威力巨大的逍遥剑阵,逍遥剑阵,取自名篇《逍遥游》,讲究的是顺其自然,顺势引导,剑招变化重重,自问世以来,很少有人能独自一人闯过关。   十八个瑶字辈弟子,虽然只是十五岁的少年,但是他们同吃同住,行动之间十分有默契,这套剑阵一舞动起来,剑刃的光影变化莫测,招式如彗星扫月,气贯长虹,整个剑阵滴水不漏。   可惜,他们碰上的是路仁甲这个一身金手指的人。   路仁甲学得是九阳神功,并无具体招式,他凭着浩瀚如海的内力和超强的第六感,如同一头尾巴被点了鞭炮的疯牛,竖起两个坚硬锐利的长角,到处横冲直撞。他心系秀秀的安危,心里早就乱成一团出手毫无章法,完全无视眼前闪过的刀光剑影,更顾不上躲避,只一心一意往里面冲。   就是凭着那敏锐的直觉,他出人意料地找到了逍遥剑阵的微小破绽,一掌拍过去,别说是那持剑的弟子,就连放在逍遥山庄门口的两只□□鹤,其中一只身子都被毁去了一大半。   路仁甲也许是天生的拆迁好手,手掌不断发出一道道惊人的内力,人会躲闪,可惜建筑不会,逍遥山庄不断被殃及,轰隆隆的声音时不时响起,半个时辰后,大门已经被拆得退出了历史舞台。   闻讯赶来躲在树上看热闹的一众江湖人,心里暗爽不已:叫你们逍遥宫平日那么嚣张,现在好了,大门都被拆了!   黎初风没想到路仁甲的武功那么高强,眼见再不撤退,十八个弟子就有生命危险,他咬咬牙,只能做出撤退的手势。等路仁甲进了逍遥山庄,他有的是办法收拾他!   十八个原本神情高傲如仙鹤的弟子早就被打得伤痕累累,自学成剑阵以来,什么时候这么窝囊过?虽然心有不甘,自尊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纷纷呼啦一闪,逃命本事十分了得地撤退了。   黎初风一进了山庄,立即启动迷阵,他得意地大叫,“路仁甲,你敢进来吗?我必定让你有去无回!”   这个阵法确实了得,假山树木立即变化不说,还冒出一阵刺鼻的浓烟,一看就知道剧毒无比,更不用说隐藏在其中的机关陷阱了。   围观的江湖人立即打起赌来,到底最终哪方会吃亏。从目前上看,逍遥宫实力雄厚,路仁甲单打独斗,逍遥宫暂时优势领先。   身为本文的男猪脚,不管是机关设局,还是排兵布阵,路仁甲是样样都不会。要是等他这个人形推土机把山庄都推倒,估计秀秀早就落下一身的风湿+老寒腿了。   路仁甲讥讽一笑,谁说他要走进山庄?   路仁甲一掌拍下大门另一边的石雕仙鹤,抓起它的腿拿着手里,围观的众人正摸不着头脑的时候,路仁甲就扛起那仙鹤,一跃飞上山庄围墙,他那强大的直觉就马上发挥导航作用,路仁甲直接飞过无数障碍的头顶,往水牢方向飞去。   众人一脸懵逼:“……”难道那些浓雾只是为了美观而已吗?为什么他一点事都没有。   当然不是!   只是路仁甲吃过朱果有百毒不侵的金手指而已。   至于浓雾中射出来的毒针暗箭,这就更容易了,没看见路仁甲扛着一只那么肥大的石雕仙鹤吗?无数的细针利箭唰唰唰扑面而来,却一一被石雕接受,不到一会儿工夫,仙鹤就变成了刺猬,再变成了豪猪……   实在是无处下针了,路仁甲就甩一甩仙鹤,把它身上的暗器通通甩回去,地面上便响起数声惨叫……   快到水牢入口处,路仁甲便把那石雕随手一丢,刚好就丢中一个陷阱,多灾多难的石雕被陷阱里的钢刀扎中几刀,终于裂成了一块块石头渣子。路仁甲一个老鹰收翅,稳稳当当地站在一旁。   他满脸担心,大声喊到,“秀秀?秀秀?”没得到如何回应。   他伸出手,还没来得及打开水牢的开关,一条白练从天而降,阻止了他的动作,路仁甲回头看,一个冷艳无比的女子掠过花丛,从远处飞过来,她看起来年纪不大,可是黎初风站在她身边,气势硬生生地被她压了一大截。   女子开口,“你很好,已经很久没有人能如此闯进我逍遥宫的地盘了。”她的脸上竟然露出怀念欣喜的神情。   路仁甲不是很懂得她要表达什么内容,连忙作辑,“这位姑娘,我也是迫不得已,如果你们能把秀秀放出来,我愿意赔偿你们的损失。”   “风儿,开门!”来人正是黎初风的师傅。   黎初风不满地抗议,“师傅——”他们是我的仇人,这句话在女子轻描淡写瞥过来的眼神中被迫吞了回去,他气咻咻地走过去,拧开了开关。水牢的大门缓缓打开了——   路仁甲心中一喜,连忙就要钻进去,却被那女子飞来的白绫挡住,“我话还没说完。”路仁甲勉强按捺下自己的急切心情,“姑娘请说。”   “我可以放过水牢里的那个人,但是我要你娶我。”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就炸得众人脸壳僵裂,久久都回不过神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路仁甲虚笑一声,“呵呵,姑娘真会开玩笑。”他自知其貌不扬也没甚家财,怎么可能会让人一见倾心?更何况是黎初风的师傅,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那女子一脸平静地说,“我是说真的。”   “我不同意!”黎初风率先反抗,他也顾不上自家师傅的威严了。仇人变师爹,非但不能报仇,还要被压一个辈分,从此见到他不仅不能捅他一刀还要向他行礼问安,还有比这更悲惨的事情吗?   女子仅仅是转动了眼珠,又撇了黎初风一眼,“我的事情,还需要你过问吗?”   路仁甲看见黎初风那悲痛欲绝的表情,偷偷暗爽。他咳了一声,“能不能先让秀秀出来,我们再慢慢商量条件?”   女子微不可查地点点头。   等路仁甲进了水牢,黎初风仗着自家师傅多年来的宠爱,不满地问,“师傅,这臭小子有什么好?”长得丑不说,还穷得要死,言行粗鲁俗气,更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哪里配得上如同仙人一样的师傅?   女子认真想了一下,回答:“都好。”   黎初风不敢置信地叫出声,“都好?”难道他这么完美无瑕的师傅终于出现了缺点吗?   老天~   为什么?为什么他的师傅眼光那么低?肯定是刚才那癞□□使了妖法!   “像路仁甲这样的货色,满大街都是!师傅您一定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眼睛那么小,鼻子那么大,皮肤那么糙,嘴唇那么厚!头发还有枯黄分叉!一看就是不爱干净几天不洗澡的那种人!”   女子点点头,“看清楚了。”   黎初风一副被雷劈过的样子,自从弟弟死后,他再也没受到过这么大的打击了!他从小就被送入逍遥宫拜师学艺,跟了师傅那么多年,师傅便是这副无欲无求的模样,连根头发丝都没变过。在他心里,师傅是家人,是恩人,更是世外散仙,比广寒宫里的嫦娥还高不可攀,谁知道今天,师傅居然要求只癞□□娶她?难道从此嫦娥不再抱着玉兔,而是改抱着只癞□□吗?   不!他不能接受!   黎初风生无可恋脸:“师傅,要是我杀了他,您会怎样?”   女子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打不过他!”   黎初风咬咬牙,“那要是我以命相逼,反对您嫁给他呢?”   “有我在,你死不了。”   呜呜呜!!!啊啊啊!!!!   黎初风的内心乱成一团乱麻,他觉得自己浑身力气都被抽光了,几欲跪在师傅脚下祈求,“师傅,您就行行好,告诉我您喜欢他哪点?”师傅喜欢的,他一定要毁了,坚决不能让师傅的美名有污点!   女子沉思片刻,认真地回答,“人虽然长得和咱们逍遥宫的人不一样,但是武功好!”她练太阴经练到第八重,需要一个内力至刚至阳的男子配合。想到练功的招式,女子脸上稍纵即逝地闪过一抹绯红。   黎初风不明就里,完了,完了,师傅还害羞了呢。他大不敬地吐槽自家从不和外人接触的师傅:所以您是没见过丑男就觉得新奇吗?   师徒俩的谈话,随着路仁甲和秀秀出来而暂时停止。   黎初风在心里纠结万分,要是他放弃报仇,是不是师傅就不会想着要嫁给那只癞□□了?可是弟弟的仇怎么办?唉~真是愁死人了!黎初风的眉头紧蹙,心里的小人都愁白了头发~   秀秀俩人一出水牢,路仁甲就反手一掌,毁了水牢——里面那么多的烧鸡,不能让其他人看见。他看见秀秀被冻得瑟瑟发抖,急忙握住她的手,一股暖流缓缓流进秀秀的身体,暖流在她身体运转,驱走体内的寒气,秀秀舒服地叹了一声,内力真好用啊,比热得快、暖宝宝还有效实惠。   热气从秀秀身体散发出来,她的身体便冒出屡屡白烟,一炷香之后,整个人和衣服都干爽暖和了。秀秀动了动手脚,一点阻滞都没有,应该不会得风湿了。   黎初风师徒站在一旁看路仁甲和秀秀捣鼓完毕,那女子才开口,“你考虑得如何?”   秀秀歪头望过去,一个从气质和相貌上完全碾压她的年轻女人,“你是谁?”然后转头问路仁甲,“你要考虑什么?”   路仁甲满脸通红,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女子毫不在意秀秀的无礼,淡淡地说道,“我是逍遥宫的大长老净鱼,他要娶我,你们和我徒儿的恩怨就一笔勾销。”   秀秀一口应承下来,“好啊!”   长得又好看又有权有势,打灯笼都找不着的好事啊!有如此的美人相伴,路仁甲虽有鲜花插在牛粪上之感,可是哪个屌丝不想当那坨牛粪?   路仁甲和黎初风异口同声反对:“不行!”   秀秀和净鱼尖叫,“为什么?”   路仁甲急中生智,“她是黎初风的师傅,我们和黎初风有仇!”   黎初风难得地赞同路仁甲的话,“没错!”   净鱼回答,“只要你肯娶我,仇怨就一笔勾销。”   秀秀把路仁甲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净鱼长得那么好看,性格看起来也不错,财大势大,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再说娶了她,你就可以少奋斗三十年,马上变成人上人了,到时江湖上谁不羡慕你?”   路仁甲脸色大变,有些难过地说,“秀秀,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心情呢?你明明知道我……”他哽咽得后半截话没有说出口。   两人之前在水牢里相遇就冰释前嫌的间隙,又再升起。   “路仁甲,对不起。我不该逼你的。”秀秀喏喏说道,“可是我这么自私的一个人,有什么好?”   路仁甲愤怒地看着她,掷地有声地说,“我和你朝夕相伴将近十年,你已经不知不觉地渗透进了我心里,如今你让我怎么挖出来!”   秀秀看着眼前的还带着几分稚气的青年,不得不承认,他已经不是初见时的小乞丐了,他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不是当年那个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孩子了。秀秀叹气一声,只觉得疲惫像海水般袭来,漫过头顶,无法挣扎……   路仁甲一把抱住突然晕倒的秀秀,惊慌失措地叫了几声,“秀秀,秀秀,”连忙急得运起轻功去找大夫。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完全忘了留在原地的净鱼师徒俩。   黎初风在净鱼身边很狗腿地说,“师傅,你看他俩有猫腻!”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击贬低仇人的机会,“像这样感情不清不楚的人,怎么配得上皎如明月的师傅您呢?”   净鱼无所谓地表示,“无妨,我要的又不是他的心。”说完,净鱼就转身离开。   黎初风一脸崩溃地望着师傅轻飘飘离去的身影:那只癞□□一无是处,难道师傅您是看上了他的肉体不成?他还不及我的十分之一咧!   老话说,人到中年再嫁娶,如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黎初风看了一眼自己师傅,从外表上看,这房子还跟新建的似的,怎么就这么饥不择食呢?   觉得诽讪师傅实在是大逆不道的黎初风忍不住扇了自己一巴掌,怎么能这样编排师傅。一定是那癞□□在他不注意的地方偷偷勾引了自家师傅!不然就是癞□□下了迷人心智的□□!一定是!   路仁甲抱着秀秀一飞冲天,如流星般瞬间就冲出逍遥山庄,才离开山庄三五里地,秀秀就忽而地睁开眼睛,“咱们出来了吗?”   路仁甲被她的突然动作吓了一跳,“出来了。”   秀秀挣扎了一下却被路仁甲抱得更紧,“那你赶紧放我下来啊。”   路仁甲抿抿嘴,认真的说,“我怕他们会追过来,还是等到了城里再说吧。”   秀秀:“……还是背着吧,打横放太摇晃了,我头晕。”   围观的一众江湖人:艾玛呀,有情况!纷纷按下比熔岩还奔腾的八卦之心,一路偷偷跟踪,以便得到第一手八卦。   路仁甲俩人行到半路,刚好遇见何三娘和柳捕快,便一起汇合往回走。 作者有话要说:  加了一大截内容,免得连接不上。 小剧场: 黎初风:师傅,您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您可以嫁给我~ 净鱼:你不行!(淡定脸) 黎初风激动:我哪里不行。我也曾经一夜七次!哪里不行? 净鱼:徒儿,没想到你还逛勾栏院啊!(转身离开) 黎初风:师傅,你听我说~   ☆、牛逼的客栈住着牛逼的客人   悦来客栈,一家连锁经营、各大城市均有分店的百年老店,它的特别之处在于能长期供应各类牛肉食品、上房永远只剩下最后一间——前者满足了吃货们的胃口,后者促成了众多单身的江湖男女的姻缘。   所以尽管悦来客栈消费水平比较高,但还是江湖人士的住宿首选。   路仁甲三人一进入人声鼎沸的悦来客栈,便有小二上前热情地招呼,十分不凑巧,又只剩下一间上房了。三人也不在意,秀秀和三娘都是弱鸡,单独住反而不安全,叫小二多加两床被子,让路仁甲打地铺就行了。   开好房间后,三人叫了些饭菜在大厅里吃饭,一边吃,一边支起耳朵听别人的谈话内容。   入眼望去:大厅里坐满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江湖人,穿梭在桌椅间的上菜小二,还有——各种大声吆喝买江湖消息的情报贩子:   “百晓生最新撰写的《群芳谱》!只要五两银子一本!彩图印制,内有今年新上榜的美人图哦!”   另一情报贩子不甘示弱:“由一百位江湖知名女侠推选出的《群英汇》,只要五两银子一本,就能知道谁是江湖第一公子!注意!女侠评选出新的第一公子啦!”   “问天阁撰写的江湖恩怨关系图,第一手消息出售!百分百可靠!绝对真实!十两银子一份!仅售十份!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二十两银子转让天机老人占卜名额一个!”   ……   “一百两银子求购神医谷求医名额!”   “最新江湖武功排名榜!”   “前朝藏宝图!只要五十两银子!唯一的一份!”   “昔日武林第一美人林思思花费十年才完成的著作《我爱恨情仇的十个英雄豪杰》,揭露武林秘史,讲述真实人生!武林盟主肖正峰亲自作序、少林寺方丈推荐!”   何三娘兴致勃勃地打量四周,“这里好热闹啊!”以前在玉妆阁,她走高傲冷清路线,想多听听点八卦是非都不被允许,如今她自由地徜徉在秘史辛传的海洋里,不知道有多快活!   秀秀也很有兴致,她招手叫了小二过来,给了点碎银子,叫他去问问那些情报贩子,没有一个叫路仁甲的江湖人的事情,她想了解。   小二拿了银子连声答应。过了一会儿,小二便带着一个说书人过来。   说书人唱个喏,才在椅子上堪堪坐下,他清了清嗓子,开始抑扬顿挫地说道,“要说这路仁甲路少侠,简直就是神秘莫测,不知道是什么出身,突然就出现在了江湖。有的人说他是武林世家的私生子,也有人说他是穷小子走了狗屎运,更有人说他是天机老人失散多年的侄孙……   总之,他就是这么出现了,他所到之处,凡是有不法之徒,没有一个坏人能逃过他的眼睛,江湖上,人称‘路见不平则鸣’。他为人行事低调又乐善好施,他洞若观火又大智若愚,他武功高强却不恃强凌弱……   据说,他曾经一夜挑了十八个土匪窝;他还只身闯入逍遥山庄毫发无损;他坐怀不乱,就连江南第一美女引诱他,他都面不改色……”   说书人又吹又捧巴拉巴拉讲个不停,中途连停歇喝口水都不需要。最后还是路仁甲受不了这天花乱坠的吹嘘才出声叫停。   花了一两银子打发了说书人之后,秀秀一脸古怪地打量着路仁甲,“他说的,怎么和我看到的不一样啊?”要不是正主坐在这儿,她都怀疑说书先生讲的是别人了。   路仁甲苦笑,“他说的,和我经历的也不一样啊。”   秀秀点点头,附和道,“文学创作,是需要适当地加工的。改天你也写个‘我爱恨情仇的十个红颜知己’,又能出名又能挣钱。”   路仁甲被说得耳朵边缘都红透了,“我粗人一个,勉强认识几个字罢了,哪里能写书?”   何三娘出声,“你可以叫我帮代笔啊!卖钱了五五分!”   路仁甲被两人一左一右损得无话可说,只能低头吃菜。   何三娘突然想到,“等等,说书人刚才说的江南第一美人是谁?”她住在江南那么多年,年年都是花魁,有哪个女子能比她还漂亮?   刚好情报贩子路过,立即把一本《群芳谱》伸到何三娘面前,“客人,来一本吧。只要五两银子!您就知道江南第一美人是谁了。”   何三娘爽快地付款买下,立即迫不及待地翻看,上面写着江南第一美女是柳烟烟,只是画像,有点惨不忍睹。她忍不住抱怨,“我才没那么丑呢!”她鼻子小巧玲珑,哪里有画上的那么大!她的眼睛明明波光流转,哪里有这么呆板!   秀秀听闻,连忙凑过去一看:古代的人物画像,讲究神似,至于真实度嘛,马马虎虎啦~虽然画像也是两个眼睛一张嘴,但是和何三娘差得十万八千里。她拍拍三娘的肩膀,安慰道,“这样也好。至少别人认不出你了。”   三娘气呼呼地把群芳谱一抛,刚好被秀秀接住,她翻开随意一扫眼,忍不住笑出声,这作者,真是好生厉害!把美人们放在一起编排就算了,居然还能个个都讨好——身为美女谁不想争第一?所以《群芳谱》中有一堆的第一:什么江南第一美女;武林第一美女;塞外第一美女;西北第一美女……等地区用完了,再搞个才女的名头,XX第一才女;然后再弄个什么绘画第一美女;弹琴第一美女……   总之是人人有份当第一,均匀瓜分无争议。   秀秀连忙拉着卖书的贩子询问,“《群英汇》里有路仁甲路少侠吗?”   贩子狡猾地说,“客人,您买一本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没有我就不买了。”   贩子听闻,连忙把书递过来,“有!自然是有的!五两银子!”   秀秀和三娘两人凑在一起观看,边看边讨论书里的内容,路仁甲听见她俩嘀嘀咕咕,忍不住也跟着凑过去,一看,被自己的画像给囧到了:剑眉星目悬胆鼻,天庭饱满尖下巴,猿腰虎背修长腿,手里一支红缨枪,比二郎神还神气,这哪里是他?   秀秀和三娘两人对着画像和真人来回看了几遍,才忍不住问道,“路大哥,你真的没有偷偷塞银子给画师吗?”说完就自己哈哈大笑起来。   路仁甲无奈地摇头,“银子不都在你身上吗?”言下之意,他哪有多余的闲钱去贿赂画师。   三人边吃边聊时,一阵异香突然飘进来,两个穿白衣的女童飞身进来,携带着漫天的花瓣,纷纷扬扬,落得到处都是,有人刚骂道 “什么东西,搞得老子的饭都没法吃了!”,就立即被扇了一巴掌。   再无人敢多言,现场像沸水瞬间结冰,突然就冷场起来。   净鱼在几个妙龄少女的簇拥下,踩着白练,轻身飞跃而至。她没有带面纱,大大方方地展露自己冷若冰霜的女神气质,叫人想看又不敢看,不看又忍不住偷看。   净鱼莲步轻移,袅袅地走到路仁甲前面,“路仁甲,你什么时候娶我?”一开口,便惊吓全场——无数筷子掉落在地,无人有闲暇去捡。   虽然众人一脸呆滞,但是内心活动比要爆发的火山还激烈:   “我擦,这小子长得我还难看!居然会有美人求爱!”   “逍遥宫的品味也不咋地嘛!”   “难道这位路少侠天赋异禀、器大活好?”   “净鱼姑娘,老夫愿意娶你!你看过来啊!”   ……   路仁甲自然是不知道众人如何想,他放下碗筷,“大庭广众不适合讨论此事,我们还是上房间去说吧。”   净鱼点点头,带着两个婢女跟着路仁甲三人上了楼。   众人的内心皆有志一同地伸出尔康手:不要走!!!!!   进了房间关上门,把一众好奇的观众挡在外面,路仁甲几人和净鱼坐在圆桌旁,路仁甲先给秀秀倒了一杯茶水,才开口说话,“净鱼姑娘,请问您今年多大了?”   两个妙龄少女站在净鱼旁边,拿出带着一缕幽香的坐垫摆好,净鱼坐下,一个燃起清香怡人的瑞脑,一个拿出自带的茶叶雪水煮茶,净鱼慢条斯理地回答,“今年四十有余。”   路仁甲面无表情地说,“我尚不足十八。”   净鱼一脸宽容地回答,“没关系,我不嫌弃你小。”   路仁甲:“……”可是我嫌弃你年龄大!   路仁甲咬咬牙,再次发问,“你知道成亲是什么吗?”   扣扣,一声敲门声响起,长相普通的小二端着茶水,自径推门进来,“送茶水!”   净鱼张着一双眼睛清澈无垢,“知道,一起睡觉、然后生孩子。”   路仁甲嘴角抽抽,“错。成亲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没有钱,你要是嫁给我,你就只能风餐露宿睡大街,菜糠馒头没有油,洗衣服倒马桶煮饭煮菜,什么活都要自己干!”   净鱼皱皱眉头,“你放心,我有钱。”   “你有钱也不能用!”   “为什么?”   “因为男人的尊严!妻子要是比丈夫有钱,就会家庭不和睦!丈夫会觉得自尊受损,心情不好要打人,要去外面找安慰寻花问柳的!”   净鱼很少下山,对世俗一窍不通,她转头望向自己的婢女,其中一个妙龄少女立即点头,“有些家庭确实是这样。”   扣扣,一声敲门声又响起,那个长相普通的小二自径推门进来,面无表情地说,“送热毛巾!”   秀秀惊异,这房门都锁上了,小二是怎么进来的?悦来客栈真是卧虎藏龙啊,连个小员工都那么厉害!   净鱼纠结了一会儿,回答道,“这个我也可以接受。”反正她住在昆仑山上的逍遥宫,风雪一直都是那么大;睡得是寒玉床,也不比地板软多少;吃的是雪山莲蕊,也是没什么味道的……   净鱼自小在逍遥宫长大,不沾俗世,哪里知道她吃的用的都是一般人梦寐以求的稀释珍宝,自然觉得没什么差别。如果她是普通人,三十出头就已经是一副大妈样了,哪里还能在四十多岁保持少女的模样?   “我这个人有口臭狐臭脚臭,上厕所不洗手,饭后不漱口,睡觉前不爱洗脚,衣服鞋子从来不换,还喜欢在被窝里放屁,”路仁甲抓起自己的衣襟,“这衣服本来是白色的,你看,都穿得黄了,还没洗过一次呢。对了,我头上有虱子。”   路仁甲话音刚落,旁边的人就立即不自觉地挪动了椅子。   扣扣,一声敲门声再次响起,那个长相普通的小二端着一碟果盘,自径推门进来,面无表情地说,“掌柜说客栈有优惠,免费赠送水果!”   三番两次被打扰,净鱼的婢女忍无可忍,“你能不能一口气送完?”   “不能。”   净鱼挥挥手,一道掌力迅速朝小二冲过去,小二刚好转身出门,正巧地偏过身,躲过了偷袭。他没事人似的弹弹肩上的灰尘,走了。   谈话氛围被打搅,几人都没了要聊下去的念头。净鱼深吸一口气,认真地问,“你要怎样才肯娶我?”   路仁甲放下一直抖动装粗鲁的二郎腿,跟着认真地回答,“净鱼姑娘不染纤尘,我就是一俗人,哪里配得上姑娘您呢?虽然我不知道您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但是成亲不是小事,我的娘子,总是要和我过一生的。扪心自问,你做得到妻子的职责吗?”   净鱼信心满满地说,“这有何难?”太阴经那么难练的武功,她不也坚持下来了吗?   路仁甲站起来,“那请跟我来!你要是能做到以下几件事情,我就答应你!”他一开门,就看见那小二拿着扫帚站在门口,准备敲门——   路仁甲一把抢过小二的扫帚丢在一边,“小二,带我们去公用的茅房!”   茅房,尤其是公用的茅房,在没有抽水系统和排粪下水道的古代,一般都是挖个深坑,讲究点的就放个大缸在里面,再在上面放上两块木板,找点什么东西把四周围一下,条件好的就有屋顶有门。平日里还好,就是味道浓郁一点点,苍蝇多了一点点~只要不低头看,捏住鼻子就没什么事了。   要是下雨天,还是忍忍吧。不说天阴雨湿脚底滑,会不会滑进去很难说,主要是下过雨后的深坑,会有无数的白蛆前赴后继地爬上来,身体一拱一拱地往上爬,稍不注意,踩得一脚噼里啪啦碾个稀巴烂还是好,就怕被那些白白胖胖的蛆虫爬过脚背、脚踝、小腿……   还没走近茅房,净鱼就被浓烈的尿素味刺激得头晕眼花,几欲作呕,两个婢女扶着她,也是一脸惨白。   净鱼又不是真的仙女,平日里当然也有吃喝拉撒,可是身为逍遥宫的大长老,如厕时有婢女端来雕刻精美干干净净的香桶,桶里放着厚厚的沉香细木屑和鹅毛绒,边上燃着瑞香,觉得热还能给你打扇,觉得冷可以添火盆,哪里会闻到半点浊气?更不会有风吹屁屁好凉爽的体会了。   路仁甲推开茅房,更加浓烈的气味扑面而来,他拿起边上一支长柄大木勺和一个肮脏的木桶,“过两年我就会隐退山林,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自己种菜种地总是少不了肥料的。平日里的粪便要留下来浇菜,”他走进茅房里,面不改色地从粪坑里舀出一勺,展示在净鱼面前,“你做得来吗?”   满满的一勺污秽物,臭不可闻,净鱼良好的视力甚至能看清楚里面游动的白蛆!拖着一条尾巴游动得十分厉害!   呕!   脸色惨白的净鱼忍不住,一个转身,瞬间消失了。   逍遥宫的人,如出现时突然,又消失得迅速。   围观的众人对路仁甲佩服不已,不管是面对美色还是面对茅房都面不改色,真有大将之风!是条汉子!大侠!绝非池中物!   经此一役,路仁甲真正地名扬天下,每当江湖人上厕所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路仁甲的彪悍!   只是路仁甲的桃花,再也没有开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在减肥,有半个多月没有喝过奶茶了,今天中午睡觉,居然梦到同事在打电话订奶茶,我一连说了几个口味,居然都卖完了,把我急不行,于是就醒了~~   ☆、强抢民男   逍遥宫当然不是任由别人随便谈论的软柿子,黎初风正在山庄指挥下人重整收拾时,看到净鱼脸色苍白又狼狈地回到山庄,连他都来不及理会,就迫不及待地跳进温泉里,泡得皮皱了也不出来,就知道自家师傅肯定是受到委屈了。   等他从婢女口中得知事情的缘由,怒得一掌打烂刚修好的假山花园!   路仁甲!   黎初风咬牙切齿,先是害死了他弟弟,今日又羞辱他师傅!不把这只癞□□千刀万剐、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他誓不罢休!   他一脚踢开丹药房的大门,把架子顶上的各种药瓶通通撸下来,立马提剑飞速赶去悦来客栈……   不管事态发展如何,丐帮大长老的金盆洗手大会还是开始了。   大长老当了乞丐四十年,其中当丐帮高层的时间就有三十年之久,自然是攒下了一份不薄的家底。等他金盆洗手退出丐帮之后,就可以带着全家老小,快快乐乐地去做他的富家翁了。   大厅里外挤满了人,少林寺方丈、武林盟主等有江湖地位的贵宾还能坐在大厅的椅子上,其他人就只能站着了。   吉时一到,少林寺方丈作为见证人,首先发表一番‘大长老退出江湖之后恩怨两销,有私怨都不能再找他报仇,否则就是违背江湖道义。现在谁有恩怨的就尽管提出来,不出声就是代表恩怨皆了’的重要讲话。   然后有两个年轻后生端着金盆和热水上来,金盆放在大厅中间的桌子上,倒入温水,一阵淡淡的清香随着热气在大厅散开。   大长老笑得十分克制,心里暗道:手下真是上道,还把热水弄得香喷喷的。两只老树皮般的手缓缓伸入水中,意思意思地洗了几下——   噗通!大长老突然倒地!连带着碰到金盆,咣当一声,温水洒了一地。他只觉得浑身无力,动弹不得,他躺着地上高喊,“老夫已经洗过手了,何人敢违背江湖规矩,暗算老夫?”   谁知现场的人,竟然也跟着纷纷浑身无力,瘫倒在地上。众人脸色大变,今日大半的江湖人都聚集于此处,若是有谁想一网打尽的话,只怕是要心想事成了!   没有人想当那板上鱼肉,于是个个都努力地夺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于是,大厅里,一大群江湖人士向毛毛虫一样,在地板上扭来扭去,让人看了忍俊不禁。   躺在地上的众人可笑不出来,无不眼珠子飞快转动,到底是谁?是朝廷要把武林人士一网打尽?还是魔教要趁机攻打武林正道?又或者是别有用心的人想浑水摸鱼?   都不是!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黎初风穿着一身华贵的衣裳,带着四个身材精壮的大汉,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他随意行了个礼,嘴里说着抱歉的话,却一挥手,叫那四个汉子把路仁甲打包带走。   四人行动迅速,抓住路仁甲的四肢扛起来,很快就消失在众人的眼前。躺着地上的‘池鱼’们,心里都忍不住骂娘,这逍遥宫的净鱼姑娘就非路仁甲不嫁了吗?为了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还用那么下作的手段!呸!还敢自称是昆仑山逍遥宫仙人之姿!比勾栏院的姑娘还渴望男人!   有些老光棍心里酸酸的:老子也不差啊!比路仁甲那毛头小子高大魁梧、器大活好多了,为什么没有姑娘要死要活地嫁给我呢!   几个武林领袖人士心有余悸地表示:如今的姑娘,可比咱们以前遇到的姑娘还彪悍啊!还好咱们现在老骨头一把,没有美人追捧了。想想又觉得有些心酸,为何我年轻的时候没有碰到这么一个有钱有貌的女子对我穷追猛打?   丐帮大长老恨得牙痒痒:破坏了老子的好日子,我丐帮跟你们逍遥宫没完!看我怎么报复你们!   先不管满地的江湖人如何腹诽,也许有观众疑惑,这路仁甲不是吃了朱果百毒不侵吗?怎么会任由黎初风拿捏?   这是因为在武侠文的世界里,有一种狗逻辑:即使是百毒不侵的体质,也避不了两种药:一种是中了不XXOO就会爆体而亡的烈性□□合欢散,一种是中了身体就会无力的十香软筋散。这两种药,无解药,想用内力逼出来,呵呵,运功药力发挥得更猛!   为什么会有如此牛逼的神药存在?   因为前者能促成男主们和美女们XXOO的契机;后者能提供女主们落难采花贼之手幸得男主们搭救的剧情。至于是一‘奸’钟情还是爱恨情仇,全靠猪脚们的颜值和戏份多寡。   其实黎初风也不想在丐帮大长老的好日子上动手,毕竟乞丐头子惹不得。   俗话说,乞丐有三宝:口水、跳蚤和屎尿。一旦惹恼了他们,就跟捅了蚂蜂窝似的,以后走到哪里都会被乞丐吐口水,丢虱子,扔屎尿,给的赏钱不满意就天天在你家面前唱莲花落,羞得人连大门都不敢出。你想收拾那些乞丐吧,人家躲避狗咬又躲出了经验,躲出了水平(打狗棒法就是这么来的)。   只是他秘密潜入悦来客栈中,多次下毒,每次都被小二正好这样、那样地破坏掉,真是巧得不得了。   只能无奈选择今日出手了。   众多江湖人在地上躺了差不多一个时辰,药效才散去,眼下真是初冬,大家或多或少地打了几个喷嚏,丐帮大长老的金盆洗手大会就这么没头没尾地落幕了。   啊楸——不幸感冒的秀秀躲在被窝里,接过三娘递过来的红糖姜茶,一口干了。又甜又辣的热汤随着食道流到胃里,暖遍全身。   三娘看着她眼泪鼻涕横飞的样子,有些担忧地问,“秀秀,路大哥都被抓走好几天了,咱们不去救他吗?”   “啊楸——”秀秀又打了个喷嚏,揉揉红彤彤的鼻子,“怎么救啊?我们俩个又不会武功。再说了,你知道逍遥宫在哪里吗?”   那天她拜托柳捕快去逍遥山庄查看,早就人去楼空了。   “那怎么办?”   “还是等我风寒好了再说吧。”她实在不想像火鸡似的拖着两条鼻涕四处行走,路仁甲一时半会也死不了,目前还是她的身体要紧。   而这边,黎初风把路仁甲带回山庄,净鱼一听到路仁甲这三个字,就忍不住又吐了。一想到和这么恶心的男人距离那么近,净鱼就坐立不安,她赶紧叫来婢女,马上收拾行李,即刻启程回昆仑山的逍遥宫。也许唯有那纯白无暇的地方,才能抑制她的反胃。   秀秀抱着那两只信鸽,满脸的怀疑,没有地址,它们是如何把信传递到收信人手中的?难道信鸽和写信人心有灵犀?不用说也能知道她心里所想?即使是现代,那么多样化的通讯方式,好歹也需要个号码或者是地址吧。   死马当活马医,大不了被人捉去当烤乳鸽。   她叫三娘把事情的大概写下来,寄去给天机老人,把装信的竹筒绑在信鸽腿上,秀秀想了想,还是开口对着信鸽说到,“寄给天机老人!天机老人!”然后松开手,信鸽扑棱棱地就飞走了。   三娘不解地问,“秀秀,这是要干什么?”   “我听说昆仑山延绵百里,终年积雪,温度极低,即使是老猎人进了山里,要是遇到暴风雪都会迷路,没有人带路,我们是找不到逍遥宫的。而且没有武功,去了也没用。不知道爷爷有没有办法?”   “那我们就这样干等着吗?”   “当然不是。我们要搞臭逍遥宫的名声,至少要让舆论站在咱们这边。”   正说着,小二就来敲门,秀秀打开门,小二就带着三个书生样子的中年人进来,他介绍道,“客人,这三位就是江湖有名的写书人。”   打发了小二后,几人坐在一起,秀秀连忙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她要求这三人把逍遥宫强抢民男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写出来,最好把逍遥宫刻画成目中无人、自以为是、罔顾法纪、看不起其他门派的江湖对立面。   三个中年人面有难色,把白的说成黑的容易,就是逍遥宫财大气粗,得罪不起。   秀秀立即开价,“一百两!”   三人犹豫。   “三百两!”   三人纠结。   “五百两。不能再多了。不然我找其他人做!”   三人立即回答,“成交!”   有钱能使鬼推磨!一到三天,受秀秀指使、新鲜炮制的逍遥宫的黑文就出炉了,印刷成无数份,送了点银子讨好了情报贩子,刊物就能迅速在各大悦来客栈出售,引得不明真相的、八卦的江湖人纷纷购买。   有了当日在金盆洗手大会上被殃及的江湖人推波助澜,逍遥宫的各种小道消息传得纷纷扬扬,即使是路人,也能添油加醋地讲上一二。   原本逍遥宫的外在形象是亦正亦邪、有钱有颜、逍遥如仙,结果众口铄金,名声臭得不成样了。   逍遥宫的人当然是恨得牙痒痒的,只是难堵天下悠悠众口,刚想教训那些造谣者,就被人家吼一嗓子,“逍遥宫要杀人灭口啦!”就被引来呼啦啦的一群人围观谩骂。   更甚者,有些二流子、混混听说逍遥宫的女人十分饥渴特别喜欢丑男,便信以为真地跑去逍遥宫设在各地的山庄门口去毛遂自荐,结果被打个半死,使得逍遥宫罔顾法纪,看不起其他门派的坏名声传得越来越远。   十五天之后,秀秀接到了天机老人的来信,老人要秀秀立即去昆仑山脚下等候他,他带着秀秀去讨说法!   风餐露宿,何三娘一个美娇娘确实不适合赶路,而且舆论的控制,还需要留人下来和情报贩子等人对接,所以,三娘就被留下来了。鉴于悦来客栈如此牛逼,安全十分有保障,秀秀给三娘留下一大笔钱财之后,便孤身一人匆匆上路了。   日子越往下,天气就越冷,刚刚走出开封城,今年的第一场雪,便纷纷扬扬地落下了。秀秀骑在银耳背上,冻得瑟瑟发抖,此时快到年关,路上也没其他的路人,万籁俱寂,除了哒哒的走路声。   秀秀伸出手,一片晶莹的雪花落在掌中,转眼就融化成冰水,沁湿了手套,本就冻得通红的手指更加刺痛。这让秀秀更加想起了路仁甲,他们从未分开那么久,不知道他在逍遥宫过得怎么样了?是好吃好喝还是被打个半死?   往年这个时候,她一定是和路仁甲窝在烧得暖和的房间里吃吃喝喝,路仁甲这人不太会讲话,可是做事细心,每次吃火锅,他都会把她喜欢的菜色和蘸酱摆在她面前,还会在饭后给她倒上一杯酸梅汤。   一到冬天,他就什么活都包揽下来,洗衣做饭,不让她碰一丁点的冷水。   知道她冬天手脚冰凉,他还用自己的内力帮她驱寒……   越想,秀秀心里就越难受,原来路仁甲已经渗透到她生活的方方面面里,一旦他不在,她心里就空荡荡的,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整个人就空了。   如果路仁甲现在在身边,赶路就不会那么无聊辛苦了。一想到这,秀秀握紧缰绳,“银耳,跑快一点!”   啊呃~银耳扬声大叫,仿佛能理解秀秀的心情般,撒开四蹄,跑得飞快。   跑了一整天,将近傍晚,秀秀才停下来休息,她随便找个避风的地方坐下,刚拿出烧鸡准备吃,就听到雪呼啦呼啦滑落的声音,伸头一看,有二十多头狼正向她冲过来——   秀秀连忙把烧鸡一扔,转身想爬上树,只是树干被雪冻得滑溜溜的,哪里爬得上去?反而还摔个四角朝天。   秀秀被狼群包围住了,一头头灰狼裂开大嘴,朝天嚎叫,啊呜——声音把树上的积雪都震动下来了,掉在秀秀身上,秀秀忍不住打了个抖。   秀秀看见银耳还那么镇定的样子,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大王?”原谅她真的分不出狼和狼的区别,所有的狼在她眼里长得都一样。   头狼啊呜地叫了一声,声音更外悠长嘹亮。   秀秀挥挥手,无数的烧鸡倾落下来,那些狼便低下头吃起来,秀秀见是老熟客了,放下心来,她挨着狼群的身体,跟着吃起烧鸡来。   大家都吃饱之后,狼群便把秀秀围在里面睡觉,秀秀不会用打火石,只能裹紧身上的衣服挨着狼群休息。入睡前,秀秀不止一次委屈地想,都怪路仁甲,把她养得连石头怎么生火都不会!这么冷的天,要不是有大头它们取暖,估计她都要冷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是我这样写,众人对路仁甲羡慕嫉妒恨,这样就算是人生赢家,秀秀任务完成,回到现代,本文完结。估计会被打吧。哈哈~ 我看文最怕遇到随便填坑的小说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管有没有人看,我都会填了这个坑的! PS.没有注册也能发表评论的,能不能留个评论给我啊?   ☆、路仁甲幸福的一天   紧赶慢赶,秀秀终于在十五天之后,在昆仑山脚下的一个小镇里,唯一的一家客栈和天机老人汇合了。陪同天机老人来的还有他的侄子沈志初和老管家的儿子朱大哥。   一个人独自行走了那么多天,再见到熟悉的人,秀秀激动得几乎想哭,再不到昆仑,她就要变成人型冰棍落在半路了。   秀秀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新衣服,才觉得整个人活过来。此时年关将近,小镇也冷冷清清的,小客栈只有他们几个客人,四人坐在大厅,小二送上片好的冻羊肉、萝卜、大白菜,把生料放进热气腾腾的碳锅子里一涮,蘸酱后就着温过的酒吃到肚子里,便觉得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不张开,舒服得鼻尖冒汗,连听见门外呼呼吹的朔风都不惧怕了。   酒足饭饱,四人捧着热茶解腻。   天机老人连嘴边胡子上的油花都没在意,他吞吞吐吐地开口,“秀秀,路仁甲这卦我算过了,有惊无险,你也别太担心。这里是逍遥宫的地盘,只怕他们已经知道我们到来的消息,估计过两天就来接人了。我,我和他们的老宫主有些旧怨,到时就不和你上去了。就让志初陪你上去好了。”   秀秀担心地问,“是什么旧怨?他们会不会趁机害你?”她真是怕了逍遥宫这群小肚鸡肠的人了,要是因为路仁甲的事情,导致爷爷受伤或者丧命的话,真是得不偿失。   天机老人的老脸飞快闪过一片红晕,急急解释道,“没事,小恩怨而已。总之我就不上去了。”   事情真如天机老人所料,第三天早上,大雪刚刚停,便有一队穿着白纱衣的年轻男女来到客栈门口,要找秀秀几人。   为首的女子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虽长相清丽,但离疏淡然的气质显得十分不苟言笑,她语气淡淡地对秀秀几人说,“在下逍遥宫‘芙’字辈弟子芙晴,奉大长老之命,带几位上山。”说完就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完全不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   身后的弟子立即拿出条丝条要把四人的眼睛蒙上,芙晴在一旁有礼地解释,“逍遥宫的规矩,还望四位见谅。”   语气虽无失礼之处,可听起来总让人觉得那么欠揍。   秀秀虽然有些不满,但还是无可奈何地让他们把丝条系上。天机老人退后一步,“我就不用了,我在山下等他们就好了。”   芙晴看了这个有些仙风道骨的老人一眼,语气变得更加冷淡,“你不去别后悔!”   天机老人笑得一脸尴尬,没有说话。朱大哥主动留下来伺候没有随行。   逍遥宫的人,簇拥着秀秀和沈志初往门外走,提拉着两人的胳膊,运起气功,呼啦地就飞起来,如同一大群越冬的天鹅,离开的姿势一如出场时那般炫目装逼。   出了小镇,进了山里,芙晴拉动隐藏的机关,一座座高大的木桩慢慢立起来,在雪光的反映下,能隐隐约约看见木桩顶上有滑轮,连接着有一根银白色的丝线——居然是坚韧如铁的天蚕丝!   一般人连一寸长都没有,逍遥宫居然拿来做缆车的绳子。逍遥宫,真土豪!不解释!   逍遥宫的弟子各自拿出带毛的大斗篷系上,便一手拉动第一个木桩上的机关,顶上落下一个个把手,芙晴和另一个弟子,一人一手分别拉着秀秀和沈志初,另一边手拉着把手,脚踩小踏板,轻轻一蹬,木桩上的滑轮便转动起来,天蚕丝跟着转动,人便飞速前进,一下子跃过十几米远。   要是秀秀能看见,一定会觉得目瞪口呆,这不就是景区的缆车吗?只是没有安装座位罢了。不过现在她两眼一抹黑,只觉得迎面打过来的风特别刺骨,脸都僵硬了,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冻成面瘫。   没办法,芙晴等人‘忘记’给这两人带斗篷了。   沈志初是什么人?刚刚被寒风打过来,就立马两手搂住那个女弟子,要不是怕被人家拿剑串起来,他恨不得把脸埋进人家的胸沟沟里取暖。   等俩人重见天日,他们已经身处崇山峻岭之中了,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秀秀觉得自己要眼瞎了——尤其是眼前的宫殿也是白花花的白玉建造成的。   在这里长期住下来非得雪盲症不可。   她连忙转头盯着芙晴的脸,好歹还有些颜色。   等一进入逍遥宫,秀秀发现,居然是温暖如春的感觉。芙晴看见两人意外的表情,有些得意地解释,“这附近有数个温泉,师祖建造逍遥宫时,特地引泉水流过宫殿下面,所以才如此舒适宜人。”   穷人秀秀有些妒忌地表示,这些有钱人,真会享受!   芙晴也不怕俩人能勘破逍遥宫的机关,大大方方地带着俩人四处参观:建筑依山势而建,庄严、灵动兼有;建筑和建筑之间有抄手游廊连接,完全不怕雨雪,长廊两侧悬挂着薄如蝉翼的轻纱,转角悬挂铜铃,风吹过时,铃声清脆悦耳,看着远处的雪山,闻着若有似无的香气,感觉自己都多了几分脱俗,仿佛随时能化羽而去。   芙晴带着俩人去客房,还叫了一桌酒席,酒是好酒,菜是好菜,只是秀秀完全没有胃口,急急忙忙问道,“什么时候能让我见见路大哥?”   芙晴笑着打太极,“不急。二位先稍作休息,好不容易来了我逍遥宫,怎么也要游一游,才不虚此行。”   秀秀有些郁闷,进了人家的窝,什么都由不得自己做主。沈志初见她闷闷不乐,便不断夹菜给她安慰道,“急也没用,这群败家娘们不炫耀完,是不会让咱们见人的。来,吃这个菜,一口值十两银子呢!”   秀秀被他逗得噗嗤一笑,立即拿起筷子尝试,味道不错,清淡清爽。只是她是无肉不欢的人,做不得脱俗的气质和品味。   吃饱了饭,再去泡个温泉,看着那白玉砌成的巨大池子,秀秀叹了一口气,目前她正享受着五星级度假酒店的服务,就不知道路仁甲有没有挨冻受饿?   她一把揪下池边的红梅,花瓣点点无序地落下,浮在水面上,煞是好看。   突然一个黑乎乎的人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吓得秀秀一步退后,就噗通落入温泉里。那黑影也急忙跳进来,伸手拉住了秀秀,“秀秀,你没事吧。”   是路仁甲的声音。   秀秀又惊又喜,连忙扑过去上下查看,“路仁甲,你怎么在这里?”   少女玲珑有致的曲线温温热热地贴过去,路仁甲心有所感,立即满脸通红,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伸出手,把她搂进了怀里。他喃喃低语,“秀秀,我好想你!”   男子低沉的嗓音在秀秀耳边响起,秀秀才想到俩人目前的状况,连忙七手八脚地挣脱开,冷风吹来,她打了个冷战,便一屁股坐下了,让温泉包围着自己。   路仁甲看着空空的两手,心里有些郁闷,他低下头,刚好看见秀秀被水打湿的胸前,衣裳紧贴在肌肤上,露出曼妙的弧度,粉白的肌肤在水面上腾升起的氤氛中若隐若现——   咕噜——路仁甲忍不住咽咽口水,好想摸一摸啊!怎么办?   秀秀看见路仁甲两眼发直的视线,立即两手护住胸前,她羞得满脸通红,“不许看!”说完还撩起水去泼路仁甲。   “不看,不看,”路仁甲像只刚出锅的螃蟹,慌慌张张地转身,却不知怎么的,就一个踉跄,在池子中摔倒,一头栽倒在秀秀的胸前……   柔软的、带着馨香的触感,还会顺着呼吸一起一伏……嘿嘿,路仁甲半天都回不过神来,直到被秀秀一手推开,他才坐直了身体,背过身和秀秀说话,“我不是故意的。”   只是嘴角咧开的弧度太大,没什么说服力。   秀秀恨恨地瞪着路仁甲的后脑勺,暂且先饶了你!“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她看见路仁甲想转过身说话,连忙制止,“不许转过来说话。”   “哦!”路仁甲垂着头,像只吃不到骨头的小狗般,有点郁郁寡欢,“本来黎初风抓我是想给他师傅报仇的,只是听说净鱼一听到我的名字就恶心,所以我就暂时没事。后来被带到逍遥宫,关进地牢里,他们连饭都不给我吃。”路仁甲哗地就脱下衣服,露出□□的上身,“你看我都瘦了。”   秀秀偷偷瞄了一眼,古铜色的肌肤闪动着青春的光泽,十分诱人,她忙把视线移开,“行了,赶紧把衣服穿上。不对!这么多天你要是没饭吃,你还不得饿死啊?”   路仁甲咧嘴一笑,露出整齐的牙齿,“所以我才挖要地道逃跑啊!谁知道误打误撞地就在这里碰见了你。”至于在地牢里生吃老鼠蝙蝠苔藓等物的事情,还是不要告诉秀秀好了,免得她被吓到。   秀秀心里百般滋味一齐涌上心头,“要是你当初答应她,就不会吃那么多苦了。”这么冷的天,他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单衣,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路仁甲转过身抱住秀秀,把头放在她肩上,安慰地说到,“我不后悔!”   秀秀悄悄抹泪,变出一只烧鸡“这里是我住的地方,暂时不会有人来。你先吃个烧鸡垫垫肚子,等下我再去给你拿好吃的。”   路仁甲接过烧鸡,大口大口吃起来,“好多天没有得吃到烧鸡,我都想死了。”   “是吗?”秀秀笑了一下,“看着你这么捧场的份上,你转过身去,我给你擦背。”   “好啊!”   尽管寒风瑟瑟,到处都白茫茫的一片,也许是这温泉,也许是这身边的人,秀秀此时心里暖洋洋的,再无空虚孤寂之感。      ☆、老光棍也有春天   第二天清晨,秀秀住的客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不急不缓,秀秀抱着雪色的长毛毯子在床上痛苦地翻了个身,这逍遥宫什么都好,就是规矩多,早上不按时起床,婢女就能一直敲敲敲,敲到死人都活起来开门为止,想多睡一分钟都不行。   秀秀忍着困意,眯着眼睛去开门,却被准备躲进床底的路仁甲吓了一跳,她小声地问,“你怎么了?”两只眼睛下面乌青乌青的,比熊猫还显眼。   路仁甲支支吾吾,没有回答,一个闪神就灵活地钻进床底躲好。难道要告诉秀秀,她昨晚在他梦里洗了一个晚上的澡,想得他火烧火燎的,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秀秀见他不愿多说,也没放在心上,只好先去开门,门外是一串长的婢女,手里都端着洗漱用具,冷风夹带着淡淡的花香,吹散了一夜的沉闷。秀秀被刺激得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婢女鱼贯而入,各自忙开,等秀秀清洁好个人卫生,婢女便都退下,秀秀这时才发现,桌上摆放着两人份的早餐,边上的小几上还放在一套男装。   得,什么都瞒不过主人家的法眼,那还躲躲藏藏干什么。秀秀喊一声,“路仁甲,你出来吧。”   既然如此,秀秀和路仁甲便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想找人告个话后离开,然而叫婢女帮传话了,也没个下文。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路仁甲三人,就是没个主事出面,说什么时候可以走,也不知道逍遥宫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路仁甲三人无奈,只能先继续待着。   早几年的时候,沈志初以为路仁甲和秀秀是来分他叔叔家产的,对这俩人不是很友好,一见面就哼的一声,把下巴仰得老高,鼻孔都能接雨水的那种,然后头一扭就离开。   如今看见自家叔叔越活越有劲似乎还能再蹦跶一二十年的样子,便熄了那份想继承遗产的贪心,虽然现在不再讨厌路仁甲和秀秀,但是他自持长辈的身份,跟他俩玩不到一块,即使是被困在逍遥宫,也不和他俩一起行动。   毕竟单身狗总是见不得别人成双成对的,更何况还是条老汪。   这逍遥宫面积极广,到处粉妆玉砌的模样,连闲人都很少,看起来十分冷清。沈志初四处闲晃,还真给他找到一个妙处:   沿着温泉往上走,绕过一连串的建筑群,越往后水雾就越迷蒙,四周开始有了疏疏落落的梅树,拨开越来越密集的梅树,突然一个巨大的湖泊就触不及防地出现在眼前,微蓝的湖水纯净透明,像镶嵌在山腰的蓝宝石。湖面上游漪着一群长脖子黄长喙的白天鹅,身姿优美,像偶然路过此处被美景吸引暂时停下游玩的精灵。   沈志初咽咽口水,脑子里闪过不下百首关于鹅的诗句,最后还是烧鹅黄灿灿的模样战胜了他的读书人气节。   没办法,逍遥宫的饭菜虽然好吃,但是味道太寡淡了,不适合长年居住在西北的人的胃口。如今他眼前的白天鹅,已经被他YY成一只只褪去羽毛,□□裸地跳进火坑的光秃样了。   他看看四周,大湖旁边有几个小泉眼,正噗通噗通地冒出带白雾的泉水,伸手过去,热得烫人。沈志初眼珠一转,便有了办法,于是高高兴兴地回去准备材料了。   这些天鹅不曾防备过人,沈志初不过是撒了一点大米,便引来了一大群白鹅啄食,他眼疾手快地抓住其中一只,脖子一扭,大鹅就立即断气。鹅群发现原来是披着羊皮的狼,呼啦地扇动翅膀纷纷飞走。   沈志初也不在意那些天鹅会不会再来,明天的事情明天说!他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在温泉边宰鹅,连褪毛的热水都是现成的,他怎么会不高兴?   把鹅的内脏清理干净后,他把整只鹅放入一个大口园肚的瓮中,随意往里撒上从逍遥宫厨房顺来的盐、酱油、各种调料和黄酒,然后用油纸密密封实,用绳子一圈圈扎紧。弄好了以后便把陶瓮绑在一根长绳子上,慢慢地沉入温泉底下。等着泉眼中间心的高温把那瓮鹅给焗熟。   等待的时间最折磨人,沈志初围着温泉转来转去,眼看着夕阳斜照,把环绕的群山照得一片金黄,他就迫不及待地提起绳子,把陶瓮拉上来,也管不得烫手,拿着匕首,就急急破开油纸,一股浓郁的带着酒气的鹅肉香便扑面而来,白茫茫的蒸汽熏得沈志初的心肝肠肺都轻快了几分。   此时的他已经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坐在温泉边上,两根筷子伸进瓮里,用力一戳,就把肥得流油的酒焗鹅撩出来,他咧开嘴,即将要吃到酒焗鹅,心里美得不得了,感觉自己的口水在瞬间急速分泌,正准备咬一口的时候——   一个脑袋从他背后伸出来,“你在干什么?”   酱黄色的焗鹅被吓得又掉进了瓮里!   他把筷子拍放在瓮口,没好气地回头,“吃东西。”美人又怎么样?打扰他进食的都是讨厌鬼!   来人正是净鱼。她每隔一天就来湖边喂一次天鹅,今天却发现湖面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个男子背对着坐在湖边,所以就忍不住问他。   净鱼轻嗅鼻子,矜持地问道,“你吃的是什么?”味道挺好闻的。   沈志初两手护住陶瓮口,一脸警惕地盯着她说,“这是我的,你休想!”   净鱼环顾四周,发现地上的鹅毛和血迹,还有什么不明白,她生气地说,“你居然吃了我的白天鹅!”   “没,没有。”   “还不承认?我打死你!”   沈志初自从十岁跟着叔叔过日子,哪里被人这么威胁过?他看见净鱼已经高举起手掌,立即吓得双手抱住陶瓮往头顶上抬,急急切切地说,“我不是故意的!要不我分你一半鹅肉好了。”后面那句话还说得心不甘情不愿的。   “这本来就是我的鹅!凭什么只给一半?”净鱼瞪着他,看他低头求饶像只小狗般可怜,一时心软,“要是不好吃,看我不打死你!”   沈志初狗腿地保证,“你放心,绝对好吃的!我都焗了两三个时辰了!”   净鱼一挥手,就把边上地方的垃圾扫过一边,她斯斯文文地坐下,心安理得地享受沈志初的伺候。自从被路仁甲在悦来客栈吓到以后,她就食欲不振,一想到就恶心得不行,如今闻到这鹅肉的香气,倒是有点食欲。既然如此,那就赏脸尝一下吧。   鹅肉被滚烫的泉水焗了那么久,调料和黄酒已经完全渗入肉里,咬一口鹅肉,轻轻一扯立即骨肉分离,入口即化,不油不腻,不渣不柴,一点骚气都没有,气味香醇浓厚,味道层次多变,让人回味无穷,根本停不下来!   ……   净鱼忍住吮吸手指上肉汁的冲动,她板起脸正儿八经地说,“味道一般般,暂时饶你一命吧。明天中午你在这里等着我,你要是敢不来的话,我就打死你!”说完就扬起手掌做出恐吓的动作,然后才飘飘然离开。   沈志初欲哭无泪地看着满地的鹅骨头,还味道一般般,这要是好吃,还不得把陶瓮给啃咯?他有些伤心的伸手进陶瓮里,捞出一截鹅肠,嚼吧嚼吧吞进肚子里,忙活了一整天,敢情都是为他人做嫁衣啊!   呜~   叔叔您老什么时候来救我啊?   天机老人在山下等了七八天,什么消息都没有,虽然卦象显示是吉,可心里总是不得劲,怕路仁甲几人被扣在逍遥宫永远不得下山,那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想了又想,他终于鼓起勇气,往山里走去。刚出了小镇,就有逍遥宫的弟子在候着,恭恭敬敬地请他上山。   本章节所有的主角、配角、群演,终于都聚集在了一起。   被迫当了好几天厨子的沈志初热泪盈眶地叫道“叔叔!”   吃了几天素菜面有菜色的路仁甲和秀秀,也用着被压迫阶级的人们终于迎来了解放军的激动心情叫道“爷爷!”   “沈大才,你终于肯来见我了吗?”一道严厉的中年女音插入他们的和谐欢乐气氛中,众人望过去,一个满头白发的中年女人正用又爱又恨的眼神看着天机老人。   天机老人沈大才(终于有名字了~)的橘皮老脸一片通红,他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不安的神情比初动春心的毛头小子还青涩,他扭扭捏捏地说,“阿云,我从来都不曾躲你。”   中年美妇两眼微红,质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沈大才也是两眼微红,“我怕!当初你说一刀两断,死生不见的。”   美人簌簌落泪,“你怨我?”   沈大才看见心上人落泪,立即手脚无措地用衣袖帮她擦泪,把她搂进怀里,安慰道,“我不怨你,我怨我自己。要是我早知道你已经原谅了我,我应该来早一些的。都怪我不够勇敢。阿云,我们错过了那么多年的时光,你怪不怪我?你会不会嫌弃我?”三十年没见,阿云还是当初那么好看,可是他已经老得不成样子了。   她抬头用深情的眼光注视着沈大才,“在我心里,你还是当初的那个人。”   “阿云~”   “沈大哥~”   ……   我类个去!路仁甲三人心里不约而同地想到:难道这就是我们被扣留在这里的原因?没想到叔叔(爷爷)居然还老树逢春,被中年美妇苦苦暗恋着~   逍遥宫弟子表面平静内心已经掀起惊涛骇浪,怎么回事?难道他们杀伐果断英明睿智无所不能的老宫主,心里念念不忘的居然是一截快要风干的老树皮?   这一点都不逍遥!   俗话说,老房子着火,最难救。如今天机老人和老宫主重逢,这哪里是老房子,蛑本褪亲奥嗣浩薏⒙┢睦戏孔樱〔挥玫愣寄鼙ǎ   俩人才不管围观群众是否适应呢,只顾着黏黏糊糊地说着肉麻的情话,众人听了无不鸡皮疙瘩掉了满地,不得不先把恩怨放一边,忍不住纷纷远离现场。   沈大才和阿云久别重逢,自然是有千言万语道不尽的话,大家都很识趣,十分有默契地不去打扰俩人。   等三天后,沈大才扶着一脸娇羞的老宫主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众人都惊呆了,两人的白头发居然都全部黑完了!天机老人一夜减龄二十岁啊!有没有!   秀秀指着俩人的黑头发,“这个,这怎么恢复青春了?”难道XXOO能让人白发转黑发吗?   她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一部雷剧,女主天生白头发,备受欺凌,结果她和男主XXOO后,女主的白头发就一夜变成了黑头发!从此再也没有歧视了!效果比染发剂还厉害!永久性的!无化学成分!无污染!   这是什么科学依据?   科学算个球球!能吃吗?   沈大才笑得一脸舒心,“是六十年一开花的雪山神物红雪莲,将它服下会有白发转青丝的功效。”   在武侠的世界里,如果伤心到极致,就会一夜白头,比如练霓裳,为了能变回黑头发,居然守在优昙花旁整整六十年,唉~等得花开,人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在哟。如果古代没有染发剂,多吃些芝麻核桃何首乌,也是有效果的嘛。   不管怎么样,天机老人和老宫主两人再续前缘就是好事,就连黎初风师徒和路仁甲的恩怨,也顺带一笔勾销了。   沈大才和阿云错过了那么多个年头,哪里还愿再浪费光阴?老宫主决定放下一切,和天机老人回浮云山庄举办婚礼,之后就去游历天下。   天机老人等人出发回浮云山庄,沈志初提心吊胆地上了马车,等马车使出了逍遥宫的地盘,他才放下心来,惬意地独占一辆大马车,半躺着吃吃喝喝。总算是脱离那个女魔头了!   谁知刚到中午,马车便停下来,一身白衣的净鱼掀开马车门,伸头进来对着沈志初娇蛮地说,“偷了我的鹅的小人,还不赶紧出来做饭!我饿了!”   嗷~~~为什么她也在队伍中啊?   被迫留在雪山上处理事务的黎初风迎风含泪望着根本看不见马车的山下,师傅,您是天上的嫦娥啊,为什么会看上只又老又丑的癞□□啊?还不如路仁甲那只小王八呢!呜呜呜~      ☆、成亲   天机老人和老宫主的成亲,不只是两个人的私事,更意味着浮云山庄和逍遥宫的关系更进一步,直接影响西北一带的势力划分。   大批江湖人怀着祝福或者是其他的目的纷纷赶来,老总管带着下人忙得脚不沾地,尽管如此,老总管还是笑得一脸褶子,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老爷成亲,比自己抱上了大孙子还高兴。   浮云山庄上下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各处都挂着红艳艳的喜庆装饰,宾客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窃窃私语:   “没想到天机老人都那么大年纪了,还老树发新芽啊~”   “嗨~这有什么?就不知道新郎新娘晚上是怎么个情形?估计老胳膊老腿硬邦邦的,也玩不了什么花样吧。嘿嘿~”   ……   “老大,我猜测他们成亲是假,结盟才是真!他们肯定是想完全控制西北一带。”   “哦?怎么说?”   “天机老人已经是风烛残年,他侄子又撑不起门面,天机老人若是一死,他侄儿哪里还守得住这偌大的家财?肯定要被狼虎抢食。而逍遥宫,前阵子在丐帮大长老的金盆洗手大会上得罪了一干江湖人,现在名声都臭了,要是有人煽风点火,日后被当成武林败类来处理也不难。如今浮云山庄和逍遥宫一结合,一个得力,一个得名,在这西北一带,哪里还有我们野狼帮的立足之地?”   “军师所言甚是。不知道你有什么办法?”   “小的不才,唯有一拙计献上……”   ……   “逍遥宫的老宫主也有五十多岁了吧,她是怎么和天机那老头勾搭上的?”   “虽然人家有五十多岁了,可是看起来还风韵犹存,哪像你,才四十多岁,都徐娘半老了!”   “死鬼!你说的什么话?嫌弃老娘了是不是?皮痒了吧?”   “娘子息怒!”   ……   “一晃三十年都过去了,没想到天机子和幽云仙子还能再续前缘,人生真是峰回路转啊!”   “问道大师说得对。老常我还记得幽云仙子当年一袭白衣的绝世风姿,当之无愧的武林第一美人啊!转眼间,一只脚就已经跨进棺材里了,而这江湖,永远都是年轻人的舞台,哪里还有人惦记我们这些老家伙?”   “常掌门说的是哪里的话?您华山派的弟子众多,个个都是好手,这还不都是您管理有方吗?他们肯定个个都孝敬得不得了,怎么会没人惦记您呢?”   “呵呵~老啦!”   “新人到——”   司仪的一声吆喝,整个大厅立即鸦雀无声,众人一同望向大门,沈志初和净鱼两人,分别站在新郎新娘旁边,陪同着新人入场。   都是江湖人,而且又不是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天机老人和老宫主自然不搞那么多繁琐的仪式。两人穿着大红色的新衣,都化了点妆,手拉手缓缓走进来。   人逢喜事精神爽,两个新人连眼角都含着喜悦,沈大才刮了胡子,幽云带着凤冠,看起来比宾客想象中的白发苍苍的模样还年轻许多。   “一拜天地——”   “二拜先祖——”   “夫妻对拜——”   “礼成!”   仪式虽然简简单单,但新郎新娘的行礼却无半点轻率随意,人生差不多要走到尽头,还好老天眷顾,终于等到了可以执手一生的人,未尝不是一种幸运?两个新人脸上的郑重虔诚,即使是心怀异鬼的宾客也为止动容。   仪式结束后,沈大才和幽云站在客厅中间,俩人对视一眼,然后沈大才开口道,“多谢诸位特地赶来参加我和我娘子的婚礼。沈某不胜感激。趁着大家都在,我顺便宣布三件事,希望大家能帮我做个见证!谢谢。”   “第一,今日既是我和我娘子的大喜之日,也是我俩退出江湖的日子。”路仁甲和秀秀端着热水和金盆上前,两个新人立即认认真真地洗了洗手。“我俩今日金盆洗手,从此再也不涉足江湖恩怨。”   “第二,浮云山庄的家财将一分为三,一份由我的侄儿沈志初继承,一份捐出去修路种树,愿西北风沙不再;一份送给路仁甲!”天机老人把路仁甲拉过来向众人介绍,“这位小兄弟就是路仁甲,憨厚老实心底好,他是我的福星,救过我的命不说,要不是因为他,我和阿云也不会再续前缘。”   “爷爷,这可使不得。”路仁甲连忙拒绝,不用看都知道在场的宾客是什么脸色,他不愿接受这从天而降的馅饼。   “有什么使不得?所以,第三件事就是,我决定,认他为我的干孙子!”沈大才假装生气地看着路仁甲,“难道你不愿意?”   “愿意!我当然愿意!”   沈大才这才转怒为喜,“既然是我的孙子,那你就有权利继承我的财产!”   秀秀高兴得眉开眼笑,得了浮云山庄和逍遥宫当靠山,多少人都求之不得呢。她推一推路仁甲,“还不赶紧跪下磕头叫‘爷爷’?”   路仁甲满脸通红,依言跪下,“爷爷!”   幽云看他愣头愣脑的样子,哼了一声,“还有我呢?我可是你奶奶!”   “奶奶!”   沈志初不高兴地说,“还有我呢?我可是你叔叔!”   “叔叔!”   等路仁甲行完礼,宾客围过来向新人道喜,常掌门率先说话,“天机子,恭喜恭喜!双喜临门啊!”   其他人附和:“恭喜恭喜!”   沈大才的老脸笑成一朵菊花,他得意洋洋地说,“多谢诸位观礼。薄酒已经备下,还请诸位赏光,随我移步。”   每个人都笑得一团和气,只是心思各异,暂时按下不发而已。   菜刚刚端上,大家还没得举筷子,一阵阵竹竿敲地面的声音便由远而至,一大群乞丐带着破碗和竹棍像泥石流一般冲进来,老管家和十几个家丁急得满头大汗,因着今天是大好日子不宜见血,也不敢动刀,所以拦也拦不住。   一看那群乞丐的神色,只怕今日的喜宴吃不成了。   天机老人双手抱拳作辑,“今日是沈某的大好日子,多谢诸位来捧场,若是不嫌弃,沈某愿意请几位喝酒,还望能行个方便。”几个下人便端上几盘碎银子,走到那群乞丐前面。   乞丐们顿时嚷嚷开来,“新郎官说得哪里话?主人家有喜,我们这些臭要饭的自然是来给主人道喜,要是能赏口残羹剩饭就不错了,怎么还能要钱呢,别把我们说得跟敲诈勒索似的。”   “来,弟兄们,咱们给新人们唱几段拿手的!”   话音刚落,这竹竿、筷子和破碗便叮叮当当地敲打起来,带头的乞丐就着节奏开始唱起来:“一门五福,三多六如。七子八婿,满床笏,胜似文王百子图。寿星老儿跨鹤在云端舞,龙头拐相衬着紫金葫芦。葫芦里飘仙气吧,”   乞丐们怪模怪样地叫着,“是谁?”   又是一阵骤风急雨地敲打,“当然是主人家啦,您呐,”   应和着问:“怎么样?”   “飞出来十万八千的燕蝙蝠哇!”   新人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除非老蚌生珠,不然哪里还来得百子千孙,这不是嘲讽和尚的头发乌黑靓丽、太监子孙满堂吗?   幽云一拍桌子,怒气冲冲地站起来,“你们要砸场是不是?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领头的乞丐嬉皮笑脸,“新娘子说的是什么话?这里办喜事,咱们要饭的当然要来讨点喜气沾沾光咯!就算我们讨饭的粗鲁了一点,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吧。”说完还顺手从桌上抓了一只鸡腿来啃,黑乎乎的指甲在白瓷碗上留下五个爪印,这盘菜估计是没人愿意吃了。   幽云用眼神示意净鱼,便有逍遥宫的弟子出场,出手去教训那群乞丐。   所以说,所谓的金盆洗手退出江湖,那都是当不得真的小孩都还知道大人的话不可全信哩!   ——有怨不要找我,我已经退出江湖;有恩可以随便报;欺负我我就叫我的徒子徒孙打你!   只是会场里人多、摆设多,乞丐们常年被人撵狗追,比泥鳅还滑溜,他们无所顾忌地左躲右闪,反而是逍遥宫的弟子怕打着老鼠碰破玉瓶,手脚放不开。乞丐一边闹腾一边往桌上的饭菜伸手,霹雳乓啷,碗筷碟勺、汤汤水水,掉得满地都是,一片狼藉。   这大好的宴席,全毁了。   有些人脸色发黑:有些人不动声色;有些人幸灾乐祸,没想到你逍遥宫也有今天!   有道是,当初你赴我的约,今日我便赶你的场。若不是黎初风先搅了别人的局,别人也不会来砸逍遥宫的台,至于怕不怕报复,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乞丐四海为家,你能奈他何?   更不用说他们今天个个蓬头垢面,污垢黑泥抹得全身都是,就知道是有备而来的——除非逍遥宫能从乞丐们的眼白程度认出人来。   眼看会场鸡飞狗跳将要乱得不可收拾,路仁甲不得不出手了,他运起轻功,跟老鹰抓小鸡似的,一手一个,他也不怕脏,咻咻咻,就把那群闹事者通通定住了。   人群中不知是谁惊呼一声,“九阳神功!”   声音不大,却让一直耷耸着眼皮子念阿弥陀佛的老和尚问道唰地睁开眼,仿佛闪过两道精光,眼神敏锐得像刀子,一动不动地盯着路仁甲的身影,等到局面控制下来,他才慢吞吞地走过去,念了声佛号,“路施主,不知您所展示的可是九阳神功?”   路仁甲不知道他问这话是何意,只能老实作答,“正是。”   “不知路施主的九阳神功从何处所得?”众所周知,六十年前少林寺藏经阁失窃,其中被盗的就有九阳真经一书,自此江湖再无人施展此功。   “这,”路仁甲不愿他人得知秀秀的特别,“对不起,无可奉告!”   “阿弥陀佛,九阳真经乃我寺达摩祖师自天竺带来,一直存放于藏经阁内,直至六十年前被贼人所盗,不知路施主可有什么看法?”   沈志初跳出来指着问道大师骂道,“你这老秃驴,”沈志初在江湖上一向是窝囊废、二世祖的代名词,他也不怕丢面子,直接就开炮,“难道只准你达摩祖师从天竺带来九阳真经,就不准别人去天竺也随手带一本回来?”,“还是说这天竺只准你们和尚去得,旁人去不得?”   “再说了,九阳真经失传已久,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路仁甲的武功套路和你们少林寺的一模一样?既然自己看管不力,那还不赶紧再去天竺请一本回来?不是我说,既然这九阳真经那么珍贵,你们为什么不多誊写几本藏好,这下好了吧,丢了就都没了!”   等沈志初骂完了天机老人才出面阻止,“哎~志初不可无礼。”天机老人转头面向问道大师,谨慎地说,“我知道大师只是一时心切,并非有意相逼。路仁甲这孩子,老实憨厚,我以浮云山庄的名声担保,他绝对不是坏人。人各有际遇,各有缘分,他既然不愿说出来,那一定是有他的顾虑。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就饶恕他们的无礼吧。”   “志初,仁甲,快点向大师赔礼道歉。”   “大师,如有得罪的地方,还望见谅。”   “大师,对不起。”   问道大师一脸灰意,心里的疑问并未减退,只是今天这个场合不适合逼问,只能念了一声佛号,按捺下来。   老总管指挥着下人重新布置酒席,众人仿佛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般,继续坐下吃喝。   那些乞丐被老总管关了起来,等宴席过后才放人离开。      ☆、行头准备工作   婚礼过后,秀秀和路仁甲俩人便收拾行李打算离开,沈大才夫妇俩听闻便劝到,“如今虽然已经开了春,可毕竟还冷得要紧,道路才刚刚解冻,泥泞得很,你们在庄里再多住一段时间,等天气暖和了再走也不迟啊。”   老宫主嗔了一句,“是啊。这江湖永远都在那儿,你们急什么?”   秀秀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这么能不急?六月武林大会就要开始了。我们还没准备好呢。”   天机老人奇怪地反问,“这参加武林大会,要准备什么?”   路仁甲接话,“秀秀说,要置办行头!”   “置办什么行头?”天机老人看了老伴一眼,用眼神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幽云抿嘴一笑,“沈郎,你还记得三十年前的武林大会吗?”   “当然,”沈大才和幽云深情对视,“当年阿云一袭白衣,于漫天花瓣中飞舞而过,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就沦陷了。”   “沈郎~”   恶~秀秀和路仁甲两人忍不住搓搓身上的鸡皮疙瘩,老房子着火真可怕!她推了推路仁甲,路仁甲只能硬起头皮,假装咳嗽又咳嗽,才把俩老从黏糊糊的状态唤醒过来。   幽云红着脸,忙不迭地解释道,“武林大会都是六月召开的,当时会场周围,哪里来的花瓣,”她狡黠一笑,“都是我叫人提前准备的。”   天机老人恍然大悟,“哦!”他伸手刮了刮幽云的鼻尖,“调皮!”   眼看俩老又陷入粉红泡泡中,秀秀又推了推路仁甲,路仁甲立即会意地大声咳嗽起来。   三番两次被打断,天机老人很不爽地说,“咳嗽得那么厉害,要不要叫厨房炖一缸子的秋梨膏给你!”   秀秀打圆场,“正事要紧!正事要紧!”   幽云坦然自若地顶着一脸的红晕说,“秀秀,你们需要什么样的行头?”   “这个就多了,”秀秀掰着手指算了算,“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翩翩少侠,他需要一匹能日行千里的高头大马,最好是纯色没有一根杂毛的;腰缠一把低调奢华有内涵、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宝剑;然后头戴白玉紫金冠,身穿金丝蟒纹云绸裳,脚蹬履云靴;身后再跟着八个十个身高相等的劲装大汉……应该也差不多了。”   天机老人瞪眼,“这是皇子出巡还是地主要去收租子啊?如此摆阔,天皇老子的家底都不够用!男人还是要实在一点,别瞎折腾那些虚的!”   幽云倒是不同意自家老头子的意见,她安慰道,“你们别听你爷爷乱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有条件的话,装得体面有何不可?前些日子,塞外的牧民们送了一匹汗血宝马给我们作成亲的贺礼,反正我们又用不上,你们尽管拿去;至于这白玉冠、云绸裳和履云靴,逍遥宫都有;就是你们想要的宝剑,就难了。万剑山庄锻造的宝剑天下闻名,只不过他们要价不菲就罢了,还要看客人是否顺眼,要是看不顺眼,哪怕是黄金万两双手奉上,他也不会给你造把小刀。”   得,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门派,那么多年都不倒闭也是奇迹!   天机老人在一旁哼哼唧唧,“老夫倒是和他们的老庄主有点交情……”   秀秀和路仁甲立即狗腿地围到他身边,一个帮端茶,“爷爷~您是全天下最好的爷爷了!”;一个帮捶背,“爷爷,舒不舒服?”   “哼哼,一般一般,往下一点!”   众人在老总管的带领下,一起去马场看看这匹传说中的汗血宝马。路上,老管家絮絮叨叨,内容只有一个:这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活祖宗。   为了安置它,不只建了个新的马场,还要雇三个人专门伺候,每天吃的草料更是要从大老远的塞外运来,这马脾气不好,要是不三天喂雪莲天麻之类的塞外药材给它吃,它就撅蹄子踢人,踢东西!   这畜生还挺会养生的嘛!秀秀内心暗暗妒忌,她都没吃过雪莲天麻呢!   (马:怪我咯!老子在天山脚下长大,喝的是雪水,啃的是雪莲,要不是你们这些坏人把老子抓来,老子早就恩泽天山下的母马们了!)   还没进入马场,便听到一声嘹亮高亢的嘶鸣声,众人快步走进去,只见马场上站立着一匹约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两只耳朵高高耸立,眼神清亮,鼻孔浑圆对称,牙齿大小一致,脖子上的鬓毛纤长分列两边,肌肤被刷得干干净净又闪闪发亮,四条大长腿修长有力,长长尾巴一甩一甩,根根马尾毛便像扇子散开,俊极了!   难怪人说天上龙地上马,眼前这个家伙,比徐悲鸿画的马还好看。   秀秀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靠近,想伸手去摸一摸,这可是汗血宝马啊!比法拉利兰博基尼都还牛逼百倍的家伙啊!   谁知那马鼻孔喷着气,扭头走过一边,秀秀连它的毛都没碰到。我擦,连翻白眼都翻得那么利索帅气!啊啊啊!好帅啊!   沈志初激动地望向沈大才,“叔叔,这么俊的马,我也想要!”   “你会骑马吗?”   沈志初梗着脖子辩驳,“难道路仁甲就会了?”   路仁甲看到宝马心里也很激动,他跃跃欲试地搓搓手,“我会骑驴。骑马应该是差不多的。”   天机老人委婉地表示,“阿志啊,你平时连大门都不出,你要马来干啥?你没听老朱说吗?这马野得很,一天至少要跑三百里才舒坦,你这身骨,只怕经不起颠簸吧。”   “……”沈志初气咻咻地没说话。   下人拿出马鞍套好,路仁甲便迫不及待地抓过桩头,努力抬高脚,正踩在脚蹬上,准备上马,那骏马就哒哒走两步,路仁甲被摔了个狗啃泥!   沈志初立即哈哈大笑。   骏马也跟着叫了一声,嘲讽味很浓!路仁甲脸都红了。   “让我来!”净鱼走到骏马面前,伸出白皙柔软的手掌,上面放着一块褐色的糖块,那马看了几下,终于忍不住低下头,就着她的手,把糖块舔食干净。净鱼拍拍马头,然后动作特别轻快地翻身上马,她握紧缰绳,轻轻一甩,“驾!”   骏马便哒哒小跑起来,长长的鬓毛在空中飞舞,净鱼白色的衣摆也跟着上上翻飞,如同流动的云;远处的山,近处刚刚冒头的小草,整个世界都成为了这骑马女子的背景。   等净鱼跑了一圈回到众人面前,她坐在骏马之上,居高临下地望着沈志初,笑着问,“如何?”   阳光太刺眼,沈志初只勉强看见她灿烂的笑容,他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咬牙切齿地回答,“我要宰了这匹好色的势利马!”   秀秀踮起脚尖拍拍路仁甲的肩膀,“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咱们开不了宝马,开宝骏也是一样的。”也不知道是安慰还是嘲讽。   路仁甲摸摸秀秀的头,一语双关,“没关系,有你陪着我,我不孤单。”   秀秀脸色一僵:“……”你的手这么多泥,不要碰我行吗?   既然名马有主,路仁甲只能另寻良驹。秀秀如此安慰自己,反正汗血宝马也养不起,咱们搞个大众开开也不错,于是就拜托老总管去牧场帮买了两匹马。   老总管办事极为妥帖,不到三天,就弄来了两匹一黑一白、一公一母的蒙古马。秀秀看见,也是喜欢得不得了,立即取名叫黑夜、白昼。   等逍遥宫的人运来路仁甲需要的那身装备,秀秀立即让路仁甲换上,路仁甲穿着昂贵的服饰,小心翼翼又别扭地牵着黑夜走到大家面前,不自在地问,“如何?”   沈志初毫不客气地指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天机老人比较委婉,“阿仁啊,你的四肢不要那么僵硬,来,放松一点。就把这些衣服当成是粗布麻衣、鞋子是草鞋,这样就不会那么拘谨了。”   路仁甲苦着脸,“爷爷,我一想到这一套衣服价值千金,我就恨不得把它们都供起来。”   幽云拿着戒尺,拍打路仁甲的背后,“抬头!挺胸!肩膀打开!眼睛直视前方,露出凶狠冷漠、俾睨天下的眼神!”   路仁甲依言抬头挺胸瞪眼,刚有点样子,他就立即转头问幽云,“奶奶,什么是俾睨天下的眼神?”   看起来傻憨得不得了。   唉~天机老人忍不住扶额,任重道远啊!   秀秀吩咐老总管,“朱大叔,麻烦您把路仁甲原来的那些旧衣服通通烧掉!”完全不理会路仁甲一脸可惜的表情。   既然装不了邪魅狷狂酷,至少要装成一掷千金的土豪!   “奶奶,”秀秀狗腿地吹捧幽云,“你们逍遥宫是不是有很多美容秘方?你看看逍遥宫的弟子,个个皮白肉嫩,好看得不得了。能不能帮路仁甲收拾收拾?”   “哦?你想怎么收拾?”   秀秀把路仁甲的脸转到幽云面前,“您看他这眉毛,是画剑眉好,还是画斜飞眉好呢?”   沈志初在一旁插嘴,“都不好!”   两人懒得理会他,继续讨论,“路仁甲的皮肤太糙了,能不能弄白一点,光滑一点?还有这个头发,发尾开叉了,奶奶您有什么好的头油吗?”   沈志初吐槽,“剪了不就得了!那么麻烦干嘛?”   “对了,我觉得路仁甲的脸型太圆太肉了,不够有气势。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五官立体一点?下巴看起来再坚毅一点?”如果说别人家的男主角是有刀削面一样的五官,那路仁甲就是面团一样的五官,唉!为啥古代没有整容业啊?   沈志初忍不住捧腹大笑,“哈哈,一大饼脸还想切出角来!难啊难~”   秀秀忍无可忍,“闭嘴!”   净鱼上前,一手勾住沈志初的脖子把他往外拉,“我饿了!你给我做饭去!”   沈志初上下挣扎也逃不开,他辩解道,“大爷我不是厨子!”   净鱼轻轻地嗯了一声,却没有停下脚步。   等秀秀和幽云一深入交流,才知道装逼是门大学问!她出身小康家庭,自然是不知道有钱人的讲究,等幽云把这吃穿住行大致讲一讲,她才发现路仁甲离有气质有品位的翩翩少侠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也亏得逍遥宫雪中送炭,不仅免费赞助了路仁甲几大箱子的衣服鞋子头饰,还派出比容嬷嬷还苛刻严格的礼仪老师,一对一亲身示范,手把手教学。   遵照老宫主的旨意,务必把路仁甲的一言一行调整为‘行事成熟稳重、举止优雅有度、谈吐大方得体、品位脱俗出众’的浊世佳公子……   真是个大工程啊!   幸灾乐祸的沈志初每天端着一碟瓜子坐在一旁,对着路仁甲笨手笨脚的行为哈哈大笑外加各种冷嘲热讽。   礼仪老师的眼睛像刀子一样甩过来,吓得沈志初差点被瓜子仁噎死——如此顽劣不堪之人,怎么配得上她们的大长老?待老身好好磋磨磋磨一番,免得丢了逍遥宫的面子!   沈志初很快就悲剧了!   在请示了老宫主后,礼仪老师便一手提起沈志初,一手甩着小皮鞭,对着两个学生进行最恨铁不成钢的教学!   做不好?   打!   学习不认真?   今晚不许吃饭!   动作不规范?   重复一百遍!   路仁甲还好,为了秀秀,他什么苦都愿意吃,尽管他不明白学这些有什么用,但是只要是秀秀希望他做的,他都会百分百地去完成。   只是苦了沈志初这一娇生惯养的纨绔子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出三天,就被礼仪老师折磨得生生瘦了五斤。   等净鱼出现的时候,沈志初一把扑过去,他抱着净鱼的大腿含着泪祈求,净鱼笑嘻嘻地说,“你要是娶我,那我就带你走!”   “这?”沈志初才刚犹豫,净鱼便立马转身,他连忙抓住净鱼的衣摆,“娶娶娶!我娶还不行吗?”   “那什么时候成亲?”   沈志初一脸纠结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净鱼看了一眼礼仪老师,‘容嬷嬷’立即会意,开口恐吓,“成亲之前都要在这里学习!”   吓得沈志初立即喊道:“马上!今晚就成亲!”   这下子老总管可高兴了了——这浮云山庄之前的喜字还没褪色呢,如今又喜事盈门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评论,我就有动力,今天早早就完成了更新!耶~   ☆、万剑山庄求宝剑   “大师,您能不跟着我们吗?”路仁甲回过头,无奈地对跟在身后十米外的问道大师说道。   他和秀秀刚出浮云山庄,问道大师便出现,他们骑马,大师步行,不管他们是慢慢行走还是四蹄飞扬,问道大师都能不紧不慢地跟着俩人身后,他们停下,大师便停下,他们赶路,大师也赶路。无论快慢,问道大师总能如影随形,不曾落下。   大师虽然风尘仆仆,脸上却毫无倦容,他双手合十,念了声佛号,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施主何出此言?贫僧只是恰好与施主同路罢了。”   路仁甲和秀秀嘴角抽抽:“……”   确实好巧啊,他俩吃饭,大师坐在一旁化缘,他俩投宿,大师守在门口打坐……   老人打不得骂不得,否则会被雷劈的!问道大师德高望重又是绝顶高手,哪个敢对他不敬?更何况他背后站着整个少林寺呢!   秀秀无奈提议,“大师,要不我们给你买匹马吧?您这样天天跟在身后,委实辛苦。我们身为后辈,心里过意不安啊。”   大师一脸宝相庄严地回答,“施主的好意,贫僧心领了。身为出家人,徒步也是一种修行,何来辛苦一说?”   “不知大师要去哪里?”   “去该去的地方。”   “……”   “该去的地方是哪里?”   “佛曰:不可说。”   路仁甲和秀秀对视:“……”又来了。老和尚实在是太会打锋机了。   路仁甲和秀秀在浮云山庄待了两个多月,眼看武林大会还有两个月就要开始了,路仁甲的宝剑还没有下落呢,实在没空理会问道大师,便只能随他去了。   三人两马日行夜行,终于来到万剑山脚下。   万剑山庄的创立者据说是春秋铸剑名匠干将莫邪的后代,偶经此处发现万剑山是个活火山,山上不只有上好的铁矿,山顶有数个凹坑,深入进去后发现山的内部居然有地火岩浆,简直就是上好的锻造之地,遂定居于此,成立了百年不败的万剑山庄。   江湖侠士的名剑十有八九出自万剑山庄,每日来求剑的人数众多,是以山脚下便形成了一个小镇,镇上的大部分营生皆与铸剑有关,故而镇上到处都弥漫着一股炭火气与叮叮当当的敲打声。   路仁甲带着天机老人的介绍信去镇上万剑山庄的接待处报名求剑,很快就得到了同意上山的要求。   经过一夜的休整,三人便在弟子的陪伴下步行上山。   秀秀走在路仁甲后面,心惊胆战,山道不宽又崎岖也就罢了,关键是山道边上密密麻麻地插着一把把利刃,长短不一,造型各异,看起来年代不一,但都是雪亮锋利、削铁如泥的样子,一看就觉得很危险。若是一不小心摔一跤,绝对会被千刀万剐,想想就恐怖。   那接引的小童看见秀秀一副怕怕的模样,很自豪地说,“这些皆为历年历代铸剑师的失败品,被铸剑师插在山道边上,一是鞭策自己,二是希望有人能看出不足之处,并给予改进的建议。”   秀秀目瞪口呆地抬头仰望,无数把利剑组成的护栏像一条张牙舞爪的长蛇随着山势而上,一眼望不到头,在阳光下的照耀下,刺眼无比。这得有多少把失败品被插在路边啊?万剑山庄的成品失败率也太高了吧?没倒闭真是奇迹啊!   她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几把利剑,“这些剑不都好好的吗?没看出哪里不好啊!”   “公子有所不知,凡是我万剑山庄的弟子,至少学艺十五年以上才可出师。出师之后,必须要铸造出一把完美无缺的宝剑,才能住在万剑山上,获得万剑山庄铸剑师的称号。这些都是瑕疵品,自然不能打上万剑山庄的标记,铸剑师们,也不愿交给客人以免坠了名声。”   秀秀听闻肃然起敬,身为一个现代人,谁不知道速度决定成败,要是企业都这样搞生产,估计都倒闭了吧。不过也就是这样精益求精的执着精神,古人才能铸造出那么多让后人叹为观止的宝剑吧。   问道大师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一个时辰之后,路仁甲三人已经坐在万剑山庄的大客厅里,热茶还没喝上,就有七八个穿着短打的中年大汉鱼贯而入,个个都虎背熊腰,红通通的脸、灰扑扑的手掌,一副打铁匠的打扮。   其中一个性子急的汉子迫不及待地问,“是谁需要兵器?”   路仁甲站起来,双手抱拳,“在下路仁甲,希望能求得一把宝剑。”   万剑山庄的几个铸剑师用挑东西的眼神打量着路仁甲,为首的铸剑师开口,“不知路公子擅长什么剑法?”   路仁甲面有难色,“这,并无。”   在坐的铸剑师听闻脸色立即变得难看,一个小童在他们的示意下,双手将剑奉上,为首的铸剑师忍着不耐烦说,“舞一下!”   路仁甲接过剑,随意地挥舞了一下。   现场一片沉默,这好歹是庄主关照才插队进来的客人,怎么连剑都不会用?   那性子急的铸剑师看了路仁甲的动作,非常不满地把茶杯往桌上一拍,站起来便走,“岂有此理!连拿剑都不会拿!这样的人,怎么配拥有我万剑山庄的剑?你们谁爱给他铸剑谁就去,反正我是不会让我的宝贝给他糟蹋的!哼!”   有一就有二,陆续有铸剑师离开,“即使庄主怪罪,我也不愿明珠蒙尘!”   “真是浪费我的时间!”   “就是!”   除了为首的铸剑师还坐在位子上,其余的都走光了。作为师兄的他不得不一脸尴尬地留下收拾烂摊子,他硬着头皮地说,“师弟们说话比较耿直,还望路公子不要怪罪。”   “……”   路仁甲觉得脸辣辣的,他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真的不擅长用剑,难怪铸剑师会生气,毕竟谁也不想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在别人手上变成一件可有可无的装饰。只是两个月后武林大会召开,我又确实是需要一把剑。”   “不知路公子需要什么样的剑?”   路仁甲老实地说,“华丽霸气,最好看起来有内涵的。”   那铸剑师原本勉强往上的嘴角,在听到路仁甲这么说后马上落下,他呼地站起来,冷冷地说,“难道路公子以为我们万剑山庄很闲?特地来寻开心?既然只是想要个装饰品,何不去那首饰铺去打个十件八件?刘某失陪了!来人,把他们送下山去!”   秀秀看见铸剑师铁青的脸色,立即急得站起来叫唤,“诶~师傅您等等。请听我们解释~”可惜人家走得干净利索,连个多余的眼神都不给。   “阿弥陀佛!”问道大师施施然地站起来,(谁叫你们自不量力跑来求剑!该!)   路仁甲和秀秀俩人在小童的带领下,只能垂头丧气地离开。   “路大哥,怎么办啊?”   “要不咱们听刘师傅说的,去首饰铺打一把?”   “……”秀秀的头垂得更低了。   突然不知从哪里传来阵阵喧哗,三人仔细一听,既有人哭天抢地,又不乏谩骂咒怨声,那惋惜的叹气更是不绝于耳。   秀秀好奇地问带路的小童,“这是怎么了?”   小童听到那些声音脸色也不太好,紧抿嘴巴没有说话。   问道大师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可惜了。”   秀秀催促,“大师知道是怎么回事?快讲讲。”   大师看了小童一眼,不说话。也不是什么秘密,小童即使心情不好也还是开口了,“万剑山腹地有地火熔岩,锻造时用来淬炼最合适不过了。可惜地火温度太高,用钳子夹着剑身淬炼之时,常常一个控制不住,高温把钳子融化了。多少即将出世的绝世宝剑,就这样掉进了地火熔岩之内。”   问道大师补充,“铸剑师一辈子以铸造一把绝世宝剑为荣,有时眼看着就要心想事成,谁知会功亏一篑,心情可想而知。曾经有铸剑师受不了打击,就……唉~阿弥陀佛~”   秀秀感慨道,“好可怜啊!”   难怪他们会对路仁甲那么不客气,任谁家父母看到一无是处的渣男居然肖想自家宝贝闺女不生气?   路仁甲建议,“小师傅,温度过高会把铁融化成铁水,你们有没有用其他的东西试试?”   那小童鄙视地看了路仁甲一眼,门外汉就是门外汉!他没好气地回答,“怎么没有?石雕的钳子,竹子的钳子,就是金银玉木,我们都试过了,比铁制的还不如呢!”   秀秀开口,“那泥塑的呢?”   “开什么玩笑?”带路的小童嚷嚷开来,“泥巴怎么做?软趴趴的,一碰就碎。”他边说边想,却突然意识到陶瓷不就是泥巴做的吗?被高温烧制了也没融化啊!小童大喜过望,连带路的活都顾不上了,他急着去告诉师傅们这个办法,“你们自己下山吧!”也没等路仁甲几人的回答,一下子就吱溜得老远,很快就失去了踪影。   问道大师感叹道,“阿弥陀佛~小施主是个有智慧的人!”   秀秀毫不扭捏地接过话头,“那是自然!”报纸上不是经常说科学家们用什么陶瓷分子的材料做成耐高温的航天部件吗?多看报纸长知识!   秀秀喜滋滋地想:老和尚,幸亏咱穿越的不是宫斗文,不然你肯定要兼算命的职了——先算出我是异世之人,然后再安慰既来之则安之,最后以‘女施主命格奇特贵不可言’做结尾,自然就能吸引一大堆皇子世子对我穷追不舍,从此开启所有女人都妒忌陷害我、所有男人都爱慕保护我的人生赢家路线……   哈哈!(YY过头了~)   下了山,三人也不急着离开,反而在镇上的店铺逛了起来,问道大师比路仁甲两人有经验,他介绍道,“万剑山下的小镇铺子,虽然铸剑技术没有山上的好,但是打造金银首饰、剑鞘马鞍等器具,手艺还是很不错的,价格很公道。”   路仁甲两人听闻连连点头,来都来了,不带点特产回去给大家怎么行?   秀秀率先走进一间两层楼高的金银铺,满眼都是璀璨闪烁的金银珠宝,“哇!”噢~眼睛要闪瞎了!这么多的好东西,真恨不得扑上去通通打包带走!   她这拿起来看看,那拿起试戴,路仁甲看见秀秀不亦乐乎的样子,就问旁边的小二,“小二,多少钱?”   秀秀听闻立即放下手中的金钗,她恋恋不舍地说,“我就是看看而已,买了我又不常用。不要浪费钱了。”   “给奶奶婶婶买的!”路仁甲指的是幽云和净鱼。   秀秀听闻,不高兴得脸都垮下来了。   路仁甲看见她气呼呼的小脸,忍不住笑出声,他拿起一只灵芝蝙蝠纹碧玉簪插在秀秀头发上,“当然更要给咱们的秀秀买啦!”   她负气地转头过一边去,嘴巴却忍不住上扬,“不稀罕!”   路仁甲抓起秀秀的手,往里套了一个金丝缠红宝石手镯,“那这个呢?”   秀秀偷偷瞄了一眼手腕上沉甸甸的镯子,清澈透亮的红宝石看起来比熟透的石榴籽还诱人,心里明明喜欢得不得了,还死鸭子嘴硬地说,“一般般啦~”   小二一头黑线地看着眼前这对暧昧十足的狗男‘男’,忍不住出声,“两位客人,看得如何?要不要我给您包起来?”   土豪路仁甲手一挥,买买买!   小二立即笑得见牙不见眼,也不管秀秀的抗议声,手脚利索地把秀秀之前看过的饰品通通包起来,打了八折再抹去零头,“一共是五百三十两!您是给银子还是给银票?”   等小二点头哈腰地把俩人送出金银楼门口,秀秀还有点回过神来,“这,这是不是草率了一点点?”才刚出门,小老百姓的秀秀就有点后悔花钱大手大脚了。   “没事。”路仁甲安慰道,“几样首饰而已,”他之前被‘容嬷嬷’训练,听说逍遥宫的女弟子,哪个不是几匣子的首饰?奶奶婶婶她们更是有个屋专门放置首饰。秀秀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连个银圈圈都没有,光想着就觉得愧对不已。   小市民的秀秀哪里知道路仁甲莫名的心酸和惭愧,她如今手腕戴着这成色极好的金丝缠红宝石手镯,只觉得浑身不自然,既怕它掉了,又怕被人抢了,总觉得太显眼,不安全。   “咱们别逛了,还是回客栈吧。”完全忘了当初自己嘲笑路仁甲穿锦衣局促的样子。   “没事的。”路仁甲当然知道她的不安,他趁机拉着她的手往前走,“有我在,怕什么。”   大灯泡问道大师跟着俩人后面,心里默念:阿弥陀佛~一切为了九阳真经~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天冷,懒病发作,不好意思~   ☆、甩不掉的‘小’尾巴   绕路跑来万剑山一趟,路仁甲虽是武功盖世的男主角,奈何不得铸剑师的青眼,只能无功而返。   秀秀和路仁甲窝在客栈的房间里,门窗紧闭,为了防止隔壁的问道大师能偷听到,俩人特地用茶水在桌面上写字,‘当初的那个山洞有很多兵器,要不去那里拿?’   ‘问道大师怎么办?’   ‘有办法甩掉他吗?’   ‘不确定。’   ‘试一试呗。’   商定好了如何甩掉小尾巴的ABCDE计划后,三人继续上路,往洛阳城方向走。   A计划:迷药。   秀秀笑得殷勤,“大师,这家酒楼的斋菜做得特别好,您试试?”秀秀把加了料的几碟素菜推到问道大师前面,只差没把菜塞到人家嘴里。   问道大师念了一声佛号,“多谢施主,那老衲就却之不恭了。”他拿起筷子,慢条斯理地把加了料的素菜吃得干干净净,吃完之后,老和尚便嚷嚷着头晕,喜得秀秀连忙叫上小二,和路仁甲把大师搀扶回房间躺下。   这花了十两银子买来的迷药,值!   俩人给足了银子给客栈,便忙不迭地牵着马匹跑路。   整整跑了一个晚上才停下休息,天色微曦,俩人刚想眯一会儿眼,朦朦胧胧中就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灰蒙蒙的身影,正直勾勾地看着他二人。   俩人吓了一跳,还以为遇见了不干净的东西,定睛一看,居然是问道大师。   一时之间,庆幸、失望、郁闷……各种心思涌上来。   还说能让人睡三天三夜呢!呸!奸商!假药!   问道大师飘飘然走过来,乐呵呵地说,“两位施主,好巧啊~”   路仁甲和秀秀:“……”巧个屁!   A计划失败!   B计划:绳子   软的不行来硬的!   又是一个投宿于客栈的晚上,趁着万籁俱静、夜黑风高的时候,路仁甲带着大捆绳子终于向问道大师伸出了邪恶之手……   望着被路仁甲五花大绑固定在柱子上的老和尚,秀秀忧心忡忡地问,“你确定你绑结实了?”   被点了睡穴的老和尚突然睁开眼,“结实了。”说完还摇了摇身体,表示自己动弹不得。   路仁甲和秀秀面面相窥,做坏事现场被抓包,尴尬得不得了。   问道大师看见两人不说话,又再摇了摇,身体发出一阵格里嘎啦的声音,绳子便轻轻松松地落下,老和尚跨步走出,“阿弥陀佛~老衲年少之时,被师傅逼着学缩骨功。没想到还有用得到的时候,看来师傅所说确实有理,世无无用之技啊。”   路仁甲和秀秀:“……呵呵,早就听说大师功夫了得,我们就是想看看大师的缩骨功,果真名不虚传啊!”   “哪里~哪里~”   B计划,失败!   C计划:戒荤   “大师,真是不好意思,没想到这条捷径如此偏僻,居然连个化缘的地方都没有!”路仁甲和秀秀一人拎着一只烧鸡,笑得贼兮兮的,“您看我们的口粮都是荤食,总不能让您破戒吧。”   没错,他俩就是故意的,专门走的偏道已经两天没有碰到人烟了。问道大师的干粮包都空荡荡的了。   路仁甲‘好心’提醒,“大师,这条路还要走四天才能走出去呢。”言下之意:您还是赶紧回头吧~   老和尚笑得比迦叶尊者还迷离,他伸手抢过路仁甲手里的烧鸡,毫无顾忌地咬一口,恶狠狠地撕下一大片烧鸡皮,“众生平等,老衲连狗肉都吃,又怎么能歧视鸡呢?”吃完后还评价一句,“香酥入骨,味道极好。”   路仁甲和秀秀:“……”老而不死是为贼!   C计划,失败!   D计划:青楼   真是失策!没想到少林寺的和尚,鸡也吃,酒也喝!就连来吸血的蚊子,打起来都毫不手软!还说不杀生呢!   三人在山道里转悠了几天才走到一个大点的城镇,找了个客栈,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子的饭菜,酒足饭饱后才觉得活过来——山里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不说那铺天盖地的蚊子蚂蟥,单单是这草木繁盛的春末夏初,各类毒虫多得数不胜数,秀秀皮薄肉嫩,身上要被咬花了。   整休了两天,D计划开始!   入了夜,路仁甲和秀秀开始出门,问道大师继续跟在后面。   “大师,我们要去怡红院,您跟着不太方便吧?”   老和尚跟得紧紧的,“阿弥陀佛~空即是色,□□,无妨无妨。”   “……”   怡红院的妈妈看见门口进来了两个年轻小哥,还没来得及招呼,就看见他们身后的老和尚,笑容都僵了,“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阿弥陀佛~女施主晚上好,贫僧有礼了。”   老鸦笑得勉强,连帕子都忘了甩动,“呵呵~大师是来化缘的吗?”   老和尚宝相庄严又有礼地回答,“女施主不必惊慌,您当我不存在就好了。”   大厅里寻欢作乐的客人看见门口的问道大师,便议论起来,“怎么老和尚来妓院啊?”   “稀奇啊~头一回见!”   有促狭鬼大叫,“老妈妈,没想到大晚上的,也有和尚来化缘啊?他是不是来化你的缘的?大师,您修得是欢喜佛吧~”   哄堂大笑。   老和尚不怒不慌,淡定地站在路仁甲身后,用一种悲悯平静的眼神坚定不移地扫射全场,原本笑闹哄哄的众人被这眼神扫射到,不知怎得,全部都停了下来。   妈呀~怎么有种进了大雄宝殿看见佛祖的感觉!   幸亏路仁甲和秀秀没看见问道大师的眼神,不然肯定要跪下磕头,然后双手把九阳真经奉上了。秀秀掏出一张银票放到老鸦手里,“给我俩叫个最漂亮的姑娘!”   老鸦接过银票立即笑靥如花,也不去理会众人的调戏,连忙带着路仁甲和秀秀往里面走。   “那这位大师怎么办啊?”   “莫管他!”   几人绕过大厅,穿过抄手游廊,老鸦走进一座小院,扬声道,“小兰,小梅,快点来迎客啦~”   “哎~”两声娇滴滴的应声,房门被从里面推开,走出两个十五岁左右的粉衣姑娘,俩人莲步轻移,婷婷袅袅地走到路仁甲三人面前,晚风吹来的脂粉气,混合在她们的笑容里,格外迷人。   小兰性子比较活泼,她捂嘴偷笑,“怎么来了个和尚?”   老鸦瞪了她一眼,“休得乱说!”她转头对路仁甲三人点头哈腰,“夏菊姑娘就在房里等着几位,春宵苦短,我就不多打扰了。有什么事就尽管吩咐小兰小梅。”说完就走了。   两个妙龄少女一左一右,弯腰齐声道,“客人,您请~”   路仁甲看向问道大师,“大师,您还要跟进去吗?”   老和尚坦然一笑,率先跨步,“有何不可?”   路仁甲和秀秀无奈地跟着后面,“难道你们少林寺不戒色吗?”   “自然是戒的。”   “那您现在进去了,不是破戒了吗?”   “阿弥陀佛~若无色心,还来戒破?在老衲眼里,少女与老妪并无区别,何以见老妪坦然,见少女忐忑?别人与我并无二般。今日入此门,若是动心动性,便是老衲修行不够,亦怪不得他人。”   老和尚的一番话,说得落地有声。   秀秀咬牙,在路仁甲身后推了一把,“走!”她就不信老和尚等下看到美女的胳膊大腿胸脯,还能这么自然!   路仁甲被她推着踉踉跄跄地进了屋里,差点没摔倒,幸好一双玉臂扶住了他。路仁甲抬起头,是个芳华正茂的艳丽女子,正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女子因为正弯着腰,那对高耸如峰的酥胸呼之欲出。路仁甲不经意间看见,羞得脖子都红了,他连忙低下头,却又看见了女子那不着鞋袜的玉脚,晶莹剔透的十个脚趾正踩在猩红色的地毯上,细细的脚踝系着一串银铃铛,十分美丽醒目。   路仁甲赶紧离得远远的坐下,眼神只落在秀秀身上,连屋里的装饰都不敢多看一眼。   夏菊也不恼,她迎着秀秀和老和尚坐下,又叫小兰小梅端来点心酒水,给三人斟酒之后,才微微蹲下屈身施礼,露出一大截白花花的肉,“小女子名夏菊,多谢三位来捧场。”   老和尚念了一声佛号,“女施主,贫僧有礼了。”   夏菊笑得十分娇媚,捡了个空位就坐下来,“不知客人们是先想听曲儿还是想说说话,或者是直接办事呢?”   路仁甲可怜巴巴地看着秀秀,没有说话。秀秀扭头去看问道大师,大师了然一笑,“老衲随意。”   秀秀想,反正我是女的,怕什么?她一边拉起路仁甲,一边对夏菊说,“直接办事!”也不管人家姑娘是什么反应,便拉着路仁甲走进了夏菊的香闺。   老和尚念了一声佛号,也跟着走了进去。   夏菊一头黑线,虽然老娘是个妓子,但是也不至于要一次服侍三个吧。   夏菊的卧房里挂着几幅香艳的图画,路仁甲不好意思地闭着眼,秀秀一脸新奇地打量,反正是老和尚大大方方,衬托出路仁甲和秀秀俩人的青涩。他找了个椅子坐下,便开始捻着佛珠低声念经。   秀秀咬牙切齿地回头望了不动如山的老和尚一眼,“大师,非礼勿视。”你是不是该出去了?不然我们怎么趁机逃走?   “施主请放心。一切如梦幻泡影,老衲不会在意的!”   “……”   路仁甲和秀秀两个人的年龄加起来都不及问道大师的一半,黄毛小儿怎么斗得过老人精?在老和尚眼里,这些都是雕虫小技,比喝茶还简单。   秀秀抓抓头发,气馁地说,“算了,算了,大师不是想知道九阳真经的内容吗?你拿一万两银子来,我们就告诉你!”   “阿弥陀佛~老衲身为出家人,身无恒产,连明日之食都还不知道要去哪里化缘?哪里有钱?”   “那香油钱呢?”   “阿弥陀佛~那是佛祖的。老衲不敢妄动。”   “……”   无耻!居然想空手套白狼!   D计划,失败!连E计划都失败了!   等夏菊做好心理准备,勉强挤出笑容缓缓步入内室。咦?人呢?室内空无一人,哪里有那三人的影子?   小兰按住胸口快要跳出来的心脏,“这……莫不是,鬼?”   小梅一脸惨白地抓紧小兰的手,“瞎说什么。”   夏菊一看见屋里没人,就一下子瘫在床上,自顾自地爬上床,“管他们呢,反正钱也收了。你们谁也不许惊动妈妈。我巴不得天天有这样的客人上门,多轻松啊!没什么事的话你们就早点休息吧。”   “对对对!”小兰赞同地点点头,十分利索地拉着老实的小梅退下。      ☆、千年人参(一)   其实人生嘛,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即使没有了一把低调奢华有内涵、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宝剑,也无损路仁甲那背后有景、土中有豪的少侠气质。   以上,是秀秀反复开导自己的话。   在默念了十四次之后,路仁甲三人重新上路了。   行至中午,刚好路边有一个驿站,艳阳高照,小小的驿站里坐满了歇脚的路人,众人边喝茶边议论:   “听说了吗?皇上要招驸马啦!”   “关咱们什么事?难道你一泥腿子还想娶娇滴滴的金枝玉叶不成?”,   “你别听他乱吹!哪里是招驸马?分明是求药!”   “求药不就是招驸马吗?你看看皇榜怎么说:凡是能献上千年人参者,赏赐黄金万两,赐一品侯爵,若是家有适龄的未婚男子,可将公主下嫁。这不就是招驸马嘛。”   “去去去~人家说的是适龄男子,你看起来都要四十了吧!哈哈~”   “你才四十呢!我才二十出头呢!”   “就算你是个黄花大闺男又如何?你有千年人参吗?”   “皇上是天下之主,还需要求药?你就吹牛吧!”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怎么说是吹牛呢。你以为千年人参是菜地里的大萝卜,家家户户都种有?张果老吃了万年何首乌都能成仙,更何况是千年人参?说句不好听的,普通老百姓哪里有那玩意儿,有千年人参的人家,还会稀罕驸马的位置吗?”   其他人听闻,纷纷赞同:“也是。”   秀秀听到那些人的聊天内容,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几位大哥,不知道你们说的千年人参是怎么回事啊?”   其中一个汉子随手一指,驿站的墙上正贴着一张黄色的纸张,“那不都写着嘛?”他打量了秀秀的身板和穿着,好言相劝道,“小兄弟也想娶公主?我劝你还是死了这份心吧。这皇榜一出,多少人涌去靺鞨、高丽那边挖人参,可是那些地方是人去的吗?我听说那里野草长得比人还高,毒蜂比拇指头还大个,大虫、熊瞎子比人还多……千年人参是那么容易遇到的吗?知道人来了,它还不跑啊!”   秀秀暗暗吐槽,咱穿的又不是修仙文,它跑什么?广电都不让成精了!   秀秀一目十行地把皇榜内容看了一遍,兴冲冲回到路仁甲的身边,高兴地大叫,“路仁甲,你的缘分来了~~~”   那苦口婆心见没效果的汉子忍不住摇摇头,“唉~又一个疯了。”   对于别人来说,要找到千年人参跟登天差不多,不过对于有金手指的路仁甲和秀秀来说,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秀秀抬头望天,之前开启的第五个金手指,就有对各地珍稀药材的标识,“千年人参,千年人参,有了!”乌罗护部,靠近大兴安岭处,刚好就有一棵千年人参!直线距离此地两千四百二十六里又四百三十米!   坐飞机也就三四个小时而已!(但是,古代没有飞机也没有高速路啊~)   时间不等人,公主还躺着床上昏睡不醒,正等着她的驸马扛着人参去救命呢!反正武林大会还有一个多月才开始,秀秀立即决定改道先去挖人参,“大师,救人要紧,我们很赶时间!您打算怎么办?”   “阿弥陀佛~小施主知道人参长什么样子吗?知道怎么挖人参吗?知道怎么炮制人参吗?”   !!!秀秀脑门出现了三个感叹号,“铲子一挖,不就出来了吗?”   “……人参是地精,更何况是千年人参?”   路仁甲插话,“我知道,用红绳绑着它就跑不了了。”   秀秀懒得和这些迷信的古人解释,她急匆匆解开马匹的缰绳,“走了走了。有我在,有你在,它肯定跑不了的。”她抛了一锭大银子给问道大师,“大师,你看看驿站有没有马卖?跟得上就一起去。”   当初老管家帮挑选的这两匹马,据说也是日行八百里的脚力,但是,我们都知道——理论和实际是不一样的,(商家给的是理想状态下的数值,)等路仁甲三人真的开始赶路的时候,发现一天能走五百里就不错了,泥土路尘土飞扬不说,路况还坑坑洼洼。   一路向靺鞨出发,越往东北走,人烟就越来越稀少,民俗民风与中原也大不相同,还好秀秀有无限变烧鸡的技能,不然连吃饭都成问题。   十天后,三人终于来到了大兴安岭山脉脚下,此时距离千年人参所在地,尚有三百里左右的距离。   古代的大兴安岭,绿化程度非常高,几乎连条小径都没有。三人只能把马丢在山脚下,徒步进山。   “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乌罗护部的神山,外人禁止进入。快走!否则就不客气了!”十几个穿着树皮衣、脖子挂着动物牙齿的青年突然从林里冲出来,挡在了三人面前,他们手里拿着长矛、短箭,脸上画着神秘的图案,看起来十分的不友好。   (感谢这武侠的世界,人人都会讲普通话,不然来到了这么偏远的地方,沟通不畅会很容易引发纠纷的~)   路仁甲露出一抹憨厚老实的温和笑容,“我们是来采人参的。”   为首的青年扬起手中的长矛,“人参是我们部落的珍宝,岂能由你们这些外人盗取?滚——”   “阿弥陀佛~这山虽养育了你们部落,但是并不代表山是属于你们的。山,是属于苍天后天,属于陛下的,更是属于全天下人的。”   其中一个男子哪里听得老和尚的叽叽歪歪,他吹响了挂在脖子上的树皮哨子,两长一短的哨声刚刚落下,林子四周便出现了许多老人小孩,他们捡起地上的石头,毫不犹豫就往路仁甲三人身上扔——   几人连忙躲闪,秀秀一边躲一边对一直念佛号的问道大师说,“大师,他们不信佛,您还是别念‘阿弥陀佛’了,宗教信仰不一样,很难搞的!”   路仁甲顾不得自身安危,一个劲地护住秀秀突围。秀秀也顾不上什么掩饰,立即变出大量的烧鸡向那些乌罗护部的人砸去——   谁知,那些人一看见秀秀凭空变出大量的烧鸡,立即吓得脸色惨白,全部跪下磕头,嘴里不住地念念有词,路仁甲三人也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   (一到非交流状态,地方少数民族就用方言了。)   秀秀用手捅了捅路仁甲,俩人无需言语,只用一个眼神,路仁甲便一手揽过秀秀的腰,运起轻功,往秀秀指定的方向飞去。   这下可不得了了,那些下跪的人,更是惊慌不已,喊得更加大声,跪在地上久久都不敢起来。   三人脱离了那群人,也不敢打猎生火,怕暴露行踪,只能继续吃烧鸡,问道大师终于忍不住问了,“小施主,您是如何变出烧鸡的?”   路仁甲立即反问,“大师,您是想知道九阳真经的内容还是想知道烧鸡的秘密呢?”   “九阳真经!”   “大师是聪明人!等咱们回去后就叫路大哥默写一遍给您。”   问道大师笑得比神算子还高深莫测,“施主是有大造化的人。”   秀秀笑得一脸虚伪,“哪里哪里,您才是有大造化的人。”   “呵呵!彼此彼此~”   “呵呵~”   为防止事情生变,三人吃饱后继续赶路,秀秀抬头望天,还有一百里,虽然因为赶路导致全身酸痛,可是一想到千年人参即将到手,便又浑身充满了力量!   第二天,路仁甲三人又被那群村民拦住了。   这一次,他们一见到秀秀便跪下,站在中间的是一个穿着镶嵌了无数珠宝的大氅的老女人,她一手拄着一根乌溜溜的藤拐杖,头戴着一顶装饰了大量彩色羽毛的帽子,她看见秀秀三人想逃跑,就激动地叫道,“神使,不要走——”   其他的村民跟着喊道,“神使,不要走——”   秀秀听着就觉得毛骨悚然,她看了看左右,只见那老女人一直用热切的眼神盯着她,秀秀用手指了自己,“我?”   “是的,神使!不知道神使大驾光临,昨日多有得罪,还望神使赎罪。祈求神使不要放弃您的子民——”   “祈求神使不要放弃您的子民——”   峰回路转,可是转得也太弯了吧。她特么都跟不上这群人的步伐了!秀秀虚笑两声,“你们认错人了~我不是神使!”   昨日那巡山的青年首领虔诚地说,“我们不会认错的,昨天神使不是已经使出了神迹吗?我们都把烧鸡拿回去供奉了以后才吃的,这味道,也只有神使才能做出来!还望神使大人长留乌罗护部!”   “还望神使大人长留乌罗护部!”   “……”   秀秀拉过路仁甲和问道大师,三人偷偷商量:“大师,咋办啊?”   “阿弥陀佛~不是老衲不帮忙,只是老衲信佛,和他们的宗教信仰不一样啊~”   “大师说笑了。就是因为不一样,所以才需要您去教化啊!您若是把他们都拧过来了,佛祖也会很高兴的吧。”   “是啊,大师是得道高僧,必定十分擅长鼓动香客捐香油钱,您看看那老女人身上的珠宝,要是大师能扣下来,都能打几座佛祖金身了。”   路仁甲和秀秀你一言我一语地劝解,老和尚就是河蚌不开口,三人正磨叽着,跪在地上的村民倒是开口询问了,“不知神使此次下凡可是有要事吩咐?”   真是瞌睡正好送枕头!   “呵呵~当今圣上宽厚仁慈爱民如子,”谁知道他是什么鸟样,“正逢公主遭难,需要千年人参做药引,”没有药引路仁甲就成不了人生赢家,“吾奉天神之命,特地来采参。”   “这,”老女人脸上的褶子纠结起来,“神山上倒是有人参,只是最多不过三百年,不曾有千年以上的人参。”   村民一脸赞同,“是啊,就连百年的都非常少见了。”   呵呵!老娘要不是有金手指,倒是让你们这些影帝影后给骗了!秀秀扬起昨晚刚跟老和尚学来的神秘莫测笑容,“无妨。天神已经告知吾千年人参所在之处。”她仔细地盯着那老女人的表情,果真看到她眼里的慌乱一闪而逝。   “好了,这千年人参不能被凡尘俗气沾染,尔等速速退后五十里,不得惊扰了我等采参。不然天神会降罪于尔等!”秀秀最后一句说的又快又重,把村民都吓了一跳,纷纷跪地求饶。   除了那老女人的脸上有些不甘,其余的人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就消失得不见人影。   “阿弥陀佛~施主真是有大造化的人~”   秀秀斜斜看了老和尚一眼,“大师,您什么忙都帮不上,我真的很怀疑您的诚意了。路大哥,你还记得九阳真经的心法口诀吗?”   “好像记得不太清楚了~”   老和尚呵呵一笑,“你们年轻人火气盛性子急,不如老衲心平气和,等找到了那宝贝,让老衲来帮你们挖吧。”   “有劳大师了~”   “大师辛苦了~”   “无妨无妨~”      ☆、千年人参(二)   五十里……   十里……   一里……   一百米……   秀秀突然抓住路仁甲的胳膊,“我好激动啊!怎么办?”   路仁甲用手指放在唇边,“嘘——”老和尚之前讲解了一些挖参的禁忌,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能讲话!   扫兴!   大兴安岭长年累月的落叶,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眼下正是五月份,草木茂密,走在上面,只有轻微的沙沙声。问道大师和路仁甲两人,身负绝世武功,却都不自觉地屏住呼吸放慢脚步,他们的情绪感染了秀秀,也跟着轻手轻脚起来。   十米……   嘶嘶~一条比大腿还粗的黑蛇盘绕在前方的树上,它垂下蛇头,吐出信子,用冰冷无情地眼睛看着走近的三人。   有异宝的地方,总是有守护兽的存在。   三人用眼神快速地交流:怎么办?   打死!   阿弥陀佛~杀生不好!   那大师您去收拾它!   老衲不是要挖参吗?   路大哥,你去!   点穴还是打晕它?   你自己看着办吧!   黑蛇立起三角形的脑袋,突然发动攻击向三人袭来,路仁甲立即出手,运起内力一掌朝它的脑袋拍过去,立马就把黑蛇的脑袋拍飞,黑蛇很快就回过神来,长长的尾巴一甩,准备要打中秀秀的头——   路仁甲冲过去,一手抓住蛇尾,他对着老和尚说,“你要快点,我先把它拖出去!”边说边拖着蛇尾往外跑。   黑蛇恼羞成怒,立即回头张嘴去咬路仁甲,路仁甲运起轻功,飞快地跳了起来,一屁股坐到蛇身上,一手固定住蛇头,重重一拳打在它脑门上,把黑蛇打晕了。   只是转瞬之间,路仁甲和黑蛇就过了那么多招,可见这条畜生也是非常厉害的。   路仁甲擦擦额头的冷汗,然后拿出绳子,打算把蛇头和蛇尾对叠捆起来,只是蛇皮滑溜,哪里捆得了?   路仁甲无奈,高声对秀秀和问道大师说,“你们快点,这黑蛇不好处理。”只能将绳子打了个死结,然后套在蛇头上,绳子的另一头抛过大树上,一拉绳子,把那条黑蛇吊在半空中,让它暂时伤不了人。   路仁甲固定好绳子后走过去一看,秀秀和问道大师俩人站在斜坡边上呆如木鸡,“你们怎么还干站着?人参呢?”   路仁甲顺着秀秀的手指之处望下去,只见脚下的一个大斜坡,背着阴,斜坡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人参树(?),正中间的那一棵长得比人还高大,菱形的叶子舒展开来绿意盎然,如同一个神气十足的将军正站得笔直笔直地视察它的地盘。   多少年不曾有人到访之地,堆积得厚厚的落叶腐化成了肥沃的黑土壤,滋养着这大兴安岭的生灵们。   三人发了一会儿呆,秀秀仿佛已经看见漫山遍野的金子银子在向她招手,她推一推老和尚,“大师,到你上场了!”   大师回过神来,“阿弥陀佛~这斜坡滑溜得很,不好下去啊!”看见秀秀脸色难看,连忙补充一句,“老衲将绳子系在腰间,等下你们要抓好绳子。”   老和尚系好绳子之后,就带着工具,轻身一跃,跳到那棵高大的人参旁边,老和尚先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声佛号,然后拿出一根红绳系在人参株身上,红绳两头绑着两条木棒,木棒插在两边的地上立起来。   问道大师用一根细细的鹿骨棒开始挖人参,秀秀瞪大眼睛,刚张嘴就被路仁甲眼疾手快捂住嘴巴,用眼神示意:挖参时不能说话。   ‘这得挖到猴年马月去呀?’   ‘别急!’   路仁甲二人正看着问道大师的动作,突然一阵腥风扑来,“呜嗷——”虎啸山林,震耳欲聋。一只黄白花纹的大虫从林子跃出——   路仁甲揽着秀秀正欲跳到树上,只是老和尚腰间的绳子还在他手上,老和尚的分量不轻,俩人被绊倒,一时摔了个大马趴,反而躲过了猛虎的一扑。   路仁甲把秀秀往边上一推,立即鲤鱼打挺,跳了起来,猛虎转头就扑过来,却被路仁甲运起内力,一掌拍过去,打得它头昏脑热,他抓住绳子往猛虎脖子一绕一拉,趁势翻身跨步骑上了虎背,拎起拳头就要打——   “慢着——”老和尚气喘吁吁地爬了上来,“看它眼睛没有变红,应该是不曾吃过人的,别伤它性命。”   “大师,难道你要像菩萨那样降龙伏虎,感化这畜生?”   “阿弥陀佛~老衲哪里有弥勒尊者那么大的本事?只是这生灵天生天养,本与我们毫无瓜葛,既然还没造成伤害,不想多生因果罢了。”   秀秀暗想,好歹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是留着它多生几个崽吧。“路大哥,你把它捆起来,等咱们走了再放行!”   路仁甲苦着脸,“绳子不够用了!”   秀秀转头看向老和尚,“大师,佛祖考验您的时候到了!到底是要您的安全还是要老虎的性命呢?”   老和尚长叹一声,“罢罢罢!老衲已是风烛残年,何必还惜此身躯?”他解下腰间的绳子,“拿去吧。”   秀秀噗嗤一笑,没有接过绳子,“逗你的。这山林野兽众多,若是都要用绳子捆扎,就是再来一百米长的绳子,也不够用了。”   “小施主可有方法?”   秀秀丢个眼神给路仁甲,路仁甲会意,先把老虎吊起来,然后拿出匕首,将内力灌注于锋刃之上,唰唰唰,匕首划过几棵大树,再打上一掌,大树便轰然倒塌。路仁甲手脚利索,把大树去枝去叶,又一一砍断剖开,削尖头,将柱子一一按顺序打入土中,在平地上画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围栏。   路仁甲运起轻功飞跃至半空中,把绑着老虎的绳子解开,老虎啪地一声掉进了圈子里,暂时出不来了。   秀秀笑嘻嘻地说,“大师,您要加快手脚了。这围栏的质量也不知道好不好。”   老和尚念了一声佛号,把绳子绑在腰间,继续下去挖人参去了。   路仁甲和秀秀则慢慢在斜坡上挖出一个个浅坑,做出一个简陋的上下台阶,三人一齐出力,速度加快,等到傍晚之时,这人参的模样已经出来了:主体有巴掌大一尺长,按照一百年分一个参头的说法,这棵人参身上确实分出了十个参头,正紧紧地偎依在一起,人参的根须非常发达,纵横交错,比蛛网还密集。   老和尚念了一声佛号,“这确实是一棵千年人参。”   “太好了!”   “秀秀,太阳准备下山了,咱们先休息休息吧。”   “那些参须还在土里呢,咱们还是加紧干活吧。”   老和尚也跟着劝解,“阿弥陀佛~小施主莫急,天色已晚看不清东西,要是弄坏了参须,反而不美。欲速则不达。”   秀秀只能答应下来,“好吧。”   两天后   那棵千年人参终于被完完整整的挖出来了!   在场的三个人都忍不住捶了捶自己的腰——弯了三天的老腰,都快比醋还酸了。   初见到人参的兴奋已经减退了一大半,三人收拾收拾,把人参装进木盒里,准备撤退。   路仁甲抱着秀秀跃上枝头,秀秀手一翻,无数的烧鸡便哗啦啦掉落下来,掉到围栏里,原本焦躁不安的猛虎立即停下步伐,开始大口大口地低头吃烧鸡。问道大师把柱子摇松动了,以便日后猛虎撞出来;然后把被吊了三天的黑蛇解救下来,扔到了斜坡下面。   三人挥一挥衣袖,带走一棵千年人参,便拍拍屁股,离开了。   刚下到山脚,那群村民又出现了,也多亏了他们,路仁甲三人的马匹才不至于被野兽吃了或者逃跑。他们看见秀秀出来,说什么也不让秀秀这个伪神使离开,一副‘除非你从我尸体踏过去’的样子。   这个就好办了。   问道大师念了一声佛号,和路仁甲挖人参挖出来的默契,立即不约而同地出手,运气点穴,嗖嗖嗖,瞬间点倒一大片人。   时间不多了,三人一路策马狂奔,终于在十天后,赶回了洛阳城。   七年前,路仁甲和秀秀离开洛阳城时,还是两个手无寸铁的小豆丁;七年后,俩人回到洛阳城,路仁甲已经是个小有名气、有靠山、武功高强的少侠了。   没有那么多时间感慨了!   三人连洗漱都来不及,直接去到大明宫宫门口。   守卫的官兵一见到衣衫褴褛乞丐模样的那三人,立即举起长矛,秀秀大喊,“我们是来献千年人参的!”   为首的中年军官也不敢怠慢,立即叫手下收起兵器,“看你们这副打扮也不像,人参在哪里?”   路仁甲连忙解下背后的木盒打开,赫然一支又长又粗的人参。官兵们看见那长长的木盒不是兵器而是人参,都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   为首的军官好声好气地招呼,“你们先在这里等一下,待我派人去禀报陛下。来人,去打盆水来给三位洗一洗。”   当今圣上正为爱女的病情发愁,听说有人进献了千年人参,情不自禁地站起来,连声吩咐到,“快,快把人请进来,还有叫人去请神医来!”   宦官为难地说,“陛下,进献者面容污浊,恐惊扰了圣驾……”   圣上一脚踢过去,把那宦官踢到一边,“啰嗦什么,快去!”   路仁甲三人粗粗洗了一下脸面,便被急急赶来的內侍带走,皇上着急,內侍就得更急,一行人几乎是小跑进了大殿。   皇上一看见那三人进来,连忙挥手制止他们行礼,“无需多礼。人参呢?快点拿出来!”   路仁甲刚刚拿出木盒,就被心急火燎的皇上一个箭步抢了过去,他迫不及待地打开木盒,入眼便看到里面的人参,还带着一股新鲜的泥土气质,立即忍不住哈哈大笑,“神医来了没有?快叫他来看看。”   此时神医谷请来的神医刚好赶到,他只需一眼望过去,就行了个礼,“恭喜陛下,确实是千年人参!”   皇上挥挥手,“那还等什么?还不快去!救公主要紧。”等神医带着千年人参和內侍退下,皇上才搓搓手,“朕刚才急躁了一点。”   秀秀顺势拍马屁,“陛下对公主的拳拳爱意,真让草民感动不已。”   “哈哈~公主若是治愈了,你们都有赏赐。你们三人姓甚名谁?”   “多谢陛下,老衲少林寺问道。”   “多谢陛下,在下洛阳人士路仁甲。”   “多谢陛下!草民是公子的书童秀秀。”   “好了,你们先在宫里住一段时间,等公主痊愈了再赏赐。”   秀秀忍不住叫出声,“陛下,”   皇上原本笑嘻嘻地脸色立即收起来,变成上位者不容挑衅的威严,只是这么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秀秀就觉得心惊胆战,不敢说下去。   路仁甲连忙接话,“启禀陛下,草民三人此次来洛阳城,是为了参加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因为在途中看见了皇榜,便改道去了一趟黑水靺鞨,有幸挖到了千年人参。如今武林大会即将开始,还望陛下允许草民三人去参加。”   皇上把不苟言笑的表情收了起来,“既然你们有要事要办,朕亦不阻拦。不知你们打算在哪里落脚?”   问道大师抢先回答,“武林盟主府。”   等三人出了皇宫,路仁甲不满地问,“秀秀,刚才你为什么要说是我的书童?你明明知道我,”   “好了好了,”秀秀打断他的话,“不然要怎么说?这些小事就不要在意了,后天的武林大会才是要紧的。”公主只有一个,必然要明确突出路仁甲来,不然皇上要赐婚给谁?   “错!老衲的九阳真经呢?”   秀秀乐呵呵地打哈哈,“都要紧。”      ☆、武林大会   武林大会准备要召开了,洛阳城到处是带着武器行走的江湖侠客,有实力的住自家的分点,有钱的住悦来客栈,有地位的住武林盟主府……一时之间,众多的武林人直接拉动了洛阳城的经济发展,导致客栈住满,连馒头都涨价了!   路仁甲和秀秀暂时没地方住了。   还好问道大师厚道,带着路仁甲二人去了武林盟主府,大师是少林寺的高僧,混了个单间;路仁甲也算是江湖新秀,分到了个十人间的大通铺。   “您好,您好。”二人才刚进去,就有个中年汉子坐在大通铺边上向路仁甲二人打招呼,他一手抓着馒头往嘴里塞,一条腿搭在通铺边上,另一只手正扣着脚趾缝里的泥垢,他的腿毛又粗又长,密密麻麻地覆盖在小腿上,植被程度比大兴安岭还茂密。   秀秀轻轻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不敢深思的销魂气味,那位大哥吃得馒头渣掉得满床都是,怎么睡啊?   路仁甲笑了笑,“在下路仁甲,不知大哥怎么称呼?”   “路兄弟,久仰久仰~哈哈,”那汉子发出震耳欲聋的笑声,“我叫黄霸天!你叫我黄大哥就好了。”   黄霸天三口并做两口把馒头快速吞下,他从通铺上下来,十分热情地说,“再加上你们俩,这房间就住满了!”,还一手拉过秀秀手中的行李帮忙放在通铺上,“其他人都出”,刚好一只蟑螂跑过,黄霸天拽着手中的包裹一甩,啪的一声打在蟑螂上,即使不用看,那蟑螂必定是粉身碎骨无疑。“……去了。哈哈,房间久不住人了,小虫子多一点。没事~小时候我还经常烤蟑螂吃呢~”   秀秀:“……”呕~突然觉得浑身好痒怎么破?   路仁甲看见秀秀面有难色,忙跟黄霸天打圆场,“我俩刚到,中午饭还没吃呢,”拉着秀秀准备出去——   “没吃?那正好,我这里还有几个馒头!”黄霸天赶紧用刚扣了脚趾的手从枕头下掏出两个馒头递给二人,“我出门前,我媳妇给我做的,劲道十足!”   “呵呵~”秀秀抓着推不掉的馒头勉强笑了笑,“问道大师不知道吃了没有?我去看看~”说完就脚底抹油溜了出去。   “黄大哥,我们先去看看大师安置好了没有。秀秀,等等我~”   望着二人跑得不见影,黄霸天狡黠一笑,都跑了才好,这样他就可以独占一个房间啦~   “大师,我要和你住一起!”秀秀一看见问道大师的房间窗几明净,宽敞透亮,就不由分说地决定。   老和尚拒绝,“不可,不可,男女授受不亲!老衲不能坏了施主的名声。”   秀秀把行李往床上一放,“没事,我知道大师佛法高深,在你眼里,我一定是个红粉骷髅。就这么决定了!”   路仁甲打蛇随棍上,笑嘻嘻地说,“大师,众生平等,我想您一定不介意我也睡在这里吧。”老和尚刚想拒绝,路仁甲就意有所指,“这里采光好,比较适合写字!”   老和尚在心里念了声佛号,佛祖说的不错,有因有果,没想到那么快就报了。他扬起和蔼可亲的笑容,“小施主习惯用哪家的笔墨纸砚,老衲可叫人去帮选购一二。”   “大师您真体贴!能不能叫些饭菜来呢?我们还没吃饭哩!”   众多江湖人也不是傻子,看见路仁甲和问道大师同进同出,都在背后议论纷纷,这路仁甲看起来平平常常,怎么有这么大的本事,既勾引了天机老人做他的干孙子,现在又和少林寺的问道大师同吃同住?是不是问道大师要收路仁甲做俗家弟子?   秀秀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若是有人向她打听,她就说得含含糊糊是是而非,既不给别人一个明确的说法,又增加了路仁甲的新闻热度。   直到江湖第一公子南宫朗有私生女找上门的新闻爆出来,路仁甲的绯闻就被全部压了下去。   如果说路仁甲之前的消息是三线配角的小版面,那么南宫朗则是一线大牌的头条待遇。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了!   不管众人的想法如何,武林大会终于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开始了。   武林盟主府的前院,平坦宽敞得能跑马,拿来做会场最合适不过了。   会场中间已经搭好高台,四周摆放着兵器架子,彩旗飞扬,锣鼓喧天,再加上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真有点像校园运动会!   江湖大佬坐在高台上,有遮挡有茶水点心;各个门派世家占据着高台四周的好位置,虽然没有盟主府的下人送上茶水点心,至少是从从容容地坐着的;至于像路仁甲这样单打独斗的江湖人,即使是小有名气,也只能围站着在高台边上。   看吧,要出头,光凭一个人,有多难!   武林盟主肖正峰年过五旬,仍旧脸色红润身材挺拔,当了十年的武林盟主,上位者的领袖气质日益渐深,看起来威严十足又正气浩然。   肖正峰正在台上讲话,秀秀站在台下暗暗埋怨:别那么多废话了,赶紧比武吧!本小姐现在就等着路仁甲打遍天下无敌手,把你撵下台当武林盟主,然后扬名立万,迎娶白富美,成为人人羡慕的人生赢家!   她还等着回家呢!   好不容易等肖盟主讲完话,谁知道又上来一个江湖大佬,那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声若洪钟,也发表了一通自己对于武林现状的看法,对未来的展望,对年轻一辈寄予的厚望……   在高台上坐着的大佬都按序发表了或长或短的讲话。   中午了……   太阳晒得人蔫如瘟鸡,肖盟主再次站起来,大手一挥,“已近正午,府内已经备下饭菜,各位江湖朋友尽管放心地吃,肉,随便吃!酒,随便喝!”。   在台下站了一个早上的众人立即爆发出阵阵欢呼,“盟主英明!”   等等!比武呢?   小身板的秀秀张嘴欲言,就被滚滚人流挟持到后院,露天的后院摆满了桌椅,桌上放着八大碗,白花花的肥肉切得极厚,大块大块的鸡鸭肉还带着血丝,油花在太阳照耀下简直要闪瞎眼!桌上一坛坛未开封的酒,一个人都抱不过来的大缸!   肖正峰,好大的手笔啊!   众多江湖人自发找位置坐下,也不用多废说,一个个手脚熟练地拍开泥封的酒盖子,浊黄的酒水如同瀑布般哗啦啦地流进大海碗里,众人一手筷子一手碗,便胡吃海喝起来。即使是不认识的,只要彼此一碗酒灌下去,酒气一热上来,就都变得熟络起来,喝酒猜拳再打一架,豪爽的江湖人便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谁要是说自己不会喝酒,简直就不是江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人都喝得又凶又猛,比当新郎时还积极。   酒菜源源不断的上,喝醉了的人就开始发酒疯,有脱衣服抱树喊娘子的,有嚎啕大哭求宽恕的,有酩酊大醉躺在桌子底下爬不起来的,更有喝醉了发酒疯打架的……   现场一片狼藉,到处是酒坛子,简直无处下脚;酒气熏天,众人从中午喝到了太阳下山,喝醉酒醒洗把脸,添酒点灯重开宴,夜半三更了,这餐饭才结束。   对于大块的肉和大碗的酒,原本她是打算拒绝的,只是人置身于这样的氛围中,便忍不住开怀畅饮。   古代的酒水,度数不算得高,一碗微酸的浊酒下肚,百般滋味涌上心头,越喝越有味道,等路仁甲去敬酒一轮回来,秀秀已经喝得全身都红扑扑的了,看起来面如桃花,特别的好看。   “喝喝喝!”秀秀一身酒气,被路仁甲搀扶着,踉踉跄跄地离开后院,她觉得浑身轻飘飘的,仿佛踩在云朵上,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酒精松开了她心里的枷锁,撬开了话舌,她喜滋滋地对路仁甲说,“路仁甲,等皇上把公主下嫁于你,你应该就是,呃~人生赢家了!我准备可以回家了!好开心啊!!!”   路仁甲心里一沉,诱导性地询问,“你家在哪里?”   秀秀笑哈哈地突然唱起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漫山遍野的~高粱~”秀秀仰头看见路仁甲的神情,噗嗤一笑,“哈哈!骗你的。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是未来人!我们不在同一个世界,不是同一个位面的。我叫金秀芝,二十二岁,我是华国安南市人。路仁甲,要是我有一天离开了,我一定会想你的!”她借着酒劲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地说出,眼睛里却不自觉地流出泪水。   路仁甲抱住她,恳求地问,“秀秀,你能不走吗?”   “不能!”轻轻两字,却郑重无比。   说完,秀秀闭上眼睛睡着了。   黑暗中,她似乎听到一声长叹……   第二天秀秀醒过来,酗酒之后的宿醉真难受,她拍拍自己的脑袋,被自己身上的臭气熏到了——昨晚居然没有洗漱就躺下来!   “秀秀,起床了吗?洗把脸,等下要吃饭了。”路仁甲端着一盆水推门进来,对昨晚的谈话没有再提及,“头还晕不晕?”他放好脸盆走过来,伸手要搭着秀秀的额头查看,被秀秀微微躲开了一下,两人一时有些尴尬。   秀秀假装没发现似的地站起来走到洗脸的架子前,“没什么大碍。”   路仁甲低下头,有些闷闷不乐,“那我在饭厅等你。”   二人沉默地用过早餐,就一起来到会场。会场上已经站满了人。   比武终于开始了!   先是大混斗,五十个人一组,唯有五个晋级名额。刀剑无眼,围观的人都离得远远的。   秀秀哪里管其他人的表现如何,她只知道路仁甲像个推土机,双掌一推,绵柔又浑厚的内力便把其他参与者一掌一个的推出圈外,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路仁甲第一天的比试就结束了。   路仁甲的比试,毫无精彩刺激可言。实力比别人高出太多,已经不能叫做比试了,只能称之为单方面碾压!   大混斗结束后,接下来的是一对一的比试,路仁甲不会什么花样招式,直接使出他的推土机大法,运气于掌力之中,要么就把对方拍出去,要么就推出去。   反观一些世家出身的年轻少侠,手持一把宝剑,把招式舞得如游龙跹翩,和对手打得险象环生又精彩纷呈,看得围观的群众一惊一乍,心都揪起来了,比当事人还紧张。一场比试下来,就能收获众多赞许、敬佩、倾慕……   武术和表演武术的区别。   第三天,比试的人只剩下十个,今日要选出第一名了。   所有人都围在看台边上,对着十个选手讨论纷纷,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那些江湖大佬自然是知道路仁甲武功盖世,对于那些只看颜值的年轻女侠或者是喜欢看招式的小伙子而言,路仁甲还真没什么看点,招式无新意,结局也没有悬念,总之就是人格魅力不够。   有路仁甲在,比试果然结束得很快。   路仁甲毫无悬念的成为第一名。   秀秀听到肖正峰宣布结果,立即欢呼起来,等了十年,终于等到丰收的时候了。她两眼一动不动地盯着肖正峰,正等着他宣布退位,让路仁甲继承武林盟主之位。   谁知,肖正峰说完比试结果,居然又坐下了!   等等,说好的武林盟主之位呢?秀秀心里感觉不妙,顾不上场合,连忙挤开其他人,往高台上跑去,却被守卫拦住了——   另一肥头大耳的江湖大佬站起来,他笑呵呵地说,“肖大侠自担任盟主以来,兢兢业业、秉公克己,不偏不倚,一心为了武林奔走,按理——五年选一次盟主,担任盟主最多不超过两任。可是——肖盟主他,做得实在是太好了!所以——我提议——让肖大侠继续,担任武林盟主一职!”   人群中立即有人附和:“我同意!”   “同意!”   “同意!”   ……   现场的人,无不纷纷举起拳头应和,大声高呼同意。就连台上的那些江湖大佬也是笑得一脸褶子,频频点头。   “……”秀秀一屁股坐在地上,热情高涨的气氛丝毫没有感染到她已经坠入冰窟的心。等了那么多年,本以为今日路仁甲功成名就,可是如今看到肖正峰意气风发的样子,她脸一丝力气都没有了。   真是一场笑话!   “秀秀!”路仁甲看见秀秀面如死灰,连忙冲过来,接住了她摇摇欲坠的身体。   “圣旨到——”一声尖锐的细嗓音由远而近,众人忙不迭地让出位置,并及时的跪下。   一群大内侍卫护送着三个穿黄衣的內侍朝着高台走了过来,为首的內侍面无表情地捧着圣旨走上高台,他环顾四周,郑重其事地问,“路仁甲、问道大师何在?”   二人连忙出列跪下。   內侍抬眼看了二人一眼,“路仁甲、问道大师接旨——”   然后打开圣旨,高声念道:“奉我主昭:路仁甲、问道大师进献千年人参有功,赏路仁甲府邸一座、婢女男仆各二十名、黄金万两、封七等县伯;赏问道大师七彩宝石□□一套、砗磲佛珠十串、玛瑙佛珠十串、蓝田玉观音像一尊、和田玉如来佛像一尊、黄金万两、玄奘法师手抄经书一册!钦此——”   “吾皇万岁万万岁!”纵然是淡泊名利如问道大师,听到这样的赏赐,也是笑得一团喜庆。   高兴得至今都不敢相信的路仁甲,双手颤巍巍地接过圣旨,又把內侍等人恭送出盟主府后,他才回过神来,把圣旨塞到秀秀手里,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秀秀!你看,你看!”   秀秀捂住噗通噗通的心脏,心里比吃了糖还甜。   今天的心情真是比坐过山车还刺激,手脚居然一时软得站不起来。   众人带着明显可见的羡慕围观过来,嘴里不住地说着恭喜或者吹捧的话,秀秀在高兴之余,又有些郁闷,都这样了,难道还不算人生赢家吗?为什么穿越大神还不让她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那么长,难道不值得你们留言吗?   ☆、县伯新生活   武林大会一结束,秀秀立即催促路仁甲收拾行李去新家住,这让人心塞的武林盟主府,她是一刻也不愿多待了。   二人背着包袱刚出府,问道大师就已经带着几个弟子等在门口了,也都是背着行囊的,他看见路仁甲二人,微微一笑,双手合十,“阿弥陀佛~”   路仁甲和秀秀:“……”贴身膏药,跑不掉~   皇帝赐下的府邸位置还不错,前面是热闹的大街,商铺比鳞次节,要买东西倒是挺方便的;后面有一条小河、一片小树林,安静清幽。   路仁甲一行人走到春盛街西头,一座高墙大院便出现在众人眼前,上挂着匾额,写着县伯府三个大字,中间的红门紧闭,旁边放着一对石狮子,两个身材魁梧的家丁站在门口目不斜视,看起来十分的气派。   原本嘻哈的众人都停下玩闹的心思,不约而同地看着路仁甲。路仁甲假装咳嗽了两声,上前一步,引来两名家丁的注视。   家丁看到来人其貌不扬,厉声问道,“什么人?”等路仁甲扬起手中的县伯印章,老虎立即变成了小猫,两名家丁匆忙行礼,“仆不曾见过县伯,有失礼之处,还望县伯恕罪。”   路仁甲摆摆手,“无妨。”   俩人忙不迭推开大门,一个迎着主人进门,一个飞快跑去禀报管家。   闻讯而来的管家带着一串下人急急忙忙跑出来迎接,两拨人马会面,路仁甲之前被‘容嬷嬷’训练的东西派上了用处,面对管家和下人,路仁甲既不狂傲也不怯场,不慌不忙地下了几个命令,便在管家的陪同下和秀秀等人跨过前院,游一圈花园,然后才去房间洗漱休息。   管家姓马,四十岁开外,高高瘦瘦,掖庭□□出身的他,自然是心眼多嘴巴甜,不管内心是什么想法,却是一脸恭敬地执行新主人下的命令,并且完成得十分漂亮妥帖。   路仁甲对马管家很满意,暂时没有换人的想法。   路仁甲很忙,刚迁入新居,房子的摆设装饰要调整重置,物品采买、下人们的拜见,府里规矩的确定、人员的安排,薪酬发放,还有和官府手续的交割……   偏偏秀秀什么活都不沾手,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吃了花样百出的早点后,就带着两个貌美的婢女,提着一篮子的茶水点心,把县伯府当成公园景点来逛。逛腻了府里,就去外面逛。不是上街,买一堆无用的东西回来;就是叫下人帮弄一条小木船,在宅子后面的小河里泛舟,还好莲蓬未熟透,不然都惨遭毒手了。   路仁甲倒是由着她,不管多忙乱,凡是秀秀的要求,一律优先办理。马管家原先以为秀秀是县伯的跟班,后来发现她是女的,又以为她是县伯的妻妾,现在才知道,这哪里是妻妾,估计就是县伯的娘亲,都没那么宠着的吧。   好不容易等房子收拾好了,马管家就又送来一大沓拜帖,等着路仁甲去处理呢,其中既有江湖人士的,也有洛阳城权贵人家的,更有一些前来投靠或者求支助的……   甭管认不认识请帖上的名字,都不能一丢了之,这人情往来最难操作,轻了,得罪人;重了,人轻视。   路仁甲和秀秀都是小老百姓出身,对于这种应酬,两眼一抹黑,竟无处下手。也多亏了马管家在一旁略略提点,路仁甲只能自己摸索着,还好没有闹出什么大笑话来。   路仁甲天天出去赴宴应酬,不喝到面红耳赤,不到月上梢头不归。   秀秀如今不用东奔西跑,每日悠悠闲闲的,倒是无所谓。问道大师可不高兴了,天天饮酒作乐,什么时候才把九阳真经默写出来?   于是本着为路施主‘身体健康着想’的念头,老和尚带着他那几个弟子,竟然每天晚上都在路仁甲房门外敲木鱼念经。可怜路仁甲本就喝得头疼欲裂,再听到那绵绵不断的木鱼声,觉得自己的脑袋简直就变成了老和尚手中的木鱼——都要被敲爆了。   所幸新县伯的热度终于过去了一些,路仁甲也不必日日出门赴宴,看着他窝在书房里闭门不出,老和尚赞许地点点头,孺子可教!   问道大师转头对弟子们说,佛法高深,没有不可教化之人。一众弟子皆点头,师傅说的有理。   七天后,两个黑眼圈的路仁甲将一本封面上写着九阳真经的书籍交到问道大师手上,老和尚迫不及待地翻开检查,他也顾不上笔迹的潦草与否,只指着字行见一个个标点符号,疑惑地问,“路施主,这是何字?”   秀秀在一旁偷笑,如果不加标点符号,岂不是和你们少林寺的那本一模一样了?   老实人的长相,撒谎起来特别容易。路仁甲一脸憨厚地说,“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就是按原文一模一样抄写的。”   老和尚把九阳真经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恨不得祖师爷显灵,看看这秘籍对错与否。秀秀看他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就笑着说,“大师,我估计这个是为了方便读者断句断章的。”她指着一个句号说,“您看这个小圆圈,估计是说明这一句话已经说完了,这个像小蝌蚪的,估计就是话没说完的意思。”   老和尚定定地看了一眼秀秀,若有所思,“阿弥陀佛~女施主是个有大智慧的人。”   秀秀一脸干笑,“过奖,过奖。”   既然九阳真经已经到手,问道大师几人就不再多留,第二天便背着包裹去和路仁甲告辞。   此时天蒙蒙亮,路仁甲叫马管家给老和尚几人准备了一些干粮,刚送人出到大门口,老和尚就一脸轻松地对路仁甲说,“多谢路施主宽厚,愿意誊写一份九阳真经赠予我少林寺。少林寺欠路施主一份大恩,日后若是有需要,可随时来我少林寺索取。”   路仁甲赶紧回礼,“大师过奖了。小事而已。”   老和尚了然一笑,“对于路施主而言是小事,但对我少林寺而言,却是大恩情,路施主不必再推却了。送别在即,老衲有一句闲话要唠叨,秀秀施主是个有大造化的人,就连老衲,都十分羡慕路施主,何其有幸能得如此聪慧之人相伴,还望路施主珍惜。”   说到秀秀,路仁甲眼里浮现出一抹温柔,他郑重地对老和尚说,“秀秀如我,胜却人间无数,愿以命换之。”   “阿弥陀佛~人生有聚散,万事莫强求,路施主留步。”说完,老和尚带着弟子们潇洒地离开了……   刚刚睡醒起床的秀秀一头乱毛,一脸红扑扑的质问路仁甲,“问道大师要走,你为什么不叫醒我?”   路仁甲拿起梳妆台上的木梳要帮她梳头,“大师不让啊!”   秀秀机敏地把头一歪,正经脸,“你现在是县伯了,梳头这种小事哪里是你做的。”   古代没有橡胶圈,只用簪子和布条就能固定住满头长发的技能,她至今没有学会。穿越到古代初始,她是自己胡乱弄一弄,后来就一直是路仁甲帮她梳头,现在他都已经是县伯了,再帮她梳头,就不合适了。   路仁甲扬了扬手中的木梳,“何三娘的来信,你想不想看呢?”   自从开封一别,何三娘被暂时托付给柳捕快,路仁甲俩人就一直忙得脚不沾地,居无定所,如今路仁甲有爵位有住宅,秀秀自然是赶紧写信托人带去开封,好叫何三娘来洛阳城团聚。   秀秀嘴巴一嘟,很快就坐直了身体,“就这一次。”她一边低着头让路仁甲帮梳头,一边嘟囔,“现在都有下人了,不用白不用!”   路仁甲眼角含笑,动作十分轻缓地用木梳梳过秀秀细软的长发,他温柔地对着铜镜里模糊的纤细身影说,“这是我的爱好。”谁也不能剥夺!   模糊的镜面,照出把两个人的影像迷迷糊糊地融为了一体,分不清谁是谁。   等束好头发,秀秀立即朝路仁甲伸出手掌,“信呢?”   路仁甲收拾好梳妆台的梳妆用具后,就拉着秀秀的手去饭厅。   “先吃早饭!”   ……   “哎呀,你看,三娘居然和柳捕快成亲了!当初我还希望你能和她凑成一对呢,谁知道花落别家了。”秀秀放下信,满脸惊奇,“她还说要不是咱们,如今也不会这么幸福。信里一大堆的感谢话,也不嫌浪费墨水!”秀秀口头上抱怨,嘴角却一直咧开,为三娘找到幸福而高兴着。   秀秀掰着手指头,沈爷爷和老宫主云游四方不知道在哪里,沈叔叔和净鱼在浮云山庄懒得出门,杨宗涵有移花宫的美女追求着,徐七娘是官家小姐不能随便出远门,何三娘结婚了,不来洛阳了,就连众多女侠的男神南宫朗都有孩子了,而路仁甲还是个单身狗呢!   “路仁甲,我说实话你别生气,你看看你如今也算是事业有成,这是不是该找个人帮你打理内宅了?”   路仁甲装傻充愣,“不是有马管家了吗?我觉得他做得挺好的。”   秀秀生气,“马管家又不是女主人!”她站起身冲站在门外的婢女喊,“春儿,去帮我叫马管家来。”   “是。”   马管家匆匆赶来饭厅,他行个礼,望向路仁甲,“不知唤仆来有什么事情要办?”   路仁甲低头看茶杯,仿佛能看出朵花似的,没有说话。   秀秀哪管他愿不愿意,对着马管家噼里啪啦倒出一堆话,“马管家,您见多识广,咱们的县伯快十九岁了,尚无婚配对象,所谓成家立业,没有成家所终不算是大人。这么大的一座宅子,没有女主人也确实冷清。不知道马管家认不认识可靠的媒人,好帮牵条红绳,迎个女主人进门。”   “这,”马管家一脸为难地望向路仁甲,虽然县伯一再告诫他们,秀秀姑娘的命令一定要听从并马上执行,可是她既不是奴仆也不是县伯的妻妾,身份本就尴尬,如今她居然管起了县伯的婚事来,也未免太拿大了吧。   路仁甲面有不郁,“按她说的做!”   马管家收起心里的疑惑,恭敬地回答,“是。”   秀秀暗自点头,身为一个人生赢家,哪能没有一个美丽聪明天真可爱大方得体的白富美妻子?要是种马文,更是需要三五个红颜知己作伴,弹弹琴看看花什么的。也许就是因为路仁甲还没解决终身大事,所以她才没能回去吧。   不过一想到路仁以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画面,她心里又哽得难受。   唉!算了,不想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县伯的生活(二)   结婚这种事,在古代,既没有相亲网站又不能自由恋爱,秀秀唯一能想到只有媒婆介绍这一途径。   马管家办事极为利索,第二天就领着洛阳城有名的李媒婆进了门。   李媒婆看起来四十出头,白白胖胖,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服,头上脖子上金银首饰一件不缺,看起来十分喜气。   马管家把李媒婆领进了偏厅,秀秀听闻立即拉着路仁甲过去,三人落座,婢女上茶。   李媒婆是爽快的性格,开口便是一串咯咯咯的笑声,“县伯真是有眼光!要说这洛阳城,我李媒婆做成功的媒,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哪个不说我做事诚实,收钱公道,从来都不弄虚作假!”   “得得得!”秀秀打断她的话,“咱们都知道您的好,不然马管家怎么会请您来。还是赶紧说正经事吧!”   “咯咯咯~那我就不说废话了。不知道县伯对未来的妻子有什么要求?”   路仁甲不在意地说,“没有要求。”   “这,”李媒婆犯难了,大凡是说没有要求的,才难找咧!总不至于随便去大街上拉个未婚的姑娘就配对了吧。   “李媒婆您见谅。县伯是脸皮薄不好意思了。”秀秀赶紧打哈哈,“咱们县伯要求也不高:身体健康;家世和人品清白;性格最好是活泼开朗;长相嘛,至少要白净秀气吧;要是再会点琴棋书画就更好了。哦,对了,一定要识字懂看账本的。”   李媒婆:“……”有这样好的人家,姑娘还未及笄,早就被人定下来了,哪里还等得到现在?县伯虽是个七等爵,可是在洛阳城,还真不算得什么,更何况还是个刚洗脚上岸的!   一点家世底蕴都没有!还想高攀大家闺秀!   “呵呵~这一时半会的,我也没想到有合适的。”   秀秀看见李媒婆的表情有一闪而逝的僵硬和不屑,她立即承诺,“李媒婆您放心,这事要是成了,红包只会厚不会薄!还望您多费费心!”   李媒婆得到秀秀的保证,笑得腰间的肥肉上下抖动,“咯咯咯~好说好说!”她沉思片刻,试探道“城西商户李百万,家财万贯,他家的二女儿年方二八,秀外慧中,李百万发话了,愿意拿出三家铺子做嫁妆哩!”   “不行,”路仁甲一口回绝,“商人逐利,最是贪婪。”   秀秀:“……”士兵工农商,古代商人地位低,没想到连路仁甲个乞丐出身的,都鄙视商人啊!   “那柳子巷的孙秀才,妻子早逝,家中独一女,年方双二,操持家务十分拿手,唯独要求聘金一百五十两。”   路仁甲皱眉,“这是卖女儿吗?”   李媒婆有些尴尬,继续道“城东三品郎中钱家的庶女钱四娘,刚刚及笄,正待字闺中呢。”   “庶女怎可为正妻?”   “覃都尉之女离合有半年之久,虽二十有三,但容貌淑丽丰腴动人,且嫁妆颇丰,”   “新郎何必娶旧妇?”   李媒婆咬咬牙,捏了捏手帕,重新扬起笑容,“李国公的小女丽娘,年方十六,长得花容月貌国色天香,性子温和孝顺,针凿女红无一不通,算账管家又颇有一套,丽娘又得家里长辈喜欢,据说嫁妆丰厚。”   路仁甲皱皱眉头,一时想不到拒绝的理由。秀秀连忙答应,“这个好!还望李媒婆帮牵线一二。”   “咯咯咯~丽娘豆蔻之时,登门的媒人就踏破了李国公的门槛,这提亲的都是王孙公子,最低也是什么新科状元。据说连秦将军的二郎,国公夫人都看不上哩,嫌粗鲁!”   言下之意,你挑别人,别人还看不上你咧!   路仁甲听闻,偷偷松了一口气。   秀秀只觉得脸干干的,勉强笑道“咱们县伯虽然长得不是很俊俏,可是待人宽厚温和,不信你问问下人们。眼下府里就县伯一个主人,新妇一进门就要接手府里的主持,没有长辈亲戚指导,所以才想着新娘子最好是能在出嫁前就学过一些,以免手脚忙乱。”毕竟是孝道大过天的古代,秀秀只能含蓄地表达路仁甲‘有车有房父母双亡’的优点。   李媒婆眼珠一转,对啊,县伯亲戚皆无,新妇就不用应酬亲戚和侍奉公婆,确实少了很多糟心事。作为一个过来人,她十分清楚有很多夫妻就是因为婆婆搅合闹到最后只能悲剧收场。   一想到这,李媒婆便又扬起笑容,“咯咯咯~时间不早了。这一时半会儿的,我也想不到合适的人选,待我先回去再想想,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若是有好消息一定马上过来。”说完便站起来鞠礼。   秀秀朝马管家示意,马管家便拿出一个红包塞进李媒婆手里,“那就有劳了。这是一点跑腿费您别推辞。马管家,送李媒婆出去。”   接过红包,李媒婆笑得一脸灿烂,“咯咯咯~不必了,留步!留步!”说完她便扭着胖胖的水桶腰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   出师不利!马管家暗自擦擦汗,没想到李媒婆搪塞起人来,也是一把手啊。   马管家把李媒婆送出去,回头来发现县伯和秀秀姑娘两人面色不愉,忍不住提议,“县伯,如今府里已经收拾干净,也是该发帖子请宴了。”   没错。秀秀兴奋地想到,下帖子请人来做客,一时展示实力,二是能引来一群小姑娘到府上做客,顺便相看一二,要是能来个一见钟情再见成亲,岂不是更美!   秀秀赞同,“马管家说得十分有道理。不过这个请客怎么请,还要马管家多多出力。”   马管家看见县伯没有反对的表情,便回答,“仆为县伯出力,是应该的。”   决定宾客名单、定日子、下贴、装饰客厅、准备宴席菜色、人员安排……准备宴会的过程就不一一细谈,多亏了马管家,事情才能井然有序地准备好。   等到了宴客日子到来的那天,路仁甲穿上了新衣服站在门口迎客,秀秀一身小厮打扮站在他后面。   巳时,车马不断,收到帖子的人大部分都来了,只是没有年轻的小姑娘,秀秀很失望,怎么和小言文里的写的不一样?那些打扮得簇拥一新的名门贵女呢?怎么全是大老爷们儿啊!   她也不想想,路仁甲一个新出炉的县伯,家里又没有长辈操持,没有女性这边的亲戚,怎么可能请得来年轻的姑娘,就算是少妇,都没有!来了谁有又资格去招待贵妇少女?   午时,正式开宴。   宴席设在后院,假山凉亭,荷花锦鲤,曲水流觞,景色妙哉。眼下是八月初,庭院里百花芬芳,暗香浮动,虽然太阳有些炙热,但是四处摆放的冰盆和不断转动的水车,让众人倍感舒适。   再加上马管家请来唱曲儿的歌姬,低头拨弦轻声唱,露出一截雪白如藕的脖子手腕,一曲舞罢莲飘香,斯乐不可作也!   秀秀皱着眉头躲在一旁,一群大老爷们吃吃喝喝。没意思~   突然马管家神色匆匆跑进来,正准备冲着路仁甲跑过去,刚好看见坐在后院门口的秀秀,立即转身蹲下附耳过去,小声地说,“秀秀姑娘,大门外来了一个老妇,四五十岁的样子,说她是县伯的娘亲咧!赶又赶不走,我怕闹大了影响不好啊。”   秀秀脑袋转了转,路仁甲的娘?“她有什么要求?”   马管家擦擦额头的汗,“给钱也打发不走,就说是来认儿子,正在门口大喊大叫呢。看起来挺像一回事的。”   秀秀站起来往外走,“那我去看看!”今天是路仁甲结交权贵的日子,可不能被破坏了。“你带上几个力气大的婆子,把她带到柴房,先暂时看管起来。”   “这,要是真的是县伯的娘亲,咋办?”   “没事,有事我担着。”   “没问题。那我先行一步。”说完马管家便一路小跑,往大门口去。   “你真的是路仁甲的娘亲?”秀秀看着眼前这个穿着一身打补丁的粗布的中年妇女,脸上皱纹比沟壑还深,两眼充满着卑微与讨好的神情。   那妇人勉强挺着背,矜持地笑了笑,“当然。不信的话,你们可以把他叫出来。”   “既然你是他娘亲,那你十年前为什么把他抛下自己走了?”   妇人身体缩了缩,“我也是迫不得已啊!”还没说完话就开始哭上了,“百善孝为先,难道阿甲有出息了,就不认我这个讨饭的娘了吗?”不孝的大帽子一扣下了,路仁甲以后别想抬头挺胸出门了。   秀秀撇撇嘴,“这些年,你去了哪里?现在为什么又回来?”   “呜呜呜~我命好苦啊!”   “秀秀姑娘,门口还有两个可疑的人。”马管家带着几个下人进了柴房,下人手里还压制着两个小孩,一个十岁左右,一个五岁左右,也都是一身的补丁烂衣服,瘦骨嶙峋的样子。   “阿虎!细崽!”妇人一看见那两个小孩,便一头冲过来,把几个下人撞开,尖声厉叫,“你们要对我儿子做什么?”   秀秀懒得跟她拉扯,“废话少说,你今天跑到县伯府,有什么目的,直接说吧。”   那妇人虚张声势地说,“这是我儿子的家,我是他娘,他自然是要养我的!”   好啊!瘦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当初路仁甲准备饿死街头的时候,你怎么不带他走?如今他富贵了,你倒是想来分肉羹吃。你要脸吗?”   “你是什么人?凭什么在这里指手画脚的,就算你是阿甲的媳妇,也要叫我一声‘婆婆’!当今圣上以孝治天下,阿甲要是敢不管我,只要我一闹到官府,看看你们怎么办?”那妇人得意洋洋地抬起胸,像老母鸡护崽似的把两个孩子放在身边。“这是阿虎和细崽,自然也是阿甲的弟弟。”   秀秀装傻地问,“我听说路仁甲的爹十年前就死了,这两个小孩,难道也姓路吗?”   “你,你,我不与你多说,你叫阿甲来。”   秀秀虎起脸,冷笑道,“你要是想要钱,我就给你一些,就当打发乞丐。无礼的要求还是不要想了。今天就算是把你们仨打死了,破席子一卷,丢到野狐落,谁知道啊?”   “你——”   秀秀看她色厉内荏,便软下话头,“我劝你见好就收吧,免得鸡飞蛋打。现在路仁甲没空,你们就先在这里候着,等路仁甲有空了再说。马管家——”   “秀秀姑娘,”   “弄点吃的来。叫人把房门看好了,别让他们到处乱跑。”若真是路仁甲的亲娘,还是等路仁甲自己来处理吧。   “是。”   把宾客送走之后,路仁甲总算是得空了,他感慨万千地望着那妇人,“你是我娘?”时隔多年不见,他儿时记忆里的那张面孔,已经模糊得看不清了。   “阿甲,是我啊!我是你娘亲啊!”妇人倒是一脸激动,泪流满面地伸出手,想碰又不敢碰。   秀秀暗自嗤笑,路仁甲没出现的时候,狐假虎威的姿态摆得特别足,如今金大腿出现了,又装出一副慈母的模样。演戏给谁看?   “娘——”   “阿甲——”二人抱头痛哭,认亲场面十分感人。   秀秀懒得多说,晃晃悠悠地离开。毕竟血缘关系难以割舍,她懂。   得到了路仁甲的许可,路大娘便带着两个和后夫生下的儿子在县伯府住下,天天肥鸡大鸭子的伺候,三个瘦骨伶仃的人很快便如吹胀了的气球,胖了起来。   母子三人换上了柔软丝滑的新衣服,睡着香喷喷的雕花大床,再加上一串伺候的下人,出入都有马车接送,买东西又不必顾虑银子,原本三个耸头缩脑的人,经过一番享受,倒开始变得气派起来。   县伯有了娘亲之后,李媒婆又来了几次,不过都是无功而返,她擅长看人脸色的,知道县伯根本不想娶亲,再看看县伯娘亲那上不得台面的样子,后面索性就不来了——省得跑细腿还耽误挣钱的时间。   中秋很快就到了,路大娘带着一串的下人,在府里吆喝着中秋的准备,一副女主人自居。   月如银盘悬挂在半空,路仁甲等人坐在后院赏月,路大娘笑意盈盈地招呼,“秀秀姑娘,今天是中秋,想必您也十分想念家人吧。”   路仁甲着急地打断她的话,“娘,您说的是什么话,这里就是她的家了。”   秀秀放下手中的橘子,转头望路仁甲,“路大哥,这些日子,你过得开心吗?”   “开心,怎么会不开心呢?”路大娘抢过话头,“如今一切都好,要是阿甲能再给我娶个媳妇,明年生个大胖孙子,就更开心了。”   这段时间,路大娘一找到机会就明里暗里地挤兑她,她本不想惹事的,奈何这武侠文准备要变成了宅斗文,真是婶可忍叔不可忍了!   “是啊,您赶紧娶个媳妇,好让你娘亲放心。免得秋收都快到了,路大娘,不,李大娘,都不放心回去收庄稼呢!”   路大娘脸色大变,“你乱说什么?”   “前天是谁在后门转角和一个穿褂子的男人碰头?”   轻轻一句话,便惹得路大娘母子三人坐立不安,细崽还小,忍不住叫出声,“是爹来了。”吓得路大娘立即用手捂着了细崽的嘴巴。阿虎用‘你真讨厌’的眼神地看着秀秀,指责秀秀坏了节日的祥和气氛。   现场一时冷了下来,秀秀站起身离开,有些心灰意冷,“路仁甲,我也很想和家人团聚呢。只希望你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   路仁甲觉得有些累,这些天娘和秀秀相处得不愉快,他不是不知道,只是想着一家人团聚了,便什么都好。能吃上娘亲手做的饭菜,能穿上娘亲手缝制的衣服,是他多年的心愿,如今实现了。可是相处下来又有些尴尬,多年的隔阂不是那么容易消除,娘时不时的干涉又不合时宜,他夹在中间,两头都不好受。   他闭了闭眼睛,睁开之后,坚定地说,“娘,以后每年我给您五十两银子,您还是回李家村去吧。”   路大娘不满地指责,“你要赶我走?”   “既入李家祠,不是路家人。一年五十两银子,也够你们嚼用的了。”   “你自己在城里大吃大喝,就把娘亲丢到乡下?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路大娘尖叫,“我不走!”   “那您的丈夫怎么办?难道你打算把李家村的大大小小亲戚都接进来吗?”路仁甲轻声问道。   路大娘一时无法回答,毕竟她和孩子他爹没办离合呢。   “当年您丢下我去改嫁,我不怨。因为我能因此遇到秀秀,我心里是十分感激的。如果不是秀秀,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讨饭呢。如今我发达了,我愿意资助您一二,但是我不愿因为您而让秀秀过得不愉快。这辈子,我最重要的人,是秀秀。不是您了,娘亲。”   路大娘看着自家大儿子如今长得比她还高大,一时愧疚,两眼憋出泪花:“……这些年是我对不起你,没有给过你一文钱,反而还来享你的福。是我对不起你死去的爹。明天我就回去,以后再也不给你添乱了。”   “谢谢娘。”   路大娘微微颤颤的从怀里摸出一个细细的银镯子,感慨万千地端详着那不圆的镯子,“这是你死去的爹当年给我的嫁妆,这些年我一直带在身上,原本想留个念想,既然你现在有了喜欢的姑娘,那我就把它传给你,希望你有机会把它套在秀秀姑娘的手腕上。   说实话,娘真不如她,当初我受不得苦,丢下你跑了,还好你福分大,遇到了不嫌弃你的秀秀姑娘。你可要好好珍惜人家,千万不要学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到处拈花惹草。娘会在乡下好好的,每天都烧香保佑你过得开开心心、平平安安。”   “谢谢娘!”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原本打算这个月完结的,也不知道能不能~郁闷   ☆、第 40 章   洛阳城郊外   “路县伯,这边请,”穿着黄衣的小内监带着路仁甲行走在行宫之中,话不多说一句,十分拘谨有礼地带着来人往秋枫苑去。   中秋刚过,路仁甲就接到皇宫传来的密信,要求他独自来这洛阳城郊外的皇室行宫。   “路县伯请稍坐片刻,”小内监把人带到秋枫苑之中,便告罪一声退下。   秋风到洛阳,黄叶染衣裳。   庭院深深几许,红叶层层堆秀,玲珑透漏的小假山上,流水细细几欲断,水池边的野菊开得金黄璀璨,池里的锦鲤相互追逐着落叶,青瓦蓝天,高空之上偶尔飘过一朵白云,隐隐约约听到一声候鸟的高鸣。   冷清空寂的庭院深处,传来哒哒的木屐声,路仁甲忍不住回头望去:   曲折的游廊尽头走来一个年约十七的华衣女子,高鬟云鬓,珠翠堆叠,五官长得极美,比春花还妩媚,眉眼却像秋风般凛冽,气质优雅高贵。   宽大又柔软的衣袍轻轻飞扬,划出一道活泼绚丽的弧度。   她微微一笑,滔天权势与富贵浇灌出的天香国色,即使是牡丹在旁也要黯然失色,“路县伯,让您久等了。”   “您是?”路仁甲回过神来,连忙拱手行礼。   “路县伯不必多礼,若不是您献上千年人参,只怕我至今还躺着床上一病不起呢。”女子笑着招呼路仁甲坐下,“吾名李思安,家里排行第六,家里人都喊我六娘。”言下之意,你可以叫我六娘。   俩人坐在院中的坐塌上,路仁甲一听名讳便知坐对面的女子就是当今陛下最宠爱的朝阳公主,立即坐直了身,再次行礼,“路某拜见六公主!”礼贤下士必有所求,上位者的客气随和,他可不敢当真。   李思安一边斟水煮茶,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边轻声细语,“也罢。初次见面,太过熟络也不好,路县伯不必慌张,我今日叫你过来,其实没什么要紧事。”她把一只白瓷茶杯轻轻挪到路仁甲面前,“秋高气爽,正宜看赏红叶。这秋枫苑的红叶,可是昔年武皇从长安移栽过来的。来,路县伯,尝尝我煎的茶。”   李思安盯着路仁甲把褐色的茶汤豪气地一饮而尽,笑问“如何?”   又苦又涩又甜,还带着羊乳的腥气。路仁甲端着老实憨厚脸,“六公主的茶艺,自然是好的。”只是他不懂欣赏。   李思安了然一笑,“路县伯,尝尝这些点心。”   “多谢六公主。”   二人沉默一阵,李思安再开口,“听闻路县伯尚未娶亲?不知想要什么样的女子作新妇?”   路仁甲谨慎回答“路某草莽出身,哪里敢挑三拣四。”   “路县伯说笑了,您是个有本事的人,朝廷正需要您这样的人才。”李思安放下手中的茶具,不着痕迹地观察,一个貌不惊人的街头小乞儿,先是练成绝世武功,然后又和西北一带的势力交好,再从黑水靺鞨取来千年人参,他究竟还有什么未使出的本事?   李思安不再看他,拿起一旁的插花材料整理,“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路县伯若是能当上万户侯,又何愁娶不到想李丽娘这样的名门淑媛?”她停下手,造型初成,桌上的秘色瓶插上了几支花和树枝,颇有傲骨迎寒之感。   路仁甲放下茶杯,恭敬地对着李思安说道“六公主说笑了,如今我大唐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哪里用得着路某这样的粗人?”   “路仁甲,”   “是,”   “我希望你能陪我走一趟西北,阴山、贺兰山一带。”   “六公主,您是……”路仁甲看见李思安脸色不愉,连忙把‘女子’两字咽下,“金枝玉叶。冬季即将到来,西北早就滴水成冰,风沙大得能把马车吹走。西北有什么好看的,您何必要去那里呢?”   李思安调整着圆肚长口瓷瓶上的插花位置,“应天监推测,今年风雪更胜往年,西北那边,估计会有无数牲畜冻死……”   “路某愚笨,雪灾防寒不是有当地官员和驻地将士处理吗?哪敢劳动公主大驾?”   李思安粲然一笑,“路县伯看着老实,哪知道如此狡猾。我也不瞒你,每至大灾年,突厥总是会越界打劫,抢我百姓牲畜粮食。与其被动预防,不如主动出击。我已经向父亲揽下了这件差事,准备暗中调查处理。”   路仁甲摇头,“西北一带,环境恶劣,冬天的风,利得能把脸割出血来。您是公主,身娇体贵,还是不要去了。公主若是想为陛下分忧,大可以选择其他的差事。”   李思安勃然大怒,一手拂去桌上的秘色瓶,“啪啷,” 胎薄的瓷瓶立即四分五裂,花枝散落一地,十分狼藉。   “我李家子孙,不论男女,皆有开疆扩土、保家卫国之志。我虽是女子,却也不输男儿!西北一行,不论你答应与否,我势在必行!”   她稍微缓和语气,“我不怕死,但是也不会以身犯险,所以护卫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你若是能帮我大忙,别说是李国公的乘龙快婿,就算是……”李思安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笑容,“路县伯觉得六娘如何?”   路仁甲不为所动,“六公主自然是世上无双的,即使是王孙公子都配不上。”   一而再再而三被拒,李思安敛起笑容,“听说路县伯有个多年相伴的小书童,名字叫秀秀?”   路仁甲抬起头,用尖锐至极的眼神盯着李思安,他全身肌肉紧绷,仿佛随时会噬人的猛兽。   李思安毫不惧怕,“你回去准备一下,我们两日后出发。”   “……是!”   路仁甲才回到家,就被秀秀喜滋滋地迎进客厅,“路大哥,你看谁来了?”她身后露出两个身长玉立的青年人,一个穿圆领蓝衣,脸上挂着一对圆溜溜的酒窝;一个穿月白大氅,文质彬彬;都是朝气蓬勃的青年才俊。   穿蓝衣的徐五郎率先打招呼,“路大哥,好久不见。”   穿月白大氅的徐六郎颔首,“路大哥,许久不见,您更胜从前了。”   “对啊,对啊。”徐五郎点头附和,“街头巷尾都有人在谈论你的事迹。唉~真是羡慕路大哥驰马江湖快意恩仇的生活啊。”   路仁甲早就把心情收拾好,他笑着招呼“你们俩个是什么时候到洛阳的?”   徐五郎如同竹筒倒豆子,“哎,路大哥,我没跟你说过吗?我们本是洛阳徐家的分支,因为六郎才名远播,是个可造之材,所以就被本家长辈们从杭州拎到了洛阳,我是顺手的。”   “乱说什么,”徐六郎皱眉,“此事说来话长,总之我和五郎就是得到了宗族的栽培,未来的日子都要长居洛阳了,原本我们兄弟二人早就想来府上拜访的,只是朝阳公主说要给你们一个惊喜,所以今日才来。还望路大哥不要生气。”   一听到朝阳公主这四字,路仁甲忍不住皱眉,“你们跟朝阳公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李家的公主,一向是有前科的,看看太平公主就知道了,养面首就算了,居然还想效仿武皇!徐家兄弟,无论是才学、相貌还是家世,俱是上层,难道要惨遭李思安的毒手?   徐六郎表情淡淡的,“我们身为陛下的臣子,既然陛下将我们临时指派给朝阳公主,就暂时听她遣调。”   徐五郎快人快语,“六郎脑子好,过目不忘,又善于绘制舆图,这次去西北一带,六郎的任务就是绘制准确全面的舆图。我呢,以后是要当大将军的,自然是要和路大哥一起保护朝阳公主,顺便查看地形。路大哥,我听朝阳公主说,你也一起去。所以我和六郎就提前来你们家里汇合,到时候我们又可以一起行动了。”   徐六郎作辑,“路大哥,打扰了。”   路仁甲听闻,眉头简直要挤成团了,这六公主,简直就是强人所迫!眼下徐家兄弟都住进了家里,就算他想带着秀秀逃跑,也不成了。更何况——   他转头去望秀秀,秀秀十分雀跃问道,“公主也一起去?公主长得好不好看?人好不好相处?哎呀,什么时候出发?我还没收拾行李呢!现在西北那边冷得很,只怕要重新购置冬衣了!”   徐五郎连忙回答,“不用担心,公主都叫人准备好了。咱们后天就出发。”   “县伯,”马管家从门外跑进来,“府外来了四架马车,运着好几个大木箱子呢,说是要给您的。”   “你看,我就说嘛,公主都准备好了,”徐五郎说道,“一定是我们的行李物品!”   路仁甲脸色有些暗沉,“秀秀,你带五郎六郎去查看东西是否齐全。马管家,你先留下,我还有话交代。”   等秀秀三人走远后,路仁甲慢悠悠地抛出一句,“没想到啊,马管家这样的人才,窝在一个小小的县伯府里,真是委屈您了。”   马管家被路仁甲这样一句不冷不热的话吓得一身冷汗,“仆,仆不明白。”   路仁甲冷笑,“一仆不伺二主。路某消受不起,您还是回去伺候您的主人吧。”   马管家扑通跪下,神情十分慌乱,“仆有罪,望县伯饶恕!仆再也不敢了!”   “哼!我不与你多说。从哪里来,你就回哪里去吧。告诉你们主人一声,我路仁甲乞丐出身,自由惯了,睡觉吃饭说话不爱有人看着!反正这富贵来得容易我也不稀罕!大不了一拍两散!”   马管家不住地磕头,脑袋敲得地面梆梆响,“县伯再饶了仆一次吧!县伯再饶了仆一次吧!”   路仁甲伸手,隔空一掌,把马管家拍晕了。“来人,把马管家送走!”   两个下人手脚利索地走进来,“县伯,要把马管家送到哪里?”   路仁甲脸色阴沉,“随便,总之不能再在府里。你们传令下去,凡是再敢把府里消息传出去的,一律赶走。绝不姑息!”   两个下人被吓得身体一抖,立即作答“是!”   家里有奸细,谁都忍不了。路仁甲才不管得罪朝阳公主会有什么后果,一出行宫,他就秘密去了逍遥宫设立在洛阳城的据点,临时借用一个管事过来处理府上的事情。   “今天下午会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上门,如果她自称是舒娘的话,你们就把她带过来见我,她将会是府上的新管家。”   “是。”      ☆、第 41 章   下人把马车拉来的东西都在前院卸下,八个大红木箱子摆得整整齐齐一字排开,没有过多的雕花,箱子大得能装下两个秀秀。   五郎吆喝,“打开,打开,要是东西太次,我可不肯收。”   下人得到秀秀的颔首示意,依次把箱子打开:   三大箱的狐裘大氅、乳羊毛围脖、熊皮护腿、鹿皮靴、暖手炉……各种保暖衣饰用具;二箱口粮:炊饼、肉干、调料等;一箱的兵器,匕首刀剑弓箭弩……还有两大箱子的笔墨纸砚等绘图用具。   秀秀瞪目结舌,“这么多的笔,别说是西北一带,就是要把整个天下都画下来,估计也不能用去一半吧。”   六郎一手抓起箱子里的笔,一手抓砚台,左右来回看,神情有些激动,“诸葛笔?!龙尾砚?!”   秀秀捅捅旁边的五郎,“六郎那么激动干嘛?诸葛亮做的笔?”   五郎哪里有空管她,他抓起一把剑,迫不及待拔开,发出如龙吟声,剑身寒光一闪,锐气逼人。五郎声音有些颤抖抖,“龙,龙泉剑!”说着就立即舞起剑来。   秀秀望着徐家兄弟一个呆若木鸡一个状似癫狂,“该不会是疯了吧?”这些东西在景区门口到处都有卖,怎么好像都没有见过的样子。   六郎看了又看,才恋恋不舍地把手中的笔砚放下,他把木箱子盖好,才转过头对秀秀拱手,有点不好意思,“一时见到这么多梦寐以求的珍宝,六郎失态了。”   秀秀不解,“这不就是笔墨纸砚吗?街上的铺子都有卖的。”怎么搞得跟贫困山区儿童突然得到了英雄牌钢笔似的?   “那不一样!这笔是宣城的紫毫笔!诗有云,‘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州之人采为笔,千万毫中拣一毫,每年宣城进笔时,紫毫之价如金贵。’紫毫笔千金难求,要不是朝阳公主大方,”   “等等,”秀秀打断六郎的滔滔不绝,“你是说那些笔很值钱?”箱子里可是有一大盒笔呢!“那其他的东西呢?值不值钱?”   六郎面露一丝鄙夷,“这文房四宝怎么能用俗物来衡量呢?它们是无价的!”   太好了!发财了!秀秀心里的小人一蹦三跳,她强忍着喷薄而出的喜悦,手一挥,“来啊!把这两箱子扛下去,收好!”   六郎扑过去拦着要搬动箱子的下人,一副‘你们别过来否则就踏着我的尸体过去’的表情,“这些都是朝阳公主送我绘图的,谁也不能动!”   秀秀笑着搓搓手,“六郎啊,你看这西北一带的天气,呵气成冰不说,还潮湿阴冷,墨推不开不说,笔头都冻结成锥子了,纸又湿漉漉的,就算你扛着去也用不上啊!”   六郎有些纠结,“我不带去,但也不能,留在这里。”显然是鸡对黄鼠狼不放心的天生直觉。   大汗淋漓的五郎提剑走过来,“没事,六郎要是喜欢,就通通带去,大不了哥哥帮你生火烤一烤!”   秀秀瞪他一眼,“你说得倒是容易!若是刚好遇到太阳出来,雪一化,冻土就变成沼泽,连人都难走,难道你要扛着这几个箱子去?还有你手里的这个剑,”   五郎立即把龙泉剑藏到背后,像杨白劳防备黄世仁般警惕地侧过身,“这是我的!不值钱!”   秀秀咬牙,当初去万剑山庄求剑,被碰一鼻子灰连颗铁锈都没到手,现在反而有一大箱子,当统治者真好啊!难怪有那么多人想当皇帝!   “轻车从简,这个,这个,还有那个,通通都不能带上路!”秀秀理直气壮地叫下人把箱子搬去库房,她截住六郎的话头,“六郎,你是读书人,又有绘制舆图的经验,想必一定知道该如何解决墨冻成冰的问题吧。”   六郎欲言又止,他之前绘制江南一带的舆图,虽然衣食住行不太方便,但是正逢春暖花开,又有小厮下人一路照顾,加之父亲早就打点,哪里用考虑到其他琐碎的事情?   秀秀嘿嘿笑出声,转头吩咐婢女,“去叫采买的黄主事来。”趁着等人之际,她笑嘻嘻地提议,“我也不贪心,要是到时候这些东西用不上,咱们就对半分,如何?”   五郎立马喊道“你怎么不去抢啊!”   六郎抿抿嘴没说话。   “四六分?”   “不行!”五郎一口拒绝,“三七!”   三七?我还田七呢!好黑啊!   秀秀一脸惋惜地嘲讽,“还好五郎不做商,不然哪里还有陶朱公的活路哟!”   五郎反击,“哪里哪里,可惜秀秀姑娘不是男儿身,不然陛下派您出使大食,定能不费一兵一卒就收获十座城池!”   “彼此彼此~” 两个脸皮厚的家伙彼此笑着打哈哈,六郎不忍看二人拍马屁只能望天——还好五郎擅长耍嘴皮子,不然他就要辱没斯文亲自上场和女子抢东西了,实在有负圣人教化!   听闻主人召集,胖胖的黄主事一路小跑过来,喘气都没平顺,秀秀就凑近到他身边,附耳低语,嘀嘀咕咕讲了好久,黄主事边听边点头,比小鸡啄米还乖顺。   五郎想凑过去听,被秀秀挥手赶走,只能和面无表情的六郎站在一边,一起支楞起耳朵,倾身去听。隐隐约约听到什么“木匠”、“首饰铺”、“制笔的师傅”、“挑大的”之类的话,一头雾水,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秀秀把要求细细说完,就问黄主事都记下来了吗?黄主事连忙点头,能做采买工作的,哪个不是记性好的。   秀秀不放心,又细细叮咛嘱咐了一遍,“你等下马上出去找人做,花样款式不拘,只要效果能出来就好,时间紧,叫工匠连夜赶工,价钱一切好商量,最好是后天早上就能拿到手,这事要是办好了,我给你加工钱!你要是一个人跑不完就多叫几个人帮你跑。”   “是,仆晓得。不管成不成,今晚之前务必给您一个答复。”   “好,快去吧。我等你的好消息。”   得了指示,黄主事又连忙小跑出去。   等他那胖胖的身影消失在□□尽头,五郎收回瞭望的眼光,他笑嘻嘻地靠近秀秀,“你们讲什么,能不能透露一点点?”   “想知道啊?四六分如何?”   五郎和六郎彼此对视,瞬间就商量完毕,“还是算了,我们也不是好奇的人。”   切~   有钱能使鬼推磨,大把银子洒下去,晚饭还没摆上,黄主事就回来了,顾不得擦额头的汗,他十分高兴地对秀秀说,“秀秀姑娘,您吩咐的,仆都一一去问过了。已经找到三家铺子帮忙,我提前给了订金,明天巳时三刻以后就可以去店铺里看样。”   “做得好!”秀秀笑得眼睛都眯起来,“黄主事辛苦了。等下记得去账房领赏钱。”   “谢谢~秀秀姑娘!”   路仁甲好奇地问道,“秀秀你要干什么?”   秀秀眨眨眼卖个关子,“明天你就知道了。”   第二天   辰时刚过,五郎就催促秀秀出门,下人套好马车,黄主事在前面带路,五郎急得心急火燎,要不是顾忌着他世家子弟的身份,早就抢过黄主事手里的马鞭,亲自赶车了。   马车在一家卖皮毛的铺子前面停下,五郎第一个冲进去,“东西呢?在哪?”也不等其他人答话,就自径翻找货柜上的东西。   黄主事紧随其后,领着秀秀几人进门,掌柜一看见是黄主事,立即走过来热情招呼,“黄主事,您来了。东西都在这里呢!”   秀秀几人围坐在桌子边,两个小二抱着一大摞卷成团的羊皮过来,羊皮在桌上摊开,盖过了大半张桌子,洁白的羊皮已经被处理过,又薄又柔软,光滑如纸,五郎上下翻看,“比较大,比较软,也没什么特别。背后的毛都没刮干净呢!”羊皮背后还留着细细密密仅半指头长的羊毛。   秀秀翻开那一大摞羊皮,有几张羊皮已经在面上用墨线画好了大小均匀的方格子,她含笑问六郎,“这羊皮如何?”   “不怕水浸湿,韧性强,不易撕烂,自然比纸张好。”六郎的手指细细摩挲着羊皮,“就是不知羊皮的着墨程度如何?”   “你可以现场试一试,”秀秀把羊皮翻过来,指着背面,“看看这些羊毛,若是天气太冷,墨水结冰,就用烧热的铁丝来做笔,画在后面。”   五郎有些震惊,“这,这样,也行?”   “掌柜,拿个火折子和一枚最大号的绣花针来!”   这铺子本是做皮靴的,这些东西自然是不缺。秀秀打开火折子,把绣花针插进火折子中间,秀秀像拿铅笔那样,握着火折子在废羊皮上作画。   烧红的绣花针所到之处,羊毛被烧焦,发出一股烧蛋白质的糊味,在羊皮背面留下一行褐色的痕迹。   秀秀收手,羊皮上是一副歪歪斜斜的图案。   路仁甲很捧场地表扬,“秀秀真厉害!”   她不好意思地解释,“这跟在葫芦上烫画差不多。下手别太重就行了。”   徐家兄弟看完了都忍不住跃跃欲试,掌柜很有眼见,立即拿出工具给两个公子试试。五郎粗手粗脚,除了把羊皮烫出大大小小的窟窿别无其他;六郎不愧是才子,很快就掌握了这门手艺,能完整地绘制出一副图案。   “掌柜的,你们一共做好了多少张羊皮?”   “时间紧,就只有二十余张,其中有十张是打好了方格子的。”   秀秀转头问六郎,“你看看这些够用了吗?”   “差不多了。”   “那好,掌柜的,您再继续做,今天太阳落山之前通通送到路县伯府上。到时工钱一块结。”   “好咧!”   马车出了皮革铺子,便往下一个地点去。   “洪记金铺?你要买首饰?”六郎看见店铺出出入入的,大多是年轻女子,有几个胆大的年轻姑娘,甚至嘻笑着对六郎指指点点,他有些不好意思。   黄主事在前面领路,边解释道“秀秀姑娘说的东西,一般金铺都做不了,唯有这洪记,”他指着门上的招牌,“凡是招牌左下角刻有一把小剑图案的,都是从万剑山出来的营生,虽然价格比别家贵许多,但是物器精巧新颖,十分受贵人们喜欢。原本他们不想接这单活的,可是后来听说我是路县伯府上的,那掌柜就同意了。”   后院的门帘掀开,一个穿着褐色短打的红脸红眼的汉子带着满身的炭火味走出来,豪爽地问道“哪个是路少侠?哪个是秀秀姑娘?”他虎眼一扫,锁定了路仁甲和秀秀,立即哈哈大笑,“贵客到访,洪某有失远迎,失敬失敬。”   路仁甲一头雾水,他并没有见过这个中年人,何以如此熟络?迟疑地问“您是……”   “在下洪霸天,是这家金铺的老板。路少侠不必担心洪某有什么意图:昔日我万剑山庄曾得秀秀姑娘指点一二,你二人于我万剑山有恩,虽然无法替您铸剑,但是长老交代,日后两位来万剑山庄名下的铺子,无论是要打首饰还是要打锅铲,必定要优先优惠的。”洪霸天的胸腔发出哈哈哈笑声,震下屋樑的一层薄尘。   秀秀喜出望外,“那昨天订的那些东西做好了吗?”   “当然,九牛,把那红色托盘拿过来。”洪霸天得意地挥手,柜台后面的小二立即把东西端过来,洪霸天掀开托盘上的红布,露出四支造型各异的长条圆形铁棒,“我做了一些改进,应该比秀秀姑娘说的更好!”   “这是什么?”六郎拿起托盘里的其中一支:食指粗,约六寸长,很轻巧,笔身上刻着简单的花纹,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洪霸天在一旁提示:“两端有开关,你把它拧开!”   六郎把一头拧开,露出圆锥形的尖头,有点像笔头,“这是铁笔?”又连忙把另外一头拧开,露出中空的部分,“把墨磨好再灌进去?”   “这可不止!”洪霸天把六郎手中的铁笔拿过来,在中间又扭开一节,露出一截中空的管子,“因为黄主事说要防止墨汁冻住,所以我在中间又隔开了一小段的空间。最里层灌热水,中间层灌墨汁,这样就不怕热水会冷得快,也不怕烫手了。”   五郎听闻忍不住叫好,“妙!”   “还有,”洪霸天如同小孩子向大人献宝一般,拿起另一只铁笔自豪地介绍,“这一支铁笔的头部有个大凸起,打开以后可以在里面放上炭火防止墨汁冻结,如果怕笔身太烫,可以缠上布条。”   五郎问道“那这一支呢?”笔身有二个小扣子,一掰开就分成两半了。   秀秀接过来,看了一下,“这个是为了卡住墨条的。等下咱们去卖墨锭的铺子拿订好的墨条,把墨条放进去卡住,直接拿来作画。”跟铅笔差不多。   六郎犹豫地说,“上好的墨锭,坚硬如石,即使划过纸面也不会留痕迹的。”   “我知道,”秀秀一脸坦然,“我没说过要用上好的墨锭啊!”劣质的墨条稍微潮湿一点就会化开,正合使用。   路仁甲拿起一支笔头是砍刀型的铁笔,“这个呢?”这支比较粗短,拧开笔头,里面也是中空,只是顶端处有个软木塞子,可以不断地往下压。   “这个是放膏状的墨。”   五郎惊讶,“哪里有膏状的墨?”   秀秀买个关子,“想知道啊?四六?”   五郎翻白眼,“休想!”   六郎想到昨天秀秀和黄主事的谈话,提示自家兄长,“木匠用的墨斗,”   “对啊!”木匠的墨斗里,放的墨不都是黏糊糊的吗?   东西都一一看过试过,秀秀几人非常满意,“东西很好,没什么要改进的了。”   六郎对这些铁笔爱不释手,“洪老板,您能不能多做几套?明天一大早送到县伯府。”   洪霸天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多做几套是没问题,明天交货就没办法了。昨晚一整晚我们都在研究如何做出秀秀姑娘要求的铁笔,今早才完工。实不相瞒,师傅们都补觉去了。”   一行人看见洪霸天熬红的兔子眼,十分不好意思,也不再多说废话,赶紧付款起身告辞。   洪霸天是豪爽人,也不推辞,收了银子就手一挥当做送别,转身回后院去。   一行人出了金铺,此时已过中午,早就饥肠辘辘,便又先去了饭馆饱餐一顿,才往墨坊去。   对于墨的质量,秀秀不是文人,没什么太高的追求,只要能写字就好。   黄主事带去的是一家小作坊,出品的墨锭,对于六郎这种有追求的文人来说,实在差。不过就是因为它的质量差,拿来放在铁笔里面,刚好趁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然工具都准备好了,那就只等着出发吧。      ☆、第 42 章   呵呵!   她真是太愚蠢了!   ——好比别人说要春节回家,她滔滔不绝讲了两个小时的抢票和挤火车攻略,结果特么的,人家直接包机回家!   浪费表情!   此时,秀秀正坐在宽大舒适的马车里,柔软厚实的熊皮垫子让人几乎感觉不到马车的颠簸,暗格里塞满了各种点心、话本,闲了可以下棋、弹琴(虽然她不会),累了还可以扯过羊毛毯子躺下睡一觉,到饭点了自有人送来热腾腾的饭菜,下车撒尿还有婢女拉帷布遮挡、打水净手……   要不是一路沿途换马不换车,连夜奔走,秀秀还以为此次出来是为了游玩呢!   毕竟十几架大马车,上百个侍卫、婢女,哪里像是要出去公干的样子。就这样,朝阳公主还一脸歉意地表示‘因为要赶路所以只能轻车从简’。   (好想推翻统治自己做皇帝啊!怎么办?)   五天后,众人到了西受降城。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此时已是九月初,洛阳的银杏未落尽,可是西北一带,却已经是狐裘不暖锦衾薄了。   时间紧迫,李思安一到边界,也顾不上和西受降城的城太守打哈哈,连忙让他把向导叫来,一行人稍做休息补充干粮,便又出发了。   秀秀穿成个球形坐在马车里,恨不得躺在炭盆上取暖,眼下虽然没下雪,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牙齿咯咯打架——大冷天出门,容易么?   才到申时,天就已经黑压压的,向导老陈望望天,说今晚会有大雪,众人不得不停下安营扎寨。   在等晚饭的时候,秀秀偷偷跑去徐六郎的帐子,看见他正一笔一画,把白天看见的地形描绘下来。   秀秀观察了大半天,忍不住开口,“你这样要画到猴年马月?”这种写实的风格,没有大半年,根本就弄不完!   难道要在西北一带吃雪喝风过年吗?   嗷!苦逼的人生啊!她为什么要跟来?   六郎作画被打扰,有些不高兴,“难道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好歹姐高中的时候也学过三年的地理,画了简略地图有什么难!秀秀拿起笔,“看我的!”她一边画一边解释,“为了精准,地图和实际的比例要确定,比如图上一寸等于现实中的十里;地图的四个角标明东南西北,先确定大的位置;这个弯弯的形状代表的是河流,用箭头标注河流的方向,点点点代表的是沙漠;绿色代表的是森林……”秀秀唰唰唰,一下子就画出一幅用点线面勾勒出来的地图。   六郎一点就透,他指着地图中的山丘位置,“这个一圈一圈的圆环是什么意思?”   “这是等高线!你可以设定一圈为一百米,假设山高有六百米,那就画六圈。不规则的圆环就是山体的形状,这边的环套得密集处,就说明山坡比较陡,这边环套得比较疏落,就说明山坡比较缓。”   六郎如醍醐灌耳,“秀秀姑娘真是聪慧过人,如此一画,确实简单明了,绘制又快捷许多。我们可以叫其他人帮忙绘图了。”   秀秀十分不好意思,“这是先人想出来的。我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   “哦?”六郎十分有兴趣地追问,“敢问是哪位先人?”   “高人不爱名利,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秀秀连忙岔开话题,“唉~可惜不能飞上高空查看地形,若是能像燕雀一般飞起来,岂不是比用脚丈量更方便?况且从平地上看和从高空上看的地形,内容相差很大。”   六郎听闻思索片刻,突然兴奋起来,“你说的很有道理,人不能飞上天,但是风筝和孔明灯可以啊!人无翅但可借势。”徐六郎把笔一丢,“我去禀报公主。”连大氅都顾不上穿就匆匆出去。   雪纷纷扬扬地下了一夜,如同一张巨大的白毯覆盖整个大地。因着要回去找工匠扎大风筝,李思安便又拨出一队人马返回西受降城,其余人继续上路。   李思安等人刚行走不到十里,老向导陈叔便喊一声,“停!”众人面面相窥,不知何意。   他眯着眼睛望天,耳朵微不可查地抖动,片刻之后,他很肯定地说,“云端上有突厥人的鹰哨。”   李思安一身英气勃勃的红色骑马服,外着银狐斗篷,她思量,“有多少只鹰哨?”   “鹰哨一般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   李思安扭头回望,“霍三郎可在?”   侍卫队伍中走出一个英俊高大的玄衣青年,最引人注意的是他背上的一张角雕玄铁大弓,风吹过弓弦,发出金破玉碎之声。   青年抱拳施礼,“霍三郎在此!”   “你能把那鹰哨射下来吗?”   霍三郎仰头观察之后才回答,不慌不忙道“鹰哨于云端之中,距离太远,今日风太大,三郎的箭到达不了那么远的地方。”   侍卫队伍中又走出一相貌平平的青年,他对着李思安拱手,“禀公主,何大郎有办法把鹰哨引下来。”   等到李思安的同意后,何大郎从怀里拿出四截长短不一的细竹子一起放到嘴里吹,普普通通的竹笛,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操作的,竟然吹出了宛如鸟雀的笛声,时而尖锐清亮时而低沉婉转,若不是亲眼所见,众人还以为置身于百鸟林中呢。   霍三郎动作迅速地解下大弓,搭上精铁打造的白羽箭,深吸一口气,把弓拉至大圆而后朝天——   天空传来几声高亢的鹰啸,两个黑点冲破云层,正向着众人俯冲而来。   霍三郎左眼眯起,视线不停地追逐那两只鹰的身影,突然,他毫不犹豫地松开手,嗡嘤一声,手中的利箭便破空而去——   众人屏气凝神,目光随着白羽箭而去。   呺——两声惨烈的鹰啸划破天际,只见那两只黑鹰正急急掉下。   好箭法!竟然一箭双雕!要不是时机不对,大家肯定要围着霍三郎探究一番。   李思安的脸上并无喜色,“虽然鹰哨被除,但是突厥人见鹰啸久久不回,必然会发现情况有异。卫风,现在我们有多少人会绘图?”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白衣中年男子立即作答,“回公主,一共有十人。”   “马上把人马分成四支队伍,横向间隔10里,分别往东、西方向走。不管绘图的进度如何,半年之后,你们一定要回到洛阳。徐六郎,把你们带来的羊皮纸和绘图工具分给其他的人,卫风,你把令牌发下去给大家,凭此令牌,可随时向我大唐的城守征用物资和庇佑。路仁甲、卫风、徐六郎、霍三郎、陈叔……你们跟着我往北走!”   卫风面色大骇,往北直走深入突厥内地,最有可能遇见突厥人,危险比其他方向的都大。“公主不可,您身为金枝玉叶,怎么能以身犯险?您还是,”卫风被李思安坚决的眼神直视得说不出话来。   寒风溯面,众人心里都有些茫茫然,才出大唐地界没几天就要分头行动,也不知道日后会如何。   李思安环视众人,镇定自若地道“此次出行,危险重重,我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六娘今日站在了这里,就不会两手空空地回去;但凡是有利于大唐的,我都愿意拼力一试。六娘代陛下向大家保证,只要诸位能为大唐立下功劳,我李家,是不会亏待大家的。为我大唐万世基业,身死无惧!”   在场之人的心绪被朝阳公主的一番话激荡,纷纷跟着大喊:“为我大唐万世基业,身死无惧!”   “好!”李思安豪爽大笑,“千河,拿酒来!”   一旁的青衣婢女立即拿出温热的烈酒,一一分发给众人,李思安举起酒盏,“今日我与诸位饮了这盏酒,祝诸位万事顺利!”一饮而尽!   众人也跟着一饮而尽。   一盏烈酒顺着喉管流到心里,流到四肢百骸,浑身火辣辣的,只觉得满腔热血,纵然身处于冰天雪地里,也不寒不惧!   “好!这酒盏诸位先留着,日后咱们再在洛阳的鹿鸣苑豪饮!”李思安把酒盏塞进怀里,鞭子一甩,“再会!”   棕红色骏马驮着少女飞奔而去,马蹄踏起细细碎碎的雪,大氅翻飞,露出火红色的骑装,天地间飞扬着唯一一抹红色,比火焰还夺目耀眼,美得惊心动魄。   众人喊道,“公主保重!”   李思安回头,在风中大喊,“我们洛阳见!”,笑得随性洒脱。   路仁甲等人见公主已经率先上路,立即挥起马鞭,赶紧跟上。李思安的目的是由她来吸引突厥人的注意,好叫其他队伍能细致地绘图。   果然不出所料,三天后,李思安一行人和突厥人碰上了。   远处白茫茫的一片,一群黑影飞奔而至,约有百来人,个个身形魁梧,骑着高头大马,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挥舞着雪亮的大刀,越来越近了。   李思安一身红装,端正身子骑在马背上,面无惧色,如红梅傲然挺立——尽管她身后只有十几人。   突厥人一见到李思安,纷纷怪叫起来,他们一向是掠夺惯了,也不勒缰绳,带着嗜血贪婪的笑容冲过来。   李思安不躲不闪,眼看就要被马群撞上——   霍三郎迅速取下弓箭,不用刻意瞄准,连发五箭,咻咻咻,利箭破空而去,准确无误地射进了最前面的五匹马的脚关节,马匹嘶鸣倒地,连带着马上的人也被甩了下来。   后面紧跟着的人即使立即勒紧缰绳也来不及了,只能连人带马地冲过去,被自己的同伴绊住,跟着也被绊倒……   一切如米诺骨牌效应。   等他们停下步伐,队伍已经损伤了一小半人马。   突厥人受挫,十分愤怒,恶狠狠地盯着李思安,像狼一样的凶狠,恨不得把她撕成碎片。   李思安仿佛没看见他们眼里的恶毒,反而微笑地评价一句,“突厥人也不过如此。”   秀秀:嗷~女王!      ☆、谁是猎人?   “停——”突厥人中有人喊了一句,那群突厥人立即停止了动作,只是眼神还是森森然欲扑人。   下命令的是一个非常高大魁梧的青年,满脸的络腮胡子中勉强可以看出他有个挺直的高鼻梁和一双熠熠生辉的深邃眼睛,身上的金饰品分量颇重,可见是个地位高的。   他骑着俊马从人后缓缓走出,热切又迷恋的眼神自从落到李思安身上就没离开过,“美丽的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自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对她势在必得。   李思安微抬下巴,语气略冷清,“大胡子,你又是什么人?”脸上的高傲,比草原上初升起的月亮还迷人又美丽。   他伸手在胸口按了按,只觉得自己的心嘭嘭作响,仿佛马上要跳出来飞到那美丽的姑娘身边。他们草原的汉子追逐喜欢的姑娘,就要像黑鹰扑兔子一样迅速,像雪狼抓绵羊一样准确,思及此,他立即向前,对着李思安开口唱起来:   “啊~啊~啊~   辽阔的草原上升起来一轮圆月,   像我心爱的姑娘;   那皎洁的圆月是你的脸庞,   那温柔的月光是你的眼神,   月光照亮了黑夜,   也照进了我的心里;   我是那飞驰天际的雄鹰,   只为寻找月亮的家,   寻找我可爱的姑娘;   我是那跳跃山崖的黄羊,   只为更加靠近月亮,   靠近我美丽的姑娘;   我是那蔓延大地的野草,   只为得到那月光的照耀,   得到我心爱的姑娘的喜爱~”   高亢的歌声跟着寒风传遍四处,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到了他的心声。他停下来定定地看着李思安,青年的眼神更加狂热,李思安却噗嗤一笑,笑靥如花,但是没有作答。   他眼神有些暗淡,回头对着那群突厥人说了一句突厥语,身后的突厥人立即唱起来:   “美丽的姑娘哟~   你还在犹豫什么?   是嫌弃彩礼不够多?   还是嫌弃那小伙儿不够强壮?”   那群突厥人边唱边跳,有些用手里的武器相互敲打,发出有节奏的击打声;有些则在马背上搞起了各种高危动作,展示自己的马术:   “阿史那勒托是谁?”   那青年立即唱答,“阿史那勒托就是我!”   “阿史那勒托的绵羊有多少只?”   “嗨!数不清!比天上的云朵还多。”   “阿史那勒托有多少匹马?”   “嗨!数不清!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阿史那勒托有多少个奴隶?”   “嗨!数不清!比地上的草根还多。”   “阿史那勒托是谁?阿史那勒托是泽托可汗的侄子,阿史那勒托是右厢察!”   “阿史那勒托是谁?阿史那勒托是我们草原上的英雄,是明天的太阳!”   “他身强力壮,他威武钢壮,他能驯服最烈的马,他能射下最快的羊;他能打死最狡猾的狼……”   “嫁给阿史那勒托,你将会有数不尽的牛马,剪不完的羊毛!还有一串串的狼牙~”   ……   秀秀看着那群又唱又跳的人,嘴角抽抽,这画风不对啊!难道是印度阿三上身?她知道朝阳公主长得倾国倾城,可是一见面就求爱,这草原人的爱情来得也太快太猛烈了吧。   卫风等人的默契十分好,只是几个眼神,就迅速地交换了信息——阿史那勒托,突厥上一任可汗阿史那骨禄的小儿子。   阿史那骨禄死后,因阿史那勒托年纪太小,可汗之位被阿史那骨禄的弟弟阿史那默绰继承,理论上来讲,等阿史那默绰死后,可汗之位应该归还于阿史那勒托。   可是眼下,阿史那默绰的两个儿子分别被封为左贤王、右贤王,阿史那默绰的岳父汗纳布被封为左厢察。而阿史那勒托只得了一个右厢察之位。   上面压着那么多比他还位高权重的人,阿史那勒托根本没能接触到核心的权利。他的位置,尴尬又危险。   等突厥人唱歌完毕,李思安露出一丝感兴趣的神情,“你说你是阿史那勒托,你有什么凭证?”   阿史那勒托听闻,立即脱下外面的大袍,挺起腰杆,“凭证在此!”露出环绕在腰间的鹰形金腰带,金光灿灿又沉甸甸的,估摸重量有四斤以上。   (土豪,你的腰还好吗?)   李思安笑了笑,眼眸波光流转,“我叫李思安,我是大唐人。”   阿史那勒托急忙回答,“我不介意!你做我的女人吧。”   李思安挑眉,“你?”马鞭一挥,在空中随意划下一大弧度,她语气轻快地说,“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嫁给世间任何一名男子,我凭什么嫁给你?”话间流露出的自信,没有人认为她是大言不惭。   阿史那勒托愤怒得脸红,他出生高贵,长相英俊又力大无比,从没有人敢当面轻视他!“只要我愿意,我想娶谁就娶谁!即便你是神女!”   李思安清脆的声音逆风传过来,“我不是神女,不过我是大唐的朝阳公主!”阿史那勒托的心凉了,叔叔忌惮他多时,是不会允许他娶大唐皇帝的女儿的。   阿史那勒托的忠实拥护阿雷多一听闻那美得不像话的姑娘是大唐公主,立即拔刀相向,“这里是突厥,你们偷偷跑来,一定是不怀好意!主人,就让我砍下他们的头颅献给长生天!”   李思安连看都不看阿雷多一眼,略带嘲讽地说,“失败的人总是比较善于找借口的。阿史那勒托,你们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赶紧让开,别当我的路!”   被心爱的姑娘看不起,阿史那勒托又羞又怒,“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我娶定了!阿雷多,把他们‘请’回去!”   “就凭你们?路仁甲!”   路仁甲一个鹞子翻身,就从队伍后头飞跃过众人头顶,轻巧地落在了阿史那勒托和李思安两人的中间。   阿雷多是个身材非常魁梧的大汉,他看见路仁甲的身高体型才有他的三分之二,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样的小绵羊,我一刀能砍死三个。”说完,他举起厚重的大刀,向路仁甲挥过去。   路仁甲也不恼,笑呵呵地挥手,雄浑的内力掀起地上厚厚的冰雪,以排山倒海之势向那群突厥人扑去,哗啦——   路仁甲连发三掌,铺天盖地的雪把那群突厥人埋得严严实实,除了阿史那勒托。   李思安笑晏晏看着阿史那勒托,“如何?”   阿史那勒托内心十分惊骇,一个其貌不扬的大唐人,武功竟然如此厉害?若是能把李思安娶到手,带来的利益可想而知!到时候还怕不能报杀父之仇?他面上不显仍是豪爽大笑,“我们突厥人的武功虽然没有这位兄弟那么厉害,可是其他的,你们肯定比不过我们!公主,不如咱们比试比试,你们若是输了,你就要嫁给我,如何?”   就等你上钩了!李思安窃喜,面上装模作样地反对,“有什么好比试的?你肯定是比不过我!”   阿史那勒托激她,“难道公主是胆小鬼吗?”他叹一口气,“唉~大唐公主也不过如此!”   李思安‘气得’用鞭子指着他说,“比就比!你输定了。路仁甲,把他们放出来!”   路仁甲出掌发力,雪迅速被卷走,露出了突厥人的脑袋,他们接触到新鲜的空气,被憋红的脸,不断地咳嗽,过了好久才自己从雪堆里跑出来。   李思安问道,“你想怎么比?”   阿史那勒托眼珠一转,计上心来,“这里荒芜一片,什么都没有,我的部下都受伤了,你要是强行比试也胜之不武。你看天色不早了,不如你们先去我的驻地,好好休息,明天再比个痛快!我必定让你心服口服!就不知道你敢不敢去我驻地?”   李思安昂着头,骄傲地说,“我乃大唐公主,天下间就没有我不敢去的地方!”她鞭子一挥,“前面带路!”   阿史那勒托暗自得意,“公主,请跟我来~”   “公主——”卫风等人忍不住出声,“小心有诈!”   “不必劝我。甭管他是油炸还是清蒸!我还怕他不成?”她鞭子一甩,立即驱马前行,一干人等只能无奈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的留言就是我更新的动力!   ☆、比试   距离阿史那勒托的驻地还有一两里地,就看见一个穿得花枝招展的明艳少女骑着一匹白马飞驰而来,隔着老远就欢快地大叫,“勒托哥哥,您回来啦~”   白马载着少女,转眼就到众人眼前,那少女身上首饰满满,看来地位不低,她的两只眼睛因为看见阿史那勒托而变得神采飞扬,她嘟嘴,“大人,你们今天怎么回来得那么迟?”   阿雷多唯恐在大唐人面前丢脸,不得不出声呵斥自己的妹妹,“珠娜,不得在客人面前无礼。”   珠娜这才发现阿史那勒托身后跟着一群人,穿着打扮和他们不一样,却个个气度不凡,尤其是为首的那个红衣女子,居然轻而易举地把她比了下去,她有些不爽快地问,“你们是什么人?”   阿史那勒托怕珠娜的小性子惹得李思安不高兴,连忙道“珠娜,他们是我请来的贵客,你快点回去跟柯勒妈妈说,叫她准备好酒好菜。”   珠娜见阿史那勒托的眼神一直落在李思安身上,女人的直觉让她感觉不妙,便噘嘴,“我不!”   阿史那勒托在心爱的姑娘李思安面前威风受损,有些不高兴,“快去!”珠娜的眼角立即红了,“哼!”说完便高高兴兴地来,难难过过地跑了。   阿史那勒托有些尴尬地向李思安解释,“珠娜只是有些娇蛮,人并不坏。我一向是把珠娜当小妹妹看待的,有些把她宠坏了。”   李思安了然一笑,“我懂~身为上位者,哪个男子没有几个妹妹,你不用解释的。”珠娜姑娘眼里的爱意都要溢出来了,当然会看她不爽。   阿史那勒托:“……”好像越描越黑了,怎么办?   戴着蓝色绣花头巾的柯勒妈妈站在营地门口,一看见阿史那勒托的身影便乐呵呵地笑了,“小主人,您回来啦~”胖圆的脸上是和蔼亲切的笑容。   阿史那勒托一看见柯勒妈妈便忍不住给李思安介绍,“这就是柯勒妈妈,她是我的奶娘,从小看着我长大,像娘亲一样。柯勒妈妈,这是大唐的朝阳公主。”   柯勒妈妈看见阿史那勒托的神情,还有什么不清楚,她偷偷打量李思安,呃,长得妩媚又英气不说,出身还尊贵无比,‘草原上的明珠’珠娜和她一比,都不够看了。   对于柯勒妈妈看儿媳的眼神,李思安不以为意,落落大方地拱手,“柯勒大娘,您好。”   柯勒妈妈看见她行事端庄大方有礼,心绪万千,面上却笑得热情,“公主不必多礼,快请进。我已经叫人准备好了帐子,请随我来。”她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介绍,“贵客们,请先稍作休息,待晚宴准备好了,会有人来叫你们的。我们草原上的饮食,可能没有你们大唐那么精致,但是我们的宴会,一定比你们大唐热闹。”语气间有满满的自豪,让人听了十分期待。   珠娜一路偷偷跟在李思安等人后面,看见柯勒妈妈先行离开了女客的帐子,便急急掀开门帘冲进去警告,“勒托哥哥是我的,我警告你,不要多想!”   李思安站在卧榻边上,任由婢女千河服侍换衣裳,她淡淡地笑道“我可什么都没想。”   “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珠娜看见她不怒不恼更加生气,不停质问道“你除了长得比我漂亮一点点,身份比我高贵一点点,你有哪点配得上勒托哥哥?你会牧马放羊吗?你会搭帐篷吗?你会挤羊奶吗?你会做马奶酒吗?你会烤肉吗?”   被无视的‘人形柱子’秀秀毫无存在感地杵在一旁:“……”又漂亮又高贵又有权有钱,已经很牛逼了,好吗!   就技术层面而言,投好胎比投好□□还困难啊,有没有!   李思安一挥手制止珠娜的话,漫不经心地说,“我什么都不会。我是公主,自有下人干活。”   李思安换了一身嫩黄色的裳裙,亭亭玉立如三月枝头娇嫩的迎春花。她看了看衣裳的绣纹,又吩咐千河把金丝绣翠羽大氅拿出来搭配。   珠娜假装不在意地瞄了一眼李思安的华衣美服,很快又一脸得意和骄傲的表情,“勒托哥哥身为左厢察,掌管着十万兵马,他的妻子,自然是要身先士卒,帮忙管理族人、牲畜。”   “哦!”李思安一边用手抚平衣摆上的褶皱,一边询问,“你们草原上能干活的姑娘千千万万,你的勒托哥哥娶得过来吗?再说了,”   她抬眼淡淡地扫了珠娜一眼,无形的威严压得珠娜心里一惊,即便是勒托哥哥都没那么让她害怕。“你应该去找你的勒托哥哥表明心迹,而不是来我这里示威。他要是不愿意,即使你把全天下的女人都赶走,他也不会娶你的。”   “哼!”珠娜被她说中痛脚,又气又怒,便气咻咻地甩手走人。   秀秀在内心腹诽:李思安是谁?她爸爸是皇帝,爷爷是皇帝,太爷爷是皇帝,她太奶奶也是皇帝!珠娜你一个养殖能手是比不过她滴!还是乖乖认命吧。   李思安随意扫了秀秀一眼,秀秀立即觉得后颈发寒——停止腹诽,低头数蚂蚁、装鹌鹑!   夜幕降临天接地,有风无月星几许,照映人间冰雪。烈火烧浊酒,难得一时欢乐。   营地中间的空地升起了一堆堆熊熊篝火,冬天的朔风吹来,柴木被燃得噼啪作响,也把热量吹向四周,映红了围坐的人的脸。   架上的烤全羊正滋滋冒油,油滴落在红火的炭上,立即蹿起一尺高的火焰,烤肉的香气携带着烈酒的熏香,混合着人们的嬉笑声,在黑夜中被寒风传得老远。   营地的年轻男女围着篝火边唱边跳,阿史那勒托不住地靠近李思安,不间断地献殷勤,“公主,您穿这身真漂亮!”   李思安歪头反问,“难道我穿别的就不漂亮吗?”火光映衬在她眼里,显得魅惑又纯真,让人忍不住沉沦。   咕噜~阿史那勒托被她的笑容击中心房,偷偷咽了咽口水,“都好看!”他扯过一个刚烤好的羊腿递过去,“来,公主,尝尝这羊腿,焦香酥嫩。”   “还有这马奶酒,不是我自夸,整个草原就我这里的马奶酒最香醇!”   “公主,尝尝这羊杂菌子汤,最养胃不过了。这菌子只长在阿达尔河畔,每年四月下雨的那几天才生长。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年年都派人去采摘!”   “公主,你尝尝……”   坐在不远处的珠娜一直听见阿史那勒托不停地在叨叨叨,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她从来都不知道能徒手杀狼的草原勇士勒托哥哥居然这么多话,比鸦雀还鸹噪!   是可忍孰不可忍,珠娜站起来,端着一碗酒走到李思安面前,大声说道“我要和你比试!输的人不可以再肖想勒托哥哥!”   “……”全场寂静,只有篝火燃烧的噼啪声。   阿史那勒托率先回过神来,呵斥道“珠娜,不可以胡闹!”   李思安微笑拒绝道,“不管你想怎么比,你都会输的!”她展露出大唐公主的美丽、骄傲、自信,像火焰一样吸引人!   珠娜骄傲地昂着头,比初啼的小公鸡还神气,“论唱歌跳舞,草原上没人比得过我!”   仿佛被泼了一瓢水的油锅,现场立即沸腾起来。在场的突厥人回过神来,纷纷叫好。   草原的男女相亲相爱,男子靠武力和肌肉、女子靠唱歌跳舞展示自己的魅力。感情若是出现争抢,斗武斗歌是常有的事情。   得到了族人的助威,珠娜得意挑眉,“怎么样,怕了吗?”   李思安伸手,婢女千河立即向前,用温热的湿帕子把她手上的油渍擦拭干净。她袅袅站起,环视四周后,不急不慢地说,“今晚你们用好酒好菜招待我,我愿意用一支曲子回赠大家。”她看向珠娜,“我不是你的敌人。不过能跟你切磋舞乐,也是挺好的。”   啧啧啧,单是这做派,就把鲁燥的珠娜比下去了。   “废话少说!”珠娜把酒一饮而尽,便把瓷碗往上一抛,在瓷碗落下时,脑袋向前一伸,把瓷碗稳稳地顶在头顶。   众人很给面子地欢呼鼓掌,“好!”   珠娜得意地冲着李思安微笑示威,开始有节奏地拍掌,毕竟是珠娜的主场,会意的突厥人立即奏起手中的乐器:马头琴、骨笛、琵琶、皮鼓……   热情又欢快的曲子一响起,头顶着瓷碗的珠娜,立即开口唱起歌来,她边唱边跳:热辣辣的情歌,上下翻飞的宽大裙摆,脚腕上的金色铃铛铃铃作响,比蛇还柔软的腰肢……珠娜不停的旋转跳跃,她的那些小姐妹们还时不时往她身上扔瓷碗,珠娜扭扭头、扭扭肩,看起来很轻而易举地就把那些抛过来的瓷碗都接住了。   音乐高.潮迭起,在最急促处,珠娜一个大劈腿,一字马坐在地上,腰部缓缓向后下沉,身体拱成一个圆。她头顶着其他的瓷碗,恰恰好好地接住了抛来的最后一个瓷碗!   音乐戛然而止!   珠娜竟然接住了十个瓷碗,一个都没有损坏!   众人:“……好!”   (珠娜同学,恭喜你获得‘草原杂技王’这一称号!)   珠娜把头顶的瓷碗取下来,她随意擦了擦额头的汗,扬着红扑扑的脸蛋兴奋地对李思安说,“到你了!”神情无不在说:怕了吧!认输吧!   李思安抚掌,“珠娜姑娘的舞技非常高超。”   她脱下大氅,将宽长的青纱披帛随意缠绕在手臂上,如同被云烟笼罩了一般,突的就有了清冷如月的谪仙气质。   李思安盈盈站在篝火边向那些有乐器的突厥人伸手,“此次出行,行李简陋,也没带什么器乐,暂借一用。”她拿起琵琶,抱在怀里一拨,“音质不错。”   何大郎拿出随身携带的竹笛问道,“不知公主要跳什么样的舞?是否需要大郎帮忙?”   李思安嫣然一笑,“正好!我打算跳飞天,你们若是知道曲子的,就帮忙应和应和。”   卫风抚摸了颔下的长须,哈哈大笑,“今日有福了!竟能一睹飞天!千河,你那里可有琴?卫某不才,可以琴声助阵。”   千河答了一声,“琴乃乐中君子,自然是随行的。”便去将琴取来交给卫风。   徐五郎急急抢过突厥人手中的皮鼓,“我会击鼓!”   徐六郎斯文一笑,捡起地上两根牛腿棒骨,“就让我为公主念梵文吧。”   霍三郎解下雕花大弓,抓起一个精铁打造的三叉戟,“我来作金刚吧!”   徐五郎见状,立即把皮鼓丢给路仁甲,拔出龙泉剑,“我亦来作金刚!”   ……   其他人纷纷拿起自己熟手的乐器,从容摆好姿势。   千河燃起香炉,小扇轻扇,一股袅袅轻烟随之扩散,寺庙特有的佛香之气便扩散开来,让人闻了心神安宁思绪飘远。   秀秀忍不住抢过路仁甲手里的皮鼓紧紧抱住,飞天舞啊!传说中的舞蹈啊!看看这群明显贵族出身的临时乐师,你们这么会玩,还玩得这么高大上,叫我这个小老百姓怎么混啊!   李思安斜抱琵琶,摆出一个敦煌壁画中最常见的飞天动作,她静神敛气,面容安详,恍然如九天玄女下凡。   李思安动了,她曲起的右脚微微点了点,脚腕上系着的铃铛镯子便泠泠作响,清脆悦耳。   这铃声仿佛是一个信号,众人开始演奏乐器,缥缈神秘的舞乐把观众领入了一个美妙祥和的神佛仙境:   梵音、佛乐、若有似无的神秘香气,怒目的金刚举起手中的神器警醒世人,切勿行恶;仙女行走在云端之上,用怀里的琵琶拨划出缥缈的仙乐……   众人看得痴迷,无不沉浸在李思安的舞蹈制造出的迷境之中,连手里的东西什么时候掉了也不知道。   阿史那勒托痴痴地望着,思绪飘远:公主前世一定是仙女吧,不然她怎么会如此高贵美丽?那么柔软的身姿,堪称天籁的歌声,还有她的笑容,比寺庙里的菩萨还圣洁安宁……   路仁甲以前赴宴曾见过歌姬跳飞天舞,但是和朝阳公主比起来,气质俗媚不说,就连意境都天差地别。   路仁甲自然知道李思安的下一个动作是什么,于是暗中偷偷发力,不着痕迹地用内力托起李思安,李思安面上不显,依旧一脸从容圣洁地起舞。有了他的帮助,李思安的动作更具仙气了。   李思安抱着琵琶,连续不断地旋转,再一个大跳跃,突而飞跃过篝火,定格了最后的动作:反弹琵琶向天,右脚抬起弯曲,身躯倾斜,微微抬起头颅,露出一截修长莹白的细颈。寒风吹过,轻纱飘飘,仿佛准备要乘风飞去……   众人久久沉醉其中,无人出声。   嘭嘭嘭——如同寺庙的暮鼓晨钟都能唤醒世人一般,秀秀也敲响了皮鼓,把众人飘远的心神都拉了回来。   珠娜不只是脸红,连眼眶都红了——李思安刚摆出起舞的动作,她就知道她输了,不论是技巧还是意境,她都输朝阳公主一大截。她的舞虽是人间难得一见,可是跟如同仙人一般的飞天舞比起来,还是差得很远。   珠娜呐呐地说,“我输了!我以后不会找肖想勒托哥哥了。”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   李思安微微一笑,安慰她,“我们只是切磋舞技而已,谁说过要和你比试了?”   (秀秀:李思安,你不是残暴无良的统治者,你是德艺双馨的艺术家!长得比我好看还比我有钱,就已经很可怕了。最可怕的是,你特么还多才多艺!嗷~没活路了!)   珠娜胡乱抹去泪水,哼哼几声,“说话算话!我又不是输不起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有评论,所以有更新!   ☆、比试(二)   “公主,这串狼牙送给你!”阿史那勒托有些腼腆地递过一串五彩缤纷的项链,上面大大小小的狼牙和大颗圆润的五彩宝石串缀在一起。尽管极力遮掩,他脸上还是露出了自豪和骄傲的神情,这些狼牙可都是他猎狼时留下的!   李思安瞄了一眼,这是突厥男子专门送给心爱姑娘的定情物品,拒绝道“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她看见他有些不高兴,连忙转移话题,“阿史那勒托,你说叫我们来你的驻地比试,怎么拖了那么久,你再不应战,我们可就要走了!”   阿史那勒托笑着安抚,“公主急什么,好不容易来我的驻地做客,我还没带你游遍草原的风景呢!”   李思安等人在驻地待了好几天,阿史那勒托每天都好酒好菜好歌好舞地招待,就是不提比试的事情。他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最好是能趁机把朝阳公主的心给拿下,自然是能拖就拖。   李思安美目含嗔,‘怒气冲冲’道,“再拖下去,年都快要到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比,不然我马上走。”   “好好好,来人啊,传令下去,一个时辰之后,大唐来的贵客要和我们的勇士比试,叫大家都来观看!”阿史那勒托只能无奈地吩咐下去,等仆人离开后,他又涎皮笑脸,“公主,你看着狼牙……”   李思安扬着头,十分骄纵地说,“想叫我收下这狼牙可不容易!”   阿史那勒托豪气地拍拍胸脯,“什么条件,你尽管开!”   李思安眼珠一转,十分顽皮地盯着他的下巴,“你胡子太多,我看不清你的样子。”   “这……”阿史那勒托摸摸自己心爱的胡子,十分纠结,草原上的男女老少哪个不羡慕他这一脸浓密粗黑的胡子,胡子是勇士的标志!   “哼!”李思安扭头,转身就走。   一个时辰之后.营地的空地   “公主,”阿史那勒托微低着头,有些扭捏地靠近李思安,他把狼牙串递过去,“狼牙。”   “……”在场的突厥人无不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家首领光洁白嫩的下巴,和那古铜色的额头画风不符合啊!   主人,你的胡子呢?   李思安噗嗤一笑,连忙安慰,“不错,看起来年轻了很多。不过呢——”她拉长语气,“等你先胜了我再说!”   阿史那勒托听闻,立即昂首挺胸起来,十分自信地说“那是自然!”他用恶狠狠的眼神一一扫过族人的下巴:再看!再看就削了你们的胡子!   众人连忙低头。   “第一场比试的名字叫‘救羊’!这场比试,比的是准头和速度!”主持人兼裁判是头发胡子花白的突厥长老哥汗纳和中年美男子卫风。   哥汗纳指着一百米外的十根木桩,对第一场的比试选手阿雷多和霍三郎说,“每根木桩上绑有一只羊,一人有十支箭,射断绳子让羊逃走的,得一分;射中羊的,扣一分。谁得分最多,谁就赢!听明白了吗?”   俩人点头。   得到两人已经准备好的信号后,卫风喊一声,“开始!”   两人动作迅速:搭箭,开弓,瞄准,放——两支利箭几乎是同时飞过去,带着破空的啸声,咻咻,分别射断了两条绳子,有两只羊逃脱了。一人得一分。   余下的八只羊受到惊吓,开始躁动,围着木桩到处乱跑。绳子和羊都搅在了一起。   阿雷多开始射出第二支箭,霍三郎却往另一边奔跑,他一边跑一边射出第二支箭,咻咻,阿雷多又射断了一条羊绳。   珠娜忍不住欢呼大叫。   霍三郎看也不看结果,继续发箭,一支连着一支,珠娜的欢呼还没结束,所有的羊都逃跑了。珠娜愣愣地看着那些四处逃散的羊,不敢相信霍三郎居然能一箭射中两条羊绳。   淡定的卫风瞬间停止了摇扇,又迅速扇了扇,宣布道“阿雷多得三分,霍三郎得七分!霍三郎胜!”   突厥人:“……”   阿史那勒托脸色不太好看,但还是向李思安道了声恭喜。李思安一脸平常地表示,霍三郎天赋异禀,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是百步穿杨的神箭手了。唉~我们有点胜之不武啊!   阿史那勒托脸色更难看地宣布第二场比试开始。   第二场比的是兵器。   突厥这边站出来的人是黑塔,人如其名,又黑又壮像座山,他在兵器架子上抄起一根六尺余长的狼牙棒,自豪地介绍“寒铁铸造的狼牙棒,长六尺三寸,重一百五十斤。一棒子下去,能把人打成肉饼!”黑塔武动起来虎虎生风,让人望而生畏。   “让我来!”李思安身后走出一个身材矮小的侍卫,他体型瘦小,毛发稀疏,看皮相有三十岁左右,可是从身形上看,又不足十五,像只讨活不易的猫。他对李思安拱手,“高人俊承蒙公主赏识,一直没有报效的机会,今日就让高某为公主效劳吧。”   从是体型上看,高人俊看起来一点优势都没有。但李思安看他神色毫无勉强反而有跃跃欲试之态,便同意了,“性命要紧。”   高人俊欢喜得再拱手,“公主请放心!”便脱掉身上的狐裘,只露出一身灰褐色的紧身衣,而后从腰间抽出两把寒星湛湛的菱形双刃匕首,反手握住,“来吧。”他对黑塔说。   黑塔笑出声,他居高临下的望着高人俊,褪去一层狐裘,看起来像只没毛的老鼠。“我这狼牙棒只怕比你还重吧。你们大唐不给你吃饱饭吗?只怕一棒子下去,你都要埋进土里了。哈哈哈——”   高人俊摆好进攻姿势严阵以待,“说那么多废话作甚?你尽管放马过来。别婆婆妈妈的,跟娘们似的。”   黑塔被激怒,立即扬起狼牙棒,以横扫千军之势朝高人俊当头砸过去,打算一招解决他。   正所谓一寸短一寸险,狼牙棒携带着罡风呼啸而至,眼看高人俊就要脑浆迸裂,他举起双手,两把匕首交叉,举在头顶,铛——   黑塔继续施力,高人俊顺势而为,向前一滚,两把匕首划过狼牙棒,兵器相击撞出点点火星。转眼之间,高人俊就滚到了黑塔的脚下,他左手一挥,黑塔的右腿立即出现了一条血痕。   狼牙棒不适合近战,如今高人俊在他脚下,这就形成了灯下黑的局面,狼牙棒根本打不到。于是黑塔退后一步,把狼牙棒收回,往下一扫——   高人俊也不恋战,他又再一滚地,像圆球利索迅速地滚到黑塔的侧身,他右手一挥,黑塔的左脚也出现了一道伤痕。   黑塔恼怒,他以狼牙棒支地,飞快跳出高人俊的攻击范围。他用狼牙棒指着高人俊,“偷袭算什么好汉?有本事堂堂正正地打一场。”   高人俊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起来,他嘲笑道“胜者为王,你废话怎么那么多!”   说完,高人俊两手交叉护在身前,像利箭一样冲过去,黑塔看见他直冲撞过来,连忙舞动起狼牙棒,快得化成了一道道残影,把自身护得滴水不漏。   高人俊冲进了狼牙棒的范围内,他的身手极其灵活,左躲右闪,上蹿下跳,愣是没有被打中。他手中的匕首如同流星划过天际一般,寒光不断碰撞上狼牙棒,时不时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声。   高人俊一声嗷啸,“嗬——”人便如白鹤展翅一般,纵身一跃有三尺高,手中的匕首飞划而过,众人就看见狼牙棒上的狼牙钉被通通削下来了,噼里啪啦地掉落在地上。   众人目瞪口呆,看起来比削黄瓜还容易啊!   黑塔抓着光秃秃的狼牙棒面如死灰,高人俊在狼牙棒上两脚一踮,便借力向后空翻,稳稳地站在地上。   他朝手中的匕首吹一口气,匕首嗡嗡作响,两眼明亮若星辰,“此名为破军!”   破军!   相传为天外陨石所造,能破世间万物的破军。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能拥有破军,高人俊一定是出身于自战国时期便赫赫有名的高家。这个传承了近千年的刺客家族,接过无数刺杀的任务,从未失手。很多王朝已经消失在历史的河流中,而他们却还一直存在。   高人俊定位:惹不得!   众人看着高人俊的眼神里有好奇恐惧探究怀疑等情绪,但他神情自若,把匕首插回腰间,捡起地上的狐裘穿好,便转身站回了侍卫队伍中,又变回了那个貌不惊人的小矮子。   阿史那勒托眼珠转动,神色微暗,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片刻之后,他重新扬起笑容,“这一局是我们输了。没想到大唐卧虎藏龙,个个都身手不凡啊!哈哈哈!真是羡慕!”   李思安矜持微笑,“您过奖了。”   “公主,你看天色也不早了,剩下的,明天再比吧。”   “也好!”两个心思各异的人一团和气地打哈哈,随后约定明天早上比试打马球。   阿史那勒托坐在自己的大帐内,手指不停地敲着桌面,有些焦燥地问自己的军师哥汗纳,“老师,您说他们跑来草原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主人不必担心,大唐地大物博,估计也看不上咱们这些穷鬼。”哥汗纳一边喝着马奶茶一边劝解,“再说了,我们突厥人本就是一无所有,没什么不可以失去的。大不了去大唐那里抢!”他眼珠一转,突然盯着阿史那勒托,“也许,这是我们的机会也说不定!”   阿史那勒托疑惑,“老师这话是何意?”   哥汗纳反问,“若是我们与大唐交好,谁最担心?”   “自然是阿史那默绰那个老贼!”提起自己的叔叔,阿史那勒托便咬牙切齿。   “没错。阿史那默绰迟迟不将可汗之位传与你,反而还立了大儿子、二儿子为左贤王、右贤王,又把你赶到这贫瘠之地。若是你能与大唐交好,得到大唐皇帝的支持,要夺回可汗之位,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眼下我们把大唐公主留在驻地,最着急的,应该是阿史那默绰才对。”   “老师,就怕大唐皇帝没有那么好骗,不会轻易支援我们。”   老奸巨猾的哥汗纳笑道“大唐人最爱讲仁义道德那一套,只要我们暂时向大唐皇帝求和,求归附,大唐皇帝一定会既往不咎,还会赏赐大把大把的钱给我们用。我们可以向大唐皇帝求娶一位公主当大妃以示诚意。日后若是翻脸,这公主不就成为了我们的人质吗?   只要我们兵强马壮,别说是十姓部落,哪怕是中原,拿下来都不成问题!”   阿史那勒托被哥汗纳所绘画出的美好景象所鼓动,脸上露出了狂热的神情,“没错。只要计划得当,公主和可汗之位就一定是我的。”他仿佛已经看见日后朝阳公主娇媚地依附在他怀里的情形。   而这一边,李思安却把路仁甲秘密叫来。大帐内,李思安屏退所有人,“路县伯,你知道我叫你来的用意吗?”   “路某不知。”   “我想让你帮你一个忙。”   “公主请讲。”   “我希望你能劝服天机老人,我打算借用天机老人的名义,散布‘突厥下一任可汗之位由阿史那勒托夺得’的占卜消息。”   路仁甲几乎要从座位上跳起来,“不行,这样爷爷会有危险的!我不能答应你!”   李思安沉吟片刻,“我刚收到消息,阿史那默绰打算立他的小儿子阿史那富俱为小可汗,并将突厥最精锐的五万铁骑军交给阿史那富俱。阿史那勒托继承可汗之位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路仁甲反驳,“阿史那勒托可统辖着有十万人呢!”   李思安白了他一眼,“军队人数一般都会夸大的,我已经叫人偷偷核算过了,其中能打仗的,不超过四万人。你放心,我会叫人去保护好天机老人的,我只是借用他的名头而已,他什么活都不用干,只要不跳出来反对就行了。”   路仁甲皱眉,“公主打算怎么做?”   李思安摆摆手,“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写个信,我托人带去给天机老人。”   消息一旦放出,阿史那勒托一定和他的叔叔打起来,到时候……路仁甲犹豫再三,还是开口了,“公主,此举可能会生灵涂炭。”   李思安无所谓,“反正涂的也不是我大唐子民的炭。突厥越乱越好,省得他们老是惦记我大唐的沃土。怎么,难道你还菩萨转世,怜悯他们?”她一脸嘲笑地看着他。   路仁甲一脸平静,“别人的生死与我何干?我只是怕秀秀不忍心罢了。”   李思安来了兴趣,好奇地问“若是秀秀要阻止,你打算怎么办?”   “我听秀秀的。”   “你一大老爷们,怎么还怕个小娘子啊?”   “秀秀于我而言,与世间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我不想她伤心难过。”   “啧啧,酸!”李思安抖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你要是肯帮我,别说是一个秀秀,千千万万个秀秀,我都能给你找来。如今你是个小小的县伯,日后,”李思安拍拍他的肩膀,一双盈盈美目脉脉地看着他,“我很看重你,你不要叫我失望。”话里意有所指。   路仁甲后退一步弯腰拱手,使李思安的搭在其肩上的手滑落下来,“公主厚爱,路某不敢当。”   李思安冷下脸,“行了,去写信吧。”   “是。”      ☆、第 46 章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半夜,天空就下起了鹅毛大雪,到了早上也没停。   李思安穿着一身绿色的裙裳配着火狐毛披风,依在帐子门口感慨道,“好大的雪!”大雪覆盖了一切,什么异色都没有,不像洛阳,即便是雪最大的时候,她也能看见些许灰墙青瓦。   秀秀穿成一团球状,缩手缩脚地坐在炭盆边,伸头往外看一眼,雪都没过脚背了。嘶~看着好冷的感觉!她赶紧抖了抖身体,李思安真是好兴致,站着门口吹冷风不说,还伸手去接雪花!   “千河,取我的琴来!”李思安撑着紫竹柄的油纸伞步入风雪中,千河连忙取了琴跟上。   不一会儿,弱弱袅袅的琴声合着李思安清冽的嗓音如涟漪的水纹,穿过帷帐,传到秀秀的耳边:   “寒风入梦,   忆我长安,   雁过玉门关,   骊山菊花黄未黄?   寒风入梦,   忆我洛阳,   雁过玉门关,   上苑银杏黄未黄?”   帷帐之外传来一阵清朗的男音,“好!”是徐五郎的声音,“有歌怎可无酒?我去拿酒!”   秀秀忍不住挪步到门口,只见营地的空地上,李思安正盘腿坐在垫子上弹琴,宽大的披风扇形散开,如深秋里的红枫;十指修长莹白如玉,看着比冰雪还剔透;千河撑着红伞站在她身后,无处不在的雪花并不能让李思安胆怯,她眉眼低敛,神情投入,仿佛不食人烟的仙女,正在昆仑瑶池上演奏。   鲜艳的衣裳既不会让她显得轻浮,纯白的雪花也不会让她显得冷清,一切都美得恰到好处,如同留存了千年的画卷一般,徐徐展开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李思安弹罢收手,笑道“光听不行,你也唱一段!”   “这有何难?”徐五郎一手持剑,一手提着个小酒罐,一边舞剑一边吟唱:   “寒风入梦,   忆我江南,   雁过玉门关,   西湖荷叶残未残?”   穿着合身蓝袍的徐五郎身姿挺拔高大,面容俊朗英气,在雪中挥剑自如,动作洒脱刚中带柔,   “云流风转至苏杭,   暂停飞柳巷,   湖畔柳丝千万,   转瞬是明年,   待我归时,   绿丝绦下举杯——”   他举起酒罐倾倒,大念一声,“喝!”   众人:“……”   尴尬了~酒没能如他所愿地流下来。徐五郎收回仰头饮酒的姿势,讪讪笑道,“这天冷得酒都结冰了。”   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   珠娜脸颊红扑扑地跑过去,她有些害羞地说,“我去取个小火炉来帮你温酒可好?”   徐五郎挠挠头,“谢谢珠娜姑娘!”   珠娜娇嗔一句,“不必谢~”说完抢过徐五郎手中的酒罐转身就跑。   秀秀那发现奸.情比鹰眼还敏锐的八卦雷达立即扫描出珠娜热情的举动之下的火辣辣含义:嗷,这草原儿女的爱情来得也太快了吧,雪都还没停呢,珠娜姑娘的第二春就又来了!   中年美大叔卫风击掌大笑,“想不到徐五郎也擅歌啊!”   徐五郎可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有些得意地说,“虽然我是个粗人,可是六郎那么厉害,我总不能拖他的后腿吧。”   “哦?”卫风眼珠一转,笑道,“五郎都唱了,六郎,轮到你了。”   六郎落落大方地站出来,“这有何难?”他解下手中的包袱,露出个颈细肩圆十三弦的乐器。   秀秀好奇地问身旁的人,“这是什么乐器?”   “击筑。”   击筑?不懂!   徐六郎斜抱击筑,手持竹尺轻击,和着乐声唱起了《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徐六郎的阅读理解能力特别好,唱出了李白这首诗奔腾激荡、豪情逸兴的意境,与击筑苍凉雄壮的声音、这漫天的雪花,融为一体。   众人听后热血澎湃,卫风更是满脸通红地站起来对李思安拱手,“公主,借琴一用。”   李思安让出位置,“请。”   卫风调了调琴弦,拨弄出高亢清亮的音乐开始唱: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李思安解下披风随手一抛,跟着卫风的歌声翩翩起舞,一袭绿裙在白茫茫的雪地中格外醒眼,曼妙的舞姿时而柔若无骨,时而刚劲英气,让观者如痴如醉。   待音乐停下后,她一个转身回眸,对着路仁甲笑道,“路县伯,您不唱一曲么?”   路仁甲拱手推辞,“路某是粗人,哪里会这些?”   秀秀那个着急,这大唐盛世,男女老少都会唱歌跳舞,你不来两段,怎么和别人交流?也不知道现在开启个能唱会跳的金手指还来不来得及?   李思安转而对秀秀说,“秀秀姑娘,不若您来唱一曲?”   虽然老娘会唱《明月几时有》,可是咱穿越过来可不是为了收美男开后宫的,瞎出风头有什么意思?她着急地看着路仁甲:你这么不合群,于职场不利啊!   路仁甲低叹一声,对李思安拱手,“还是我来吧。只是嗓声呕哑,恐坏了气氛,还望见谅!”   路仁甲不踏歌起舞也不需配乐,声音低沉缓缓唱到:   “白日何短短,百年苦易满。   苍穹浩茫茫,万劫太极长。   麻姑垂两鬓,一半已成霜。   天公见玉女,大笑亿千场。   吾欲揽六龙,回车挂扶桑。   北斗酌美酒,劝龙各一觞。   富贵非所愿,与人驻颜光。”   秀秀:跟朗诵差不多!水平太差!   卫风其他人:死活不愿上船啊!   李思安脸色变了变,言不由衷地笑道“路县伯豁达啊!”   路仁甲不亢不卑地拱手,“公主过奖了!”   现场气氛正冷着,刚好阿史那勒托带人走过来,扬声道“人都在这里啊,我叫人宰了一头乳羊,用大锅烹煮了一个时辰,香得很!公主,快随我一同去享用吧!”   李思安笑道,“天寒正好食羊暖胃,可有酒?”   “有肉怎会无酒?自然是有的!”   “那前面带路吧。”   外面寒风朔朔,大帐内却热气扑面,暖和得毛孔都舒展开了。一整只去了皮的乳羊正卧在大锅里,汁水咕咚咕咚地冒着泡泡,香气四溢,叫人口舌生津。众人也不扭捏,径自取了碗筷,一手撕下羊肉一手端起酒碗,吃得满脸通红畅快淋漓。   众人正吃得面酣耳热之际,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汉子携带着满身冰雪闯入了大帐之中,他连身上的防寒护具都来不及脱下,就跑到阿史那勒托身边,低身附耳说了一句,“主人,得到准确消息,阿史那默绰要立阿史那富俱为小可汗了!”   啪——   阿史那勒托眼露凶光,捏碎了手中的瓷碗!   众人疑惑地朝他望去,他勉强笑了笑,“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你们慢慢吃,不必等我!”忽地站起来,冷面对着在座的手下说,“哥汗纳、阿雷多……你们随我来!”   在坐的人面面相窥,忍不住望向李思安,李思安挑眉,“不必担忧。左右不关我们的事!”扯过一块羊肉大口啃食起来,其他人见李思安如此淡定,自然也跟着放下心来享用羊肉。   也不知道阿史那勒托等人商量出了什么结果,他们再没有回到宴席上。   接下来的日子,大雪一直没有停,阿史那勒托的营地却失去了轻松的气氛,突厥人不停地调配物资,每个人的脸都绷得紧紧的,营地里有点风声鹤唳的感觉。   三天后   阿史那默绰的使臣到达了阿史那勒托的营地,宣读了阿史那默绰的旨意:要求右厢察阿史那勒托即刻启程北征九姓铁勒拔曳固部。   消息不到半天时间,便传遍了整个营地。营地的人暗地里议论纷纷,如今正值严冬,反而迁徙去更北边的地方打仗,岂不是要白白送死吗?   阿史那勒托独自待在帐子里,炭盆不知何时灭了,帐内冷如冰窟,一如他现在的心情。他万万没想到叔叔竟然要赶尽杀绝,当初阿爸死得早,叔叔霸占了阿爸的财产、女人、可汗之位,他都不和叔叔争可汗之位了,为什么还不放过他?   帐门的帘子被掀开,寒风吹入片片雪花,阿史那勒托被突然闯入的光线刺激了眼,他像独自舔伤口的孤狼发出咆哮“滚出去!”   李思安站在门口,背着光线,笑嘻嘻地道“连我也不能进来吗?那我可要不告而别啦!”   阿史那勒托抬头眯了眯眼,看不清她的表情,“公主,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思安步入帐子,搓搓手,“嘶——好冷啊!”她一袭红裳,是帐子内最鲜艳的色彩,如此明显的存在,仿佛一团火,一树红梅,盛开在帐子内,也盛开在阿史那勒托的心里。   “承蒙你宽待多日,我要走了!”   阿史那勒托怔怔,“去哪里?”   “回家啊!”   阿史那勒托愤怒,大难临头各自飞,她一收到消息就迫不及待离开!他仇恨阴狠地说,“连你也嫌弃我吗?”   李思安不以为意,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出手扯了扯他的脸皮,娇笑道“干嘛做出那么难看的表情?本来就长得够丑了!”纤细的手指划过他的脸,仿佛还带着一股温热的馨香。   阿史那勒托被她的动作弄得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她到底是何意。   李思安在他对面坐下,收起笑容认真地看着他“你的心意我知道,只是以你目前的条件,你是无法娶我的。我离开是为了你好。”   阿史那勒托生气地道“你瞧不起我!”他出身高贵,哪里配不上她?   “别急着插嘴,先听我说完。”李思安在账内踱步,一一分析道,“昔日文成公主嫁入吐蕃,带去了三千多侍从、工匠、巫医、乐师、学者,还有各种书籍、粮食种子、农资用具,金银珠宝无数,据说嫁妆队伍有十里长。吐蕃得到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他日我若是真的嫁到突厥,嫁妆相较于文成公主,只会多不会少。那么我问你,我是会嫁给你还是嫁给你们的可汗?”   “这,”阿史那勒托说不出话来,即使阿史那默绰再怎么老眼昏花,也不会放弃这块巨大的肥肉的。   “就算我执意要嫁给你,你的叔叔,他会舍得吗?”李思安一脸‘为你着想’的大义凛然地挑拨离间,“说句大实话,以我的容貌和我身后的势力,你们的可汗是不会让它落入旁人之手的。又或者说,你有护住我的实力吗?”   “我,”   李思安截断他的话,“这三十多年你活得安安稳稳的,若不是我在此,你怎么会这个时候要去攻打九姓铁勒拔曳固部?”李思安毫不犹豫地往自己脸上贴金,“也许我现在离开,你就没事了。”   阿史那勒托握紧的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放,苦涩地问,“要是我拼死护住你,你能不能为我留下?”   李思安摇摇头,“我身为大唐公主,从来只跪我爹娘,你如今是右厢察,在你之上,还有好多人。我若是嫁给你,跪,则我阿爹不允许;不跪,则令你为难。何必呢?”言下之意,她只能嫁给可汗,他的地位太低了,不够看。   阿史那勒托咬了咬牙,终于下定决心,“你等我三年,不,最多两年,两年内,我必定以可汗之位娶你!”   成了!李思安心里喜悦面上却不显,“你说话算数?”   阿史那勒托一脸郑重地说“阿史那勒托以命起誓,不成功便成仁!”   李思安掸掸衣服上的褶子,走到他面前,“那我在洛阳等你!”而后伸出手,“拿来!”   阿史那勒托疑惑,“什么?”   “那串狼牙啊!”   阿史那勒托惊喜万分,原本还觉得人生灰暗,如今内心一片火热,把人熏得暖晕晕的,恨不得心里的那把火能蔓延到天边,最好把阿史那默绰那群王八通通烧死,好叫他立马跟着李思安去洛阳提亲!   既然已经商议好,阿史那勒托也就不再扭捏,众人离别,各自分头行动不提。   那场未进行的马球赛,也不知道日后是否还有机会再进行?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估计不能在过年之前完结,有些伤心(;′⌒`) 更让人悲伤的是,我除夕还要上班!(*@ο@*) 哇~   ☆、第九个金手指   车队刚行走一天,大雪就停了。只是雪积了厚厚一层,没过了大腿根,马车行走异常困难,进度十分缓慢。   “停下!”向导陈叔骑着马,突然摘下耳罩,耳朵动了动,脸色大变,“大家准备,有敌袭!”   话音刚落,就有上百个黑衣人从雪堆里飞出来,夹带着漫天的雪花向李思安的马车冲去——   那些黑衣人分成两批,一群是射箭远攻,一群是手握着带血槽的十字形短剑刺杀,遇到抵抗也不躲闪,一心朝马车涌去,显然是抱了必死的决心!   徐五郎等人触不及防,被杀个措手不及,车内的秀秀被噗嗤噗嗤的利刃声惊吓得忍不住叫出声,李思安脸色有些发白,仍努力镇定着扑到秀秀身上,一手捂住她的嘴,“别叫!”   秀秀呜呜呜,眼睛飚出泪水,鲜血的腥气已经蔓延到马车里,让人害怕。   路仁甲飞身扑过来,跳到马车顶上,双掌一挥,便发力打死几个人,只是蚂蚁多能咬死象,眼看着杀手就要从他身后冲入马车内——   路仁甲双脚一跺,厚实的马车顶立即裂开一个巨大窟窿,他整个人立即掉入马车之内,他眼睛搜寻到秀秀安然无恙,立即伸手抓住秀秀把她拥入怀里,“抱紧我!”然后便去抓住李思安和千河——   千河摇头,“你带着公主走吧,我没事的。”   路仁甲也不多说,一手护着秀秀,一手拉着李思安,运气腾空而起,如大鹏展翅,一飞冲天,飞出马车,一跃便跃出了杀手的攻击圈外!   杀手看见目标被带走,立即放弃马车转身去追。其中一人打了一声响哨,此时第二波杀手从雪地里冲出来,个个带着弓箭对准路仁甲三人,漫天的利箭比蝗虫过境还多。   路仁甲带着两个人一路逃,秀秀被狂风刺得眼睛睁不开,她听见咻咻咻的声音,忍不住问,“现在杀手有多少人?”   路仁甲带着两人一路飞奔,还顾得上回答“目前暴露的,至少有一百五十人以上。”   “路仁甲,你现在用你的直觉感应一下,大概有多少杀手?”   “……大约有三百人左右。”   “回去!”秀秀突然睁开眼,流着泪坚定地说,“咱们回去!”   李思安忍不住尖叫,“杀手的目标是我!只要你把我带出重围,霍三郎他们不会有事的!路仁甲,我命令你,速速带我离开!”虽然不忍,可是她的性命更加重要,只能牺牲霍三郎等人了。   路仁甲没理会李思安的抗议,立即带着二人转身就往马车方向飞奔。   秀秀咬了一下手指:野外猛兽来袭,开启!   一道众人看不见的金光突破天际,秀秀左手一翻,无数的烧鸡从天而降,比雪花还密集,带着肉香哗哗地掉下来,好像下了个烧鸡雨——油腻腻香喷喷。众人惊诧之际,路仁甲已经带着秀秀和李思安又回到了马车上。   秀秀对惊神不定的李思安说“你赶紧躲到马车里面,你放心,我必定保你安全。”秀秀坐在马车顶上吩咐,“路仁甲,你去掩护其他人,让他们靠拢过来!”“霍三郎,徐五郎,把马车拉过来!”   三辆大马车被首尾相衔,围成一个圈,等自己人都聚拢在圈内,秀秀喊一声,“躲好!”便两手一翻,无数烧鸡井喷而出,噗啦噗啦,瞬间堆叠成山,漫过了马车,连人带马都淹没了……   雪地里出现了一座巨大的烧鸡山,路仁甲搂着秀秀站在山顶上,“这群杀手,一个都不能留!”   秀秀仰头望天,看看猛兽到哪里了。“你自己小心一点,慢慢来,等下咱们还有后招。”   “放心。”路仁甲纵身飞跃至山脚下,没有了后顾之忧,他杀起人来更加肆无忌惮,手掌一挥,便横扫一片……   正打得难舍难分之际——   秀秀在山顶上大喊“路仁甲,上来!”   只觉得轰隆隆地大地震动声从远处传来,烧鸡不断滚落,路仁甲飞身跃至山顶,只见远远的天边跑来一大群黑影,铺天盖地,震耳欲聋,路仁甲问道“那是什么?”   秀秀有些害怕,“猛兽!饿极了的猛兽!”没想到有那么多,简直一眼望不到头!   猛兽转眼就到眼前,杀手们大骇,原本雪地凭空出现烧鸡就已经很让人惊奇了,如今又有一大批猛兽出现,难道真的是天佑大唐,所以长生天才会降下神迹护佑大唐的公主?   古人迷信,虽然他们是死士,但是在超自然现象面前,也是吓得胆战心惊,腿软地连走动都不行,只能被那些猛兽扑中,一口咬断脖子,血溅三尺!   有些躲在雪下的杀手,原本以为能侥幸逃过一劫,谁知道恶了半个冬天的野兽鼻子如此灵敏,竟然被它们识破,也被一一挖出来,开膛破肚,到处充斥着杀手的惨叫声和猛兽的咀嚼声,浓浓的血腥味,让人毛骨悚然。   宛如地狱一般的景象,让秀秀不住的干呕,可是她不敢闭眼——猛兽吃了人之后,若是肚子还没饱,肯定是要吃烧鸡的,她必须及时补充烧鸡,以免烧鸡山下的人会被吃掉!   野兽们的血肉狂欢,整整持续了三个时辰才开始散去。秀秀面如金纸,连呕吐的动作都做不出来了。她有气无力地说,“你感觉一下,还有杀手吗?野兽都走光了吗?”   路仁甲扶着她,十分心疼,“你放心,安全了。”   “那把他们救出来吧!”   路仁甲拉着她,“你在我背后睡一下吧。”他转身蹲下,把秀秀背起来,撕开了外面的长袍,用来固定住秀秀。   秀秀搂着路仁甲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后背,年轻男子的气息,稍微隔住了血腥气,宽厚结实的后背温暖又有弹性,她闭上眼睛,依稀能听到路仁甲有节奏的心跳声,不知不觉睡着了……   路仁甲连发几掌,烧鸡山移开,把众人从里面救出来。虽然侥幸逃脱,但是有些人的性命,还是永远留在了这一天。   李思安一脸苍白,她被千河搀扶,强行镇定地说,“追杀我们的,一定是阿史那骨禄的人,意图嫁祸给阿史那勒托,破坏我们的结盟。也许追杀还会继续,我们赶紧赶路吧。何大郎,你传讯给西受降城的城守,叫他们来接应我们。”   徐五郎难过地说,“何大郎已经死了……”死于乱箭之下。   何大郎擅长以口技吸引百兽,利用百兽来传达消息,他一死,李思安和其他人的联络,就中断了。   李思安闭上眼,眼泪无声流下,再睁开时,眼里已经没有恐惧惊慌,唯有一往无前的坚定和仇恨,她声带哽咽地道“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我以李家的荣誉起誓,必定让他们鸡犬不留!寸草不生!走!”   徐五郎嗓声涩涩,“陈叔也死了!”没有了向导,如何走出去?   霍三郎清点损失完毕,报与李思安,“公主,马匹都有损伤不能行走了。”   众人一时沉默,大雪茫茫行路难,如今无向导无马匹要走到猴年马月?   李思安发怒,“走!哪怕走到明年后年,爬着也要爬到大唐!”   路仁甲背着秀秀走过来,“你们要是相信我的话,就跟我走。你们把马车的木板拆下来,用套马的缰绳系好,我拉你们走!公主,事急从权,只怕要委屈你和其他人挤在一起了。”   李思安松了一口气“不妨事。赶路要紧!”   路仁甲把缰绳套在身上,运起内力,将坐在木板上拥拥挤挤的众人一并拉起来,他脚不沾地,凭着直觉,往西受降城方向跑……   等秀秀在睡梦中醒来,才发现路仁甲成了临时的‘雪橇狗’,满头大汗,衣服都浸湿透了。   “什么时辰了?”看天色已经昏暗了。   “秀秀你睡醒了!”路仁甲脚不停下,喘得嗤吭嗤吭,“已经过了亥时。”   秀秀心疼地问“你累不累?要不咱们停下休息休息?”   李思安坐在身后的板子上扬声,“不能停!”许是觉得这样说话不近人情,连忙补充一句解释道“停下来危险更大。”   秀秀有些不满,却也知道李思安说得没错。“你把我放下来吧。”   “没事。”路仁甲满不在乎地回答,“背着你我才放心。”   秀秀心里一阵悸动,她扯着衣袖口,帮他擦汗。“大概还有多久才到西受降城?”   “如果能按照这个速度赶路,只要12个时辰。”   秀秀听闻立即急得不行,“停下,停下!”她不住地拍打路仁甲的后背,“难道你想力竭而死吗?停下!”见他不听劝,秀秀急中生智,“再不停下我就尿在你后背了!”   嘎吱一声,路仁甲嘎然停下。   “哎哟”“哎哟”,路仁甲和秀秀动作一致转头去看,只见板子上的众人如同圆球一般滚出去三五米远,个个沾了一身雪。   秀秀红着脸讪讪笑道“不好意思~”   虽然方法有些粗鄙,但是路仁甲总算是停了下来。众人稍作休息,才继续上路。   两天后,狼狈之极的众人总算是回到了西受降城。   回到西受降城,李思安顾不得梳洗休息,便开始处理堆积的往来书信,把这些时日的事情详细写好,又叫信兵八百里加急送回洛阳。   “等下叫路县伯在客厅等我。”沐浴之前李思安吩咐千河。   “是。”   李思安穿着一身粉裙带着刚出浴的水汽,香腮微红如桃花飞雪,带着一阵香风轻步走入暖烘烘的客厅,笑意盈盈地道“久等了。”   路仁甲连忙起身拱手,“公主。”   “快坐。”   客厅里只有他二人,谁也没开口说话。路仁甲微垂眼睑,盯着地上的青石板,不同如山。李思安原本还想用皇家的气势威吓他,谁知人家连眼皮抬都不抬,李思安有些尴尬又有些恼怒,终于忍不住开口,“路仁甲,难道你就没有什么话要说吗?”   路仁甲抬头,一脸平静无波,“公主想听什么?”   李思安威胁道“那些烧鸡……”   路仁甲坦荡荡地直视李思安,“那些烧鸡救了大家的命。”   “……”李思安妥协了,语气稍软“我可以让这件事天下皆知,也可以不再追问这件事。”   “公主想要什么就说吧。”   “突厥人始终是大唐的忧患,我欲除之。望君助我一臂之力。”   “公主真是高看了。”路仁甲略略讽刺道“路某的一切都是陛下赏赐的,别说是那富丽堂皇的县伯府,就连衣袜上的一针一线都来自于陛下,有哪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呢?”就连秀秀,都不属于他,他心想到此便酸苦无比。   “路县伯何必如此抗拒?这又不是违背仁义道德的事情。”要不是世族大家的势力交错纵横牵制太多无法借助,她何必和他啰啰嗦嗦那么多?   李思安只能耐着性子劝到,“从你献上千年人参开始,我就知道,你就是我正需要的一大助力。”   路仁甲仔细地打量李思安,看她面色红润,“也不知道公主是什么病,居然需要用到千年人参?”   “是什么病很重要吗?关键是我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李思安笑着提很有诱惑的条件,“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美衣华服、美女钱财、高官厚禄、名利声望……只要你想要的,我都能给你。”   “甚至,”李思安魅惑地看了他一眼,轻咬红唇,在他耳边吐气如兰“即使是我,”   路仁甲毫不犹豫伸手将李思安推倒在地,他站起来俯视她,“难道你以为我是那些好色之徒?还是说你们这些公主都是一脉相承?也不知道朝阳公主到底许了多少个好人家?”   李思安不奴不恼,敛敛衣襟站起来,她收起轻佻之色,又恢复成贵气天成的大唐公主,她大声呼其名“路仁甲!”   路仁甲拱手“在!”   李思安厉声发问“我且问你,若是突厥来袭,受苦的是谁?”   路仁甲弯腰拱手,“百姓!”   李思安继续逼问“若是突厥长驱直入,侵占中原,你的亲人、朋友、邻里,该是何种命运?”   路仁甲心一惊,腰弯得更低“国破家亡,豕狗不如!”   “我年幼之时,曾在大明宫高台之上,看万邦来朝使臣供奉的繁盛景象,时至今日,我还记得番邦使者羡慕敬佩臣服畏惧的神色。如今大唐看似花团锦簇,实则危机重重。   路仁甲,大唐的公主,不是只有会饮酒作乐打马折花的高阳太平之类,还有骁勇善战平定天下的平阳公主,远嫁吐蕃教化蛮夷的文成公主。   为了能保住这大唐盛世,我愿倾尽所有。名声算什么?嫁给谁,单看是谁更有利于大唐而已。”   一席话如重锤鼓响在路仁甲耳畔,振聋发聩激荡心神。   他犹豫了片刻,“……公主可有思慕之人?”   李思安粲然一笑,神色复而有些寂寞“我也是如花之龄,怎会不爱色慕少?只是……身在皇家,既然享受了常人不能的锦衣玉食,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路某明白了!”路仁甲拱手再鞠躬,“为我大唐,愿为公主驱使!”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上班明天上班的我,抽空给诸位拜个年,新年快乐事事如意! 因为手机不给力,我已经患上了抢红包抢不中焦虑症~~~   ☆、完结倒数.三   十日之后,李思安收到了洛阳的来信,得到了大唐皇帝的同意。她沉思片刻,便亲自去了卫风的院落。   灰瓦上覆盖了厚厚的积雪,天气正寒,却窗框大开,卫风正无聊得坐在窗边的矮榻上打棋谱。之前被突厥人追杀,卫风被箭射伤了大腿,如今还动弹不得。   见到李思安亲自上门,卫风高兴极了,连忙唤人上茶。   等俩人都喝过茶,李思安便迫不及待道,“阿爹已经同意由我来全权处理了。”   卫风大喜,而后冷静道,“不知道公主是打算如何?”   “千河,”李思安叫唤一声,一旁的千河立即奉上一瓶圆如红卵的瓷瓶,瓶身有拳头大,李思安拿了过来放在矮桌上介绍,“这是神医谷研制出的药,”她轻轻晃动瓶子,发出液体碰撞相击的水声,“只要一滴,就能保证十年的药效。”   卫风仔细打量瓶子问道“这是什么药?”   千河向前一步,以袖掩嘴笑道“我给它取名为‘千金易得’。吃下此药,包准胎胎生个千金!”   卫风目瞪口呆:“……”家族若是没有了郎君,如何传承下去,岂不是要断子绝孙了吗?一想到这,他立马向后倾身,离那瓷瓶三尺远,唯恐祸及自身。   李思安看见卫风五颜六色的脸色,也忍不住笑了,她对卫风说,“看看是没事的。”说罢便转头吩咐千河把瓷瓶收起来,再去叫路仁甲来。   趁着等待的空隙,李思安连忙把自己想到的计划向卫风和盘托出,“我打算找个机会,趁着宴请之时,给阿史那勒托的一干亲戚通通都下药,等百年之后,突厥自然是不攻自破了。”   卫风摇头,“突厥人以狼为图腾,崇拜力量,以强者为尊。若是阿史那家族后继无人,自然会有其他的家族取而代之。除非能下药给所有的突厥男子。”   李思安沉思,“不若我叫人去刺杀阿史那默绰,然后嫁祸给阿史那勒托?”鹤蚌相争渔翁得利,最好是让他们一直斗个不死不休!   “这个倒是可以。”卫风的手指在棋盘上敲了敲,沉吟道“之前派去东边和西边的两只勘测队伍回来了吗?”   “还没。不过他们倒是有消息传回来,眼下在部落里混得不错。”李思安和卫风,明面上对路仁甲等人说去突厥是为了绘制舆图,实际暗地里把探子洒到与突厥相邻的部落。   “突厥与九姓诸部积怨已深,趁着这个时候,我们倒是可以把水搅一搅!”卫风捋了捋胡须,心里便有了主意,“阿史那默绰忌惮阿史那勒托已久,这次叫阿史那勒托去攻打九姓诸部,必然是暗地里有小动作的!就算没有,我们也可以添把火。   叫人分头行动,一边假借九姓诸部之名去刺杀阿史那默绰,一边假借阿史那默绰之名去刺杀阿史那勒托。只要突厥各部族起间隙,他们的力量就会被削弱。”   “妙!”李思安抚掌大笑,“只是这执行的人选……”   “公主,路县伯到了。”千河在门外敲门道。   李思安扬声道“快请进来!”   路仁甲穿着一身青衣向二人作辑,“公主,卫先生!”   卫风扬手招呼,“快请坐!”   三人落座喝茶事毕,李思安便开口道“我收到消息,阿史那勒托去攻打九姓诸部十分顺利,如无意外,不出一个月,他就能拿下九姓诸部了。”   路仁甲道“您想怎么做?”   “我之前说要借用天机老人的名声,西北一带也有突厥人的探子,眼下,只怕天机老人的预言,已经传到突厥可汗的耳朵里了吧。”李思安轻敲矮桌,“若是这时,突厥的可汗被仇恨的九姓诸部族人刺杀,”   “你是想叫我去刺杀突厥的可汗?”   “不,这我另有安排。我希望你能帮我与逍遥宫牵线。”   路仁甲没有出声,李思安坦然一笑,“你放心,我叫人做事,从来不会让人吃亏的。你尽管去联系逍遥宫,我与他们有笔大买卖要做。”   “是。”   待路仁甲离去后,千河又把高人俊领来。   高人俊见了李思安不慌不忙地拱手行礼,“不知公主唤高某来,所为何事?”当日李思安帮高人俊找回了家族传承的匕首破军,高人俊便答应陪李思安去一趟突厥。   “你再帮我一个忙如何?”   高人俊回答:“您的恩情我已经还清了。”   “我知道,我没有叫你白出力的意思。”李思安直视对方,“你若是帮我办成此事,我保证官兵以后再也不去骚扰你们高家村!”高家传承近千年,在刑州一带避世而居,因职业所故,十分忌讳和官兵打交道。“并且,把高家村方圆十里的土地,通通都划给你们。”   李思安提出的这个条件,让他十分动心。犹豫道“……此话当真?”   “一言九鼎!”   高人俊握紧拳头,“不知道公主打算如何?”   “很简单。你再去一次突厥,刺杀阿史那默绰,只要不要让人知道你是从大唐来的就好,其他的,阿史那默绰是死是活都不要紧。此事一了,你便可自行回高家村,不必再向我辞行。”   高人俊一听到事情如此简单,脸色立即放松下来,对李思安拱手,“公主,那高某先行一步了。”   “去吧,祝君顺利。”   千河刚刚把高人俊送出去,又迎来了霍三郎,她在门外道“公主,霍校尉来了。”   卫风哈哈大笑,“托公主的福,今日真是宾客盈门啊!快请三郎进来。”   霍三郎着一件黄白相间的虎皮袄子,衬得人虎背蜂腰,极为精神,他对着李思安和卫风拱手。   三人相识已久,也不过多虚假客套,霍三郎一坐落便道,“不过公主下一步如何打算?”   “我出门太久,打算过几日便回洛阳。”李思安用眼神制止霍三郎开口,“你留下!眼下天寒地冻,正是突厥人粮草短缺的时候,我们可以借机行事,适当地扶持阿史那勒托去争一争可汗之位,至于酬劳,草原上的牛羊都是好的。”   李思安温柔地安抚霍三郎,“你留在这里,我才放心。如有什么意外,你可随时向我传递消息。”她把一个金制的令牌放到他手中。   霍三郎看了李思安一眼,便飞快低下头,心里思绪万千:她是个有野心有手段有抱负的女子,以他的地位和身份,他配不上她。若是她是一般的女子,他必定能娶她为妻;可若她是一般的女子,他也不会心生爱慕。   矛盾啊!   一时之间,酸甜苦辣俱涌上心口,将他噎得说不出多余的话来,只能低声喏喏道了声“是。”   “你如今是从六品上的振威校尉,待我回洛阳,便向阿爹请示,让你升至正五品上的定远将军,以免不好处事。”   霍三郎心里涩涩的,头也低下几分,“多谢公主。”   众人各自分别不提。   二个月后,突厥可汗阿史那默绰被刺杀的消息传到洛阳。   收到消息的李思安着一袭嫩柳黄齐胸襦裙,站在红梅树下仰头微笑,红梅即将落尽,春天还远吗?她漫不经心地将纸条慢慢地撕碎,而后又恢复成那烂漫天真的模样,转身回暖阁与士族大家的小娘子们一起宴乐。毕竟,没有什么比事事如意更叫人愉悦的了。   阿史那默绰身受重伤,一直昏迷了大半个月才醒过来,有人说是九姓诸部的余党反扑;有人说是阿史那勒托所为,又有人说是因为阿史那默绰残暴统治不得人心……   众说纷纭,小道消息搅得草原人心惶惶,恰逢阿史那勒托是草原下一任可汗的预言被传开来,各路人马纷纷蓄势待发,就等着趁乱从中分一杯羹。   哥汗纳何尝不知是有人在其中作乱,只是就目前的形势来看,这样的混乱,于阿史那勒托来说,是有利的。   所以在攻下九姓诸部、获得补给之后,他就劝阿史那勒托率兵反攻阿史那默绰的大本营,取而代之,把失去的可汗之位拿回来!   阿史那勒托犹豫,谁知当晚却惨遭死士刺杀,要不是阿雷多、黑塔等人拼死护住,只怕也要魂归长生天了。   哥汗纳再劝,“阿史那默绰那个老贼已经不顾主人的叔侄情了,主人何必还要犹犹豫豫?再拖下去,只怕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他说得苦口婆心,老泪纵横。   阿史那勒托一副思虑重重的样子,“他终究是我的长辈……日后有何颜面见父亲……”   阿雷多在一旁听到阿史那勒托如此回答,便知道有戏,只是阿史那勒托想要个好名声,便道“主人,咱们就把今晚的刺杀消息传出去,好叫大家知道阿史那默绰的真面目!当初他接任可汗之时,明明说会把可汗之位传回于您,可是如今,他自己已经成废人了,却把可汗的事务都交给阿史那富俱那小儿。眼下阿史那富俱的两个哥哥,一个是左贤王,一个是右贤王,就连他们的岳家,都谋得了好差事,却偏偏让您这个正主窝在犄角旮旯,这是什么道理?我们若是再不快点行动,等事情一定下来,就晚了!”   阿史那勒托明明已经心猿意马,却偏偏做出一副顾虑亲情的仁义样子,就好比是那赵匡胤明明都想着当皇帝了,还要做出一副是被部下强迫黄袍加身的委屈样——也不想想若是不想当皇帝,这极耗费手工的龙袍从哪里来?难道满大街的店铺都有得卖?不过是要一寸遮羞布罢了!   等一众部下劝得口干舌燥,阿史那勒托终于点头,面含悲伤道,“虽然叔叔不仁,我却不能不义。眼下草原到处混乱,可是阿史那富俱稚儿无知,毕竟不会处理国事,为了草原的安宁,我只能大义灭亲了。日后待事情平定下来,我必择贤人做明主!”   部下甲立马高呼:“主人英明!”   部下已紧随其后:“主人英明!是我部族之福!”   部下丙也不甘落后“主人英明!是我突厥之福!”   ……   阿史那富俱这边有哥哥们帮忙,阿史那勒托这边有大唐暗中支援,两方人马开始是各有胜负,为了补充人马和粮草,又都各自去联合草原上的其他部族。阿史那勒托毕竟占着个理字,后面逐渐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   打了大半年之后,突厥大部分地区终于被阿史那勒托收入囊中,阿史那默绰一支人马,死的死,逃的逃,余党被赶到了更偏远的地方。   在他的再三推辞、部下又再三恳求之下,意气风发的阿史那勒托终于登上了突厥可汗之位,成为了草原新一任的霸主。   李思安收到阿史那勒托继位的消息时,正好在路仁甲的府上作客,看秀秀侍弄花草。她收起纸条,对秀秀道“路县伯快要回来了!”   秀秀惊喜转身,“真的?”她放下浇水的木勺,急急问道,“什么时候到?”说着就想叫下人去收拾收拾,好迎接路仁甲凯旋。   她已经有大半年没见到路仁甲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四肢俱全?这突厥人打架那么凶猛,之前那次雪地里的追杀,吓得秀秀事后大病一场,之后路仁甲留在西受降城,而她则随公主回了洛阳。   秀秀一向是随遇而安的人,在洛阳的日子过得不错,李思安还时不时邀请她去赏花骑马,只是路仁甲不在,做什么都像炒青菜不放油盐——干巴巴的,没滋味。   李思安看见她急得团团转便安抚道“别急,还有一些琐事要处理,大约要一个月后才能到洛阳。”   “哦哦,”秀秀嘴里应答着,却没有听到心里。她匆匆对李思安拱手,“公主,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今天先到这里吧。”说完便往外院跑去,边跑边叫人,“舒娘,舒娘,路大哥准备要回来啦~~~~”   风中传来秀秀兴奋的说话声,李思安笑着拍拍裙裳上的褶皱,事情没到最后一步,秀秀高兴得太早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已经写完了,今天会一口气全部放完,目前计划有两个番外,一个是李思安和亲的扫尾,一个是路仁甲的现代生活。   ☆、完结倒数.二   路仁甲骑着马,日夜兼程地往回赶,他两眼熬得通红,时不时遥望洛阳方向,眼里的思念之情倾泻而出。   还没到洛阳城,谁知就被千河拦下了,她彬彬有礼道“路县伯,我家公主有请!”   路仁甲一路风尘仆仆,面唇干燥得脱皮,浑身散发一股汗臭味,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之极。“我急着回家,能不能稍后再去拜见公主?”   千河摇头,“公主有要紧事!”   路仁甲勉强按捺住心里的焦急,几乎用上了命令的语气对千河道“快带我去!”   “路县伯,这边请!”千河侧过身体,露出身后的华丽马车。   洛阳城外有很多风景优美的皇家别院,作为当今陛下的掌上明珠,李思安自然也不缺乏这样的别院。   路仁甲坐着千河准备的马车,半个时辰之后,马车停下了。   “路县伯,到了。”   在马车内已经稍稍洗漱甚至换了一身千河准备好的新衣裳的路仁甲,心里虽然有疑惑,却还是神色平静地跳下马车,跟在千河身后进了别院。   穿过圆形拱门,沿着抄手游廊步行,绕过假山,终于来到后院。千河停在门口对路仁甲拱手,“公主已在里面等候多时,路县伯进去吧。”说完便替路仁甲推开竹门,等他进去后,又将竹门关上,忠实地守着门。   院子极大,一入眼便是满园望不见边的牡丹,四月末,正是牡丹开得肆意张扬的时候,各色的牡丹竞相绽放,一朵比一朵开得娇艳动人,比碗还大的花朵在肥厚绿叶地衬托下,雍容华贵,耀得人睁不开眼。   隐隐约约听到流水潺潺,估摸是园子里有温泉流过,园子内不只是有牡丹的清香,还有一点点的硫磺味,这温泉氤氲出的雾气,淡淡地萦绕在花丛中,使得这人间的富贵花,多了份缥缈的仙气,人在其中,便如置身于仙境之中,叫人心神恍惚……   花丛中有一体态丰盈的妙龄少女着薄如蝉翼的飞雪洒金绿纱裙,背对着门口,斜斜靠在矮榻上,如水般亮泽的青丝散散地披在身后,只用一条红绸带系着,虽未看见她的面容,单看那比花还娇嫩的肌肤,仿佛珍珠一般透露出的莹白光泽,便能叫人心驰神往,恨不得伸手去感受一下。   那女子听见动静,缓缓转头过来,莹莹一笑道“路仁甲,过来~”干净的面容,虽无任何装饰,却已经把满园的牡丹都比了下去、失了颜色。她从容地站起来,自花丛中走出,莲步轻移袅娜多姿,仿佛是牡丹幻化而成的仙子降落人间。   路仁甲连一丝多余的波动都没有:“……”   娇媚清纯的笑容,高耸深邃的雪峰,不盈一握却又柔软无比的腰肢,纱裙隐约露出勾人线体的丰腴胴体,以及不着鞋袜的圆润小巧的脚趾……无一处不在勾引着在场的唯一一名男子。   路仁甲若是唐僧,只怕要满脸通红急忙转身,喏喏道“女施主饶命~”而后夺路而逃;路仁甲若是个好色之徒,估计立马化身为狼扑过去,作为一个人生赢家的预备役,怎么都应该和美人大战三天三夜以证明自身的实力;路仁甲若是个神经病或者变态,估计会把美人大卸八块埋在牡丹花下作肥……   可惜路仁甲只是一个心无旁骛的普通人。   路仁甲的眼神直直对上李思安的挑逗眼神,他不躲不闪,甚至连呼吸和心跳的频率都没有变化,他面无表情又有礼地拱手,“不知公主召路某来,所谓何事?”   李思安的美色被忽视,有些恼怒,面颊飞快浮出一抹粉色,娇嗔道“你急什么?”   “急!我已经有大半年没见过秀秀了!”   李思安轻咬朱唇,歪头做出小女儿姿态,“我美不美?”   路仁甲老实回答“美。”   李思安娇笑着大胆反问“那你娶我好不好?”   路仁甲刚开口,李思安便向前伸手轻掩他的嘴,一阵甜甜的馨香挡住了路仁甲的拒绝,李思安笑道“我还没说完,你先别急着回答。”   路仁甲立即退后一步,作出洗耳恭听状。   李思安随手扯下一朵盛开的‘紫二乔’,白嫩修长的手指随意搓玩着一朵能顶中人十年赋的国花,边对路仁甲柔声道,“到这里来。”她引着路仁甲穿过花丛,一株高大的白牡丹背后是两个软垫子和一张小几,小几上摆着精致的酒壶和两个青瓷杯。   俩人坐下,李思安一边倒酒,一边对路仁甲道“此次计划,多亏你出力,阿爹已经知晓。他打算封你为西北候,”李思安有些羞涩地看了他一眼,“还打算,将他的掌上明珠,嫁给你。”   路仁甲放下刚端起的酒杯拒绝道,“路某何德何能,不敢高攀。”   李思安抓着紫二乔的手一紧而后松开,她扬起迷人的笑容继续抛出条件,“你不必顾虑阿史那勒托,我们可以叫人弄死他,然后再扶持个傀儡当突厥可汗。等你当上了西北候,我与你一同驻守西北,你有武林人的势力,我有官家的势力,西北一带必定是由我们说了算的,只要能不让突厥来犯,无论你在西北说什么做什么,都可以。甚至——可以自己开采铜矿铸钱……”   李思安倾身欲贴近路仁甲,“到时候,我再与你生几个孩子,岂不快哉?”   路仁甲迅速闪开,“请公主赎罪,路某心有所属,您还是另寻良臣吧!”想到秀秀,他便不由自主地低头笑了笑,眼里的温柔怎么也遮不住。   李思安面有愠色,就是他这样无家族依靠还有本事的人,才适合与她一起掌控西北,若是选择了世族大家出身的青年才俊,哪里会全心全意协助她?只怕日后尾大不掉。如今节度使的权力越来越大,早就成为了隐患,难道还要再亲手养出一个来吗?   越想越心惊肉跳,李思安立即换上哀婉的表情,“突厥的使者即将启程来唐,如若路县伯不娶六娘,六娘就只能去突厥和亲了。”她的眼里沁出点点泪花,十分让人怜惜动容,“难道你忍心看六娘一个弱女子离乡背井,去那苦寒贫瘠之地度过余生吗?”   若不是见过李思安的各种手段,路仁甲或许还有一点可怜之心,他光明正大地打量了李思安拭泪的手帕,点点头道“忍心!”   “……”李思安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李思安很快就恢复楚楚可怜的模样,哀怨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愿意娶六娘?六娘哪里做得不好?”她自信自己的容貌不输任何人,况且娶了她,还能得到无上的名利地位和权势。   路仁甲毫不思索道“我喜欢的人是秀秀。”   “……秀秀这人不错,等我们成亲后,我愿意让她进门做如夫人。”   路仁甲皱眉,语气强硬道“我不愿意!”   李思安动怒“难道这权势名利,你都不稀罕吗?”   “稀罕。可是我更加稀罕秀秀。”路仁甲看见李思安脸色不好,为了缓和气氛,连忙解释道“路某自幼爹死娘改嫁,沦落街头,那时候的希望便是能每天都抢到一个馒头;遇见秀秀之后,我希望能永远和她在一起。她长得没有公主好看,也不聪明贤惠,还总是弄出些啼笑皆非的蠢事,可是和她在一起,便觉得人活着,不只是为了吃喝,还能有别的念想。   十几年的时间,便是一颗种子,都能长成参天大树,更何况是情感呢?她长在我心里,密密实实——我的心,便再无多余的空地放置其他人。”   李思安蹙眉,“若是,若是当初是我出现在你面前,你的心里,是不是就会有我?”   路仁甲笑道“公主这样精于世道的人,怎么会注意到一无是处的废人?路某当时毫无用处,若是不小心出现在贵人面前,只怕连命都没有了。”   李思安被他讽了一句,不高兴道“若是我不许你和秀秀在一起呢?”   “凭什么?”   “就凭我是大唐的公主!只要我一句话,你的县伯府就会被收回,你所有的东西都会被夺走!”   路仁甲很平静,“我不在乎!”   “若是我杀了秀秀呢?”   路仁甲冷冷地看她一眼,“那我会杀了你。”   李思安被他眼里的认真震慑,讪讪笑道,“我开玩笑的。”   路仁甲正色道“我从不开玩笑。”   李思安垂下眼睑望着小几上的酒杯,“眼前的酒,有可能是□□,有可能是□□,你若是喝了,我就放了秀秀!”   路仁甲听闻,毫不犹豫就抓起其中一杯,仰头便喝——   “等等!”李思安抓住他的手,着急地问,“难道你不知道后果吗?”   路仁甲粲然一笑,“知道。”   “若是□□,你就会和我……”   “不会!”路仁甲打断李思安的话,“若是□□,我就捏断子孙根。”   李思安被他的狠话吓得倒吸一口气,见过对别人狠,但是对自己这么狠的,倒是少见,连忙道“那要是穿肠□□呢?”   路仁甲笑了笑“更好!我百毒不侵!”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放下酒杯,连嘴角边的水渍都顾不得擦,对李思安拱手道“路某告退!”说完便起身离开。   李思安看见路仁甲走得潇洒的身影,心情不停翻滚:   身为公主,尽管已经拥有世间女子所向往的一切,可她还是觉得不够。若是要她随随便便嫁给个贵族子弟,从今远离权势,只管着自家后院的一亩三分地,那样简直比死还难受!这天下是她李家,她既然不能像武皇那样,那便只能去‘祸害’别人了。   李思安心里想明白了,便叫住路仁甲,路仁甲停下回头,平静地看着被繁花簇拥的李思安。   她眉日舒展,坦然道出自己的真实想法,“生长于权贵之中的人,即便是幼童,也擅于算计争权,即便是老百姓,面对权贵,多有讨好。我从未遇见过能纯粹自然不带功利心地处事待人的人。   路仁甲,我有些羡慕你!”   说完朝阳公主便笑了笑,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路仁甲听到李思安的一番话,突然心有所感,脸色大变,运起轻功纵身一跃,往洛阳城方向去……   他一个飞身跨入县伯府的大门,急急喊叫“秀秀——”不见人出来,便满头大汗四下寻找“秀秀——”   秀秀站在厅内,神情有些呆呆的,“你……回来啦?”   路仁甲大步跨过门槛,向前把秀秀搂进怀里,用失而复得的语气道“还好你一直都在!我好想你!”秀秀被他搂在宽厚温暖的怀里,听到他的心跳一直在嘭嘭作响,鼻子一酸,眼泪便不由自主流下来……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她耳边响起了李思安的声音,“路仁甲,我有些羡慕你!”然后,天空原本显示的金手指提示全部消散,化作流星般的光芒,飞散四周,不知所踪。   只听过一次便不曾忘记的男音响起,“金秀芝,你成功了,可以回家了。”      ☆、完结.第十个金手指   路仁甲见秀秀一直沉默,连忙把她从怀里放出,见她神情有异,慌忙问道“你,你怎么了?”   秀秀吸吸鼻子,又哭又笑地回答,“没事,就是见到你太高兴了。”她把眼泪随便一擦,就拉着路仁甲坐下,“我猜你这几天应该就回来了,所以叫厨房准备了好多你喜欢吃的东西。”   屋里的圆桌上,各种佳肴摆得满满当当。   秀秀把路仁甲摁在桌前,殷勤地站在一边不停地帮他夹菜,“快吃!你在外太辛苦了,一定要好好补一补。”   路仁甲视线一扫过去,疑惑道“怎么没有你的烧鸡?”她明明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她变出的烧鸡。   秀秀一愣,而后恢复正常的神情,“吃了那么久,还不吃腻啊!”秀秀夹起一根青菜,“厨房师傅的手艺不知道有多好,你要是不尝一尝,真是太可惜了。”   路仁甲低头看碗里的青菜,她明知道他不喜欢青菜的,怎么会夹青菜给他?有些苦涩地说“你是不是有事瞒我?”   秀秀缓缓伸出手,抖了抖,没有烧鸡出现。她愧疚地看着路仁甲,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再也没有烧鸡了。”   路仁甲听闻,心里一紧,便情不自禁地抓住秀秀的手,定定地看着她,“这是什么意思?”   秀秀无力地坐下,不敢看他的眼神,低头望着菜盘子上的花纹,“我不想骗你,我要走了。”   他脸色大变,紧张地问“去哪?”   “回家。”   呼~呼~路仁甲的呼吸加重,胸膛一起一伏,内心有千万团烈火随时要炸开,“啊——”他伸手一推,四个大汉才扛得起的大圆桌被他推到了,乒乓作响,杯盘洒落一地,十分狼藉。   他狠狠地看着秀秀,“如果这是离别酒,我不吃!”   秀秀鼻子一酸,泪珠又大颗大颗掉下,“原本我以为没回家的希望了,那便等你这次回来,我们就成亲,以后好好过日子。谁知却又……”   路仁甲像个孩子似的蹲在她身边,双手握着她冰凉的手,祈求地看着她,“秀秀,可不可以不走?”   秀秀摇摇头,没有答应,泪珠四溅,落到路仁甲的手背上,那泪珠仿佛是最剧烈的□□,在他手背上散开,渗入皮肤,流到四肢百骸,流到心里,将他心里的那棵树连根拔起,疼,无边无际的疼,疼得他眼前模糊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路仁甲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他大口大口地喘气,如同离水的鱼,喃喃道“你好狠心!”   “对不起!”   路仁甲缓缓躺倒在地,佝偻着身体有气无力地说,“不,是我太贪心了。”他两眼失神找不到焦距,“我早该知道,你迟早要走的,还心存妄想。是我自己不够好,留不住你,不怪你。”   “不是你不好,只是我的家不在这里。这个世界,”秀秀犹豫片刻,最终还是道出实情,“这个世界是假的,人是假的,物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这只是神造出的一个幻境而已。”   路仁甲站起来,大声吼叫,“这怎么会是假的呢?”他急急抓住秀秀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你摸摸,我是有温度的,还有呼吸,我是活的!”他从地上捡起一个白馒头塞进秀秀手里,“还有这馒头,还热乎着,怎么会是假的?假的馒头,吃了会饱肚子吗?”他捧起秀秀的脸,深情地看着她,苦苦哀求道“你看看我的眼神,就算一切都是假的,至少我的感情不会是假的吧。”路仁甲瞪大的眼睛里,倒影出秀秀的影子。“你看看啊!”   “那你怎么解释我变出的烧鸡?”   路仁甲词穷,他只能紧紧地搂住秀秀,急急道“我不让你,你别走,好不好?我会对你好的,不管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找来;不管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我都陪着。秀秀,你别走,好吗?”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秀秀感觉到头顶有泪水一滴滴落下,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最终狠心说“路仁甲,对不起,人生除了爱情,还有很多东西让我放不下,我必须要走,我的家人在等着我。”她抓起路仁甲的手,在他的大拇指上重重咬一口,“最后一个金手指,留给你!你有什么要求,就轻轻咬一下这个拇指头,它会帮助你的。”   “你都不在了,我还有什么想要的?”路仁甲颓然无力地松开手,退后两步,然后把头转过一边,十分心酸地说,“你走吧,我已经闭上了眼。”如果不看,是不是就可以当她不曾离开。   秀秀哭泣着,缓缓走出去,她在跨出门时,回头深深看了路仁甲一眼,“保重!”   路仁甲猛地睁开眼,只见秀秀背着光看不清背影,那背影一路行走,越来越淡了……   “秀秀——”路仁甲伸出手,却抓了个空,跌得满头是血。他顾不得擦去眼前漫天的鲜红,一路跌跌撞撞地跟着跑,用尽全力嘶声呐喊,“秀秀——秀秀——”   他伸开手想拦住秀秀,秀秀如同一抹影子穿过他的身体,继续往前走,不曾停下,也听不到他的呼喊。   “秀秀——”   路仁甲一次次拦在她面前,却又被秀秀的身影一次次穿越过去,路仁甲追着跑出去,跑到街上,街上往来的行人见他的那股子疯状,吓得唯恐避之不及纷纷退让出一条道来,他脚步不曾停下,就这么一直一直喊着,“秀秀——”   嗓音因为使用过度又缺水滋润,听起来嘶哑苍老,又满头是血一身狼藉,看起来十分可怕可怜。   只是人海茫茫,再无那熟悉的身影。   闻讯而来的舒娘等下人,见到他的癫狂状,纷纷劝告,想带他回县伯府,只是他罔若未闻,手一挥,便把阻止他的人通通甩开……   路仁甲一路赶回来本就又累又倦,如今遭受此刺激,终于在第二天早上轰然倒下,紧随其后的下人才得借机将人带回府里,好不容易掰开他牙口,灌了半碗温热米汤进去。   “秀秀——”   路仁甲忽的睁开眼,迅速爬起来往外跑——   急得一大群男仆向前,七手八脚地抱住他四肢,才把他拦下。他两眼通红,不住地挣扎,嗤吭嗤吭地喘气,仿佛要咬人的狮子。   被舒娘请来后就一直守在床边的路大娘不住拭泪,阿甲怎么这么命苦啊?最终狠狠心,一巴掌甩过去,“清醒了吗?”见他还昏昏沉沉,又是一巴掌,“清醒了吗?”   路仁甲被打得两颊通红,才停止挣扎,生无可恋地低低道了一声“娘,你怎么来了。”   路大娘两眼通红,手掌和内心都隐隐作痛,她强忍伤心道“清醒了就好。虽然娘不知秀秀姑娘为何突然不见了,但是你总得先顾好自己的身体,才能找到她啊。”   路仁甲垂头丧气,呐呐自语“找不到了,找不到了。”   路大娘看见他的样子,心如刀割,勉强端起一碗白粥喂他,“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找人。”   路仁甲突然想到什么,他一把抢过白粥,三两口就吃完,然后对房里的人说,“你们出去,我想静静。”   路大娘心里更担心了,唯恐路仁甲想不开,担忧道“阿甲,你是不是要……”‘寻死’两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娘,你们先出去吧。”路仁甲挣扎着起身,把所有人都赶出去,关门锁上。   他用热切的眼神看着那个被秀秀咬过的拇指,虔诚地祈求,“神明若有知,既然能把秀秀送到我身边,那必然能把我送到她身边。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和秀秀在一起,如果不能实现,那我就杀尽天下人!”说完,便狠狠咬了一口大拇指。   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冷冽男音在路仁甲耳边响起,“你想去金秀芝的世界?”   路仁甲听到回应如释重负,“是的!”   “你可知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除了我这条命要留着陪伴秀秀,其他的,你都可以拿走。”   “我要拿走你的内力、你的财富、你的运道,你将会失去友情、亲情,失去这个世界所拥有的一切。”   路仁甲迫不及待回答“我愿意。”   “你可知她的世界是何样的?那里女子亦可读书外出谋生,不必仰仗男子鼻息生活;那里虽没有飞檐走壁的功夫,但却拥有各种对你而言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的工具;去了那里,你不在是武功盖世、人人羡慕的路县伯,而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废柴!人海茫茫,你甚至可能终生都找不到金秀芝!”   路仁甲眼神坚定道“我不怕!只要能和她同在一个世界,我终有找到她的那一天!”   那声音嘲讽道“若是你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嫁人了,你该当如何?”   “即使能远远看着她,我都愿意!”   “你可想清楚了?你若是留在这里,我可以给你无上的地位,花不完的钱,数不尽的美人,你可以过得比皇帝还舒服自在……”那声音不断地诱惑道。   “不必了。我只想和秀秀在一起。”   “那好吧。希望你有一天不会后悔!”   一阵金光闪过,房内便空空如也。   从此再无人见过路仁甲。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啦~~~~~~~~~~~~~~谢谢一直追文的朋友。 写文是我兴趣,即使一分钱都不挣,我也能自得其乐,有人评论就更开心啦。我虽然时间大把,但是人比较懒,打字又慢,产量很低,文笔还不太好,但是我一定不坑文!希望你们还愿意看我的下一个文。再见!   ☆、路仁甲的现代生活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路仁甲站在大街上,各种惊叹惶恐兴奋好奇等神色不断在眼里闪过,双眼不住地打量着一切:原来秀秀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啊!   只是,他微微皱眉,这里的姑娘,怎么这么不知廉耻,穿得比勾栏院的姐儿们还放荡,居然露胳膊露大腿的,就大刺刺出门了,也没人说道说道。   正好一个穿着露脐T恤的年轻女孩迎面走来,路仁甲立即红着脸低下头,不敢多看一眼。   还有一些人,男女老少都有,头发居然那么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们怎么舍得剪去?难道是和尚尼姑刚还俗不成?   等再走过几个嬉笑打骂的小青年,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不说,其中一个明明是男子居然还打耳洞带耳环,有一个少年甚至穿着龙形图案的衣裳!   路仁甲目瞪口呆:难道他们不怕犯忌讳吗?   这礼乐崩坏、光怪陆离的世界!   他观察了好一阵子,从刚开始的震惊到后面,莫名的,他竟觉得有一丝丝的轻松,仿佛心里吹过了一阵风,吹裂了他固守已久的规矩这个壳子。   咕咕~肚子响起一阵鸣叫,路仁甲才想起自己被神仙匆匆送来这里时,什么都没带,临走之前才吃了半碗米汤,现在早就饿扁了。   他里里外外翻找了一遍,除了一身衣服,身无分文。也许还没找到秀秀,他就先饿死了,当务之急,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想做便做,他找个人流密集的地方一屁股坐下,左看右看,连个破碗都没有,便双手合拢在一起作捧碗状,抖了抖,向路人祈求:“各位大哥大姐,行行好吧~给口饭吃吧~”重操多年前的旧业,他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只是如今不比当年,眼下他是个手脚俱全的年轻人,衣服看起来还不赖,哪里像个乞丐?   不过他一身圆领蓝色的长袍,再加上一头束冠长发,很快还是引起了,呃,城管的注意。   两个穿制服的城管走过来,颇为有礼地说,“小伙子,这里禁止乞讨。”   路仁甲连忙站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我没钱吃饭啊!”   好事的路人以为会有乞丐大战城管的剧码,迅速围观过来,开始拿出手机拍照,还议论纷纷:   “哇,这个人的头发好长啊!”   “估计是假发吧!不知道他的头套是在哪里做的?跟真的似的!”   “你说是城管赢还是讨饭的赢?”   “你看看他的衣服,这cosplay做得好有古风啊!”   “你懂个屁!这叫汉服!”   高个子的城管皱眉,那些专门乞讨的,哪个不是这样的借口?无非是好吃懒做罢了!矮个子的城管连忙说,“你要是真的没钱吃饭,可以去救助站!那里提供免费的饭菜。”   路仁甲见这两个疑似衙差的人这么好说话,便大着胆子询问“真的?在哪儿呢?”   一个打扮新潮的小姑娘胆子比较大,兴奋地凑过去对路仁甲说,“帅哥,我知道救助站在哪里,我可以和你合个影吗?”   “嗯,什么是合影?”   小姑娘笑嘻嘻的就凑过来,也不管路仁甲浑身不自在,举起手机,“看这里——”嘟嘴剪刀手,“咔嚓!”路仁甲被拍照的声音吓了一跳。“再来一张!”   其他人看见路仁甲如此好说话,纷纷凑过来“我也要照!”   “等一下,我要上传朋友圈~”   ……   等众人满足了拍照欲纷纷离开后,那两个被众人挤出来的城管才凑过去对路仁甲说,“你要去救助站,就坐25路车去,在人民路中下车就行了,要是不知道怎么走,就问问路人。”矮个子的城管一边说还一边手脚比划着,看见路仁甲还是一头雾水的样子,干脆利索地说,“你跟我来吧。我带你到公交车站牌处。”   得到陌生人的帮助,路仁甲心里很感动,不住地道谢。矮个子的城管十分不好意思,他做城管好几年,被人骂多了,如今得到他人的真挚感谢,居然有些不适应!   那城管掏出一块钱帮路仁甲交了车费,还交代司机提醒路仁甲到站下车。路仁甲到站下了车,一路问人,终于来到救助站,吃到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餐。   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白米饭,让路仁甲感慨万千:虽然这里的人,穿着方面大胆暴露了一些,可是人都还不错,和善极了,也没有谁是当街纵马或者衙差吃拿卡要;还有这里的车子,又大个又宽敞,不用牲畜拉,就能自己跑,跑得比马儿还快;这‘善堂’,居然给白米饭和鸡蛋吃!大唐的老百姓都未必能顿顿吃得起白米饭呢!   救助站里有一个中年流浪汉,叫老李,平日里话最多,他看见路仁甲一脸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询问,以为是刚出大山里出来的土鳖,这下子可找到听众了,整天拉着路仁甲唠嗑,有用的没用的话,全部倾倒而出,很多信息就是从老李那里听来的:   一.这个世界的人很多,比蚂蚁还多,比牛毛还多,要是想一个城镇一个城镇地找人,比大海捞针还难!   二.这个世界有一个叫电视的神奇物品,这个电视能帮他找人。不过这个电视是要钱的,不免费帮找人。   三. 想干活找钱,必须要有身份证,身份证就是像户籍凭证的东西,没有就是黑户,就不会有人敢雇佣他。   天还没亮,老李就兴奋地拉着路仁甲往外走,“走,我带你去占便宜!”老李对这个一直听他讲废话从来不嫌烦的小年轻很有好感,这不,有好事当然是立马叫上他。   路仁甲跟着老李走,好奇地问“去哪?”   “你不是说要找人吗?”路仁甲把他要找人的事情告诉了老李个大概,所以一有这样的机会,老李就迫不及待地叫上路仁甲参与,他一面走一面告诉路仁甲,“今天市里要举行全国马拉松大赛,可以现场报名,我告诉你,这马拉松比赛啊,不只能免费吃喝,还免费发放T恤衫,这大热天的,你穿这一身也不怕长痱子!要是你跑得快,还能有奖金拿,如果你是第一名,不只能拿奖金,还能接受采访上电视上报纸。你想啊,要是上了电视上了报纸,你的心上人不就看见你了吗?”   路仁甲一听,立即加快步伐,走得比老李还急,“这马拉松是什么?”   老李在路仁甲身后边跑边喘气,“嗨~就是跑步,看谁跑得快,跑得远!要跑几十公里呢。小路,你行不行?”   “没问题!”路仁甲面不红耳不赤地回答,虽然他的内力没有了,可是他还有凌波微步啊!他回头看了老李一眼,忍不住催促“李叔,我们能走快一点吗?”   “小兔崽子,急什么!天都没大亮咧!”   路仁甲不好意思地说,“我这不是怕去晚了赶不上嘛!要不我背你吧。”   老李连连罢手,“有力气留着等下用。你放心,不会迟到的。”   “各位观众,欢迎收看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我是外线主持人小赵,我现在正在马拉松大赛的现场,还有十分钟,比赛就要开始了,请跟我来看现场~”主持人小赵一身运动装打扮,看起来青春靓丽,摄像头随着她的话一转,主露出持人身后密密麻麻的参赛人群,一幅热火朝天的景象。   “让我们来采访一下参赛选手!”主持人采访群众,都是找有特点的人,小赵一眼扫过去,随机采访了几个老人、外国人、孕妇选手,感觉效果都不太理想。这时,路仁甲和老李这一老一少的打扮奇怪的组合便入了小赵的眼。   她举着话筒追过去,扬着笑容问,“你们好,请问可以采访一下你们吗?”   路仁甲束手无措地看了老李一眼,老李立即用手推了推他,低声说,“这是电视台的!”言下之意,可以上电视啦!老李扒拉扒拉自己的鸡窝头,也不在乎自己身上的乞丐装,大大方方地对着镜头露出笑容,“当然可以啦!”   路仁甲也跟着照做,对着镜头紧张地笑了笑,“求之不得!”   一个是老乞丐,一个是汉服爱好者!俩个人居然是一起的,也许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感觉挖到了新闻的主持人兴奋地把话筒伸向老李,“请问您为什么参加马拉松大赛?”   “因为我热爱体育啊!作为一个良好市民,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锻炼身体强健体魄,随时做好保卫祖国的准备!而且这次的马拉松大赛是全国性的,还在我们的城市举行,如果市民都不积极参与的话,岂不是冷场了吗?所以为了拥护市政府的……”老李一打开话匣子,便巴拉巴拉地侃起来,主持人连连冒冷汗,为了不影响节目效果,只能扯开笑容打断老李的话,“多谢这位大哥的热心回答,呵呵,北京的市民就是热情!”热情得让人受不了!   主持人把话筒举到路仁甲面前,“哇,这位帅哥打扮得好特别啊!请问您是汉服爱好者吗?”   路仁甲疑惑脸,“什么是汉服爱好者?”   “呵呵,看来这位帅哥是资深粉啊!看看这个头发,好像是真的耶!”主持人不等路仁甲回答,就开问,“请问帅哥,你为什么参加马拉松大赛?难道你不觉得这身衣服跑步不方便吗?”   路仁甲又是疑惑脸,“穿习惯了,不会觉得不习惯!”   主持人的笑容快僵了,怎么采访了几个选手,就没一个回答得让人满意的呢?她刚想走,就被路仁甲拉住话筒,路仁甲对着镜头认真的说,“秀秀,你在哪里?我已经来到了你的世界,如果你看见我,希望你能尽快来找我,我在救助站等你!”   有戏!   主持人连忙又端起笑容追问,“秀秀是谁?是你喜欢的女孩吗?”   路仁甲红着脸点点头,“她叫金秀芝,我就是为了秀秀,才来参加马拉松比赛的。”   “你们吵架了?”   “不是,我和秀秀失散了,我现在找不到她。我想拿到第一名,这样就可以上电视,想让她看见我,然后来找我。”   主持人小赵做出夸张的表情,“哇~好感人的爱情故事啊~”,然后引导性地问出,“对于第一名,你有把握吗?”   路仁甲自信地回答,“当然!”   摄像头随着主持人的视线,把路仁甲全身上下扫了一遍:挽起的长发,行动不便的圆领长袍,布鞋。这样的打扮,跟专业的马拉松选手比起来,天差地别。如果这样都能拿第一名,那估计旁边的老乞丐都能拿第二名了。   观众是这么想的,主持人自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脸上没有露出异样,仍然笑着鼓励,“这位选手有信心是好的,那么我们在终点等着看你拿第一名啦!”   谁都听出是调侃,不过路仁甲还是严肃地点点头,“到时候希望您还能再采访我一次,我想上电视久一点!”   主持人:“……”脸好大啊!   而这一边,金丽芝正躺在沙发上看马拉松大赛直播,听到路仁甲说的那番话,便忍不住叫道,“秀秀,秀秀,你快来看看,有个选手好搞笑啊!他要找的人居然和你同名!”这两天妹妹跟脱水白菜似的,蔫了吧唧的,怎么逗她都不回应,实在没劲!   秀秀没精打采地从房间里走出来,随意扫一眼过去,人山人海。“在哪里?”她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可是那个梦,太真实了,她怎么也不愿相信那只是一个梦;可是醒来,一切如常,唯有枕头上湿漉漉的泪迹犹在。   比赛已经开始,选手跟开闸放水似的,哗哗啦地冲出来。   金丽芝急得捶大腿,“你来得太迟了!”   毕竟是全国性的马拉松比赛,参赛选手就有近万名,航拍镜头传回到电视台,两个解说员坐在镜头前解说赛事,身后是壮观的航拍镜头。   一个胖胖的解说员一副专家的派头,“今年的马拉松比赛竞争非常激烈,还有好多外国友人参加。大家都知道,白种人和黑种人的体力、耐力比亚洲人好,特别擅长跑步,不知道这次比赛,是不是又会被外国人拿走第一名了?”   另一个解说员是专业的马拉松运动员,他很不屑对方跪舔外国人的谄媚样,但是脸上却没有任何表露,“这个很难说,毕竟是本土作战,有主场优势。外国选手需要适应场地、气候,所以我反而比较看好我们本土的选手。”   胖专家呵呵笑了两声,“摄影师,把镜头拉近,让我们看一下现在跑在前面的是哪几位?”   镜头切换到比赛跑道的最前方,胖专家随意扫了一眼,讽刺十足地说“一看这些人就知道是业余的,马拉松全程有42.195公里,刚开始就跑得这么快,后面就体力不支了。看这样子,能不能走完全程都是个问题!”   另一个解说员打圆场,“体育的精神是重在参与,重在坚持,第一名只有一个,只要能坚持全程的选手,都是好样的!”   三番两次被拆台,胖子脸上有些不高兴,他指着跑在最前面的路仁甲的身影毫不客气地批评,“你看看这位选手,居然穿着一身碍手碍脚的古装就上场了!看看脚下,还是正宗的布鞋呢!既然要来比试,好歹换双阿迪王啊~真是太不尊重体育精神了!我敢打赌,不出五分钟,他一定会落到后面!”   另一解说员也跟着仔细观察,不得不承认,这位选手,连跑步的姿势都不标准,感觉就是来宣传汉服的。他好脾气地说,“重在参与嘛。好了,让我们看看今年有哪些种子选手,”他做个手势,镜头立即切换,变成了种子选手的介绍。   ……   胖专家略带得意地说“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让我们来看看现场的情况如何?”一般到了这个时候,基本能把一半的业余的、凑数的选手落在后面,而专业选手则成为了第一阶梯。人高马大的外国选手大致上都会领先黄种人很多!   镜头切换,却只见到路仁甲一个人的身影。   胖专家皱眉,“怎么回事?摄像师,把镜头切换到先头部队那里,看看是谁跑第一了?”   镜头没变。   胖子刚要变脸,旁边的解说员就立即发出夸张的惊叹声,“真是不可思议~居然是这个汉服爱好者暂时领先第一名!摄像师,把镜头拉近一点,让我们看看他的表情如何?哇~好了不起啊!看看他的状态,好轻松啊!等等,”那解说员拿起刚刚到手的资料,“这位8973号选手,他居然比第二名领先了三公里!三公里啊!难道他是会轻功的大侠吗?还是他学了凌波微步?”解说员,你真相了!   同伴的唱作俱佳并没有让胖子的心情好起来,反而让他的心情更加恶劣,他顾不得现场直播,直接说,“让我们看看这位8973号选手,呃,名字叫做路仁甲,哈哈,好搞笑的名字! 他弟弟一定叫做路人乙吧!从资料上看,他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的马拉松比赛,就能跑得如此超前,难道吃了什么神药?”胖子只差没直接说路仁甲是吃兴奋剂了。   另一个解说员真是忍不住了,这个靠关系上位的死胖子,跪舔外国人惯了,眼见有中国人出头了,他不仅不高兴,还极尽讽刺,真是恶心。   于是他连忙开口,“有没有吃药,是可以检查得出来的。看他那么老实的样子,肯定做不出这样的事情。也许是百年一遇的天才也说不定呢。咱们国家以前在径赛上成绩不突出,如今人们生活好了,营养跟得上,身体的素质自然是提高了,在赛跑项目上超越白种人和黑种人,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一个刘翔出现了,未来会有更多的刘翔出现……”   胖专家自然是不敢在这当头反驳同伴的话,“是的,是的。看来你非常的看好这个穿古装的选手。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   “8976号!第一名是8973号选手!时间是1小时53分59秒!这简直是打破了世界纪录,比上一个世界纪录保持者还少十分钟!”那瘦的解说员激动得站起来,“没想到啊,大冷门!第一名居然是一个业余选手!现场的主持人呢?快点连线现场的主持人,让我们看看第一名有什么话说?”   被打脸打得啪啪响的死胖子此时也跟着做出一副激动无比的表情,“这位选手真是马拉松的好苗子啊,不知道国家队的教练会不会看中收入国家队?快,快去看看验尿结果……”死胖子关键时刻还不忘恶心人一把。   ……   金丽芝看到比赛结果,又震惊又不敢相信,忍不住大呼小叫,“秀秀,你快看,刚才我说的那个搞笑的选手,他得第一名啦!”   秀秀再从房里走出来,一看到电视,便愣住了:那个人,那么熟悉,在梦里,他们相处了十几年……   眼泪忍不住流出,“这是在哪儿?”   金丽芝两眼盯着电视,没发现自家妹妹的异样,“北京啊~”   秀秀听闻,立即转身,抓起钱包和手机就跑,一边跑一边说,“姐,我要去北京一趟,你帮我告诉爸妈一声!”然后如同一阵旋风冲出去,等金丽芝跑到阳台伸头去看,发现自己妹妹已经坐上出租车,火速离开了。   唉~都是大人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金丽芝摇摇头,又看了看屏幕里路仁甲的打扮,没想到妹妹居然喜欢个cosplay男!   路仁甲满头大汗,全身的衣服都湿透了,如同刚出水一样。赛场的工作人员围着他,有扶着他走动的,有拿毛巾矿泉水的,有医护人员帮他检查身体的,有采集尿液检测的,有电视台采访的,还有大量新出炉的粉丝围观过来……   主持人小赵挤了进去,把话筒伸到路仁甲面前,表情比路仁甲还激动,“8973号选手,你赢了!你不仅是第一名,你还打破了世界纪录!你知道你的成绩是多少吗?是1小时53分59秒!比前一个世界纪录还多了十分钟!请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路仁甲看着摄像头非常开心,“秀秀,你看见我了吗?我好想你!我已经来到了你的世界,你在哪里?我会一直在这个城市的救助站等你!”   主持人:“……”请不要无视我,好吗?   ……   照相机和摄像机蜂拥而至,路仁甲顾不上休息,对着每一个来采访的记者说出自己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帮忙找个叫金秀芝的姑娘。   有话题,有后续,各路媒体自然是答应下来,于是,路仁甲朴实无华的大脸便迅速占据了各大网络媒体、杂志、报纸的头条。版面上是各种煽动性的新闻标题:   《亲爱的秀秀,你在哪里?全国马拉松比赛冠军在救助站等着你》   《马拉松世界纪录打破者路仁甲:我参加比赛是为了找一个叫秀秀的女孩》   《神秘的汉服爱好者,原来是深藏不露的长跑王?》   《路仁甲:谈谈我是如何打破马拉松世界纪录的》   ……   铺天盖地的新闻,引起了众多读者观众的注意,网友们甚至调侃着,“你是秀秀吗?我一直在救助站等你。”或者是“苦命的恋人,是什么让我们的命运如此坎坷?”、“我擦,我的名字就叫秀秀……”   “吱——”一辆黄色出租车急急停在了救助站门口,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穿着一身毛茸茸睡衣的秀秀从车里冲出来,还没进门就大喊,“路仁甲,是你吗?你真的来了吗?快出来啊!”她一边哭一边喊,非常害怕只是自己的臆想。   路仁甲在楼上的宿舍听到秀秀的叫声,以为耳朵出现了幻觉,还是忍不住跑出来“秀秀,”   “路仁甲——”   两个久别重逢的恋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守在救助站还没离开的记者又激动又欣喜,纷纷拿起相机拍照,咔嚓咔嚓,今天的稿子有着落了!   也许未来还有很多困难,但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李思安番外   时年八月,突厥使者访唐。   朝堂之上,哥汗纳代表突厥可汗阿史那勒托,向唐皇献上了贡品和求和书,对唐皇行跪拜礼,双方约定互不兵戈,在西受降城设立商市,交换两国所需。   番邦臣服,大唐皇帝龙心大悦,就连满朝的官员都飘飘然的。   就在众人都言笑晏晏一团和气之时,哥汗纳突然提出突厥和大唐联姻的要求,当今陛下皱了皱眉,没有作答,全场的气氛立即冷了下来。   哥汗纳见状,立即提出如能如愿,愿意每年纳贡良驹一万匹。皇帝挥挥手,“使者刚到洛阳,想必是累了,来人,快带使者去驿馆休息。”   哥汗纳见事情不是很顺利,心里有些躁动,却也只能顺从,突厥刚刚结束混战,如今势微,不宜得罪大唐。毕竟可汗刚刚继位,实力还不够强大,只能做低伏小,他日若兵强马壮——他眼里闪过一丝贪婪和阴狠,中原如此富庶辽阔,简直是人间天堂,凭什么他们就得待在贫瘠苦寒之地?   哥汗纳一行人在驿馆待了十来天,都不得唐皇召见,便开始急躁了起来,之前可汗与大唐公主明明说好了要联姻,为何现在又被人冷落?也不知道是大唐在拿乔还是事故生变?   为了得到准确消息,哥汗纳只能花钱四处打点,有钱能使鬼推磨,三天后,得以见到了卫风。   胡天八月即飞雪,而洛阳,却是最浓妆艳抹的时候:秋高气爽,金桂飘香,晴空之上,时有北雁南飞。   哥汗纳在下人的带领下,穿过清雅秀丽的假山庭院,各色菊花随意堆叠,如同盛装的美人在翘首以盼,馥香扑鼻,看见了站在花丛中的卫风,正拿着木勺浇花。   哥汗纳昔日在草原上看见卫风,只知道他是朝阳公主的老师,虽有名士风骨,却对他跟在一个女人后面,有些看不上。   今日卫风着一件烟灰湖色左衽长袍,腰间仅以美玉饰之,头顶一方天青色书生巾,看着简简单单却不失礼于人。身上流露出高人名士才有的的从容自在,将满园子的鲜花都压了下去,方知昔日自己是狗眼看人低了,单就这份清高孤傲,就知卫风这人,绝对不简单了。   卫风抬头看了他一眼,悠然地放下木勺去迎接哥汗纳,步伐不快,带起了柔软的丝质衣襟飘飘然,脸上的笑容既不显得过分热情又不会失了礼数,他拱手道“哥汗纳,好久不见。恕卫某未能远迎。”   哥汗纳也跟着拱手行礼,“卫先生,好久不见。何必客气。”   二人落座上茶叙旧完毕。哥汗纳直接道出今日的来意,“昔日你家公主与我家可汗有约,不知道还作不作数?”   卫风沉吟片刻,面有难色“朝阳公主是言而有信之人,只是……”   哥汗纳连忙追问,“如何?”   “昔日吐蕃求亲,娶的是宗室女。朝阳公主是陛下的掌上明珠,若是你们突厥将嫡亲的公主娶了去,只怕吐蕃……”   吐蕃与突厥都是番邦属国,一个求到的是宗室女,一个求到的是嫡亲的公主,肯定会有不满,哥汗纳也知道这个道理,他立即表态,“可汗与公主是两情相悦,谁有意见,那也得看我突厥十万铁骑答不答应!”   “这只是其一。”卫风不紧不慢地煮水煎茶,动作流畅舒展。“昔日文成公主出嫁,吐蕃为表诚意,着工匠修建了高达百尺的宫殿,以黄金宝石饰之……”   哥汗纳没有说话,修建宫殿,钱不是问题,只是游牧生活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弱则四处逃散,强则烧杀抢掠。一旦筑城居住,就如同腿脚被绑上两个大铁球,哪里还跑得动?他也不一口拒绝,“此事不敢做专,还等我与可汗通话允诺方可。”   卫风不以为意,“也好,不若我把朝阳公主的要求都通通讲与你听,也好等你一次性告知你家可汗,免得拖延个秋去春来,公主只怕是要另嫁他人咯。”   哥汗纳心里有些不快,若不是如今突厥式微,哪里还用客气,直接兵临城下,还让你们这些中原人拿价?他脸上却无任何表露,“卫先生请讲。”   卫风从宽大的衣袖拿出一封上了火漆的信交与哥汗纳,“公主要说的话,悉数在此,劳烦转交给你家可汗。”   哥汗纳脸上露出不快,这是要防谁呢。他接过信,立即拱手告退,“正事要紧,我先告辞了。”   卫风也不多加挽留,“慢走。”   为何私自拆看信件,老奸巨猾的哥汗纳能想出一千个开脱的理由,但他更深刻地知道,身为君王,最不喜欢替自己做主的臣子,甚至是非常忌惮。   所以他只能无奈地把大唐的情况和李思安的私信一起快马送回突厥,但他深信以可汗对他的重视,一定会把李思安私信的内容告诉他。   阿史那勒托的来信很快就来到了洛阳,除了给哥汗纳的指示以外,随同的还有给李思安的私信。   阿史那勒托告诉哥汗纳,答应李思安的一切要求。但是俩人通信的内容,阿史那勒托一点都没有透漏。   对于这两件事,哥汗纳十分不满:虽然他是突厥的智者,却不是突厥可汗的亲爹,无法指使可汗做事。   只能无奈照办。   来年三月,朝阳公主李思安嫁到突厥,随行人员约五千人:侍卫、宫女、巫医、学者、各行业的工匠;带去的嫁妆有大量书籍、农资用具、种子、丝织品、家具、瓷器和金银珠宝无数……   整个婚假队伍延绵数十里长。   围观者众,有羡慕的,有怜悯的,有敬佩的……众人议论纷纷,不过都传不到端坐在宝马香车里的李思安的耳朵里。   她头顶着精致又沉重的凤冠,隔着细细的流苏,不知在想什么。   千河站在马车门外叫道“公主,西受降城到了。侍卫长说今晚要在城里住宿一宿,各位官员已经到场了。是否现在就下车?”   李思安回过神来,微微抬一抬手,便有婢女上前,将她搀扶下来。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居高临下的往下看,官员们都躬着身没有露脸,她没有发现熟悉的身影。   李思安觉得身上的嫁衣突然变得很沉重,压得人难受。“人都到齐了吗?”   城守立即回答“冠军大将军身体不适,没能前来迎驾,还望公主恕罪。”   “为国操劳,尔等辛苦了,何罪之有?刚好我带了御医,叫御医去看看。御医何在?”李思安递个眼色给千河,由千河打发走了官员。   李思安褪去一身红衣,挽着简单的发鬟,站在霍三郎的门外,她伸出手想推门却又停住,她低声问道“我可以进去吗?”   霍三郎气息虚弱道“咳咳,公主是千金之躯,小心被染了病气。”   李思安神情有些受伤,“你可是怨我?”   房内出来一声低叹,而后久久才回答“……霍某不敢。”   李思安眼眶红了,“终究是六娘负你。明日一早我就离开,也许此生再无见面,望君珍重。”眼泪一点点渗出,李思安顾不得擦,便毅然转身离开。   房内如死寂般沉默。   家、国,孰轻孰重?他又有资格去怨恨?若不是男人无能,怎会需要一个女人去牺牲?他睁着眼,一夜未眠。   第二天清晨,李思安又是一身盛装出现在众人面前,长长的衣摆滑过地面,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霍三郎以手触地,头紧紧地伏在手背上,眼泪无声浸湿地面:六娘,既然大唐繁盛是你的愿望,那我便助你实现它。   透过眼前的流苏,她模糊看见路边跪着一个熟悉的背影,消瘦清俊,弯下的后背,如同一座拱桥。   她微微仰头,紧抿红唇,不让眼泪落下:这就够了,至少还能再看见你的背影。   俩人的距离越来越远,终不再见。   李思安嫁到突厥之后,西受降城的商市开始了。   突厥的牛马羊等牲畜被赶到此处,被大唐的商贾抢购一空;而大唐的丝织品、瓷器、茶叶等物,也被突厥人抢购一空。人人赚得盆满钵溢。   为了防止有人生事,商市不止有官府的人在管理,还有江湖人的身影。徐六郎受李思安的安排,接手了李家在江湖的势力,飞连堡、逍遥宫、绿霖山庄、万剑山庄、神医山庄……纷纷在西受降城开设分舵,也从中分一杯羹。   人一多,酒肆茶楼、饭馆、赌坊、妓院,各种供人享受的店铺也跟着开张。引得大量突厥人跑来西受降城享受。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受降城的地理位置和经济作用越来越重要,原来还有小股的突厥人来打劫,到后面,哪个突厥人敢这么不识趣,突厥的贵族就先收拾那些强盗土匪,比大唐人还积极维护西受降城的秩序。   李思安出嫁带去突厥的工匠技师,不到三年时间,便在草原上发现了铁矿和煤炭,这些可都是值钱的东西,阿史那勒托自然是大喜过望,把哥汗纳病重身亡消息带来的忧愁一扫而光。   看着阿史那勒托兴致勃勃筹划开采的高兴样子,李思安微笑着打发了来报信哥汗纳病亡的下人:让你一直当我是妲己转世,让你一直对我戒备不已,哥汗纳,你错就错在不是大唐人。   李思安建议道“可汗,哥汗纳好歹也为了突厥呕心沥血,不如我们让人修建个庙表彰他的功绩吧。再请些和尚来为他超度一下,以便早登极乐。”   “这,”阿史那勒托犹豫,“老师不信佛,”   李思安娇嗔,“这有什么关系?甭管是和尚、道士还是巫师,我们都请来做法事。到时候哥汗纳想去佛祖那里,还是想去长生天那里,就是他自己的选择了。再说了,您的子民若是看到您这么敬重哥汗纳,只会更加感动和拥护您的!”   美色当前,阿史那脑子不太灵光,想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那行吧。我事情比较多,就交给你来办吧。”   李思安窃喜,终于等到了宣传佛教道教的机会!哥汗纳,死得好!   佛家、道家的平和思想借此传入突厥,并在突厥流行起来。   李思安在哥汗纳死后,又怂恿阿史那勒托扩建为她修建的日出宫,日出宫越来越大,最后阿史那勒托常住于此,日出宫形成了一座城,成为了突厥的行政中心。   突厥诸多贵族原来是反对的,可惜被李思安以联络感情宴请为由,将那些突厥的贵族妇女招来日出宫。   宫殿内装饰明亮精致,单单是沐浴用的温泉池子就有十几个,沐浴之后有宫女帮忙用精油做美容护肤,李思安带去的美容用品林林总总,叫那群突厥贵妇大开眼界,女人没有不爱美的,个个试用起来,不亦乐乎。   李思安还十分大方地拿出一盒盒精致的首饰,一箱箱的华丽衣裳,各种美味,让那群贵妇直呼之前的日子白活了!简直都乐不思蜀了。   五天之后,李思安放人,那些贵妇提着李思安送的大包小包依依不舍地离开,等她们回到自己的帐子,便觉得浑身不自在——帐子太简陋了,自家的男子不爱洗澡,臭烘烘的。就连吃食,跟正妃那里的相比,简直难以下咽!   于是枕边风就开始吹啊吹,闹得男人们也跟着阿史那勒托进了日出宫去感受了一回……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又不是没钱,那就修吧!修吧!   李思安以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方式,不知不觉地将突厥上层人物的生活方式、思维想法慢慢地去改变,上行下效,由上到下地影响了整个突厥,最终完成了她‘训狼为犬’的计划。   突厥成为了大唐最忠心的附属藩国,大唐得到了近两百年的安稳。 作者有话要说:  OK!终于完结了!虽然本文已经歪得像山路十八弯,但是幸好有你们的留言鼓励,O(∩_∩)O谢谢,咱们下一个文再见~